栗谷学派书院制度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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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314
颗粒名称: 栗谷学派书院制度
分类号: B244.7-55
页数: 12
页码: 220-231
摘要: 朱子的书院制度,在退溪等的推动之下,到16世纪中后期开始扎根于朝鲜半岛。初期的朝鲜典型书院,立祠庙以崇尚乡贤的德业,立讲堂以奖励学问,是士大夫讲学之处,成员之间没有师生关系。栗谷在此基础上,再添加文庙,招聘有俸禄的专门老师,订立学规,开另外一个朝鲜书院传统。栗谷将书院跟乡约、社仓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建立起更加完整的乡村共同体生活体系。栗谷所订立的书院学规与乡约、社仓契约束的内容基本上一致。栗谷想用统一的规律来提高整个乡村的文化道德水平。栗谷学派在朝鲜后期几乎一直掌握政权,通过国家的力量把栗谷的书院思想纳入整个教育行政制度里面,书院以地方私立高等学校的面目继续发展,而他们用书院制度来支配整个乡村社会。
关键词: 栗谷学派 书院 学规

内容

一、书院东传
  韩国朝鲜学校制度是都城有成均馆和四学,地方有乡校(意思是地方的学校)。学校里都有大成殿和明伦堂,即文庙和讲堂。民间有乡贤的祠宇,也有书堂、“书院”(此即私塾,凡是用括号者仿此)。国家也鼓励民间学者办“书院”教育童蒙。1544年,庆尚道丰基郡守周世鹏(1495—1554)模仿白鹿洞书院建立白云洞书院,里面有先儒安垧的祠堂和“书院”,他说:“夫教必自尊贤始。故于是立庙而尚德,立院而敦学。”①立庙尚德,立院敦学,即具备祠堂和“书院”的这个布置,后来成为韩国书院的典型模式。1550年,退溪李滉(1501—1570)赴任豊基郡,向朝廷要求书院匾额、书籍、学田。这也是按照朱子当年的做法而做的。朝廷答应这个要求,既赐额“绍修书院”,又提供书籍,这是朝鲜书院传统的正式开始。第二年绍修书院的儒生上疏批判干扰朝政的和尚普雨,看得出来书院儒生的基本志向。1554年,庆尚道永川郡建立郑梦周的祠堂与“书院”,朝廷赐额“临皋书院”,1566年,庆尚道咸阳郡建立郑汝昌的祠堂与“书院”,朝廷赐额“滥溪书院”,说明书院在韩国开始迅速发展。退溪在所写的《书院十咏》里列了丰基竹溪书院(即绍修书院)、永川临皋书院、海州文宪书院、星州迎凤书院、江陵丘山书院、咸阳滥溪书院、荣川伊山书院、庆州西岳精舍、大邱画岩书院,退溪还为伊山书院立了院规。院规以“四书”“五经”为本原,以《小学》《家礼》为门户,躬行心得明体适用之学与诸史子集、文章科举之业分为内外本末轻重缓急。院壁揭着伊川《四勿箴》、晦庵《白鹿洞规》及《十训》、陈茂卿《夙兴夜寐箴》②。这个院规对后世退溪学派书院的影响比较大。其实,伊山书院当时还没有祠堂,于书院之制有未备之处,但退溪以为既然其立学规模实仿于书院之制,不必避其名。也就是说,绍修书院赐额以后朝鲜出现立庙立院的典型书院,但也有未立庙或未立院而规模仿于典型书院的“书院”或祠宇,也会称为书院。比如,骊州有宋时烈的祠堂“大老祠”,虽未立院,还称为大老书院,是最有代表性的宋时烈书院。
