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朱子語録文獻用字研究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748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朱子語録文獻用字研究
分类号: B244.7
页数: 47
页码: 371-417
摘要: 本文记述了《池録》与后世诸本的异文为语言研究提供了多方面的线索,也为宋代用字和汉字发展史研究提供了大量鲜活的第一手材料。这些异文包括正体与俗写、旧字形与新字形、换位与换旁、增省偏旁部件的繁化与简化等,以及古今字、通假借用、讹误和新词的记音等。
关键词: 朱子语录 文献 用字

内容

《池録》與後世諸本的異文爲語言研究提供了各個方面的綫索,同樣也爲宋代用字和漢字發展史研究提供了大量鮮活的第一手材料。如據我們考察,《池録》用“恥、〓、〓、〓、九、夣、〓、脉、効、流、〓、愽、汙、註、靣、鈆、微、荅、〓、檗、峯、胷、畧、猫、澁、筭、謚、棊、協、甞、竒、貟、〓、強、圎、〓”等,多用“〓、麄、〓、个、〓、〓、趂、〓、斈、呌、紏、倐、鮮、〓”等。較其與今傳本《朱子語類》的異同,就時代而言,既有承古,又有承俗;就字體規範而言,既有正體與俗寫的異同,又有舊字形與新字形的異同;就字形結構而言,既有换位、换旁,又有增省偏旁部件的繁化與簡化等;就詞義而言,既有古今字,又有通假借用及訛誤,還有新詞的記音等。漢字的演變具有累積性的特點,共時平面上使用的漢字就其來源而言蘊含着歷時的積澱,疊置着新舊歷史層次的成分,本章擬就《池録》與今傳本《語類》用字異同所反映的漢字演變現象略作探討。
  第—節 朱子語録文獻用字的承古與承俗
  1.承古
  宋刻《池録》使用了不少古字,表現了人們用字的繼承性。如:
  (1)賢—賢
  如敬長、敬贒,便有許多分别。S27/66a
  此爲黄義剛録,諸本“賢”作“賢”。考《說文·貝部》:“賢,多才也。从貝臤聲。”《集韻·先韻》:“賢,古作賢。”“賢”又作“孯”。據戴家祥《金文大字典》下:“字從臤從子,字書所無。壺銘常與能字連用,如‘進孯散能’‘舉孯速能’,其義與《禮記·禮運》‘選賢與能’相同。掔當爲賢字異體。《說文》三篇:‘臤,古文以爲賢字。’臤字又從臣,臣爲事君者,與子爲人同義,故孯字加子旁。”賢字從忠,如劉向《說苑·君道》:“務在博愛,趨在任覽。”唐范據《雲溪友議》卷七:“非其母賢,不成其子。”蓋以臣事君忠會意,故賢字加忠旁。
  (2)捄—救
  “而今捄荒甚可笑……元無實惠及民。”或問:“先生向來捄荒如何?”S31/2b-3a
  此爲孫自脩録,前一個“捄”,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救”。後一個“捄”,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救”,徽州本誤作“〓”。
  若小小關歐,捄之亦無妨。S38/89a
  此爲沈僩録,“捄”,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救”。考《說文·攴部》:“救,止也。从攴,求聲。”《漢書·董仲舒傳》:“將以捄溢扶衰,所遭之變然也。”顏師古注:“捄,古救字。”
  (3)埽—掃
  爲學工夫,大〓在身則有箇心,心之體爲性,心之用爲情;外則目視耳聽,手持足履,在事則自事親事長以至於待人接物,洒埽
  應對,飲食寢處,件件都是合做底。S27/12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埽”作“掃”。《說文·土部》:“埽,棄也。”《集韻·皓韻》:“埽,或從手。”
  (4)譌—訛
  差舛譌謬,不堪著眼!S38/38a
  此爲沈僩録,“譌”,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訛”。《說文·言部》:“譌,譌言也。”《說文》無“訛”,“訛”爲後出字。
  (5)很—狠
  曰:“此亦自是它一節好。其它很厲偏僻,招合小人,皆其資質學問之差。”S38/49a
  此爲沈僩録,“很”,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狠”。考《說文·彳部》:“很,不聽從也。一曰行難也。”《廣韻·很韻》:“很,很戾也。俗作狠。”《篇海類編·犬部》:“狠,與很同。惡也。”又考《說文·犬部》:“狠,犬鬥聲。从犬艮聲。”段玉裁注:“今俗用狠爲很,許書很、狠義别。”〔1〕
  明抄本《池録》用字承襲了漢魏古體的書寫特徵,也與晋唐楷書一脉相承。如:
  (6)初
  又如好事,初心本自要做,又却終不肯做,是如何?M2/16b
  要之,才只是一箇才,才之初,亦無不善。M2/18b-19a
  例中“初”,明抄本分别作〓、〓。秦《嶧山碑》作〓,漢《張初》印作〓,北魏《張猛龍碑》作〓,唐國詮書《善見律》作〓。“刀”上一折爲秦漢篆書的保留,宋以後漸少用此形。
  (7)密
  廣疑張子之言尤更精密。M2/16a
  此箇物事極密,毫髮間便相争。M2/19b
  例中“密”,明抄本分别作密、密。春秋《高密戈》作〓,宋刊大徐本《說文》作〓,漢《華山廟碑》作密。隸變後密行楷化作二形,一如隋智永《真草千字文》作密,今之正形同此;一如唐柳公權《玄秘塔碑》作密,明抄本《池録》前一例與之同。後一形又變體作密(唐顏真卿《多寶塔碑》),明抄本後一例即如此形。
  明抄本《池録》同宋刻本也使用了不少古字,表現了用字的繼承性。如:
  (8)痒—癢
  此恐是識痛痒底道理。S29/23a、M29/17a
  “痒”,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癢”。明抄本同宋刻本《池録》皆作“痒”,未見“癢”。
  明抄本“痒”又出現訛俗字形,如:
  先生曰:“疾痛疴痒,舉切吾身,何處不有。”M13/33b
  “痒”寫作“痒”。
  “痒”本字作“蛘”,俗作“癢”。孫詒讓《周禮正義》釋“夏時有痒疥疾”曰:“痒即蛘之假字,俗作癢。”《說文解字·虫部》:“蛘,騷蛘也。”段玉裁注曰:“俗多用痒、癢、養字,蓋非也。”
  2.承俗
  時俗用字真寶地反映了某一時代文字使用的實際面貌,宋刻《池録》也使用了不少時俗用字。如:
  (1)〓—徽
  《先天圖》直是精〓,不起於康節。S28/68b
  此四件物事有箇精粗顯〓分別。S28/71b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作“微”。
  今人〓有所得,欣然自以爲得。S37/31a
  此爲曾祖道録,王星賢點校本“〓”作“微”。《字彙》:“〓,俗微字。”〔1〕
  (2)徃—往
  如曰“利涉大川”,是利於行舟也;“利有攸徃”,是利於啓行也,《易》之書大率如此。S29/14a
  此爲襲蓋卿録,王星賢點校本“徃”作“往”。
  自脩身以徃,只是如破竹然,逐節自分明去。S30/7b、M30/6a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徃”作“往”。《正字通·彳部》:“往,俗作徃。”
  (3)〓—寇
  “不利爲〓。”〓只是要去害它,故戒之如此。S28/17a
