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朱子论“智”与“知觉”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下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146
颗粒名称: 二 朱子论“智”与“知觉”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0
页码: 689-698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对于智和知觉的相关论述可以追溯到他的《仁说》和《玉山讲义》等文本。朱子认为心是统摄性和情的中介,心具有知觉的作用,能够感知性理和外界的物事,并将其转化为行动。他强调心统摄性情是道德行为和工夫论的关键。朱子还将心的知觉与道德意识和感性知觉进行了区分,认为心虽为一个心,但由于所知觉的不同,会表现为人心和道心。
关键词: 韩国儒学 朱子论 知觉论

内容

如同大多数的朝鲜性理学论争一样,“知觉论争”表面上起于朱子诸多文本之间的不一致,但实际上涉及的是对于朱子思想的理解与诠释。尤其一旦涉及论争,便是以朱子思想为坐标,展开两方面的攻防,一是朱子文本的根据,一是朱子思想的逻辑性。因而,在讨论金昌协对朱子“智”与“知觉”的理解与诠释之前,有必要先梳理朱子对于“智”与觉”的相关论述。
  “智”这一个概念,原是儒家经典中的重要概念,而朱子对于“智”的论述,是关联着《孟子》“仁、义、礼、智”而立论的,在其中年的《仁说》与晚年的《玉山讲义》都有所阐释。而“知觉”这一个概念,则出现在朱子的《四书章句集注》中,它一方面是朱子论“心”的核心概念,另一方面也出现在朱子反对“以觉训仁”的论述中。若从朱子思想的发展来看,当今研究朱子思想的学者,大多认为朱子四十岁(宋孝宗乾道五年,1169年)的乙丑之悟所确立的“中和新说”,奠定了其思想的义理架构,即心性情三分而理气二分。①此后,朱子各阶段的思想发展虽有转进,但并未离开此义理间架。之后,朱子根据“中和新说”的义理架构,与张南轩(名栻,1133—1180)往复辩论“仁”之意涵,而于四十四岁(宋孝宗乾道九年,1173年)写下《仁说》。朱子的《仁说》,一方面阐释孟子的“四端之心”,另一方面也反驳杨龟山(名时,1053—1135)“万物与我为一”之说与谢上蔡(名良佐,1050—1103)“以觉训仁”之说。故朱子之《仁说》也论及“智”与“知觉”,并反对以“知觉”来诠释“仁”。嗣后,直到朱子晚年,朱子也对“知觉”与“智”有所论述。如朱子六十岁(淳熙己酉,1189年)所作《中庸章句序》②提到:“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朱子六十五岁(宋光宗绍熙五年,1195年)所作《玉山讲义》也阐释“仁、义、礼、智”之义,并发挥“智藏”之说。根据上述的相关文本,笔者依循朱子思想的发展,一方面从“中和新说”、《中庸章句序》来探究朱子的“知觉”之说,另一方面从《仁说》《玉山讲义》来理解朱子对于“智”与“知觉”的诠释。③