  二、栗谷对书院的基本观点
  栗谷李珥(1536—1584)1574年当过黄海道监司,黄海道海州是栗谷的妻家。海州有文宪书院,是周世鹏建立的,而创办九斋学堂而被称为“海东孔子”的高丽学者文宪公崔冲是这所书院的主享者。1549年建立,1555年得到赐额。栗谷1577年讨论书院的一件事。他说:“学校,风化之本也。今之学校,荒废久矣,风化何由可兴乎?内之成均,既不足以兴学,而外之乡校,尤可寒心。近来书院之建,可养志学之士,为益不浅,而但不设师长,故儒生相聚,放意自肆,无所矜式,不见藏修之效。”①也即是说,书院虽能弥补学校制度的漏洞,但书院有书籍有学田有奴仆,供给儒生相聚讲学,但没有特定的老师教导他们。那怎么办呢?栗谷接着说:“臣愚欲乞于大处书院,依中朝之制,设洞主、山长之员,薄有俸禄,如童蒙教授之例,择有学行可为师表者及休官退隐之人,使居其职,责以导率。”②朱子创办白鹿洞书院时,招聘有俸禄的山长、教授,让他们专门教育学生。栗谷建议依照这个做法,国家出经费在书院上设置乡校童蒙教授般的山长之职。其实这不仅是朝鲜书院制度的一种补充,而是栗谷为自己着想的:“至如臣之无状,于内于外,百无所用,但于章句训诂之闲,业专且久,不无管见,若于海州书院,主山长之职,教诲童蒙,正其句读,而勿烦下召,使安其分,则圣朝无弃物,愚臣不徒食矣。”③
  海州书院就是文宪书院,栗谷自己不想当朝廷的高官,以为反不如当书院的山长。当时栗谷是朝廷的正三品官,而童蒙教授是九品芝麻官。但是,身为朝廷正三品的栗谷要担任九品童蒙教授似的书院山长,先要解决有一个问题。即,文宪书院只是专祀“海东孔子”崔冲,而乡校则有孔庙;而乡校童蒙教授是微官,而要担当文宪书院山长的栗谷则朝廷高官。这样的话,高下倒置,决不可行。所以,栗谷想在文宪书院里面祀孔子为正位,祀文宪公(即崔冲)以乡贤。本来,朱子建白鹿洞书院是立了文庙,但韩国的绍修书院立文庙;中国州县学文庙以外还有先贤的祠堂,但韩国乡校只有文庙,没有先贤的祠堂①。栗谷觉得,这个差异是由于有没有山长、洞主而形成的。栗谷既然决定书院里设置有俸禄的山长,那么书院的祠堂不能不祀孔子为正位,即书院里需要有孔子的祠堂(会说是文庙)和乡贤的祠堂。这样,更接近于中国的书院布置方式。但,栗谷的这个心愿不能实现了,后世韩国的大部分书院里没有孔子的祠堂。
  三、栗谷的书院学规
  1578年栗谷写了《隐屏精舍学规》《隐屏精舍约束》《示精舍学徒》《文宪书院学规》《海州乡约》《社仓契约束》《海州一乡约束》等文,把书院、乡约、社仓联系在一起,这是朝鲜书院制度上的第一例措施。《栗谷年谱》说:“先生欲与州人有志者,议行乡约,以正弊习。乃将吕氏旧法,更为参酌,增损节目,要以宜于今俗,而不背古制。又定会集读约法,每闲一月,讲约于崔文宪公冲书院,遂读约文,讲论而罢。又于野头村,略仿朱子遗意,设社仓,春秋敛取二分之息,以救士民艰食者。因作约束,其条例视乡约加详,以便庶民。且有讲信位次等仪。”②