  此爲〓淵録,“〓”,成化本同,徽州本作“〓”,王星賢點校本作“寇”。《正字通·宀部》:“寇,俗作〓。”
  (4)恠—怪
  凡事只是尋箇當然,不必過求,過求便生鬼恠。S38/103b
  此爲沈僩録,“恠”,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怪”。《玉篇·心部》“恠”以爲“怪”之俗字。《正字通·心部》:“恠,俗怪字。”
  (5)倐—倏
  如此讀將去,將久自解踏着他關捩子,倐然悟時,聖賢格言自是句句好。S27/7b
  此爲黄義剛録,“倐”,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倏”。《龍龕手鑑·人部》:“倐,倐忽,疾也。”《字彙·人部》:“倐,俗倏字。”
  (6)趂—趁
  如人趂養家一般,一日不去趂,便受饑餓。S30/1a-1b、M30/1a
  “趂”,《玉篇·走部》以爲“趁”的俗字。
  (7)闘—鬬
  又問:“‘鄉鄰有闘者,雖閉戶可也’,此便是用權。若鄉鄰之闘有親戚兄弟在其中,豈可一例不救?”S38/89a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關”作“鬬”。《切韻·侯韻》:“鬬,通俗作闘。”
  (8)〓—歸
  太祖軍法曰:“一階一級,皆〓服事之儀。”S27/29b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歸”作“歸”。“歸”,據《宋元以來俗字譜》載,《列女傳》《白袍記》《東牎記》作“歸”。
  (9)夣—夢
  據文勢時,“甚矣,吾衰也”是一句,“久矣,吾不復夣見周公”是一句。惟其久不夣見,所以見得是衰。若只是初不夣見時,也未見得衰處。S27/57b
  此爲黄義剛録,例中三處“夣”,王星賢點校本皆作“夢”。
  明抄本《池録》也使用了許多“夣”,如:
  到得後來說“吾不復夣見周公”,與“鳳鳥不至,河不出《圖》,吾已矣夫”時,聖人亦自知其不可爲矣。M2/1a
  漢唐諸人說義理,與說夣相似,至程先生兄茅方始說得分明。唐人只有退之說得近旁,然也只似說夣,但不知所謂劉者如何。M2/53a
  “夣”是“夢”的俗寫變體。《正字通·人部》:“夣,俗夢字。”“夣”形唐代已見,唐《畫贊碑》陰作〓,敦煌P.2133《金剛般若波羅蜜經講經文》多作〓。“夣”形的出現恐爲“夢”草書的楷化變體,古人書寫爲求氣韻連貫,往往多牽絲帶筆,“夢”若以〓之點畫起筆,則如王羲之《十七帖》作〓;若以横畫起筆,則如明王寵《古詩十九首》作旁,明陳淳《古詩十九首》作〓,草書中以一横代替“罒”,旁形楷化則保留了部分筆畫特徵,又將“罒”恢復,定形爲“夣”,如明文徵明《自作詩卷》作夢。“夢”的異體較多,唐寅《書七律》有〓、〓、夢,《自書詞》有〓、夢,後者即今之簡體“梦”。“梦”亦是“夢”的俗寫,《宋元以來俗字譜》引《太平樂府》《白袍記》《目連記》《嶺南逸事》作“梦”,《正字通·木部》:“梦,俗夢字。”古多有將“夢”之上二部件合併作“〓”,唐寅《自書詞》作夢,清傅山《孟浩然詩》作〓,可以看到草書中“〓”與“林”形相同。明徐渭《唐詩宋詞》作梦,可見簡體“梦”已定型。
  《池録》中“夢”又有一形。如:
  柳子厚荅劉愛得說九。M6/11b
  〓形與“〓”相近,亦爲“夢”的俗寫,《字彙·艸部》:“〓,同夢。”晋索靖《月儀帖》作〓,又《廣碑别字》引《明武略將軍千户侯沈俊墓志》作“夣”,下作“歹”形。此亦足可見明抄本《池録》所存字形之豐富。
  (10)覇—霸
  或問:“‘雖由此覇王不異矣’,如何分句?”先生曰:“只是‘雖由此覇王不異矣’,言從此爲覇……盡分付與他。”S29/19a、M29/14a
  此爲襲蓋卿録,例中三處“覇”,王星賢點校本皆作“霸”。“覇”,《廣韻·禡韻》以爲“霸”的俗字。《字彙·襾部》:“覇,本从雨,俗从襾。”邵博《河南邵氏聞見録》卷二十載,王荊公晚喜《字說》。客曰:“霸字何以從西?”荊公以西在方隅主殺伐,累言數百不休。或曰:“霸從雨,不從西也。”荊公隨輒曰:“如時雨之化耳。”
  (11)㛐—嫂
  或問:“‘執中無權’之‘權’,與‘㛐溺援之以手’之‘權’微不同否?”曰:“‘執中無權’之‘權’稍輕,‘㛐溺援之以手’之‘權’較重,亦有深淺也。”S38/88b
  此爲沈僩録,例中二處“㛐”,王星賢點校本皆作“嫂”。《說文·女部》:“㛮,兄妻也。从女叜聲。”邵瑛《群經正字》:“經典多作嫂。《五經文字》云:《說文》作〓,隸省作嫂。”又據《集韻·皓韻》:“〓,或从叟,俗从更。”
  (12)—參
  王介甫嘗作一篇《兵論》,在書院中硯下,是時他已叅政。S27/19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叅”作“參”。“參”,據《宋元以來俗字譜》載,《目連記》《嶺南逸事》作“〓”。
  (13)〓—闕
  遇事接物之間,各須一一去理會始得。不成是精底去理會,粗底又放過了;大底去理會,小底又不問了。如此,終是有欠〓,但隨事遇物皆一一去窮極,自然分明。S37/12a-12b
  此爲曾祖道録,徽州本“〓”作“缺”,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闕”。“缺”“闕”古可通用,“闕”亦有作“〓”者。“〓”爲“闕”的俗字,“闕”《廣韻》爲去月切,“〓”《改併四聲篇海》引《俗字背篇》爲丘月切。《康熙字典·門部》引《五音篇海》:“〓,同闕。”
  明抄本《池録》也使用了不少時俗用字。如:
  (14)噐、器—器
  問:“‘管仲之噐小哉!’噐,莫只是以資質言之否?”曰:“然。”“若以學問充之,則小須可大?”曰:“固是。”曰:“先生謂器小,言其
  ‘度量褊淺,規模卑狹’,此二句還盡得器小之義否?”M2/7b
  例中“噐”“器”“器”,《池録》寫作噐、〓、器,王星賢點校本皆作“器”。《說文·㗊部》:“器,皿也。象器之口,犬所以守之。”宋本《玉篇·㗊部》:“噐,同上(器),俗。”明張自烈《正字通·口部》:“噐,器本字。《說文》誤從犬,《舉要》改從缶,别從大作器,並非。”張氏認爲“噐”爲本字,恐非。我們認爲“器”本從犬,其“器”“噐”二形產生於隸變的過程中。先秦彝器多從犬,如周《散氏盤》作〓,《睘卣》作〓。戰國簡牘中或從大,如《望山楚簡》M2作〓,《包山楚簡》265作〓,秦漢文字隸變將許多字的筆畫重新排布,漢《鳳凰山簡牘》有〓形,《馬王堆帛書》有〓形,皆從大,“噐”之“工”或由“器”之“大”方化而來,如《睡虎地秦簡》二五作〓,《居延漢簡·相利善劍》作噐,《甲渠候官文書》作〓,漢《董昌洗》銘文作噐,《張遷碑》作噐。漢字楷化後這種寫法被保留在楷書中,如北魏《元懷墓誌》作噐,隋智永《真草千字文》作噐。
  (15)—命
  《中庸》言:“武王末受〓,周公成文王之德,追王太王、王季,
  上祀仙公以天子之禮。”M13/15a
  例中“〓”,正字作“命”。據《宋元以來俗字譜》載,《古今雜劇》《太平樂府》“命”作“〓”。此形恐據草書楷化而來,晋王羲之《十七帖》作爲,《旦夕帖》作〓,隋智永《真草千字文》作〓,後宋趙構《養生論卷》作〓,明祝允明《行草牡丹賦》作〓,人下與丙相似,遂楷化定形爲“〓”。
  就漢字字體簡化而言,這些時俗用字中有的涉及繁體與簡體的異同,一些俗字沿用至今,成爲規範的簡化字。如:
  (1)盖—蓋
  禪家最說得高妙去,盖自莊老來,說得道自是一般物事,閴閴在天地間。S30/7a、M30/5b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盖”作“蓋”。《正字通·皿部》:“盖,俗蓋字。”今以“盖”爲簡體規範字。
  (2)脉—脈
  人之一身,推其所自,則必有本,便是遠祖,畢竟我是它血脉。S27/60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脉”作“脈”。
  今却說二五相見,却揍不著他這語脉。S28/8b
  此爲㬊淵録,王星賢點校本“脉”作“脈”。檢《說文·〓部》:“〓,血理分衺行體中者。﹝1〕从〓血聲。脈,〓或从肉。衇,籀文。”又檢《玄應音義》卷二十二釋《瑜伽師地論》第二十七卷筋胍之胍:“亡厄反。《說文》:肉之力曰筋。或作脉,俗字體。”《慧琳音義》卷二釋《大般若波羅蜜多經》第五十三卷筋脉之脉:“盲伯反,俗字也。《周禮》:以醎養脉。《說文》云:血理之分行於體中謂之脉。從血從〓作衇,或作〓,並正體字也。”又卷八十《開元釋教録》第一卷鐵脉之脉:“萌伯反。賈注《國語》云:〓,理也。《說文》云:〓血謂之分邪,行於體者也。從〓血聲。〓音魄賣反。録文從豕作〓,非,俗作脉,通。”據玄應和慧琳所釋,“脉”爲“衇”“〓”的俗寫,又作“脈”,經中又誤寫作“胍”“〓”。今以“脉”爲“血脈”義的簡體規範字。
  (3)属—屬
  如文、景恁地,後來海内富庶之属,豈不是“勝殘去殺”。S27/8b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属”作“屬”。
  獨諸司吏曹依舊分頭各属,三省吏人自分所属。S38/8b、M38/6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属”作“屬”。《廣韻·燭韻》:“屬,付也,足也。属,俗。”今以“属”爲簡體規範字。
  (4)断—斷
  道則是物我公共自然之理;義則吾心之能断制者,所用以處此理者也。M2/15a-15b
  “断”,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斷”。
  “進以禮”,揖讓辭遜;“退以義”,果決断割。M5/10a
  “断”,王星賢點校本作“斷”。
  今學者且便截断。M6/7a
  “断”,王星賢點校本作“斷”。
  所謂君子過於厚與愛者,雖然是過,然亦是從那仁中來,血脉未至断絕。若小人之過於薄與忍,則與仁之血脉已是断絕,其謂之仁,可乎?M12/1b
  例中“断”,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斷”。
  “斷”,王觀國《學林》卷四:“又有斷、斷二字,皆俗書,不可用,蓋草書斷字作断形,而世俗作字多從簡易,故隸書亦爲草字之形,殊不知失字法也。”〔1〕今以“断”爲簡體規範字。
  又如:随、隨,着、著,数、數,变、變,离、離,据、據,弃、棄,径、徑,数、數等。
  一些漢字的俗寫今已不用,但在東亞其他國家語言中得到保留。如:
  (1)関—關
  追王之事,今無可證,姑関之可也。M13/15a
  例中“関”,王星賢點校本作“關”。《玉篇·門部》:“関,同上(關),俗。”明梅膺祚《字彙·門部》、張自烈《正字通·門部》:“関,俗關字。”“關”篆作關,簡文中作〓(《睡虎地秦簡》)、關(《馬圈灣前漢簡》),後草化、楷化過程中更簡化,漢鍾繇《薦季直表》作〓,唐顏真卿《祭姪文稿》作〓,“〓”簡化作兩點,在章草中最終確立了“門”旁内“关”的字形,唐《月儀帖》作〓。作爲“關”的俗寫,“関”多見於唐宋以後書帖中,如宋蔡襄《思詠帖》作〓,宋蘇軾《洞庭春色賦》作〓。
  (2)楽—樂
  故《記》中只說先生“崇四術,順《詩》《書》《禮》《楽》以造士”,不說《易》也。M2/40a-40b
  例中“楽”,王星賢點校本作“樂”。據《宋元以來俗字譜》載,《列女傳》《通俗小說》《古今雜劇》“樂”作“楽”。此形將“白”左右“幺”簡化爲點畫,蓋由篆文草化而來,如戰國《曾侯墓簡》作〓,即將“幺”簡化爲三横,草書中又將“幺”連筆書寫,如宋蔡襄《思詠帖》作〓,明王寵《古詩十九首》作〓,此形在楷書中定型作“楽”。
  (3)変—變
  若道他都是粧點來,又恐粧點不得許多。然就其中惟是論世変因革處,說得極好。M12/5a
  例中“変”,王星賢點校本作“變”。據《宋元以來俗字譜》載,《列女傳》《取經詩話》《通俗小說》“變”作“変”。“變”在行書中簡化,“言”簡化作“〓”形,“絲”簡化作左右各兩點,如晋王獻之《仲宗帖》作〓;又“言”簡化作“〓”形,“絲”簡化作左右各一點,如唐李邕《李思訓碑》作变;“〓”又增筆作“亣”,如明徐渭《唐詩宋詞》作〓。
  “関”“楽”“変”在日語中經常使用。
  第二節 朱子語録文獻用字的繁化與簡化
  漢字是表意文字,漢語依靠形體差異來清晰地區分一個個不同的詞。文字作爲一種工具,人們對它的要求是精確有效同時又方便省力。精確有效跟方便省力是一對矛盾,正是這一矛盾推動着漢字的古今演變。就書寫而言,人們總是希望符號簡單易寫;而就認讀而言,人們又總希望符號形象易識。“看”的易於辨識與“寫”的方便省力形成漢字古今演變中的趨繁與趨簡。繁化使字與字之間差異增大,容易辨認,然而又會造成難寫;簡化使字的筆畫減少,易於書寫,然而又會造成難認。漢字的演變主要是尋求簡繁適度的調節,在漢字發展的每一個階段都既有一部分字減少筆畫,又有一部分字增多筆畫。《池録》的用字既有趨繁的繁化,也有趨簡的簡化,具體表現爲偏旁部件的增省等。簡省或合併部件筆畫反映了漢字發展過程中的簡化趨勢,即在不影響文字交際功能的前提下省略字形中的一些冗餘信息。增添相關部件筆畫則反映了漢字發展過程中的繁化趨勢,即提供更多的理據信息以利區别和辨識。
  1.省筆
  (1)着—著
  曰:“這箇誠意,只是要着實用力,所以下‘立’字。”S29/7b
  此爲襲蓋卿録,王星賢點校本“着”作“著”。
  離着善,便是惡。S30/12a、M30/9a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着”作“著”。
  (2)褁—裹
  “革言三就”,言三番結褁成就。S28/39b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褁”作“裹”。《龍龕手鑑·衣部》:“褁,裹俗字。”
  (3)兾—冀
  如堯舜所都兾州之地,去北方甚近。S38/4a、M38/3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異”作“冀”。
  (4)強—强
  不飢不渴而強飲食之,終無益也。S37/6a
  此爲曾祖道録,王星賢點校本“強”作“强”。
  (5)斉—齊
  既見東后,必先有贄見了,然後與他整斉這許多事一遍。M2/46a
  例中“斉”,諸本作“齊”。“斉”同“齊”。“齊”歷代有不同程度的簡省,如漢《景君碑》作齊,《李璧碑》作齊,齊《在孫寺造像》作〓,《比丘法朗造像》作〓。
  敦煌S.388《正名要録》:“〓〓,(齊)右正行者正禮,(斊)脚註訛俗。”〔1〕《正字通·文部》:“斊,按:齊,省作斊,即斉之譌。”“齊”訛作“斊”亦是逐漸演變的,如北凉《沮渠安周碑》作〓,魏《劉慶女造像》作斊,魏《元遥墓誌》作〓,魏《帥僧達造像》作斊。又簡省作耷(齊《張伯龍兄弟造像》)。〔2〕
