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仁斋学对《中庸》“鬼神”章的诠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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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042
颗粒名称: 一 仁斋学对《中庸》“鬼神”章的诠释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5
页码: 463-467
摘要: 本文记述了仁斋对《中庸》的鬼神章提出怀疑,认为其非孔子所著,而是后人伪作。他指出孔子从未详细讨论鬼神问题,与儒家传统相悖。仁斋认为孔子的真精神仅在《论语》和《孟子》中,这两部书已经包含了天下所有的道理。他贬低了《学》和《庸》,尊重《论》和《孟》,这一观点打破了朱子学以《四书》为核心的经典体系。《中庸》的鬼神章面临双重危机,一方面仁斋怀疑其真实性,另一方面是后来学者对章节位置的移动,破坏了文本的连续性。从朱熹到古学派的学者们,他们都试图解释鬼神章,但存在不同观点,尽管他们都否认鬼神章直接讨论鬼神问题,而将其与诚、孝、微显等问题联系起来,以保持《中庸》的整体和连续性。
关键词: 仁斋学 鬼神论 诠释

内容

仁斋早年醉心于宋儒的义理之学,中年开始怀疑义理之学不尽同于孔孟本旨,进而发觉《中庸》并非孔氏遗书,认为孔门并无“以中为传授心法”,而《大学》则属汉代人附会之作,绝非孔子之言。他认为孔孟的真精神只在《论语》《孟子》之中,两书已经包含了天下所有的道理,足以成为万世遵守的规矩准绳。《四书》之中,仁斋尊《论》《孟》而贬《学》《庸》,以此为标志,朱子学以《四书》为核心的经典体系开始崩坏,而《中庸》正是其典型之一。
  《中庸》面临的危机是双重的:一方面,仁斋认定“鬼神”章的后半部分并非《中庸》本文,属于后人伪作,由此否定了《中庸》文本的整体性;另一方面,以仁斋的“中庸错简说”为开端,经三宅石庵(1665—1730)和中井履轩(1732—1817)等大阪怀德堂学者的一番重新诠释,“鬼神”章的位置被大幅度后移,从而使《中庸》文本的连续性遭到否定。
  仁斋认为《中庸》“鬼神”章为“伪作”的理由是什么呢?这里先将《中庸》“鬼神”章原文揭示如下:
  子曰:“鬼神之为德,其盛矣乎!视之而弗见,听之而弗闻,体物而不可遗。使天下之人,齐明盛服,以承祭祀。洋洋乎如在其上,如在其左右。《诗》曰:‘神之格思,不可度思,矧可射思。’夫微之显,诚之不可掩如此夫。”
  这是说,鬼神无形无声,却能让天下的人都恭敬虔诚地祭祀它,真是虽然形体微妙但却功效显著,“诚”的表现也不过如此吧!朱熹(1130—1200)的《中庸章句》“鬼神”章对此做了如下注释:
  盖鬼神是气之精英,所谓“诚之不可掩”者。诚,实也。言鬼神是实有
  者,屈是实屈,伸是实伸。屈伸合散,无非实者,故其发见昭昭不可掩如此。①
  以“实”为根本义的“诚”可以说是对“鬼神实有”的肯定与确认,因此这一章毫无疑问是以“鬼神”为中心而展开的。朱熹还有与“实有”相近的另一提法,即“鬼神是本有底物事”②。鬼神乃是自然而本有的,儒家经典所言并非虚妄。对此,崎门学派的朱子学者也给予了高度的赞同。山崎闇斋在《文会笔录》中引述朱熹《答欧阳希逊书》:
  来喻言:“如其神之在焉,非真有在者也。”此言尤害理。若如此说则
  是伪而已矣,又岂所谓诚之不可掩乎?③
  闇斋晚年弟子、“崎门三杰”之一的三宅尚斋(1662—1741)详细分析朱熹《章句》,表示认同“鬼神实有之理”“鬼神是实有者”④的观点。然而“鬼神实有之理”的说法容易使人误以为鬼神仅仅是“理”而已,其实不然。崎门学派一般以“理气妙合”来解释祭祀的感应,对此,闇斋的另一弟子,亦为“三杰”之一的佐藤直方(1650—1719)做了如下解释:“未有此气,便有此理;既有此理,必有此气。不知此义,圣学尚未入门。理气妙合,即云此意。”⑤也就是说朱子学主张“既有此理,必有此气”,同时又说“鬼神实有之理”,那么据此便可推出鬼神也是实有之“气”的结论,这也就是上述朱熹所说的“鬼神是气之精英”,意谓鬼神是极为灵妙的气,虽然无形无声,但不能以为没有“气”的感应,否则就会陷入自欺欺人的虚伪。
  然而仁斋则认为:
  夫鬼神之事,自《诗》《书》所载以来,古之圣贤,皆畏敬奉承之不暇,
  岂敢有所问然哉?①
  在他看来,《论语》所载“子不语怪力乱神”以及“未能事人,焉能事鬼”,正表明孔子一定不会像《中庸》那样来讨论鬼神之事的。故仁斋提出质疑:“此章恐非夫子之语。”②其理由显然是:《中庸》“鬼神”章对鬼神问题的正面讨论,违背了孔子“不语”以及主张“事人”为先的儒家原则,也违背了《诗经》《尚书》以来敬畏鬼神而非议论鬼神的儒家传统,因此该章对鬼神问题的阐述不可能出自孔子之口,而应当是后人的伪作。关于这一点,略后于仁斋的古学派另一代表人物荻生徂徕(1666—1728)则表示了断然否定的态度,他指出孔子在《礼记·祭义》《易传·系辞》等处都谈到了鬼神,绝非如仁斋所说的那样讳言鬼神。③关于徂徕的观点,此不赘述。
