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徂徕论点的伦理学性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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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7039
颗粒名称: 四 徂徕论点的伦理学性格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4
页码: 455-458
摘要: 本文记述了徂徕学与中国儒学在鬼神观和祭祀理念上存在一定差异。根据保罗·田立克对信仰的定义,徂徕学偏向于主张客观的实在,而中国儒学倾向于主观的心灵状态。徂徕将鬼神视为超越人类认知的存在,并认为只有圣人才能见到鬼神的情态,而一般人只能从祭祀中感受到鬼神的福泽。相对而言,中国儒学认为鬼神已存在于人的心性之中,通过祭祀可以获得鬼神的启示。徂徕的观点更接近宗教的神律性质,他强调人必须服从礼乐刑政以获得幸福,否则将得罪鬼神而失去幸福。与中国儒学相比,徂徕学更强调鬼神的超越意义和客观存在,并将圣人视为具有超越性的“先知”。徂徕学的伦理具有神律性格,强调通过奉献和服从来实现幸福。虽然徂徕学也有理性取向,但它与中国儒学的区别在于强调圣人的作为和众人的参与。总之,徂徕学在鬼神观和祭祀理念上与中国儒学存在较大差异,徂徕更强调鬼神的实在性和宗教性的神律伦理。
关键词: 徂徕学 中国儒学 鬼神观

