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退溪晚年定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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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160
颗粒名称: 四 退溪晚年定论?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4
页码: 728-731
摘要: 本文记述了田愚试图弥合李退溪与李栗谷之间的分歧,提出“退溪晚年定论”,认为李退溪晚年接受李栗谷“气发理乘一途”的观点。但李退溪在晚年仍坚持“理气互发”之论,并未放弃“四端则理发而气乘之”之说。此外,李退溪晚年提出“理到”之说,与朱熹的思想不合。
关键词: 韩国儒学 栗谷后学

内容

田愚论四端七情最特殊之处,是他试图弥缝李退溪与李栗谷之间的分歧,使两者的观点归一。除了如上文第三节所述,他试图缓和“理发”与“气发”的对立之外,他还试图将晚年的李退溪拉向李栗谷的一方,并模仿王阳明的“朱子晚年定论”,而提出可说是“退溪晚年定论”。
  田愚为其“退溪晚年定论”所提出的证据主要有两点。其一见于其《李氏瀷<四七新编>签目》:
  退翁下世前一岁,有夜对说话,其言曰:“循理而发者为四端。”此为最后定论。后学于此,盍一审诸所谓循理,是何物循理?谓之“理循理”则不词矣,分明是心循理也。心循理而发,岂非气发之谓乎?气发则理之乘气,不待问而知之矣。有此明据,而后人不及细察,乃使退、栗二先主〔生〕为永久异见之说者,岂非深可痛恨也耶!①
  据《退溪年谱》“(明穆宗隆庆)三年己巳先生六十九岁”条下,李退溪与朝鲜宣祖夜对时说道:“以情言之,循理而发者为四端,合理气而发者为七情。”②田愚与李栗谷一样,均认为心属于气。其《心说正案辨》云:“心为气,性为理,自是吾儒宗旨。”③对田愚而言,“循理而发”实即是“心循理而发”。故李退溪说“循理而发者为四端”,即无异说“四端为气发而理乘之”。田愚在此看到李退溪立场的转变,即向李栗谷的立场靠拢。
  田愚提出的另一处证据见其《读退溪先生答高峰四七说改本》。其文曰:高峰往复作于己未,而后八年丁卯《答李宏仲书》论性发之义云:“见入井而恻隐自然发出,见喜事而喜自然发出。”此合论四七之发,而更无一毫差别。下文又曰:“性无形影,而因心以敷施发用者,情也。”又曰:“恻隐之情,因心而发也。”【卅六卷十六板】时先生六十七岁也。既曰:性、情皆因心而发,则岂非心发而理乘耶?然则凡言“理之发”“理应性发”之类,皆当作“理因心而发”之意看;不然,则将谓人不乘马而出入,岂先生设譬之本指哉?①
  文中所引《答李宏仲书》即《答李宏仲问目》。②“恻隐之情,因心而发也”一语是节引,完整的说法是:“恻隐,情也,而谓之心者,情因心而发故也。”③田愚将李退溪的这些话均解释为“心发而理乘之”之义,而既然心属于气,这等于是“气发而理乘之”,符合李栗谷“气发理乘一途”之说。
  然而,田愚的“退溪晚年定论”并不能成立。因为李退溪于明穆宗隆庆二年(朝鲜宣祖二年)十二月(即1568、1569年之交)上呈的《圣学十图》中犹写道:
  四端之情,理发而气随之,自纯善而无恶;必理发未遂,而揜于气,然后流为不善。七者之情,气发而理乘之,亦无有不善;若气发不中,而灭其理,则放而为恶也。④
  此时李退溪已六十八岁,可见他在晚年犹坚持“理气互发”之论,而非如田愚所揣测,已放弃“四端则理发而气乘之”之说。
  此外,李退溪在明穆宗隆庆二至四年(其辞世前三年)与奇高峰讨论“物格”的问题,而提出“理到”之说,显示他并未放弃“理能活动”的观点。⑤田愚有一短文《退溪理到》论其事曰:
  退翁答高峰,改定“理到”之义,是最晚年说。而非但尢〔尤〕翁言其与朱子异,虽高峰答书,亦言其闲恐有道理不自在之累,而退翁未有所决而下世,惜矣!①
  按奇高峰答李退溪书云:“物格理到之说……细观其间,恐有道理不自在之累。”②“尤翁”指宋时烈(号尤庵,1607—1689)。其《答或人书》云:
  按退溪于物格,常以“已格”看【见《文集》十八卷】;晚以奇高峰说,改以“理到”看,则始合于朱先生之意。然其中独有所不合者,以为理之用非死物,故能自到。此则大异于朱先生之意矣。③田愚既知李退溪晚年的“理到”之说与朱熹的思想不合,而犹造出“退溪晚年定论”,岂非自相矛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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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下册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下册》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是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的结项成果,并于今年被认定为是成果。近九十万字,吴震教授主编,由海内外中国哲学领域的一线学者组成的性团队合作分篇撰写,代表了当代朱子学研究的前沿的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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