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格物致知与诚意正心不是两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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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6981
颗粒名称: 四 格物致知与诚意正心不是两事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9
页码: 215-22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对《大学》八条目中格物与诚意关系的看法。他认为格物和诚意是两个重要的工夫,它们是平置的关系,而非有先后之分。在朱熹的观念中,格物和诚意是互相发明的,即通过格物穷理来贯通内外,并强调反身内省的实践。他主张在格物致知的过程中,需要实现“一以贯之”的贯通,同时也强调了诚意工夫的重要性。朱熹认为,只有通过格物穷理,才能实现知无不尽,进而实现心之所发能一于理而无自欺。因此,诚意工夫的实现须有赖于格物工夫。
关键词: 格物论 朱熹 诚意关系

内容

由上可见,朱熹工夫论不唯重格物亦重诚意,若扣紧宋明道学之问题以观,则可谓格物诚意其实便是居敬穷理之问题。事实上,关于《大学》八条目之工夫,朱熹最看重的也唯有格物与诚意,他在最晚年引其弟子周谟之说:“《大学》之道,莫切于致知,莫难于诚意。”周谟还说:“意有未诚,必当随事即物,求其所以当然之理。”对此,朱熹深表赞同。③在这封书信往来的对话中,其实已涉及格物与诚意的关系问题。
  上面提到,反身与穷理当“互相发”,其实,这是朱熹在解释伊川“格物,莫如察之于身,其得之尤切”时,就已提出的一个主张:
  前既说当察物理,不可专在性情,此又言莫若得之于身为尤切,皆是互相发处。〔道夫〕④
  那么,如何“互相发”呢?在朱熹看来,不仅有必要先从身上做起,还有必要格物后反求诸身,朱熹的这个看法围绕伊川的格物问题而展开,在针对“观物察己,还因见物反求诸身否”的问题时,伊川曾明确指出:“不必如此说,物
  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合内外之道也。”①这里涉及“内外之道”——亦即内外合一的问题,这一点也引起了朱熹门下的关注,有弟子问:“格物须合内外始得?”朱熹答道:
  他内外未尝不合。自家知得物之理如此,则因其理之自然而应之,便见合内外之理。目前事事物物,皆有至理。如一草一木,一禽一兽,皆有理。草木春生秋杀,好生恶死。……自家知得万物均气同体,“见生不忍见死,闻声不忍食肉”,非其时不伐一木,不杀一兽,“不杀胎,不殀夭,不覆巢”,此便是合内外之理。〔寓〕②可见,由格物而反身,实现内外合一,有一个重要的前提预设,亦即1.从“气”的角度看,“万物均气同体”,故构成一体之存在;2.从“理”的角度看,又何尝不是人物同此一理?所以,所谓内外合一,其实就是“才明彼,即晓此”——这是由于彼此一理才有可能的缘故。正是由此出发,所以格物也好反身也好,彼此相通,尤不可偏执一边。
  在朱熹工夫论的问题意识中,他也充分了解工夫有内外之分,但割裂内外便是学者大病。重要的是,在朱熹看来,内外相合的途径正在于格物穷理,知得物之理以后,“因其理之自然而应之”,于是便可实现“合内外之理”,也就是说,将反求内省置于格物致知之前或之外,反而有碍于内外合一。当然另一方面,朱熹也意识到反求诸己的重要性,他说:
  要之,内事外事,皆是自己合当理会底,但须是六七分去里面理会,三四分去外面理会方可。若是工夫中半时,已自不可。况在外工夫多,在内工夫少耶!此尤不可也。〔广〕③
  可见,朱熹毋宁更看重“里面理会”的工夫。关键是,此所谓“里面理会”,其实是指“切己”处去理会①,而不能错以为可以脱离格物穷理,比如“去父慈、子孝处理会”这类切合人身之道德实践便是“里面理会”,而不是一味守住内心而与日常生活相脱节之类的所谓内省工夫。因为朱熹最为反对也是他最为痛恨的一种学说便是“以心尽心”或“以心存心”。②按朱熹的理解,孟子所说的“尽心”“存心”,都不能置于格物穷理之外。反之,即便在格物穷理的过程中,也不能做所谓的“存心于一草木器用之间”的工夫,而是应把握事物的“所以当然之则”而已。
  要之,在朱熹,从狭义上看,所谓内外的“外”无非是指外界存在的事物,其所谓“内”无非是指身家之内的实事,然而从广义上说,这类内外之事都是“物”,所以都离不开格物的领域。若以工夫次第言,则可说格物为先而反求为次,若以轻重言,则当以反求为重而以外求为轻。如朱熹曾明确说过:“以反身穷理为主,而必究其本末是非之极至。”③而穷理也是可以通过“反身”工夫获得的,在自己身心上究其“本末是非”,也是一种穷理工夫,更是一种格物工夫。故在朱熹看来,博学多识固然重要,但是更重要的是如何真正做到贯通——亦即“一以贯之”,此所谓贯通,当是指在格物基础上的内外贯通:
  圣人也不是不理会博学多识,只是圣人之所以圣,却不在博学多识,而在“一以贯之”。今人有博学多识而不能至于圣者,只是无“一以贯之”。
  然只是“一以贯之”而不博学多识,则又无物可贯。〔夔孙〕④博学多识离不开“物”,同样,一以贯之也离不开“物”;“物”既是博学多识的必要前提,同样,“物”也是一以贯之的必要条件。
  因此究极而言,格物依然是《大学》工夫的首要工夫,诚意工夫则在其次,就两者之关系,朱熹有一个经典的说法,也是其基本立场:
  物格者,事物之理各有以诣其极而无余之谓也。理之在物者,既诣其极而无余,则知之在我者,亦随所诣而无尽矣。知无不尽,则心之所发能
  一于理而无自欺矣。①这里的“一于理而无自欺”,与朱熹对《大学》经文“诚意”的经典解释“一于善而无自欺”②虽相差一字,然语意基本一致,也是其晚年所持的一个诠释立场。③
  在上述这段话的叙述脉络中,须等到格物后“知无不尽”,而后“心之所发”,才能实现“一于理而无自欺”,此则可见,诚意工夫之实现须有赖于格物工夫而后才有可能。这一过程的关键无疑在于,如何首先做到物格与知至,否则的话,如果“理有未穷”“知有不尽”,则心之所发必会产生问题——亦即必会受到外来物欲私意等影响而不能真正实现诚意。问题在于,如果假设物已格、知已至,然后随其心之发动的意,自能保证“一于理而无自欺”的话,那么,这已不是诚意工夫,而是诚意的实现——“意诚”。换言之,诚意工夫已经不再需要着手去做。由此推论,也就是说,诚意工夫已无必要。难道朱熹真的以为诚意工夫是如此不重要吗?
  行文至此,有必要指出,到目前为止,我们所看到朱熹有关格物与诚意之关系问题的讨论,都是在围绕《大学》经典的诠释而展开,也就是说,就《大学》工夫次第而言,朱熹始终坚持格物在先而诚意在后这一基本立场,即便讲到彻上彻下的居敬工夫,甚至讲到“合内外之道”的问题,朱熹也并没有从这一基本立场退让半步。如果我们转换一下视角,不是从工夫次第的角度,而是将《大学》工夫视作是一整套工夫系统,那么,格物与诚意或居敬与穷理,是否可以是一种互相涵摄、同时并进的关系呢?
  我们来看一些朱熹的说法:
  存心养性便是正心诚意之事,然不可谓全在致知格物之后。但必物格 .