内容

论及鬼神与祭祀的问题,自然无法脱离宗教性的考虑,在此情形下,如何区分中国儒家与日本徂徕学间的差异?为了说明此一问题,不妨借助保罗·田立克(Paul Tillich,1886—1965)对信仰最初步的定义,即“终极关怀(ultimateconcern)的态度”来做说明。早期田立克提出“终极关怀”时,常受到此词语是指“心灵主体的状态”(the subjective state)或者是“心灵所预设的客体”(theobjectival reality)的质疑。田立克虽以“终极关怀结合了信仰主、客观意义”“终极的信仰行为和信仰行为的终极意义其实并无二致”“既是主体,也是客体,但它同时又超越了主、客体的层次”来回答这个质疑。②但如果考虑信仰者如何形成信仰行为时,“心灵的状态”与“心灵所预设的客体”似乎也可形成两种信仰行为的起点,前者是“人们借着它而相信的信仰”,后者是“被人们相信的信仰”。对照朱子与徂徕,则中国儒者或朱子对祭祀的解释,似乎偏向主观的心灵状态而非客观的实在,而徂徕学则偏向客观的实在。
  不论是由“主观状态”或“客观的实在”形成祭祀的行为,都必然可从祭祀中得到“启示”。对儒者而言,鬼神早已内在于人的心性之中,而成为人存有的基础,因而任何一物,透过祭祀的过程,都可以从中获得极大的神圣性的启示,如在祭祖先中可以体悟到亲亲之仁,而在祭外神中可以体悟到生生之天理。相对而言,徂徕的观点是一方面肯定客观鬼神的存在,一方面又否定主观的心灵状态可感知客观的鬼神。他认为对一般人而言,鬼神是无限超越的、外在(out other)的存有,是人不能认识的对象,而仅有圣人才具有这种存在的自身(being-itself),因而能见鬼神之情状。①如此,徂徕所谓的圣人或先王就成了超越于常人的“先知”,人们在肯定客观鬼神之下,只能服从于如先知般之圣人所创作的礼乐刑政,而人们在祭祀中所感受的只能是客观鬼神的福泽。在上述的分析下,可以发现徂徕学具有强烈的神律性格。
  神律伦理意谓行为的对错必须符合超自然的鬼神或天的旨意,以徂徕学而言,即天或鬼神总是顾念人的幸福,圣人见得鬼神的顾念,故作礼乐刑政以安民使民得到幸福,若人执意破坏礼乐,则必然得罪于鬼神,而使人离于幸福。徂徕学虽具有神律伦理的特色,但也不能完全归为神律伦理,其理由在于他不是直接主张人的道德行为决定于天或鬼神的旨意,而是主张道德的判准是得自于圣人的理性,得自于圣人仰观俯察、知天地之心而见得文化制度背后的运作原则。徂徕一方面肯定天与鬼神的超越意义及其不可知测的面向,一方面又肯定圣人能观、能知的面向,这说明他的神律伦理具有部分的理性取向,即鬼神固然有其超越理性的幅度,但由天地之心所形成的实践原则不是反理性的。基于这种看法,徂徕所说的圣人才会是复数的,圣人所创制的礼乐才会随着时代的变迁而改变②,而圣人的作为也必须“得众力以成之”③。如此,徂徕的说法,应可归之于有神论脉络下的理性伦理,意即先王的礼乐刑政具有两面性,它一方面是超越性之鬼神旨意的启示,一方面是人能依靠其理性而知晓的“表述出来的道德原则”(formulated moral norm)。
  “表述出来的道德原则”相对于“有效的道德原则”(valid moral norm),它意谓在建构道德原则时,会以某种方式来表述之,一旦道德原则被表述出来,它就具有特定的内容,对人进行特定的要求或下达禁制的命令。因此,表述出来的道德原则通常是政治、社会乃至宗教权威的事,若它经得起时间的考验,并为大多数人所接受,往往反映它是有效的道德原则。由于徂徕论点所形成的伦理学具有强烈的“有神论”与“表述性”的色彩,也需要圣人的理性与众人的参与,使得他对人性善恶的看法,呈现出“差序”与“中性”①的论点,试看下列《辨道》的说法:
  先王聪明睿智之德,禀诸天性,非凡人所能及焉,故古者无学为圣人之说也。盖先王之德,兼备众美,难可得名,而所命为圣者,取诸制作之
  一端耳。②
  言性自老庄始,圣人之道所无也。苟有志于道乎,闻性善则益勤,闻性恶则力矫;苟无志于道乎,闻性恶则弃不为,闻性善则恃不为。故孔子之贵习也。子思、孟子盖亦有屈于老庄之言,故言性善以抗之尔;荀子则虑夫性善之说必至废礼乐,故言性恶以反之尔。皆救时之论也,岂至理哉。③
  善恶皆以心言之者也。孟子曰:生于心而害于政。岂不至理乎?然心无形也,不可得而制之矣,故先王之道,以礼制心,外乎礼而语治心之道,皆私智妄作也。何也?治之者心也,所治者心也,以我心治我心,譬如狂者自治其狂焉,安能治之?故后世治心之说,皆不知道者也。④
  徂徕认为圣人的“天性”非凡人所及,而又具有“众德之美”,这说明徂徕认为圣人与一般之人在天性上具有无法跨越的差序性。因而,徂徕所说的圣人,是一伦理型的圣人,而非如孔子或佛陀是可“学而至”的模范型圣人。既然圣不可学,圣只能是人“恭顺”的对象,且圣人的再生也只能待于天命。如此,当圣人不在时,徂徕来虽然有君主“敬天”“敬民”则不会形成独裁残暴的说法,但这种说法不但在其理论上无法成立,也不能证诸历史的事实。其次,在人性的差序格局下,圣人以外的一般人因无法由心性中产生自律性的道德原则,这使得徂徕反对中国理学家的“以心治心”,而主张人们必须遵循先王之道来达成“以礼治心”的目的。如此,徂徕可谓在天人、性情及礼乐的世界上都形成了绝对性的差序格局,而完全改造了中国儒学的思想性格。
  早在七世纪中叶以后,中国的“天命”观早已成了为天皇巩固执政权的重要依据,天皇不但以受命于“天”的君主身份出现,而当时的学者也认为“天道”可支配个人之命运与政权的转移。①之后,北畠亲房(1293—1354)在《神皇正统记》中绘制了“日本皇祖诞生图”,表示皇位的传承是天命所授,其顺序来自于“天照大神之神意”。②作为江户日本的儒者,徂徕在企图塑造德川政权的权威性之外,似乎也无法避免天皇存在的事实。徂徕在其儒学中虽然没有较多的天皇、天照大神的论述,但他所主张“天不可得而测”及“敬天”“敬天命”“敬君”的思想似乎也受到这种潜伏的论述氛围的影响。因此,徂徕之改造中国儒学的性格,可能是有意识的,也可能未被他自己所意识。

知识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这部《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是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的结项成果,并于今年被认定为是成果。全书共由四篇三十七章组成,近九十万字,吴震教授主编,由海内外中国哲学领域的一线学者组成的性团队合作分篇撰写,代表了当代朱子学研究的前沿的成果。本书的四篇结构是:一、“东亚儒学与中国朱子学”;二、“日本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三、“韩国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比较研究与回顾综述”;后是两篇“附录”,分别是“近十年来日本朱子学研究论著简目”、“近十年来韩国朱子学研究论著简目”。本书进一步拓展了朱子学研究领域的深度与广度,可以认为,通过本书的出版,“东亚朱子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已有充分理由得以成立(如同有别于“西方哲学”的“东亚儒学”或“东亚哲学”已渐形成一般),进而,本书的出版也得以重新展现了中国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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