  栗谷在海州作隐屏精舍,对精舍的位置,《年谱》这么描写:“首阳山一支,西走为仙迹峰,峰之西数十里,有真岩山,有水出两山闲。流四十里九折而入海,每折有潭,深可运舟,偶与武夷九曲相符,故旧名九曲,而高山石潭,又适在第五曲,且有石峰拱揖于其前。先生筑精舍于其间,取武夷大隐屏之义,扁之曰隐屏,以寓宗仰考亭之意。精舍在听溪堂之东。先生作《高山九曲歌》,以拟《武夷棹歌》,自是远近学者益进。”①栗谷打算立朱子祠于精舍之北,以静庵(赵光祖)、退溪配。所谓“学规”,本来是州县学等的规律,朱子白鹿洞书院所不取的。《白鹿洞书院揭示》说:“近世于学有规,其待学者为已浅矣,而其为法,又未必古人之意也。故今不复以施于此堂。”《白鹿洞书院揭示》明示学问的目标、学问的方法,但没有说明书院运营的详细规定。《隐屏精舍学规》(以下《学规》)是参考朱子《增损吕氏乡约》《小学》等书来做出的对这方面的补充。关于入斋资格,《学规》规定:“勿论士族庶类,但有志于学问者,皆可许入。斋中先入者,佥议以为可入,然后乃许入。若前日悖戾之人愿入,则使之先自改过修饬,熟观所为,决知其改行,然后许入。素昧平生者愿入,则使之姑按近村(或养正斋),或山寺往来问学,观其志趣操履,知其可取,然后许入。隐屏精舍是栗谷所办的读书讲学之处,精舍里有老师有学生,整个精舍的管理几乎是学生自治,老师不参与。”《学规》说:“推斋中年长有识者一人为堂长,又推侪辈中学优者一人为掌议,又择二人为有司,又输选二人为直月。……凡斋中论议,掌议主之,禀于堂长而定之。”②隐屏精舍拟立朱子祠堂,《学规》规定:“师、弟子每个月朔日和望日两次以官服(儒生则头巾团领条带)诣庙开中门,出庙貌,再拜,焚香,又再拜。弟子们每日五更起寝,整迭寝具,少者持帚扫室中,使斋直埽庭,皆盥栉正衣冠读书。平明时,皆以常服,诣庙庭,不开中门,只再拜。师在讲堂,则就师前行拜礼,行揖礼。”③这个规定是跟《程董二先生学则》很相似的。《程董二先生学则》说:“凡学于此者,必严朔望之仪。其日昧爽,直日一人,主击版。始击,咸起盥漱,总栉衣冠。再击,皆着深衣或凉衫升堂。师长帅弟子诣先圣像前,再拜,焚香讫,又再拜,退。师长西南向立,诸生之长者,率以次东北向再拜,师长立而扶之。长者一人前致辞。讫,又再拜,师长入于室,诸生以次环立。再拜,退,各就案。谨晨昏之令,当日击版如前,再击,诸生升堂序立,俟师长出户,立定,皆揖,次分两序,相揖而退。至夜将寝,击版,会揖如朝礼,会讲、会食、会茶,亦击版如前。朝揖会讲以深夜或凉衫,余以道服褙子。”④
  隐屏精舍中只能读圣贤之书、性理之说(史学则许读),若欲做科业者,让他们习于他处。常时,恒整衣服冠带,拱手危坐,读书时专心致志,务穷义趣,或静坐存心,或讲论义理,或请业请益。食后,或游泳于潭上,亦皆观物穷理,相咨讲义理。静坐存心虽然是理学家的工夫法之一,但《程董二先生学则》、朱子的《白鹿洞书院揭示》、退溪的《尼山书院院规》没有提出过的。《隐屏精舍约束》里也提到:“存心涵养,穷理省察,两进其功。无事静坐,此心不昏不乱;应事接物,截然舍恶趋善。动静循环,顾諟明命,表里如一,无少闲断。”①《示精舍学徒》也说:“义理不明,则是非难晓,故读书讲论者,欲明义理,而此心不定,则义理难见,故以主静为本。无事时静坐澄心者,尊德性之事也;有事时讲明是非者。道问学之事也。此二者,是终身事功,阙一则不可。”②食后游泳于潭上这条规律也是栗谷特别提出来的。
  《文宪书院学规》是栗谷为文宪书院立的学规,内容跟《隐屏精舍学规》差不多。但,栗谷打算当成文宪书院有俸禄的山长,所以这个书院的学规带有一些官方的考虑。关于入院资格,《文宪书院学规》说:“勿论长少,取其有志学业,名行无污者,院儒佥议许入。会者未满十员,则不得定议。生员、进士,则直许入勿议。”③书院的诸多事情的处理方式都通过学生会议来决定,而择诸生有识者二人为掌议,使之主持会议。又选学生为有司,让他管理书册。但官府也参与书院的运营:择乡人谨干者二人为院监,备三望,受差于牧使,掌供馈出纳之事。还有,不排斥从事制述的学生,这点上也跟精舍的学规不一样。