  “齊”簡省作“斉”,繼而作“齐”。其間章草作〓(元鄧文原《急就章》),王羲之《爲定帖》作〓,草書存上亠下〓,中間横筆爲亠以下的部件的簡省,後定型楷化爲“文”。後更省去“〓”,如敦煌P.5032《渠人轉帖》作〓,定型作“齐”。
  又如:尔、尔,德、德,單、卑,畨、番,潘、潘,審、審,〓、飜,畒、畝,水、冰,流、流,〓、喪,貟、員,〓、雖,圎、圓,蠶、蠶,賛、贊,酇、鄭,僣、僭等。
  2.增筆與增旁
  Ⅰ.增筆
  (1)笁—竺
  用之問:“天笁國去處又却極闊?”曰:“以崑崙山言之,天笁直崑崙之正南……今中國在崑崙之東南,而天笁諸國在其正南。”S38/100b-101a
  此爲沈僩録,例中三處“笁”,徽州本、成化本皆同,王星賢點校本作“竺”。
  (2)靣—面
  後靣云“則其本戚而已”,却似與前靣無收殺。S27/2a
  書坊印得《六經》,前靣纂圖子,也畧可觀。S27/36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靣”作“面”。
  (3)簒—篡
  朱温由宣武節度使簒唐,疑忌他人,自用其宣武指揮使爲殿前指揮使,管禁衛諸軍。S38/6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簒”作“篡”。
  很多時候增筆是爲了保持漢字字形結構的平衡性,但較之刻本,抄本用字具有一定的隨意性。如:
  (4)—求
  所謂持養亦非是作意去穿鑿以求其明,但只此心常敬則久久自明矣。M2/17a
  “〓”,王星賢點校本作“求”。此形未見於碑帖,或抄寫時右下角本作點而字形不穩,又增一捺而將點改作撇,遂增多一筆。更有甚者如:
  (5)黎—黎
  黎兄疑張子謂顏子“不貳過”是“慊於己者,不使萌于再”。M2/16a
  “黎”,王星賢點校本作“黎”。右下增多一點恐是抄寫時隨手帶過所致。
  (6)〓—私
  他却須要以聖人文字說者,此正如販〓鹽者。M2/4a
  “〓”,王星賢點校本作“私”。《改併四聲篇海·禾部》引《四聲背篇》:“〓,與私義同,不公也。”《干禄字書》:“〓私,上俗下正。”“〓”或由書寫訛變而來,行草多牽絲帶筆,有時會改變原來的筆畫,如“私”之“禾”旁因與“厶”相連而變撇捺爲一提筆,如王羲之《興福寺碑》作〓,而在楷化定型的過程中連筆變爲了“厶”多出的一撇,如唐褚遂良《陰符經》作〓;亦有將此變爲一横者,如隋《寇遵考墓誌》作杠。同樣,由於“么”之兩撇連筆,又訛作“〓”,如明唐寅《落花詩帖》作〓可看出是連筆,隋《董夫人衡美墓誌》作〓則已然定形。基於以上諸多因素,更甚者如唐《清河郡夫人張氏墓誌》作〓,將“禾”之一捺(點)變爲一撇,加到了已然訛變的“厶(幺)”之上。
  又如:〓、爽,㐫、凶等。
  Ⅱ.增旁
  (1)慾—欲
  大抵人能於天理人慾界分上立得脚住,則儘長進在。S37/29a
  此爲曾祖道録,“慾”,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欲”。
  主敬時私慾全不萌,此固是仁。S38/56a、M38/42b
  此爲沈僩録,“慾”,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欲”。
  清邵瑛《說文解字群經正字》:“此字經典本多不誤,然往往有作‘慾’者。”“《說文》無‘慾’字,統當作‘欲’爲正。”
  (2)雙—雙
  又問:“孫宣公力言雙字謚之非,不知雙字謚起於何時。”曰:“……如雙字謚,自周已是如此了,如威烈王、慎靓王皆是。”S27/18b
  此爲黄義剛録,例中三處“雙”,諸本皆作“雙”。《字鑑·江韻》:“雙,俗作雙。”
  3.變筆
  (1)呌—叫
  如這刀有此鋼則能割物,今呌割做鋼却不得。S27/16a
  此爲黄義剛録,“呌”,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叫”。“呌”,《龍龕手鑑·口部》録爲“叫”的俗字。
  (2)九—凡
  九有一物必有一箇則,如“羹之有菜者用梜”。S37/30b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九”作“凡”。
  (3)汙—污
  如楊氏“汙樽抔飲”之說,他是就儉說,却不甚親切。S27/2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汙”作“污”。
  水有清汙,故珠或全見,或半見,或不見。S29/21a-21b、M29/15b-16a
  此爲襲蓋卿録,王星賢點校本“汙”作“污”。《正字通·水部》:“污,污、汙、洿同。本作污。《玉篇》从亏者古文,从于者今文。”
  (4)〓—尼
  東弗于逮,西瞿耶〓,北鬱單越。S38/101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作“尼”。
  (5)〓—絲
  精研義理,無毫厘無忽之差,入那神妙處,這便是要出來致用。S28/61b
  此爲㬊淵録,王星賢點校本“〓”作“絲”。
  明抄本《池録》中多有變换筆畫者,如“朝、乾、韓”,分别作朝、乾、〓,左下豎畫皆變作撇,“却”寫作〓亦變豎爲撇;“處、據、遽、虔、慮、虚、虎、號、膚、虞”,分别作〓、〓、〓、度、〓、〓、〓、號、〓、〓,“虍”皆變作“〓”;又如明抄本中“艹”頭有多種變體,作“艹”如“莫莫”“舊〓”“薄薄”“蔽蔽”“敬敬”等,作“艹”如“草草”“華華”“荀荀”“敬敬”“莫莫”“茅茅”“蓋蓋”“茂茂”“苑苑”“薦薦”“觀觀”“滿滿”“蓄〓”“藏藏”“舊舊”“著著”等,作“〓”如“敬〓”“莫莫”“模模”“藻藻”“貓猫”“舊舊”“蔽蔽”“萌萌”“莊莊”“厲厲”,作“艹”者較少如“若芳”“荀荀”。明《池録》多有將斜畫變爲方筆,上文“器”寫作“罪”即是一例,又如:
  (6)歚(〓)—欲
  才有不歚於心,便是餒了。M2/15
  “欲”,《宋元以來俗字譜·欠部》引《古今雜劇》作“歚”,爲俗寫變形。敦煌S.1086《兔園册府》作〓,宋蔡襄《山堂帖》作,《自書詩》作〓,《謝賜御書詩》作〓。可見“欲→〓”,實際上是“口”上二點變作二横連筆而定型。徽州本有大量“〓”。明抄本誤“〓”左上二點連下一横爲“艹”而增一筆作“〓”。
  (7)囙—因
  先生囙言當時所見次第云云。M13/18b
  銖囙問:“世所傳張剛《書解》……果否?”……後囙見汪玉山駁《張綱縊文定奏狀》。M13/21b
  “囙”,《正字通·囗部》:“俗因字。”“大”方化可作“工”形,如上文“器”寫作“噐”,“因”在《馬王堆帛書》中有〓形,在《居延後漢簡》中有〓形,簡化爲“〓”,如漢《曹全碑》作〓;進而變爲“〓”形,如漢《史晨碑》作〓,《寇臻墓誌》作〓;連筆則有〓形(《曹望憘造像》),智永集王羲之字《告墓文》作囙,唐李邕《李思訓碑》作囙;封口則爲“囙”,如晋王羲之《普覺國師碑》作囙,唐陸柬之《文賦》作囙。〔1〕。
  漢字的方化是爲了書寫、刻印的方便與工整。同樣出於書寫方便和通順的目的,又有將方正筆畫變爲斜筆的。横筆的變筆如:
  (8)作
  有禀得盛者,則爲人强壯,隨分亦有立作。M2/13a
  例中“作”作〓,“乍”之二横變爲撇捺。晋王羲之《普覺國師碑》作作,唐陸柬之《文賦》作〓,《池録》蓋由此來。
