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天理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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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诸儒鸣道集》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5192
颗粒名称: 一 天理观
分类号: B244.4
页数: 4
页码: 277-280
摘要: 本文介绍了二程的天理观将天与理直接同一,强调天理的独立性和总一言,认为理是世界的本根,同时提出“理一分殊”理念,以凝定儒学之主题、为人之德性修养功夫奠基。
关键词: 二程 天理观 儒学

内容

二程认为,理或天理是天的本质,而此前大家关注的气,只是理驱动下的表象而已。天与理之间是直接同一的关系:“天者,理也”、“自理言之谓之天”。①从二程这里开始,天不在仅仅是苍苍然的、可见的一物,而是与“理”确立起了内在而本质的关联。这里,二程所提的“天理”不同于此前人们所理解的“理”:理不再居于宾词的地位,而一跃成为主语,成为本根。张岱年先生认为,“在先秦哲学,所谓理,皆以分殊言”,②这是说,“理”在先秦哲学中是纹理、条理的意思,只是个修饰性的宾语。其实,不独先秦哲学是如此,就是汉唐哲学也是如此。与此相对,二程所说的天理“则以总一言”,是气之所以能呈现为万物的究竟根据,也是这个世界的本根。在二程那里,理首先是“独立的”,它自根自本,自是其是,“不为尧存,不为桀亡”,而此前被认为是本根的气则变为二程眼中理的附属。这一转变,显然是颠覆性的。
  在儒学史上,二程所理解的理是颇有新意的。惟其如此,二程才会自信的声言:“吾学虽有所受,天理二字,却是自己体贴出来。”③——他们所体贴出来的,不是这已经给人反复提到的两个字,而是其中包含的新意,是他们对此二字的全新理解。
  欲要深入地了解二程天理观在道学话语建构中的意义,我们还需要对二程之天理观与传统道论之异同作出深入的比较。我们知道,在二程之前,人们普遍地视理为殊理,而视道为统名(总一),此外也有视道为世界本根的说法(道家)。那么,二程的天理观与前人的道论相比,其特殊之处又表现在哪里呢?其实,这个问题在韩愈那里已经有所提到:“仁与义为定名,道与德为虚位”(《原道》)——儒释道都在谈道德(佛家在格义阶段也大量使用道德、性命一类词汇),但是离开了仁义这一确指,所谓道德的内涵就是空洞的、混乱的,甚至会流于老庄之既尊道德却又在非毁仁义上去。显然,儒释道之间对“道”的理解始终存在着较大的差别:儒家之道始终强调其伦理、德性属性,而佛老之道则有突出“非人化”、非德性化的因素。单纯“道德”这一概念已经不足以揭示儒学之为儒学的特质所在。与此相应,二程提出天理观,旧明显突出了儒学之道的德性之维,具有凝定儒学之主题、为人之德性修养功夫奠基的作用。
  二程还特别强调以理为前提的,天人之间的一本关系:天理不独是天的本质,也是人之所以为人的最终根据:此即所谓“天人无间”①,所谓“天人本无二,不必言合”②。他们不仅从理的普遍性角度提出:“故有道有理,天人一也,更不分别”、“只心便是天”③的说法,而且还特别强调不但天可以包人,而且人也可以包天:“若如或者别立一天,谓人不可以包天,则有方(限定,拘束的意思)矣,是二本也”、“心也,性也,天也,非有异也。”④这里,二程无论是说只心便是天,还是说人可以包天,无非是强调人心中所有的理和天理无二罢了,却绝不是像佛家那样主张“心生万法”。显然,二程较之于前贤而论,更为彻底地贯彻了天人一本的观念,而且其立论基点也显有不同。
  于二程,天人之“一本”又具体体现为理一分殊的关系:天人之合,先在其有分,笼统的一体之物(抽象的同一)也就无所谓合。⑤只有在强调天人之分的前提下,探讨天人之合、之一本,才有意义。具体来说:理是一、是本,人是殊、是末;理为纯,人为杂(理与气杂)。一方面,作为一的“理”就呈现在“众殊”之上,这是天人之一本的最集中体现;而另一方面,众“殊”则是以相互差异的形式而呈现着理一,这也意味着“殊”之基于“一”的动态的成就、生成和展开的因素。由此,道学中的“天人一本”,是在同一性这个根本上绽放的多样性。毋宁说,主张随才成就是其主张“理一分殊”的合理推论。
  多数心学家包括一些当代学者往往质疑程朱之何以通过外向的格物穷理功夫,便能引出人自身内在的明明德实践之结果,进而认为外物之理与人的德性是二本,这是出于对程朱之学的误解,至少是对程朱学所主张的“理一分殊”理念没有足够的自觉。二程对此有明确地说明,如提出“道未始有天人之别,但在天则为天道,在地则为地道,在人则为人道”⑥,这就是告诫人不要隔绝天道和人道、人的性与外物之理。在二程乃至大多数宋明儒者看来,天道之阴阳、地道之刚柔和人道之仁义都是理这个“一”在不同层面的显现(都是殊理,但无不是“理一”的体现),此即所谓“理一分殊”。由此,所谓性理和物理就不是两个理,格物穷理也自然可以成为明明德之助。
  较之于传统儒学以天或者以气为核心的天人一体观念,二程提出以理为核心的新的天人一体(或一本)的理念,这是一个真正的创新。
  二程之天理观的提出还有一个更重要的意义,就是明确了形上与形下、道与器的区分,把人的视域从形而下的现象界提升到了形上的理世界。①这就大大强化了儒学的理想性,也改善了以往认为儒学不关注形而上问题、只限于治世之道的诘难。
  自二程之后,理或天理成为道学乃或理学中最为核心的概念,二程也因此被视为道学或理学的创始者。

附注

①分别见《二程语录·明道先生语一》,《诸儒鸣道集》卷二十九,第617页;《二程语录·伊川先生语十一》,《诸儒鸣道集》卷四十三,第930页。 ②张岱年:《中国哲学大纲》,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04年版,第53页。 ③程颢、程颐:《二程集》,《河南程氏外书卷第十二·传闻杂记》,中华书局2008年版,第424页。“天理”一词张载也使用过,但还是属于传统的用法。 ①《二程语录·二程先生语二之二》,《诸儒鸣道集》卷二十一,第419页。 ②《二程语录·二程先生语?(原书标为七,后改为八,当为六)》,《诸儒鸣道集》卷二十四,第517页。 ③分别见《二程语录·二程先生语二之一》,《诸儒鸣道集》卷二十,第393、383页。 ④《二程语录·明道先生语一》,《诸儒鸣道集》卷二十九,第586页。 ⑤有趣的是,当今学者往往能注意到,二程之间,明道强调统体,而伊川强则调分别。 ⑥《二程语录·伊川先生语十一·伊川杂录》,第914页。 ①形上与形下的区分以及“一阴一阳之谓道”的说法见于《易传》,但是在二程看来,《易传》所言仍然是形而下者。此外,道教和邵雍都早于二程提出了先天的概念,张载更是有“性而后有气质之性,善反之则天地之性存焉”的说法,不过上述说法仍属于元气论、宇宙论范围,此是其与二程天理论的根本不同。

知识出处

《诸儒鸣道集》研究

《《诸儒鸣道集》研究》

出版者: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本书分为上下两编,内容包括:《诸儒鸣道集》原刻年代考、关于《诸儒鸣道集》编者身份的初步推测、《诸儒鸣道集》视野下的宋代儒学多元性研究、周敦颐与张载的道学话语构建、二程对道学话语的构建、谢良佐与杨时对道学话语的构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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