  1582年,国王宣祖为刷新正规学校制度,命栗谷订立正规学校的学则,而栗谷写了《学校模范》十六条。栗谷以为这个模范“为弟子者,固当遵行,而为师者,尤宜先以此正厥身,以尽表率之道”④。十六条有立志、检身、读书、慎言、存心、事亲、事师、择友、居家、接人、应举、守义、尚忠、笃敬、居学、读法。立志,即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极,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为标的,必要作圣人而后已。读书之序,则先以小学培其根本,次以《大学》及《近思录》定其规模,次读《论》《孟》《中庸》、“五经”,间以史记及先贤性理之书,以广意趣,以精识见,而非圣之书勿读⑤。栗谷特别重视静坐存心,其方法是:“寂然之中,不散乱,不昏昧,以立大本;而若一念之发,则必审善恶之几。善则穷其义理,恶则绝其萌芽。”学校教育里要求实行静坐,是很特别的。关于应举,栗谷说:“近日士子通病,怠惰放弛,不务读书,自谓志慕道学,不屑科业,而悠悠度日,学问、科业两无所成者多矣。最可为戒。”学校的设立目的是培养能做“学问”的人才,培养应举的学生不是学校设立的目的,但科业比怠惰放弛还是强多。“读法”跟乡约的“会集读约法”相似,其内容是:“每月朔望,诸生齐会于学堂,谒庙行揖。礼毕后坐定,掌议抗声读《白鹿洞教条》及《学校模范》一遍。因相与讲论,相勉以实功。如有议事则因讲定。”①这表示,栗谷想把书院和学校统一起来,这也是国王宣祖的想法,栗谷的文人后学执权后几乎实现了这一点。
  四、栗谷的乡约增损
  朝鲜时期的乡约,1517年庆尚道监司金安国开始实行,1519年时全国普遍实行。金安国是以赵光祖为代表的道学派学者,对他们所推行的乡约,政敌们视为一种政治行动而妨碍之,朝廷决定停止实行乡约。到1543年随着政治形势的变化,河西金鳞厚、晦斋李彦迪等人建议重新恢复乡约,1546年侍读官周世鹏说:“此乃吕氏所以用之于乡曲者,于朝廷之上,则自有礼法,不必行之。村巷之民,虽同天理,而王化未及,若行又是约,则不为无益矣。”②朝廷只允许欲自行者行之,而反对别为立法而通行于天下一国。
  到1573年,群臣又强烈要求通行于一国,而国王宣祖只想多印出《增损吕氏乡约》,而“广颁中外,则或尽从其仪,或略仿其仪,任其自为之事也”③。当时群臣担心的是,约束不出于朝廷,而私自造立,则强者侮之,恶者坏之,终不能纠正;而国王担心的是,若朝廷为乡约立法而奉行者非其人,则徙使无益而有害耳。宣祖中间一时同意把乡约通行于一国,栗谷也参与这次讨论,他说:“乡约乃正万民之法也。朝廷百官,未底于正,而先正万民,则舍本而治末,事必无成。今者已举盛典,不可中止,殿下必须躬行心得,而施及朝廷,政令皆出于正,然后民有所感发而兴起矣。”④第二年,宣祖又宣言停止实行乡约:“民生憔悴,莫甚于此时,当汲汲救弊,以解倒悬之苦,然后可行乡约。猝然举行,恐有难行之患。古之王者,正心以正朝廷,正朝廷以正百官,正百官以正万民,不可专以制度文,为责民于善。”⑤栗谷赞成宣祖的决定:“近日群臣,急请行乡约,故自上命行之。臣意以为,行乡约太早也。养民为先,教民为后,民生憔悴,莫甚于今日,汲汲救弊,先解倒悬,然后可行乡约也。”①
