内容出处: | 《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十年录》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7430 |
颗粒名称: | 三、同理、同性 |
分类号: | B244.75 |
页数: | 2 |
页码: | 10-11 |
摘要: | 本文探讨了朱子在物我关系问题上的观点和理论。朱子认为,超越万物之上的“理”是普遍存在的,而每一事物都有其独特的“理”。从物我关系的角度来看,这个普遍的“理”也是物我之间共同的“理”。朱子通过解释周敦颐的宇宙生成理论,进一步阐述了物我同理的观点,即万物之中各具“一理”,而这些“万理”最终都归结于一个总的“理”。此外,朱子还认为天下之物皆有“性”,且性与理都具有“善”的道德特质。这些观点和理论在事实上已经赋予“物”与“人”具有同样的、“至善”的价值地位,从而肯定了物我之间在价值层面的同一性。 |
关键词: | 物我关系 朱熹 宋代理学 |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精选武夷学院朱子学研究中心2008-2018年公开发表的朱子学研究论文37篇,按文章内容分成了朱子与理学、朱子与社会、朱子与教育、朱子与当代、朱子与东亚、朱子与闽台等几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