  知至,然后能尽其道耳。①一则说正心诚意不全在致知格物之后,一则说必等到“物格知至”,然后才能真正做到正心诚意。朱熹之意似在强调:前者是就工夫系统而言,后者是就工夫次第而言。为理解这一点,我们不妨再来看一下朱熹有关涵养与穷理交相为用、同时并进的观点:
  穷理涵养,要当并进。盖非稍有所知,无以致涵养之功,非深有所存,
  
  无以尽义理之奥,正当交相为用,而各致其功耳。②
  此说更为明确。朱熹是说,涵养居敬与即物穷理是彼此相即不离之关系,若无所知则无以致涵养之功,若无涵养工夫则无以尽物理之奥,所以涵养与穷理正当互相为用,涵养中不离穷理,穷理中亦不离涵养。依此推论,《大学》各种工夫作为一套系统,彼此紧密关联,不能缺少其中的任何一个环节,而在任何一个工夫环节中,其实已有其他工夫与之“交相为用”,对于工夫节次也不能固执死守。事实上,朱熹有关这方面的论述颇多,例如:
  若以《大学》之序言之,诚意固在知至之后,然亦须随事修为,终不成
  说知未至,便不用诚意正心!但知至已后,自不待勉强耳。③
  蔡元思问:“《大学》八者条目,若必待行得一节了,旋进一节,则没世穷年,亦做不彻。看来日用之间,须是随其所在而致力:遇著物来面前,便用格;知之所至,便用致;意之发,便用诚;心之动,便用正;身之应接,便用修;家便用齐;国便用治,方得。”曰:“固是。他合下便说‘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便是就这大规模上说起。只是细推他节目紧要处,则须在致知、格物、诚意迤逦做将去”云云。又曰:“有国家者,不成说家未齐,未能治国,且待我去齐得家了,却来治国;家未齐者,不成说身未修,且待我修身了,却来齐家!无此理。但细推其次序,须著如此做。若随其所遇,合当做处,则一齐做始得。”〔僩〕①在上述两段语录中,可以看出朱熹虽然一再强调工夫次第不可乱,若“细推其次序”,还必须按照《大学》工夫次第做,然而正如蔡元思所说,也是得到朱熹之认同的:若按照《大学》八条目的次第去做,恐怕一生“亦做不彻”,重要的是,在朱熹看来,若固执死守工夫次第,严格按照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次序去做,其结果将导致工夫的层层断裂:“终不成说知未至,便不用诚意正心”,“有国家者,不成说家未齐,未能治国,且待我去齐得家了,却来治国;家未齐者,不成说身未修,且待我修身了,却来齐家!”
  朱熹又说:
  《大学》自致知以至平天下,许多事虽是节次如此,须要一齐理会。不是说物格后方去致知,意诚后方去正心。若如此说,则是当意未诚、心未正时,有家也不去齐,如何得!……须是多端理会,方得许多节次。圣人亦是略分个先后与人知,不是做一件净尽无余,方做一件。若如此做,何时得成!又如喜怒上做工夫,固是,然亦须事事照管,不可专于喜怒。如《易·损卦》“惩忿窒欲”,《益卦》“见善则迁,有过则改”,似此说话甚多。圣人却去四头八面说来,须是逐一理会。〔明作〕②
  这里朱熹所说的“一齐理会”“多端理会”,便是强调应把工夫当作一种系统看,而不能把工夫节次看死了。与此相同,朱熹还说:
  说为学次第,曰:“本末精粗,虽有先后,然一齐用做去。且如致知格物而后诚意,不成说自家物未格、知未至,且未要诚意,须待格了、知了,却去诚意,安有此理!圣人亦只说大纲自然底次序如此。拈著底,须是逐
  一旋旋做去始得。”〔雉〕①
  这里所说的意思与上引几段资料的意思大致相同,朱熹甚至用“安有此理”这一极其强烈的反问,来表示“自家物未格、知未至,且未要诚意”之观点荒谬至极。
  既然《大学》工夫是一套系统,那么,在格物致知的过程中,是否也可同时做诚意工夫呢?这个设问看似唐突,其实不然,朱熹曾有一段语录涉及于此,他说:
  舜功问:“致知诚意是如何先后?”曰:“此是当初一发同时做底工夫,及到成时,知至而后意诚耳。不是方其致知,则脱空妄语,倡狂妄行,及到诚意方始旋收拾也。孔子‘三十而立’,亦岂三十岁正月初一日乃立乎!白乐天有诗:‘吾年三十九,岁暮日斜时。孟子心不动,吾今其庶几。’此诗人滑稽耳。”〔璘〕②
  这段话很值得吟味。朱熹以孔子“三十而立”为例,指出孔子此说的含义绝不是指正好在三十岁正月初一那一天实现“而立”,意谓“三十而立”乃是孔子的活生生的生命历程,其中自然包含前一阶段的“吾十有五而志于学”之内涵,同时也意味着指向“四十而不惑”,同样的道理,格物致知虽是《大学》工夫的第一阶段,然而这并不意味着格物工夫过程中就应当截然排斥诚意工夫,因为工夫实践既是一套系统,同时也是一个过程,如果硬将格物与诚意割裂为二,恐怕在致知阶段就会导致“脱空妄语,倡狂妄行”,这是不可想象的。应当说,朱熹在此又一次明确表示格物与诚意在某些情况之下,应当彼此并进,是可以“一发同时做底工夫”。