  先是,栗谷1571年当忠清道清州牧使时,立过“西原乡约”,西原是清州的古名。讲究“实学”的栗谷,在《西原乡约》列了当时能实行的规定,其内容比起朱子《增损吕氏乡约》减少了许多。到1578年,栗谷立《海州乡约》(以下《乡约》)之前,他已经立了《文宪书院学规》,自己想当成文宪书院的山长,所以他要以文宪书院为实行乡约的单位。朱子的乡约本来规定以“乡校”为会集场所,而栗谷之所以把书院当成会集场所,是因为乡校是官方的学校,不适合于乡党士庶经常居住往来。而且,书院的成员和乡约的成员基本上一致。栗谷的《乡约》的构造整体上跟朱子的《增损吕氏乡约》几乎一样,但栗谷也增加了一些内容。比如,关于立约的方式,《乡约》写得比较详细:“初立约时,以约文遍示同志。择其愿操心检身,迁善改过,以参约契者若干人,会于书院,议定约法,选定都副约正及直月、司货。”“初立约时,会于书院,设先圣先师纸榜,焚香再拜讫,直月持誓告之文,跪于都约正之左。都约正及在位者皆跪,直月读告文毕,约正及在位者皆再拜。”“初立约时,参约之人,各出绵布麻布各一匹米一斗,委司货藏于书院。择斋直谨干者,掌其出入,以为后日庆吊救恤之资。又每年十一月会时,同约各出米一斗,委于司货,司货监收藏之,以续用度。若用之有余,则粜米于民,取其息十分之二,如社仓之法。若用之不足,则同约佥议,量宜加出以补之。布则不敛散,用之将尽,则又各出一匹以足用。若米积渐多,则亦可贸布以储。若年久储蓄渐裕,则有可裒物时,不收合于同约,可以司货所藏用之。随后入约者,亦依初立约例出米布。”②栗谷这里所提到的乡约运用费用,跟社仓的费用性格不同,不是直接关系到成员的产业,只不过是运营方式上有相似点而已。朱子的乡约机构没有这个运营乡约费用,所以有事情时每人自己要带果酒等。朱子《增损吕氏乡约》规定,月旦集会读约时,所有成员穿深衣到乡校,设孔子之像于北壁上。栗谷拟立孔子祠堂于文宪书院,乡约也在书院里举行,所以初立约时和月旦读约时,都在书院讲堂上,设大成至圣孔子之位于北壁,设颜子、曾子、子思、孟子之位于东壁,设周子、程伯子、程叔子、朱子之位于西壁,设香炉香合之卓于堂中。文宪公崔冲的祠堂亦开门洒扫,设香炉香合。这样一来,重视个人道德修养的书院和重视人际关系的乡约成功地结合在一起,会提高美好的乡村风俗。但,书院也好,乡约也好,都有一定的加入条件,对整个乡村社会的教化,有根本性的限制。所以,栗谷又写了《海州一乡约束》。朝鲜初期乡村有士大夫自治机构“留乡所”,留乡所协助朝廷派来的官员,一起统治乡村老百姓,《海州一乡约束》是以留乡所为中心的对整个乡村社会的“约束”。一乡百姓都参加的这个海州乡会,“上典”和“下人”都要参加。朝鲜是严格的身份制社会,主人和奴仆一起参加同一个乡会,所以有很多不平等的条约,但也有一定的平等性。比如,选拔干部的时候,必一乡齐会,每员各荐一人。道学派主张实行全国化的乡约时,勋旧大臣们之所以激烈反对,是因为他们自己跟下人们一起编制于同一个乡会,会有很多不方便,而且自己当成乡会干部的可能性比较低。这个乡会,跟书院没有直接的关系,但乡会的干部很可能是乡约的干部,乡约的干部也很可能是书院的干部。
  五、栗谷的社仓约束
