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栗谷的社仓约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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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319
颗粒名称: 五、栗谷的社仓约束
分类号: B244.7-55
页数: 3
页码: 228-230
摘要: 本文介绍了朱子在崇安县开耀乡创办的社仓,以及社仓在朝鲜和明朝的发展和不同之处。栗谷和黄佐对社仓、乡约、乡校、保甲等地方建设方案有不同的看法。栗谷以书院为主,黄佐以乡约为中心。这些方案都是为了提高乡村社会的道德水平、生活水平和经济建设而设计的。
关键词: 栗谷学派 书院 学规

内容

社仓是朱子在崇安县开耀乡第一次创办的。其法:“使贫民岁以中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什二以偿。岁不收,则弛其息之半;大侵则尽弛之。”宋朝政府推行到全国乡村。朝鲜政府和性理学者也早已注意社仓的社会功能,一些人要全面接受社仓制度,有些人担心社仓不适合于朝鲜乡村的情况。朱子的《社仓条目》详细地说明社仓运营方式,而没有谈到社首、保正等社仓干部和乡村百姓之间的人际关系问题。朝鲜朝野反对社仓的人担心乡村管理社仓的“社长”会有自私,办事不认真,不如有国家派官员管理的“义仓”有严格的规律。栗谷的《社仓契约束》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订立的。栗谷想建立社仓契,是共同运营、参加社仓的成员一起建立的团体。栗谷的社仓契规定:“众推一人为约长,又得一人副之,轮择可堪任事者,为有司二员。庶贱中择可任者为掌务一人、库直二人、使令四人。掌务使令行有司之令,库直掌守仓谷。”社仓的成员有士族、庶族、庶孽、下人、良人、贱民。士族才能当约长、副约长、有司,社仓是成员间不平等的团体。但庶贱里选拔掌务等干部,也是士庶相处协力的团体。开会时,尊位则坐于北壁之西东上,约长坐于北壁之东;若有异爵者,则坐于尊位之西,尊者长者敌者坐于西壁北上,副约长有司坐于东壁北上;其余契员,皆于南行,以齿列坐,东上为重行;庶孽及庶族有职者为后行分班,庶族则东边西上,庶孽则西边东上,员多则亦为重行;下人良人坐于东边,贱人坐于西边,皆北上;年少者坐于南行,亦分东西如右,人多则重行。一个空间里不同阶级的成员集在一起开会,也是不同寻常的场面。士人定为教训,教训近邻庶贱之不解文不知法者,每朔一会解释约法,使详知之。社仓契约束的内容就是乡约的规律,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其中过失相规的内容最详细,规定的过失有持身不谨、事上无礼、接下无恩、不遵约令。罚有五层:上罚、次上罚、中罚、次中罚、下罚。各身份的处罚方式不一样。比如,士人犯上罚,处置为“立庭议事,罚后乃止。饮食时,使别坐末端以示罚。”而下人犯上罚,苔四十。但,无论士庶都要遵守约束,大家共同运营社仓契,共同提高德业,共同解决患难。社仓契的成员有很多普通老百姓,不能跟书院、乡约直接结合在一起,但社仓是为解决老百姓的贫穷问题而设立的,那么在乡村社会,社仓也算是书院发展的经济条件之一,而且参加士族很可能是书院的成员。所以,栗谷的书院制度思想把书院、乡约、社仓结合在一起。
  明朝跟王阳明同时的学者黄佐撰《泰泉乡礼》,他把乡约、乡校、社仓、乡社、保甲结合在一起。黄佐说:“既行四礼,有司乃酌五事,以综各乡之政化、教养及祀与戎而遥制之。一曰乡约,以司乡之政事;二曰乡校,以司乡之教事;三曰社仓,以司乡之养事;四曰乡社,以司乡之祀事;五曰保甲,以司乡之戎事。乡约之众即编为保甲,乡校之后,立为社仓,其左为乡社,各择有学行者为乡校教读,有司聘之,月朔教读申明乡约于乡校,违约者罚于社,入谷于仓,约正约副则乡人自推聪明诚信为众所服者为之,有司不与。”黄佐设计的是“士大夫表率宗族乡人,申明四礼,而力行之,以赞成有司教化”的乡礼,里面有保甲,这是跟不允许武装的朝鲜乡村情况不太一样。这里的乡校是民办的正规学校,几乎是义务教育体系,“若纵容骄惰,不肯送学者罚之”。黄佐的乡礼是以乡约为主的,乡校是担当一乡教育,社仓担任一乡的经济问题,还有管宗教的乡社和作为军事力量的保甲,虽然整个都设置在有司的监督之下,打算建立几乎完整的地方自治体系。
  栗谷的以书院为主的乡村建设设想,跟黄佐的乡礼不同。栗谷的书院是朝鲜地方政府正规教育机构即“乡校”之外,独立建立的士大夫讲学空间;乡约是书院里搞的提高乡村道德水平、生活水平的规约,有一定的加入条件;社仓是乡村的贫穷士庶自律建立的自救基金,不是整个一乡的经济建设。黄佐要做出地方最底层行政单位的建设方案,而栗谷想建设一个行政单位之外独立存在的以士大夫为中心的文化运动集团。

知识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哲学体系建构的方法学》《朱熹婚丧礼制的推行》《朱熹理学的传播路径及其对徽州日常生活的影响》《戴震与朱熹关系平议》《陈北溪论“命”》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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