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贡曰管仲非仁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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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语类第三册》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745
颗粒名称: 子贡曰管仲非仁章
分类号: B244.71
页数: 2
页码: 844-845
摘要: 该段讨论了管仲的功过是非。有人认为管仲应当为不义之争负责,但孔子认为管仲的功绩可以掩盖其过错。然而,如果存在不可赎的罪行,即使有功绩,也不能被原谅。
关键词: 管仲 功过 孔子

内容

安卿问:“伊川言:‘仲始与之同谋,遂与之同死,可也。知辅之争为不义,将自免以图后功,亦可也。’窃谓天下无两可之理,一是则一非,如两可之说,恐亦失之宽否?”曰:“虽无两可,然前说亦是可。但自免以图后功,则可之大者。”淳曰:“孟子‘可以死,可以无死’,是始者见其可以死,后细思之,又见其可以无死,则前之可者为不可矣。”曰:“即是此意。”安卿又问:“《集注》谓:‘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不可以相掩。’只是论其罪则不须论其功,论其功则不须论其罪否?”曰:“是。”尧卿问:“管仲功可掩过否?”曰:“他义不当死。”久之,又曰:“这般处也说得不分晓。大抵后十篇不似前十篇。如‘子路问成人’处,说得也粗。”安卿云:“只是臧武仲之知等,皆不是十分底事。”曰:“是。”义刚。淳录同。
  问:“《集解》云:‘管仲有功而无罪,故圣人独称其功。王、魏先有罪而后有功,则不以相掩可也。’其视程子说,固平实矣。然人之大节已失,其余莫不足观否?”曰:“虽是大节已失,毕竟他若有功时,只得道他是有功,始得。”广。
  管仲不死子纠,圣人无说,见得不当死。后又有功可称,不是后功可以偿前不死之罪也。伊川有此意,亦恐看得不曾仔细。魏郑公则是前仕建成矣,不当更仕太宗,后却有功。温公论嵇绍、王裒,谓绍后有死节之功,须还前不是。后既策名委质,只得死也,不可以后功掩前过。王、魏二公谓功可以补过,犹可。管仲则前无过而后有功也。杨。
  “管仲,孔子自有说他过处,自有说他功处,过不能以掩功。如唐之王、魏亦然。”或问:“设有弑父弑君不可赎之罪,虽有功,亦在所不说矣。”曰:“如此,则无可言者。”文蔚。
  问:“圣人分明是大管仲之功,而孟子硬以为卑,如何?”曰:“孟子是不肯做他底,是见他做得那规模来低。”因云:“若仲辅其君,使佐周室以令天下,俾诸侯朝聘贡赋皆归于王室,而尽正名分,致周之命令复行于天下,己乃退就藩臣之列,如此乃是。今仲纠合诸侯,虽也是尊王室,然朝聘贡赋皆是归己,而命令皆由己出。我要如此便如此,初不禀命于天子。不过只是要自成霸业而已,便是不是。”义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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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语类第三册

《朱子语类第三册》

出版者:崇文書局

本文讲述了朱子语类卷第九十八至第一百二十包括张子之书、邵子之书、程子门人、总论、吕与叔、谢显道、杨中立、游定夫、侯希圣、尹彦明、张思叔、郭立之子和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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