  社仓是朱子在崇安县开耀乡第一次创办的。其法:“使贫民岁以中夏受粟于仓,冬则加息什二以偿。岁不收,则弛其息之半;大侵则尽弛之。”①宋朝政府推行到全国乡村。朝鲜政府和性理学者也早已注意社仓的社会功能,一些人要全面接受社仓制度,有些人担心社仓不适合于朝鲜乡村的情况。朱子的《社仓条目》详细地说明社仓运营方式,而没有谈到社首、保正等社仓干部和乡村百姓之间的人际关系问题。朝鲜朝野反对社仓的人担心乡村管理社仓的“社长”会有自私,办事不认真,不如有国家派官员管理的“义仓”有严格的规律。栗谷的《社仓契约束》是为解决这个问题而订立的。栗谷想建立社仓契,是共同运营、参加社仓的成员一起建立的团体。栗谷的社仓契规定:“众推一人为约长,又得一人副之,轮择可堪任事者,为有司二员。庶贱中择可任者为掌务一人、库直二人、使令四人。掌务使令行有司之令,库直掌守仓谷。”②社仓的成员有士族、庶族、庶孽、下人、良人、贱民。士族才能当约长、副约长、有司,社仓是成员间不平等的团体。但庶贱里选拔掌务等干部,也是士庶相处协力的团体。开会时,尊位则坐于北壁之西东上,约长坐于北壁之东;若有异爵者,则坐于尊位之西,尊者长者敌者坐于西壁北上,副约长有司坐于东壁北上;其余契员,皆于南行,以齿列坐,东上为重行;庶孽及庶族有职者为后行分班,庶族则东边西上,庶孽则西边东上,员多则亦为重行;下人良人坐于东边,贱人坐于西边,皆北上;年少者坐于南行,亦分东西如右,人多则重行。一个空间里不同阶级的成员集在一起开会,也是不同寻常的场面。士人定为教训,教训近邻庶贱之不解文不知法者,每朔一会解释约法,使详知之。社仓契约束的内容就是乡约的规律,即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其中过失相规的内容最详细,规定的过失有持身不谨、事上无礼、接下无恩、不遵约令。罚有五层:上罚、次上罚、中罚、次中罚、下罚。各身份的处罚方式不一样。比如,士人犯上罚,处置为“立庭议事,罚后乃止。饮食时,使别坐末端以示罚。”而下人犯上罚,苔四十①。但,无论士庶都要遵守约束,大家共同运营社仓契,共同提高德业,共同解决患难。社仓契的成员有很多普通老百姓,不能跟书院、乡约直接结合在一起,但社仓是为解决老百姓的贫穷问题而设立的,那么在乡村社会,社仓也算是书院发展的经济条件之一,而且参加士族很可能是书院的成员。所以,栗谷的书院制度思想把书院、乡约、社仓结合在一起。
  明朝跟王阳明同时的学者黄佐撰《泰泉乡礼》,他把乡约、乡校、社仓、乡社、保甲结合在一起。黄佐说:“既行四礼,有司乃酌五事,以综各乡之政化、教养及祀与戎而遥制之。一曰乡约,以司乡之政事;二曰乡校,以司乡之教事;三曰社仓,以司乡之养事;四曰乡社,以司乡之祀事;五曰保甲,以司乡之戎事。乡约之众即编为保甲,乡校之后,立为社仓,其左为乡社,各择有学行者为乡校教读,有司聘之,月朔教读申明乡约于乡校,违约者罚于社,入谷于仓,约正约副则乡人自推聪明诚信为众所服者为之,有司不与。”②黄佐设计的是“士大夫表率宗族乡人,申明四礼,而力行之,以赞成有司教化”的乡礼,里面有保甲,这是跟不允许武装的朝鲜乡村情况不太一样。这里的乡校是民办的正规学校,几乎是义务教育体系,“若纵容骄惰,不肯送学者罚之”③。黄佐的乡礼是以乡约为主的,乡校是担当一乡教育,社仓担任一乡的经济问题,还有管宗教的乡社和作为军事力量的保甲,虽然整个都设置在有司的监督之下,打算建立几乎完整的地方自治体系。