  尽管仁斋认为在《中庸》文本中“鬼神”章的出现令人怀疑,但他所怀疑的是《中庸》有“脱简”之可能,而并非对《中庸》全书的否定。他指出:“上无所承,下无所启,则亦它书之脱简不疑。”④然而关于《中庸》文本存在“脱简”的问题,其实由来已久,例如朱熹和张栻便已涉及,中井履轩甚至撰有《中庸错简说》一文,其中也提到朱、张之说。朱熹指出:“鄙意此书既是子思所著,首尾次序又皆分明,不应中间出此数章,全无次序。”⑤此所谓中间数章,亦包含“鬼神”章在内,但朱熹并未由此而否认鬼神问题的重要性。但仁斋与此恰恰相反,他认为“鬼神”章不应出现,而且与上下章之间也无法衔接。如果说仁斋怀疑此章非孔子语,用的是“恐”字而带有推测的语气,那么这里他以“不疑”一词结句,表达了毫不迟疑的肯定态度。不过在三宅石庵等人看来,“脱简”不在“它书”,而就在《中庸》的后半部分,由此将这一“脱简”说坐实,并对其“原有”位置进行了还原,于是就诞生了《中庸怀德堂定本》。①
  以下我们将朱熹《中庸章句》与《中庸怀德堂定本》进行对比,以便了解《定本》是如何进行还原的。条目数字为《章句》本的分章,○是“鬼神”章在《章句》(同时也是汉代以来的古本)中的位置,●是按照“中庸错简说”移动之后,其在《中庸怀德堂定本》中的位置。从○到●的变化可以看出“鬼神”章的位置被大幅度地后移了:
  15.君子之道,辟如行远必自迩,辟如登高必自卑。《诗》曰:“妻子好合,如鼓瑟琴。兄弟既翕,和乐且耽。宜尔室家,乐尔妻帑。”子曰:“父母其顺矣乎!”
  16.○
  17.子曰:“舜其大孝也与!德为圣人,尊为天子,富有四海之内。宗庙飨之,子孙保之。故大德必得其位,必得其禄,必得其名,必得其寿。故天之生物,必因其材而笃焉。故栽者培之,倾者覆之。《诗》曰:‘嘉乐君子,宪宪令德。宜民宜人,受禄于天。保佑命之,自天申之。’故大德者必受命。”
  24.至诚之道,可以前知。国家将兴,必有祯祥。国家将亡,必有妖孽。见乎蓍龟,动乎四体,祸福将至:善,必先知之;不善,必先知之。故至诚如神。●
  25.诚者自成也;而道自道也。诚者物之终始,不诚无物。是故君子诚之为贵。诚者,非自成己而已也,所以成物也。成己,仁也;成物,知也。性之德也,合外内之道也,故时措之宜也。
  经过这样的移动,“鬼神”章脱离了原文有关“孝”等问题的论述脉络,而进入了有关“诚”的讨论环节当中。在履轩等人看来,“鬼神”章的主题并不是正面讨论“鬼神”,而是借由“鬼神”以论述“诚”,这样一来,既回应了仁斋的质疑,又能使该章不必被清除出《中庸》文本。可是,在《中庸》的整全性得以挽救的同时,其代价却是牺牲了原文的连续性。
  自仁斋以及怀德堂学者对《中庸》“鬼神”章提出质疑与回应之后,在江户后期发生了持续影响。人们面临的问题是:若要挽回《中庸》的经典地位,既须论证其文本的整全性(即“不伪”),又须论证其文本的连续性(即“不断”)。我们在下面一节将主要选取江户后期四种《中庸》解释,以显示他们虽然各自立场有所不同,却无一例外地认定“鬼神”章并非正面论述“鬼神”(此与徂徕立场相反),而是对于“诚”“孝”或“微显”等问题的论述,“鬼神”只是服务于上述内容而已,由此“鬼神”章就与15章和17章的内容得以衔接而无须移动(此与怀德堂学者立场相左)。这样一来,《中庸》原文的整全性和连续性得以捍卫。而他们与朱熹的差异之处则在于:朱熹的解释方案也是以“微显”以及“费隐”为整体框架,但与此同时却也对于“鬼神”本身给予了充分的关注和深入的探讨,而上述四人则无一例外地否认这一章的论述对象为“鬼神”。那么,他们这种可以称之为“拯救”《中庸》的论述是如何展开的呢,我们以下具体加以讨论。

知识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这部《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是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的结项成果,并于今年被认定为是成果。全书共由四篇三十七章组成,近九十万字,吴震教授主编,由海内外中国哲学领域的一线学者组成的性团队合作分篇撰写,代表了当代朱子学研究的前沿的成果。本书的四篇结构是:一、“东亚儒学与中国朱子学”;二、“日本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三、“韩国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比较研究与回顾综述”;后是两篇“附录”,分别是“近十年来日本朱子学研究论著简目”、“近十年来韩国朱子学研究论著简目”。本书进一步拓展了朱子学研究领域的深度与广度,可以认为,通过本书的出版,“东亚朱子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已有充分理由得以成立(如同有别于“西方哲学”的“东亚儒学”或“东亚哲学”已渐形成一般),进而,本书的出版也得以重新展现了中国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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