  如果说以上材料采自《朱子语类》的可信度比不上朱熹的亲笔书信,那么我们不妨再摘取几段朱熹书信中的材料:
  《大学》之序,自格物致知以至于诚意正心,不是两事。但其内外浅深
  
  自有次第耳,非以今日之诚意正心为是,即悔前日之格物致知为非也。①
  持敬格物工夫本不相离,来喻亦太说开了,更宜审之,见得不相离处,
  
  日用间方得力耳。②
  治国平天下与诚意正心修身齐家只是一理,所谓格物致知亦曰知此而
  已矣。此《大学》一书之本指也。今必以治国平天下为君相之事,而学者
  无与焉,则内外之道异本殊归,与经之本旨正相南北矣。③
  敬字之说,深契鄙怀。只如《大学》次序,亦须如此看始得,非格物致
  知全不用诚意正心,及其诚意正心却都不用致知格物。④
  要之,由以上所引这一组史料可见,朱熹显然明确地意识到,《大学》工夫是一整套系统,须要“一齐理会”“一齐做去”,这与上述“反身穷理”须“互相发”或“穷理涵养,要当并进”的观点,其旨趣是完全一致的。而且朱熹也非常明确地表示:“《大学》之序,自格物致知以至于诚意正心,不是两事”;“持敬格物功夫本不相离。”需要说明的是,这些书信资料大多在淳熙十五年以前,由此表明,朱熹几乎在修订《四书章句集注》的同时,他的工夫论思想已相当成熟,在重视格物的同时,并未轻视《大学》的其他工夫尤其是诚意工夫。当然,朱熹仍然十分谨慎小心,即便到了晚年,他也不忘一再强调,最为理想的实践方法仍然是“须在致知、格物、诚意迤逦做将去”“须是逐一理会”“逐一旋旋做去始得”,意谓工夫次序仍然重要而不可忽视。若以一言以蔽之,也就是说,朱熹不会因为认识到“格物致知以至于诚意正心不是两事”“持敬格物工夫本不相离”,从而放弃“格物致知是《大学》第一义”、格物为《大学》之要的观点,毋宁说,在朱熹的工夫论思想体系中,上述两种观点是可以互相并存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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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上册》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这部《东亚朱子学新探——中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是2013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点项目“日韩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的结项成果,并于今年被认定为是成果。全书共由四篇三十七章组成,近九十万字,吴震教授主编,由海内外中国哲学领域的一线学者组成的性团队合作分篇撰写,代表了当代朱子学研究的前沿的成果。本书的四篇结构是:一、“东亚儒学与中国朱子学”;二、“日本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三、“韩国朱子学的传承与创新”;“比较研究与回顾综述”;后是两篇“附录”,分别是“近十年来日本朱子学研究论著简目”、“近十年来韩国朱子学研究论著简目”。本书进一步拓展了朱子学研究领域的深度与广度,可以认为,通过本书的出版,“东亚朱子学”作为一个研究领域已有充分理由得以成立(如同有别于“西方哲学”的“东亚儒学”或“东亚哲学”已渐形成一般),进而,本书的出版也得以重新展现了中国哲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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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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