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文公问为国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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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四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908
颗粒名称: 滕文公问为国章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3
页码: 983-985
摘要: 本文主要描述了滕文公询问田赋利害以及其他与国家制度有关的问题。滕文公对孟子关于夏后氏、商人和周人田地分配的说法表示怀疑,认为如果按照孟子的说法,田间的土地分配需要频繁改变,可能会造成混乱。孟子回答说他只是提出了制度的纲要,并不需要过分追求细节。
关键词: 朱熹 孟子 滕定公 田赋

内容

因说今日田赋利害,曰:“某尝疑孟子所谓‘夏后氏五十而贡,殷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恐不解如此。先王疆理天下之初,做许多畎沟浍洫之类,大段费人力了。若自五十而增为七十,自七十而增为百亩,则田间许多疆理,都合更改,恐无是理。孟子当时未必亲见,只是传闻如此,恐亦难尽信也。”广。
  孟子说:“夏后氏五十而贡,商人七十而助,周人百亩而彻”,恐亦难如此移改。《礼记正义》引刘氏皇氏之说,正是呆人说话。盖田地一方,沟洫庐舍,成之亦难。自五十里而改为七十里,既是七十里,却改为百里,便都着那趱动,此扰乱之道。如此则非三代田制,乃王莽之制矣!必大。
  孟子说贡、助、彻,亦有可疑者。若夏后氏既定“五十而贡”之制,不成商周再分其田,递相增补,岂不大扰!圣人举事,恐不如此。如王莽之封国,割某地属某国,至于淮阳太守无民可治,来归京师,此尤可笑!正义引刘氏皇氏熊氏说,皆是臆度,迂僻之甚!人杰。
  孟子说制度,皆举其纲而已。如田之十一,丧之“自天子达”之类。方。
  “世禄,是食公田之人。”问:“邻长、比长之属有禄否?”曰:“恐未必有。”问:“士者之学如何?”曰:“亦农隙而学。”“孰与教之?”曰:“乡池录作“卿”。大夫有德行而致其仕者,俾教之。”德明。
  “孟子只把‘雨我公田’证周亦有公田,读书亦不须究尽细微。”因论“永嘉之学,于制度名物上致详。”方子。
  问:“滕文公为善,如何行王道不得,只可为后法?”曰:“他当时大故展拓不去,只有五十里,如何做得事?看得来渠国亦不甚久便亡。”问:“所谓‘小国七年’者,非是封建小国,恐是燕韩之类。”曰:“然。”可学。
  “‘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如古注之说如何?”曰:“若将周礼一一求合其说,亦难。此二句,大率有周礼制度。野,谓甸、稍、县、都,行九一法。国中什一,以在王城,丰凶易察。”去伪。
  或问“请野九一而助,国中什一使自赋”。曰:“国中行乡、遂之法,如‘五家为比,五比为闾,四闾为族,五族为党,五党为州’。又如‘五人为伍,五伍为两,四两为卒,五卒为旅,五旅为师,五师为军’。皆是五五相连属,所以行不得那九一之法,故只得什一使自赋。如乡、遂却行井牧之法,次第是一家出一人兵。且如‘五家为比’,比便有一个长了。井牧之法,次第是三十家方出得士十人,徒十人。井田之法,孟子说‘夏五十而贡,殷七十而助,周百亩而彻’,此都是孟子拗处。先是五十,后是七十,又是一百,便是一番打碎一番,想圣人处事必不如是劳扰。又如先儒说封建,古者‘公侯百里,伯七十里,子男五十里’。至周公则斥大疆界,始大封侯国:公五百里,侯四百里,伯三百里,子男百里。如此,则是将那小底移动,添封为大国,岂有此理!禹涂山之会,‘执玉帛者万国’。当时所谓国者,如今溪、洞之类。如五六十家,或百十家,各立个长,自为一处,都来朝王,想得礼数大段藞苴。后来到夏商衰时,皆相吞并,渐渐大了。至周时只有千八百国,便是万国吞并为千八百国,不及五分之一矣,可见其又大了。周毕竟是因而封之,岂有移去许多小国,却封为大国!然圣人立法,亦自有低昂,不如此截然。谓如封五百里国,这一段四面大山,如太行,却有六百里,不成是又挑出那百里外,加封四百里。这一段却有三百五十里,不成又去别处讨一段子五十里来添,都不如此杀定。盖孟子时去周已七八百年,如今去隋时,既无人记得,又无载籍可考,所以难见得端的。又周封齐鲁之地,是‘诛纣伐奄,灭国者五十’,所以封齐鲁之地极广。如鲁地方千里,如齐东至海,西至河,南至穆陵,北至无棣,是多少广阔!”焘。
  问:“圭田,余夫之田,是在公田私田之外否?”曰:“卿受田六十邑,乃当二百四十井,此外又有‘圭田五十亩’也。‘余夫二十五亩’,乃十六岁以前所受,在一夫百亩之外也。孟子亦只是言大概耳,未必曾见周礼也。”时举。

知识出处

朱子语类第四册

《朱子语类第四册》

出版者:長江出版傳媒崇文書局

本书为包括朱子语类卷第五十二至卷第六十六,内容为孟子二、公孙丑上之上、孟子三、公孙丑上之下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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