  栗谷的以书院为主的乡村建设设想,跟黄佐的乡礼不同。栗谷的书院是朝鲜地方政府正规教育机构即“乡校”之外,独立建立的士大夫讲学空间;乡约是书院里搞的提高乡村道德水平、生活水平的规约,有一定的加入条件;社仓是乡村的贫穷士庶自律建立的自救基金,不是整个一乡的经济建设。黄佐要做出地方最底层行政单位的建设方案,而栗谷想建设一个行政单位之外独立存在的以士大夫为中心的文化运动集团。
  六、栗谷学派书院制度的特点
  栗谷门人后学掌握了朝鲜后期政治局面,尤庵宋时烈是栗谷学术的最大维护者。尤庵建立不少书院,而后来祀尤庵的书院最多,算是韩国书院史上最重要的人物之一。他参与建立新书院,向朝廷请赐额书院,既有书院祠堂上再奉安别的先贤,写了62篇请额疏、记文、重修记、上梁文、祝文、庙庭碑文等。祭享尤庵的书院、祠宇有44所。祀尤庵的华阳书院在朝鲜末期的影响力最大,华阳书院里也有祀明朝末代皇帝神宗、毅宗的万东庙,享有过神圣不可侵犯的威望,压倒所有朝鲜书院。尤庵的玄孙宋能相,曾经以华阳书院为政治基础,以山林的身份参与国政,后来得罪处死,国王正祖赐华阳书院祭文时,特地提到这件事:“德贼藉荫,玷辱家声,误加虞旌,反资寇兵。表里权奸,受嗾投匦,雠我内治,沮我大计。”但,正祖对华阳书院的尊重没有减少,他说“矧予尊尚,终始无斁”①。对尤庵及其门人后学来说,书院是一个政治基地,要以书院的力量来支配整个乡村社会。
  栗谷的门人后学也订立了他们自己书院的学规、院规:南溪朴世采(1631—1695)写了《文会书院院规》《紫云书院院规》,俭斋金楺(1653—1719)写了《九峰书院院规》,陶庵李縡(1680—1746)写了《深谷书院学规》《忠烈书院学规》《道基书院学规》,屏溪尹凤九(1683—1767)写了《老江书院学规目》,渼湖金元行(1702—1772)写了《石室书院讲规》《石室书院学规》。另外,道峰书院、德水书院等也有院规、学规。院规、学规的内容跟栗谷的学规差不多,而大部分书院都在壁上挂着《白鹿洞书院揭示》《学校模范》《隐屏精舍学规》,居斋及出入者,一以是为法②。
  栗谷学派掌握政权,他们把书院和乡校摆在一个教育系统上面,“毋论士族、校生,皆入籍乡学,就中择其有志学问者,别入于书院。盖乡学举其全,书院取其精,各有攸当也”①。他们已经用书院制度来支配乡村社会,除了个别的地区以外,大部分的大书院都不再积极地推行乡约。尤庵也怀疑当时能推行乡约,他说:“乡约自己卯诸贤欲行而未能,今日诚难容易施设。”②至于社仓,已经编入国家制度。总之,栗谷学派以国家的行政力量来推行乡村教育、乡村经济,书院是编入到国家教育制度的一部分,但他们的书院仍然是私立学校,只不过他们能得到国家的大力支持而已。

附注

*作者简介:田炳郁,韩国籍博士,南昌大学江右哲学研究中心访问学者。 ①周世鹏:《武陵杂稿》卷七《竹溪志序》。《韩国文集丛刊》本第27册,韩国景仁文化社1990年版。 ②李滉:《退溪集》卷四十一《伊山院规》,《韩国文集丛刊》第29—31册,民族文化推进会1986年版。 ①李珥:《栗谷全书》卷四《应旨论事疏》。《韩国文集丛刊》第44册、第45册,民族文化推进会1989年版。 ②《栗谷全书》卷四《应旨论事疏》。 ③《栗谷全书》卷四《应旨论事疏》。 ①韩国书院有以中国圣贤为主壁的,如下:箕子仁贤书院,宣祖丙子享,平壤;箕子影堂在成川。夷、齐清圣庙,肃庙丁卯享,在海州。夫子影堂在咸悦;夫子文会书院,中宗癸巳享,在咸兴;夫子福川影堂,在端川。