  (9)上
  覺得此箇禮數太遠,似有僭上之意。M2/14a
  例中“上”作“〓”,横筆變作撇。楷書中少見此體,多見於草書,如晋王羲之《想彼悉佳帖》作〓,宋米芾《中秋詩帖》作〓,更簡化作〓(唐張旭《古詩四首》)。
  (10)肯
  今若不肯自盡,只管去諂事鬼神,便是不智。M2/18b
  大九人於其所當做者,却不肯去做。M2/18b
  例中“肯”作〓、〓二形,“止”横筆變撇,後一形又豎筆變撇,横上變爲“〓”形。檢諸碑帖未見此形。
  (11)疑
  廣疑張子之言尤更精密。M2/16a
  黎兄疑張子謂顏子“不貳過”是“慊於己者,不使萌于再”。M2/16a
  例中“疑”作〓、疑二形。前一例變“匕”作“上”,文獻中常見此變體,如“旨”作“〓”等。後一例中“上”横變作撇。
  又多有變横筆爲點者。如:
  (12)所、片、行
  據其所見,本自不須聖人文字得。M2/4a
  此正如販私鹽者,本只是販私鹽,但上面須得數片鮝魚遮蓋,方過得關津,不被人捉下了耳。M2/4a
  例中“所”“片”作所、〓。又,《池録》“行”寫作〓。
  又有變横筆爲兩點者。如:
  (13)美
  質美者明得盡,查滓便渾化,却與天地同體。M2/16b-17a
  例中“美”作〓。此形由隸變而來,《馬王堆帛書》有〓、〓等形,《曹全碑》作〓,楷書承之,如晋王獻之十三行《洛神賦》作〓,唐歐陽詢《九成宫醴泉銘》作〓。
  又如:〓、深,〓、探,揷、插,〓、〓、旨,諫、諫,曾、曾,垔、堊,叚、〓、段,〓、處、處,〓、衷,〓、兼,〓、嫌。
  第三節 朱子語録文獻用字的正體與異體
  文字不是由一人一時一地所作,而是由人民群衆共同創造的。漢字在由甲骨文到楷書的演化過程中,一字往往有多種寫法。確定其中一種爲正體後,其餘的與正體字音義皆同而筆畫、結構、部位不同的字體就是異體字。就結構而言,《池録》的用字既有换位,又有换旁。
  1.换位
  宋刻、明抄本《池録》字形多爲上下結構,後多演變爲左右結
  構。如:
  (1)畧—略
  書坊印得《六經》,前面纂圖子,也畧可觀。S27/36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畧”作“略”。
  (2)檗—概
  大槩論功效是如此。S27/8b
  聖人論功効亦是大檗如此。S27/9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檗”作“概”。
  (3)胷—胸
  但是有這般見識,有這般心胷,積累做將去,亦須有効。S27/9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胷”作“胸”。
  明抄本《池録》如:
  (4)黜—黜
  柳下惠:“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M2/9a
  “黜”,王星賢點校本作“黜”。文獻中同《池録》者如唐柳公權《大唐回元觀鐘樓銘》作黜,唐懷素《草書千字文》作〓。作左右結構者如隋智永《真草千字文》作黜,唐歐陽詢《千字文》作黜。
  (5)黝—黝
  孟子亦曰:“孟施舍似曾子,北官黝似子夏。”M2/9b
  “〓”,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黝”。書法作品中多作左右結構,如元趙孟頫《閒居賦》作〓。
  又如:峯、峰,朞、期,〓、魂,羣、群,棊、棋等。
  也有宋刻《池録》爲左右結構,今本演變爲上下結構。如:
  (6)雠—讐
  謂復百世之雠者亂說也。許五世復雠者,謂親親之恩欲至五世而斬也。謂《春秋》許九世復雠,與《春秋》不譏、《春秋》美之之事,皆解《春秋》者亂說也。S38/89b-90a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雠”作“讐”。
  (7)〓—壅
  如一粒菜子,中間含許多生意,亦須是培〓澆灌,方得成。……正如菜子無糞去培〓,無水去澆灌也。S27/35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作“壅”。
  明抄本《池録》字形多變,一個字的結耩往往有數種變化。如:
  (8)聖
  聖人無有不可爲之事,只恐權柄不入手。M2/1a
  據其所見,本自不須聖人文字得。他却須要以聖人文字說者。M2/4a
  例中“聖”分别作〓、〓、〓,亦有作〓者如今之正體。前三例中“耳”與“王”的筆畫穿插變化,姿態各異,充分體現出寫本用字形體的豐富性。
  2.换旁
  《池録》與今本相較形成正體與異體不同的换旁字有换形旁的,有换聲旁的。人的認知的基本範疇給换形旁異體字的產生提供了可能和必要的基礎。範疇的邊界是模糊、不明確的,所有範疇都是模糊範疇,各個範疇在邊緣上會與其他範疇互相重疊、互相交叉。相鄰範疇的重疊、交叉是人類認知方式的體現。每個字的形旁基本上具備了自己區别於其他字的特徵,又因與相鄰範疇重疊交叉而改换形旁。《池録》與今本相較互異的字有義近或形近而换形旁的。如:
  (1)嘆—歎
  嗟嘆久之。S37/4b
  此爲曾祖道録,王星賢點校本“嘆”作“歎”。
  西伯聞之竊嘆。S38/1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嘆”作“歎”。
  (2)當—嘗
  某甞論“未發之謂‘中’”字,以爲在中之義,南軒深以爲不然。S37/2b-3a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甞”作“嘗”。
  (3)悮—誤
  聖賢言論何曾悮。S30/4b、M30/3b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悮”作“誤”。
  (4)覩—睹
  “萬物覩”之“覩”,便是“見”字。S28/8a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覩”作“睹”。
  (5)〓—疏
  “予決九川,距四海”了,却逐旋爬疏小江水,令至川。S29/2b、M29/2a
  此为製蓋卿録,王星賢點校本“疏”作“疏”。考《說文》作〓,《睡虎地秦簡》作〓,《淮源廟碑》作是〓,俗寫省筆作“疏”。俗寫又换聲旁作“踈”。《廣韻·魚韻》:“疏,俗作踈。”疋、足皆有“脚”義。《說文·疋部》:“疋,足也。”
  只做放那裏,信也得,不信也得,無許多氣力分踈。S27/71b
  (6)〓—陡
  《陰符經》說:“天地之道浸,故陰陽勝。”“浸”字最下得妙,天地間不陡頓恁地陰陽勝。S28/60a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陡”作“陡”。
  (7)帋—紙
  且如得一片紙,便來一片紙上道理行之,可也。M32/1a
  此爲潘履孫録,王星賢點校本“帋”作“紙”。
  (8)飜—翻
  若只把在手裏飜來覆去,欲望之燕,之越,豈有是理!S31/2b、M31/2a
  此爲孫自脩録,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飜”皆作“翻”。
  須是踏飜了船,通身都在那水中,方看得出!S38/57b、M38/43b
