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清初福建朱子学研究》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7403 |
颗粒名称: | (四)刑政 |
分类号: | B244.75 |
页数: | 6 |
页码: | 572-577 |
摘要: | 本文主要介绍了朱熹对刑政的起源与用意的见解。朱熹认为刑政作为圣人实现和维护道德规范的手段之一,与德治、德礼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他强调刑政的辅助作用,认为刑罚是政令、法度的保障。朱熹主张严格执法与用刑,反对过度轻刑和滥刑,并提出严密监督治狱官、限制赎刑使用范围、正确审判与断狱等改革措施。他认为慎刑和确保审案公正是维护刑罚公平和社会稳定的重要因素。 |
关键词: | 清初 朱子学 刑政 |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综合运用多种研究视角,将清初福建朱子学与王学、经学、实学等清初学术思想界中具有较大影响的思想或思潮结合起来进行考察,既注重探讨清初福建朱子学者的义理思想,也对其义理思想之外的其他学术思想与社会政治理论及实践活动予以关注,在回顾、发掘朱熹本人学术思想的基础上,较为全面地把握了清初福建朱子学的思想特点、时代特征与整体面貌,并从一个侧面揭示了清初朱子学在时代学术思潮变迁中发挥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