  有关朱子“中和新说”的文本,王懋竑《朱子年谱》所录的是《已发未发说》、《与湖南诸公论中和》第1书、《答张敬夫》。①若从“中和新说”的问题意识来说,朱子思考的是工夫的入路问题。要言之,朱子苦参“中和”问题,源自于其师李延平(名侗,1093—1163)“令静中看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未发时作何气象”之训,但朱子始终无法契入。在此摸索中,朱子受到程伊川(名颐,1033—1107)“凡言心者,皆指已发”的启发,遂认为“未发为性,已发为心”,此是“中和旧说”之思路。之后,朱子又反省到“只将心性对说,一个‘情’字都无下落”,乃认为旧说之“已发未发命名未当”。更重要的是,朱子察觉到若以“已发之心”为工夫入手处,则未发时无涵养工夫,“缺却平日涵养一段功夫”②。而这些问题的解决,显然必须对“心”与“性”“情”关系有重新的理解,才能找到工夫的着力点。故朱子于《答张敬夫》就开宗明义说:“因复体察得见此理须以心为主而论之,则性情之德,中和之妙,皆有条而不紊矣。”③接者,朱子清楚地论述其义理架构:
  然人之一身,知觉运用莫非心之所为,则心者固所以主于身,而无动静语默之间者也。然方其静也,事物未至,思虑未萌,而一性浑然,道义全具。其所谓中,是乃心之所以为体,而寂然不动者也。及其动也,事物交至,思虑萌焉,则七情迭用,各有所主。其所谓和,是乃心之所以为用,感而遂通者也。然性之静也,不能不动;情之动也,而必有节焉。是则心之所以通寂感、周流贯彻,而体用未始相离者也。④
  根据朱子的思路,心的存在状态有体/用、寂/感、未发/已发、静/动之区分,分别指涉“性”(中)与“情”(和)。故朱子常援引伊川修正后之言解析说:“性以理言,情乃发用处,心即管摄性情者也。故程子曰:‘有指体而言者,寂然不动是也’,此言性也;‘有指用而言,感而遂通是也’,此言情也。”①虽然如此,心之自身,以其“知觉运用”又能兼体用、通寂感、含动静、贯未发已发,管摄“性”与“情”。显然地,朱子认为“心”扮演通贯“性”与“情”的中介角色,故“心统性情”最能显现“心”的定位与特性。事实上,“性”“情”视为“体”“用”关系,原是宋明理学的共识,所谓“性发为情”(性体情用),朱子也不例外。但由于朱子哲学系统中,“性”只是“理”,本身不具能动性,活动的是“气”,故体(性)不能直接下贯为用(情),必须以“心”为中介,才能使体用不相离。在这个意义下,朱子强调“心统性情”时,即意味着“心有体用”②“心之体用”③“心兼体用”④。
  由此我们可以进一步追问:“心”何以能扮演中介的角色?又何以能管摄“性”与“情”?此问题涉及“心”“性”“情”三者的区分与关联。就“心”之管摄“性”言,形上之“性”(理)虽具于心却不可见,必须经由形下之“心”的“知觉”(认识)作用,才能显现。另从“心”之管摄“情”言,二者虽都是气,但是“心”是“气之灵”⑤“气之精爽”⑥,具有“虚明不昧”⑦的特性,能知觉所具之“理”(性);而“情”只是“感于物”后而自然流露之“气”(动),本身不具“虚灵不昧”的知觉作用,故其动可善可恶,无法决定其方向。故“情”之中节与否,“特在乎心之宰与不宰”⑧。如此一来,就“心”与“性”言,心以其“知觉”作用来管摄“性”,故心是能知觉的认知主体。从“心”与“情”来说,情之“感物而动”的行动主体仍然在“心”(心感物而动而为情),“心”能主宰情之发用。由此可见,“心”以其“知觉”作用来管摄“性”与“情”,亦即就性而言,心可知觉性理而为认知主体;从情来看,心又可知觉外物而为行动主体。因此,牟宗三精确地诠释朱子“心统性情”之义为:“心是认知地统摄性而具有之,行动地统摄情而敷施发用之。”①换言之,道德意识与行动的成立,就在于由心之认识理而表现为中节之情(依于理,发为情)。