  此爲沈僩録,“飜”,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翻”。
  “飜”,《玉篇·飛部》:“飜,亦作翻。”
  (9)効—效
  《注》云:“蓋遷國以圖存者,權也;効死勿去者,義也。”S38/89b
  此爲沈僩録,“効”,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效”。
  只看他功効處,又何必較量道聖人之効是如此,善人之効是如彼?S27/8b-9a
  此爲黄義剛録,例中三處“効”,王星賢點校本皆作“效”。《玉篇·力部》:“効,俗效字。”
  (10)博—博
  今人務博者,却要盡窮天下之理。S27/13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愽”作“博”。
  如是爲仁必須“博施濟衆”,便使“中天下而立,定四海之民”如堯舜,也做不得,何況蓽門圭竇之士!S37/6b
  此爲曾祖道録,“博”,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博”。
  《正字通·心部》:“愽,俗博字。”
  (11)猫—貓
  如猫兒狗子,飢便待物事喫,困便睡。S27/52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猫”作“貓”。
  (12)—磚
  今甎灰之費已使了六萬,所餘止一萬。S30/3a、M30/2b
  此爲廖謙録,“甎”,徽州本、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磚”。《篇海類編·器用類·瓦部》:“甎,俗作磚。”
  (13)撰—誤
  假使懸空白撰得一人如此,則能撰之人亦自大有見識,非凡人矣。S38/63a
  此爲沈僩録,例中“撰”,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同,徽州本皆作“譔”。《廣韻·〓韻》:“譔,述也。通作撰。”
  又如:托、託,註、注,傒、徯,皷、鼓,髣、彷,髴、彿,偶、耦,凉、涼,潔、潔,迹、跡,唯、惟,揔、總,況、况,捄、救,徧、偏、遍,〓、卹,〓、郤、却,腳、脚,〓、幹,軆、體,覊、羈,〓、廳,寃、冤,冝、宜,冨、富,病、病,痛、痛等。其中有些换旁異體字,如冝宜、冨富、博博、病病、痛痛等也可看作是形體相近的變筆或誤筆異體字。漢字中“口厶、艸木、力刀、冫氵、足止〓、宀冖、宀穴、广厂、尔〓、攴支殳攵、又手攴、門鬥、巾忄广疒、扌木、西雨、朿束、人女、口言心、口舌言欠、目見、骨肉皮、烏隹、麥禾黍米、米食、玉金、衣巾、衣糸、衤礻、土田阜、土山石、水雨、韋革、髟毛、犬豸”等偏旁往往因義近或形近而混用或替换取代。如:
  (1)紏—糾
  今仲紏合諸侯,雖也是尊王室,然朝聘貢賦皆是歸己,而命令皆由己出。S27/6a
  此爲黄義剛録,“紏”,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糾”。考《說文·丩部》:“糾,繩三合也。从糸丩。”。“糾”變筆作“紏”。《集韻·厚韻》:“紏,絲黄色。”
  (2)湏—須
  說道“人心惟危,道心惟微”,湏是“惟精惟一”,方能“允執厥中”。S27/19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湏”作“須”。
  今後湏是截下看。S37/1b
  湏要如此做甚?S37/2a
  先生曰:“不湏更添字,又是兩沓了。”S37/2b
  此爲曾祖道録,王星賢點校本“湏”作“須”。考《慧琳音義》卷五釋“鬚髮”之“鬚”指出:“本作須,今俗從水作湏,非也。”又卷十四釋“鬚髮”之“鬚”重申:“時用須字從水作湏,非也。”“湏”乃古文“沬”。《說文·水部》:“沬,洒面也。湏,古文沬。从頁。”考《武威漢簡》須作須,“須”作“湏”爲其時草化俗寫。
  (3)恥—耻
  及至顛冥於富貴而不知恥,或無義而受萬鍾之禄,便是到利害時有時而昏。S38/29b
  此爲沈僩録,“恥”,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耻”。考《說文·心部》:“恥,辱也。从心,耳聲。”“心”“止”草寫相近,俗寫訛作“耻”。《尹宙碑》作〓,《譙敏碑》作〓。“耻”,《龍龕手鑑·耳部》作爲“恥”的俗字。
  (4)寂—最
  他又愛說一般〓險絕底話,如引取人到千仞之崖邊,猛推一推下去。S37/15a
  此爲曾祖道録,王星賢點校本“〓”作“最”。考《說文·冃部》:“最,犯而取也。从冃从取。”段玉裁注:“最,俗作〓。六朝如此作。”《小爾雅·廣詁》:“最,叢也。”胡承珙義證:“最,當從《說文》作〓。《說文》:〓,積也。最,犯取也。本爲二字,後人多混〓爲最,〓字遂廢。”
  (5)商—商
  後一區爲市,市四面有門,每日市門開,則商賈百物皆入焉。S38/22b、M38/16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商”作“商”。
  (6)筭—算
  數,是等數,而今人皆不理會。S27/59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筭”作“算”。
  (7)脩—修
  脩己以敬。S38/42a、M38/31b
  或云:“若論其脩身行己,人所不能及。”S38/49a、M38/37a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脩”作“修”。
  又如:違、違,衛、衛,鮮、解,謚、諡,斈、學,〓、舉,斉、齊,〓、游,逰、遊,竒、奇,〓、倚,〓、沿,鈆、鉛,策、策,嬾、懶,懶、懶,獺、獭,經、纏,〓、廛,棣、棣,恐、恐,〓、取,〓、般,袒裼、袒裼等。
  漢語中形聲字占大多數,形聲字中的聲旁起着標識讀音的作用,又蘊含有示源的深層語源義。人們通過聲旁認知讀音,讀音相近的不同聲旁標識的讀音在語音的認知上是相似的,《池録》與今本相較互異的字也有更换聲旁的。如:
  (1)聦—聰
  曰:“德慧純粹,術知聦明。須有朴實工夫,方磨得出。”M32/4b
  此爲潘履孫録,王星賢點校本“聦”作“聰”。
  世間有人聦明通曉,是禀其氣之清者矣,然却所爲過差,或流而爲小人之歸者;又有爲人賢,而不甚聦明通曉,是又何也?S38/5a、M38/4a
  此爲沈僩録,例中兩處“聦”,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聰”。《正字通·耳部》:“聦,俗聰字。”〔1〕
  (2)昬—昏
  如一鏡然,今日磨些,明日磨些,不覺自光。若一些子光,工夫又歇,仍舊一塵鏡,已光處會昬,未光處不復光矣。S30/11a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昬”作“昏”。“昬”,《玉篇·日部》:“同昏。”考《慧琳音義》卷六釋蚊蟲之蚊:“《說文》作蟁。《古文奇字》從昏作蟁,避太宗廟諱,改民從昏也。”據慧琳所釋,唐代避太宗李世民廟諱改“昬”作“昏”,宋代則仍用“昬”。以“昬”爲聲旁的字亦同。如:
  農田專主〓、田,轉運專主財賦,刑獄專主盜賊刑獄,而刺史緫之。S38/17a、M38/12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作“婚”。《玉篇·女部》:“婚亦作〓。”