诸葛武侯龙柏祠,显宗丙午享,在南阳;武侯三川书院,显宗丁未享,在龙潭;武侯卧龙祠,宣祖癸卯享,在永柔。两程子三川书院,显宗丁未享,在龙潭。伊川川谷书院,中宗戊子享,在星州。胡安国龙柏祠,显宗丙午享,在南阳。岳飞配卧龙祠,宣祖癸酉享,在永柔。朱子临江书院,肃宗丁亥享,在涟川;绍贤书院,宣祖丙戌享,在海州;白鹿洞书院,宣祖戊子享,在黄州;飞凤书院,宣祖丙申享,在延安;龙岩书院,肃宗己丑享,在长渊;道洞书院,宣祖乙巳享,在松禾;凤岩书院,光海癸丑享,在殷栗;凤冈书院,孝宗丙申享,在文化;云谷书院,宣祖庚子享,在忠州;忠贤书院,宣祖辛未享,在公州;道东书院,仁祖己丑享,在木川;集成祠影堂,肃宗己丑享,在礼山;宗晦祠影堂,肃宗丁丑享,在怀德;三川书院,显宗丁未享,在龙潭;川谷书院,中宗戊子享,在星州;新安书院,在定州;朱文公书院,肃宗辛巳享,在宣川;朱子书院,在信川。文天祥配卧龙祠,英庙庚子享,在永柔。李圭景:《五洲衍文长笺散稿》《古今书院辨证说》明文堂1982年版。 ②《栗谷年谱》。 ①《栗谷年谱》。 ②《栗谷全书》卷十五《隐屏精舍学规》。 ③《栗谷全书》卷十五《隐屏精舍学规》。 ④程端礼:《读书分年日程》卷首《程董二先生学则》,《四库全书》,1782年版。 ①《栗谷全书》卷十五《隐屏精舍约束》。 ②《栗谷全书》卷十五《示精舍学徒》。 ③《栗谷全书》卷十五《文宪书院学规》。 ④《栗谷全书》卷十五《学校模范》。 ⑤《栗谷全书》卷十五《学校模范》。 ①《栗谷全书》卷十五《学校模范》。 ②洪暹等:《明宗实录》卷四,“一年8月10日”,1571年。 ③《宣祖实录》卷七,“6年8月17日”。 ④《宣祖实录》卷七,“6年10月12日”。 ⑤奇自献等:《宣祖实录》卷八,“7年2月7日”,1616年。 ①《宣祖实录》卷八,“7年2月7日”。 ②《栗谷全书》卷十六《海州乡约》。 ①朱熹:《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卷八十《建昌军南城县吴氏社仓记》,《朱子全书》第24册,2002年版。 ②《栗谷全书》卷十六《社仓契约束》。 ①《栗谷全书》卷十六《社仓契约束》。 ②黄佐:《泰泉乡礼》卷一《乡礼纲领》,《四库全书》,1782年版。 ③黄佐:《泰泉乡礼》卷一《乡礼纲领》。 ①《宋子大全》卷首《御制华阳书院赐祭文》。宋时烈:《宋子大全》,《韩国文集丛刊》第108—116册,民族文化推进会1993年版。 ②李縡:《陶庵集》卷二五《深谷书院学规》,《韩国文集丛刊》第194册,民族文化推进会1997年版。 ①朴世采:《南溪集》卷六六《文会书院院规》。《韩国文集丛刊》第138—142册,民族文化推进会1994年版。 ②《宋子大全》卷九六《答李同甫》。

知识出处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朱子学刊·第二十九辑》

出版者:黄山书社

本书收录了《朱子哲学体系建构的方法学》《朱熹婚丧礼制的推行》《朱熹理学的传播路径及其对徽州日常生活的影响》《戴震与朱熹关系平议》《陈北溪论“命”》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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