  从上述“中和新说”的问题意识与思维架构来看,“心”因其“知觉”作用而统摄“性”与“情”,使心循理(性)而动(情),成就道德之善的行为,并成为工夫论的枢纽。值得注意的是,朱子所谓“心之知觉”,不仅能知觉感性的经验内容(如:知饥饱寒暖),也能知觉抽象的性理(如:识事之所当然,悟理之所以然)。因此,若用现代的哲学术语来说,不能仅以一般经验意义的“perception”来理解,而应从更宽泛的角度来看,它是一种“表象力”(Vorstellungskraft,powerofrepresentation)。②即使从前述的“感性知觉”与对“道德法则”与“自然法则”的“知觉”(awareness)来说,二者并没有本质上的不同,只因“所知觉”对象的不同,而表现两种不同的知觉。此义在《中庸章句序》有更明显的表述。朱子说:
  盖尝论之,心之虚灵知觉,一而已矣。而以为有人心、道心之异者,则或生于形气之私,或原于性命之正,而所以为知觉者不同,是以或危殆而不安,或微妙而难见耳。③
  在此论述“道心人心”的经典性文本中,朱子明确地指出心只是一个心,以“虚灵知觉”为其特性,但因所知觉对象的不同,而有人心、道心之别。当心认知“理”时,呈现为道德意识,表现为道心;心知觉“欲”(耳目感官之欲)时,呈现为感性知觉,表现为人心。①人心与道心并非对立的概念,故道德认知与感官知觉也并不对立,两者只是知觉种类的不同,究其根源,皆属于气的活动。
  就因为心之“知觉”属于气的活动,故朱子在《仁说》中,一方面阐释“仁义礼智”之性理,另一方面也驳斥“以觉训仁”。对于前者,朱子根据“中和新说”的义理架构,做更精细的排比:
  盖天地之心,其德有四,曰元、亨、利、贞,而元无不统。其运行焉,则为春、夏、秋、冬之序,而春生之气无所不通。故人之为心,其德亦有四,曰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其发用焉,则为爱、恭、宜、别之情,而恻隐之心无所不贯。故论天地之心者,则曰乾元、坤元,则四德之体用不待悉数而足。论人心之妙者,则曰“人,人心也”,则四德之体用亦不待遍举而该。②
  诚如李明辉所言,朱子在此列举四种不同的秩序。从天地之德来说,“元、亨、利、贞”属于存有论的秩序;“春、夏、秋、冬”属于宇宙论的秩序,二者是理与气的关系。就人心之德而言,“仁、义、礼、智”属于存有—伦理学的(onto-ethical)秩序;“爱、恭、宜、别”属于伦理—心理学的(ethico-psychological)秩序,二者是性与情的关系。③对朱子而言,天地之德与人心之德相互对应,故性与情的关系,也是理与气的关系,也可以说天地之德具体化于人心之中,即是性与情的关系。就孟子四端之心的理解言,朱子认为心之所以为心,乃在于心具“仁、义、礼、智”之“性”,并以此为体,而能发用为“爱、恭、宜、别”之“情”。这样的理解,显然预设心性情三分而理气二分的义理架构。而且朱子还在《仁说》中借“元、亨、利、贞,而元无不统”来凸显“仁、义、礼、智,而仁无不包”,以显示“仁”之独特意涵。
  问题是“元统四德”与“仁包四端”(仁包四德)如何可能?依据朱子“春生之气无所不通”来细察,天地之“元”是透过宇宙论的气化过程(春生之气无所不通),而使“元”统“亨、利、贞”诸德。同样地,人心之“仁”是借由“恻隐之心无所不贯”来包“义、礼、智”诸德。而“恻隐之心”实指“恻隐之情”,也属于“气”的作用。换言之,“元统四德”与“仁包四端”都不是从“元”“仁”作为“理”之直接统包其他三德说,而必须透过“春”“恻隐”作为“气”之活动的中介,才能间接统包其他三德。而在《元亨利贞说》中,朱子更将天地之德、人心之德都以“心、性、情”三分而“理、气”二分的架构来理解,性之能贯于情,便是以“心”为中介。①这样的思路,朱子在晚年所写的《玉山讲义》表述得更清楚:
  盖仁则是个温和慈爱底道理,义则是个断制裁割底道理,礼则是个恭敬撙节底道理,智则是个分别是非底道理。凡此四者具于人心,乃是性之本体,方其未发,漠然无形象之可见;及其发而为用,则仁者为恻隐,义者为羞恶,礼者为恭敬,智者为是非,随事发见,各有苗脉,不相殽乱,所谓情也。……盖一心之中,仁、义、礼、智各有界限,而其性情体用,又各自有分别,须是见得分明。②
  又说:
  于此见得分明,然后就此又自见得“仁”字是个生底意思,通贯周流于四者之中,仁固仁之本体也,义则仁之断制也,礼则仁之节文也,智则仁之分别也。正如春之生气贯彻四时,春则生之生也,夏则生之长也,秋则生之收也,冬则生之藏也。③
  朱子的思维很一贯,他再度表达“仁、义、礼、智”是“性”,“恻隐、羞恶、辞让、是非”是“情”,性是情之表现的所以然之理,性也随具体之事而表现为情。
  因而,“仁”是“温和慈爱底道理”,“智”是“分别是非底道理”,四德之性对应四端之情,各有配属,各有界限,性情体用有别。据此,“分别是非”属于“智”之事(随事发见),与“温和慈爱”之“仁”不同。“仁”与增”各只是一理,只是对应“恻隐”“是非”之情而言的一性。分解地说,“仁”与“智”不能内在地包摄其他诸德。不过,朱子也指出“仁包四端”而为全德。然依朱子“心性情三分而理气二分”的义理架构,无法从“仁”自身分析出“仁包四端”,必须借由宇宙论之气化或心性论上气的活动来关联。因而,朱子乃借由“仁字是个生底意思、”来“通贯周流于四者之中”,由此证成“仁包四端”。朱子所谓“生底意思”是落在气化与情之相引生而彼此关联,故此“包”是气机的贯通,即由春之生而引发夏长、秋收、冬藏而彼此关联。朱子常用阴阳与春夏秋冬之气变为比喻来说明,《玉山讲义》也不例外,故“仁包四端”是以“春之生气贯彻四时”为论据来证成的。
  此外,朱子于《玉山讲义》也提及“智又是义之藏”,之后在陈器之的追问下,朱子发挥“智藏”之说。朱子说:
  仁包四端,而智居四端之末者,盖冬者藏也,所以始万物而终万物者也。智有藏之义焉,有终始之义焉,则恻隐、羞恶、恭敬三者皆有可为之事,而智则无事可为,但分别其为是非尔,是以谓之藏也。又恻隐、羞恶、恭敬皆是一面底道理,而是非则有两面。既别其所是,又别其所非,是终始万物之象。故仁为四端之首,而智则能成始,能成终。犹元气虽四德之长,然元不生于元而生于贞,盖由天地之化,不翕聚则不能发散,理固然也。仁智交际之间,乃万化之机轴,此理循环不穷,吻合无间。程子所谓“动静无端,阴阳无始”者,此也。①
  虽然朱子的“智藏”之说,有其特色。②不过,“仁包四端”与“智藏四德”之说的论证是一样的,都是透过宇宙论的气化过程来证成的。在阴阳气化的循环过程中,元气为四德之长,但“贞下起元”才能成就天地之化。人心之四端犹如天地之化,“智居四端之末”,类比春夏秋冬之气化,“智”犹如“冬藏”,有终始万物之象,故“智有藏之义”。同样地,“仁为四端之首”,但类比“贞下起元”之气化循环观,智能成始成终。“仁”与“智”借由气化循环而“此理循环不穷”。依此思路推知,也可以说“智藏四德”,故朱子也说:“孟子只循环说。智本来是藏仁、义、礼,惟是知恁地了,方恁地是仁、义、礼都藏在智里面。如元、亨、利、贞,贞是智,贞却藏元、亨、利意思在里面。”①朱子这样论述“仁包四端”“智藏四德”与“仁”“智”之终始相续,循环无间,显然不符《论语》《孟子》之义。总之,对于“仁包四端”(乃至“智藏四德”)何以可能,朱子从中年《仁说》到晚年《玉山讲义》的思维都很一致,皆是借由气化来证成。故牟宗三精准地指出:“此包此贯只是落在气与情之相引生上而见其外在地相关联而已。”②既然“仁包四端”(智藏四德)是外在地相关联,即是间接地包,必逼显心之“知觉”的中介角色。
  值得关注的是,朱子《仁说》除阐明“仁包四德”外,也反驳谢上蔡的“以觉训仁”。朱子说:
  彼谓“心有知觉”者,可以见仁之包乎智矣,而非仁之所以得名之实也。③
  朱子并未相应地理解程明道(名颢,1032—1085)以降至上蔡所言“以觉训仁”之脉络与实义,而迳以己意理解之。朱子认为:“上蔡所谓知觉,正谓知寒暖饱饥之类尔。推而至于酬酢佑神,亦只是此知觉,无别物也,但所用有大小尔。然此亦只是智之发用处,但为仁者为能兼之。”④严格地说,这不是上蔡之义,而是朱子对于“知觉”的理解。依朱子的理解,“知觉”作为心之认知与感觉能力而言,包含感官知觉,也包含应对酬酢、认识事理,参赞化育。心之知觉只有一个,因其认识对象与运用范围的大小而有区别,不论一般感官知觉或道德认知,基本上都是同质的,同属于“智”之用。在这个意义下,根据“仁、义、礼、智”与“爱、恭、宜、别”各有性情体用之分,朱子事实上是将“知觉”缩小,只局限在“智”之用、“智”之“事”上。故不能以仅相应于“智”之“知觉”(别是非),来理解“仁”。但从“仁包四端”亦可推至“仁包乎智”的角度说,朱子也可以认可“仁者,心有知觉”,但“知觉”不是“仁之所以得名之实”,故反对“心有知觉谓之仁”(朱子所理解的“以觉训仁”之义)。论述至此,笔者认为,就朱子“仁包四端”,驳斥“以觉训仁”脉络下的“知觉”是狭义的(偏言之)“知觉”,仅指涉“智之用”。
  综上所述,笔者认为朱子对于“智”与“知觉”的相关论述,必须回到“中和新说”的义理架构来思考。如是,朱子所谓的“智”乃关联着四端而界定为“分别是非底道理”,“智”是“性”,为是非之情(心)的所以然之理。但由于“智”只是理,活动是落在气上说,故必须借由“心”之知觉“分别是非底道理”,才能落实于事上显现为“分别是非”之情。在这个意义下,朱子虽然说“知觉”为“智之用”,但此“用”并非意味着“智”能真正发用,而是“智”(理)借由心之“知觉”而显现在情上,故真正发用的是“心”。由此可以判定,朱子所谓“知觉为智之用”是“虚说”,“知觉为心之用”才是“实说”,也才有真正的指涉与实义。
  至于朱子“知觉”之义,因不同的言说情境与脉络,也有广义(专言之)与狭义(偏言之)之别。如在“中和新说”、《中庸章句序》的论述中,正面表述“知觉运用”“知觉不昧”“虚灵知觉”是心之所以为心的特色,此是广义的知觉,举凡感官知觉或道德认知,都涵盖其中。不过,在“仁包四端”、反对“以觉训仁”的论述中,朱子把心之知觉只局限在“智之德”,不能包含贯通其他诸德,这是狭义的知觉。尤其,此狭义的知觉论述,在反驳“以觉训仁”与忌讳佛教之“知觉运动”(作用是性)的语境下,具有负面的意义。换言之,“知觉”是气,不具有“性即理”的价值高度。①

知识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下册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下册》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是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的结项成果,并于今年被认定为是成果。近九十万字,吴震教授主编,由海内外中国哲学领域的一线学者组成的性团队合作分篇撰写,代表了当代朱子学研究的前沿的成果。

阅读

相关人物

林月惠
责任者
张南轩
相关人物
谢上蔡
相关人物
王懋竑
相关人物
李延平
相关人物
杨龟山
相关人物
李侗
相关人物
程伊川
相关人物
张敬夫
相关人物
牟宗三
相关人物
李明辉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