  又如:麫、麵,墯、墮,〓、窗,緫、總,柸、杯,栢、柏,〓、匙等。
  《池録》與今本相較互異的字还有既换形旁又换聲旁的。如:
  (1)〓—耙
  治田者須是經犁經〓,治得無窒礙,方可言熟也。S27/1b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作“耙”。
  (2)揔、緫—總
  然揔而行之,常令此常存,是否?M32/3b
  此爲潘履孫録,王星賢點校本“揔”作“總”。
  曰:“天之付與,其理本不可見,其緫要却在此。”S37/19b
  此爲曾祖道録,王星賢點校本“緫”作“總”。
  農田專主〓、田,轉運專主財賦,刑獄專主盜賊刑獄,而刺史緫之。S38/17a、M38/12b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緫”作“總”。
  緫天地萬物之理,便是太極。S29/19b、M29/14b
  此爲襲蓋卿録,王星賢點校本“緫”作“總”。由於宋刻本之異體,明抄本《池録》誤抄作“〓”。
  宋刻《池録》與今本相較互異的有些字的形成往往具有相鄰範疇重疊和交叉的綜合性,或既有换旁又有變筆,或既有换旁又有省旁,或既有换旁又有增筆,或既有簡化又有省筆等。如柰、奈,俻、備,辤、辭,敘、叙、敘,〓、沒、没等。其中有一部分屬由於書體不同形成或由於書寫習慣不同形成的異寫字〔1〕,如上文所舉揷、插,纏、纏,〓、廛等省筆、增筆與變筆字,又如換、换,喚、唤,煥、焕,渙、涣,刋、刊,爭、争,靜、静,乆、久,〓、〓、陷,〓、餡,謟、諂,庻、庶,罵、罵,〓、惡,旣、既,〓、彖,朶、朵,說、說,滛、淫,姬、姬,頤、頤等,這些異寫字形成今印刷體所用舊字形與新字形的異同。
  《池録》與今本相較互異的字中也有由於臨時書寫訛誤形成的。〔2〕如:
  (1)〓、〓—負
  “失得勿卹”,此說失也不須問它,得也不須問它,自是好,猶言“勝〓兵家之常”云爾。S28/32a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作“負”。
  人少〓能罄,及少經挫抑,却自悔其太惺惺了了。S38/23a
  此爲沈僩録,王星賢點校本“〓”作“負”。考《說文·貝部》:“負,恃也。从人守貝有所恃也。一曰受貸不償。”“ク”“刀”形近而作“〓”,又訛作“〓”。《集韻·灰韻》:“倍,河神名。或作〓。”
  (2)病—病;痛—痛
  齊自霸政行,其病多。M2/18a
  以此知四者又各是一痛也。M12/6a
  例中“病”,王星賢點校本皆作“病”。
  緣它知得自家病合用艾,出於情願,自不以爲痛也。M13/30b-31a
  例中“痛”,王星賢點校本作“痛”。
  “病”“痛”二形文獻早見,如晋陸機《平復帖》作〓,北魏《寇演墓誌》作〓。“疒”作“广”文獻中常見,亦可視作形體相近的省筆或誤筆異體字。
  (3)恭—恭;〓—漆
  雖可以見其“必以其道而不失焉者”,然亦便有箇不恭底意思。M2/9a
  須是知之深,方信得及,如漆雕開“吾斯之未能信”是也。M2/14a
  上二例中,“恭”作秦,“漆”作〓。“氺”“〓、”互换,可見寫本用字的隨意性。
  也有因草書習慣定形而换旁的。如:
  (4)俻—備
  要之,須兼是二者言之方俻。M2/19a
  例中“俻”,諸本皆作“備”。《玉篇·人部》:“俻,同備。”“備”在甲金文中作“〓”,象盛矢器,有〓(甲前七·四四·一)等形。後加人旁作“備”,有〓(周《〓簋》)等形。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曰:“僃行而葡廢矣。”隸書作〓(漢《乙瑛碑》),楷化後左上逐漸演變作“夂”:〓(北魏《元懷墓誌》)→〓(晋王羲之《東方朔畫像贊》)→〓(唐歐陽詢《皇甫誕碑》);右下逐漸演變作“田”:〓(北魏《張猛龍碑》)→〓(晋王義之《十七帖》)→〓(元鮮于樞)。〔1〕後又省去人旁簡化作“备”,爲今所用之規範簡體字。
  還有因增筆而换旁的。如:
  (5)究、究—究
  此類且當闕之,不义深究。M2/5b
  某嘗說與學者,此箇道理,須是用工夫自去體究。M2/19b
  例中“究”作究、究二形,王星賢點校本皆作“究”。“究”爲“究”的俗字。天津藝術館藏敦煌寫卷《大方廣佛華嚴經》卷一七作究。〔2〕《正字通·穴部》:“究,俗作究,非。”清代邵瑛《說文解字群經正字·穴部》:“究,此字經典固多無誤,然往往有作‘究’者,此誤亦由漢隸《羊竇道碑》‘傳于無究’變九爲丸,俗隨因之,此大謬也。作究爲正。”從“丸”作“究”爲當時的俗寫,增多三點作“究”亦然。
  第四節 朱子語録文獻用字的學術價值
  語言在文字產生之初是一個代代口耳相傳的交際工具,在文字產生之後又是一個代代通過書面文獻記載相傳的交際工具。同一内容同一文獻的不同年代的版本異文不僅反映了漢語的古今演變,而且也反映了漢字的古今演變。宋刻《池録》呈宋代用字原生態狀貌,明抄本《池録》則反映出明代手寫用字的變化形態,其與後世諸本相較互異的字或多或少反映了不同時間點上記載相同詞義的漢字變或未變的現象,可據以考察相關漢字由未變至已變的演變過程,在漢字發展史研究上具有重要學術價值。如據上文所舉宋刻《池録》中的“盖”“脉”“属”等可證宋代已使用這些俗字,又如:
  (1)〓—笑
  言人常似那震來時虩虩地,便能“笑言啞啞”,到得“震驚百里”時,也“不喪匕鬯”。S28/41a
  此爲㬊淵録,王星賢點校本“笑”作“笑”。
  舉坐大〓。S30/16b-17a、M30/13a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作“笑”。考《說文·竹部》“〓”下,徐鉉注:“此字本闕。臣鉉等案據孫愐《唐韻》引《說文》,云‘喜也。从竹,从犬’而不述其義。今俗皆从犬。又案李陽冰刊定《說文》从竹,从夭義,云竹得風,其體夭屈如人之笑,未知其審。”據徐鉉所說,宋代皆用“〓”。考《字統》:“笑,從竹從夭。竹爲樂器,君子樂,然後笑。”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稱:“考孫愐《唐韻》序云:‘仍篆隸石經勒存正體,幸不譏煩。’蓋《唐韻》每字皆勒《說文》篆體,此字之從竹犬,孫親見其然,是以唐人無不從犬作者。《干禄字書》云:‘咲,通;〓,正。’《五經文字》力尊《說文》者,亦作‘〓,喜也’。从竹下犬。《玉篇·竹部》亦作‘〓’。《廣韻》因《唐韻》之舊亦作‘〓’,此本無可疑者。”《字統》所釋“蓋楊氏求從犬之故不得,是用改夭,形聲”。﹝1〕今檢宋刻《池録》所載皆作“〓”,徐鉉亦指出“今俗皆从犬”,孫愐則親見《唐韻》刻作“〓”,可證“〓”爲唐宋時的通用字和“〓”作“笑”的書寫變化。
  (2)恊—協
  且如舜所謂“朕志先定,詢謀僉同,鬼神其依,龜筮協從”。S27/75b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協”作“協”。
  如所謂:“恊於上下,以承天休。”S28/40b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協”作“協”。《說文·心部》:“協,同心之和。从劦,从心。”又《劦部》:“協,衆之同和也。从劦,从十。”《字彙·心部》:“協,同協。”據宋刻《池録》和《字彙》可證“協”後取代“協”,今又簡化作“协”。
  (3)荅—答
  若是有志朴實頭讀書,真箇逐些理會將去,所疑是真疑,亦有可荅。S30/14b、M30/11a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荅”作“答”。
  只緣子路問不置,故聖人復以此荅之。S38/42a、M38/31b
  此爲沈僩録,“荅”,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皆作“答”。
  考“荅”有“當、對”義。如《書·洛誥》:“奉荅天命。”孔傳:“奉當天命。”《玉篇·艸部》:“荅,都合切,小豆也,又當也。”“荅”此義的古字作“畣”。《玉篇·田部》:“畣,都合切,當也,對也,然也,今作荅。”《五經文字·艸部》:“荅,此荅本小豆之一名,對荅之荅本作畣。經典及人間行此荅已久,故不可改。”又考《廣韻·合韻》:“答,當也。亦作荅。”“答”也有“應對回话”義。如《論語·憲問》:“夫子不答。”《莊子·知北遊》:“非不答,不知答也。”“答”此義的古字亦作“畣”。《爾雅·釋言》:“俞、畣,然也。”郭璞注:“畣者,應也,亦爲然。”邢昺疏:“畣,古答字。”又《集韻·合韻》:“答,古作畣。”“畣”又作“畗”。先秦時期,“問”與“對”配對使用,至唐五代,“答”漸取代“對”。〔1。〕據宋刻《池録》和《爾雅》邢昺疏及《集韻》可證“荅”爲宋時表“當、對”義的通用字,也可用“答”。
  (4)〓—款
  自脩云:“適值先生去國匆匆,不及〓承教誨。”S31/1b、M31/1b
  此爲孫自脩録,王星賢點校本“〓”作“欵”。考《說文·欠部》:“款,意有所欲也。从欠,窾省。”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古款與窾通用,窾者空也。款亦訓空,空中則有所欲也。”《玉篇·欠部》:“款,口緩切,誠也,叩也,俗作欵。”《廣韻·緩韻》:“款,誠也,叩也,至也,重也,愛也,或作歀,俗作欵。”《池録》所載“〓”似爲介於“欵”與“款”間的俗寫,反映了“欵”變爲“款”的中間狀態。﹝1〕《通用規範漢字表》以“款”爲規範字。“欵”爲異體字。
  (5)澁—澀
  某說,若是讀書尋到那苦澁處,方解有醒悟。S27/43a
  此爲黄義剛録,王星賢點校本“澁”作“澀”。檢《說文·止部》云:“歰,不滑也。从四止。”又檢《玄應音義》卷十八《雜阿毗曇心論》第一卷歰滑之歰:“又作濇,同。所立反。謂不滑也。字從四止。四止即不通字意也。論文作歰、歮二形,非醴也。”《慧琳音義》卷七十二釋《阿毗達磨顯宗論》第四卷滑澀之澀:“下森戢反。王逸注《楚辭》云:澀,難也。郭注《方言》云:歰猶吝也。《說文》云:歰,不滑也。从四止。二正二倒。或作濇。論文从水作澀,俗字,非也。”據《說文》所說“从四止”中上面的倒二止後訛變爲二刃,寫作歰。又據玄應及慧琳所釋,又换旁作“濇”,也省寫作歮,後又增氵旁寫作“澁”,又寫作“澀”。據宋刻《池録》,宋時多用“澁”,今省作“涩”。
  (6)猒—厭
  庸言庸行,盛德之至。到這裏不消得恁地,猶自“閑邪存誠”,便是“無射亦保”,雖無猒,亦當保也。S28/11b
  此爲㬊淵録,“猒”,徽州本同,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作“厭”。考《說文·甘部》:“猒,飽也,足也。”〔1〕《說文·厂部》“厭,笮也。从厂,猒聲。一曰合也。”《說文·竹部》:“笮,迫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猒與厭音同而義異。……按飽足則人意倦矣,故引伸爲〓倦、〓憎。”“按厭之本義笮也,合也。與壓義尚近,於猒飽義則遠,而各書皆假厭爲猒足、猒憎義。猒足、猒憎失其正字,而厭之本義罕知之矣。”猒借厭表厭倦義。據宋刻《池録》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宋時尚用“猒”表厭倦義。
  (7)麄—粗—麁—麤
  麄說,只是中有所主,得道理分明,直前不畏爾。S30/16b、M30/12b
  此爲廖謙録,“麄”,成化本作“麤”,王星賢點校本作“粗”。
  如此亦是京不子細,乘勢麤改。S38/12b、M38/9b
  此爲沈僩録,“麤”,徽州本、成化本作“麄”,王星賢點校本作“粗”。
  此四件物事有箇精粗顯〓分别。健順,剛柔之精者;剛柔,健順之麁者。S28/72b
  此爲〓淵録,王星賢點校本“粗”“麁”作“麤”。
  考《說文·鹿部》:“麤,行超遠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鹿善驚躍,故从三鹿,引伸之爲鹵莽之偁。《篇》《韻》云:不精也,大也,疏也。皆今義也。俗作麁。今人概用粗,粗行而麤廢矣。”又《說文·米部》:“粗,疏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大雅》:‘彼疏斯裨。’箋云:‘疏,麤也。謂糲米也。’麤即粗,正與許書互相證。”“按引伸假借之,凡物不精者皆謂之粗。”又考《集韻·模韻》:“麤,俗作麄。”“麄”“麁”皆爲“麤”的俗寫。考王念孫《廣雅疏證》釋“粗”云:“粗,曹憲音在户反。《管子·水地篇》云:‘非特知於麤粗也,察於微眇。’《春秋繁露·俞序篇》云:‘始於麤粗也,終於精微。’《正說篇》云:‘略正題目麤粗之說,以照篇中微妙之文。’”“麤,倉胡反。粗,在户反。二字義同而音異,故《廣雅》以麤粗並列,《管子》《晏子》《淮南子》《春秋繁露》《漢書》《論衡》諸書皆以麤粗連文,後人亂之久矣。”“麤”以三鹿重疊會意,本指行超遠,因“鹿善驚躍”,故“引伸之爲鹵莽之偁”。“粗”从米,本指糙米或粗糧,引申則有“凡物不精者皆謂之粗”。“麤”與“粗”的詞義本不相同,而引申義相近,故往往通用。據《池録》所載,宋時“麄”“粗”“麁”“麤”混用,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以“粗”爲正體,“麤”爲異體。《通用規範漢字表》以“粗”爲規範字,“麤”爲異體字。
  (8)箇—个
  曰:“也便是就事說。不成是心裏如此,臨事又別是箇道理。有這箇心,便有這箇事;因有這个事後,方生這个心。”S27/21a-21b
  大檗這兩句,只是个公與私;只是一个天理,一个人欲。S27/20b
  讀書,第一莫要先立个意去看他底。S37/6a
  “箇”的本義是竹一枝。考《說文·竹部》:“箇,竹枚也。”引申爲量詞。又據段注本《說文·竹部》“箇”下有“个”,曰:“个,箇或作个,半竹也。”“个”作爲竹子的計量單位,也引申爲量詞。“個”,《說文》未收。《玉篇》:“個,偏也。鄭玄注《儀禮》云:‘俗呼个为個。’”據宋刻《池録》所載,宋時“个”“箇”混用。
  (9)才—纔
  所謂“仁者先難而後獲”,才有計功之心,便都不濟事。S27/53a
  此爲黄義剛録,“才”,成化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纔”。考《說文·糸部》:“纔,帛雀頭色。一曰微黑色如紺。”《說文·才部》:“才,艸木之初也。”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才,引伸爲凡始之偁。”王筠《說文句讀》:“凡始義,《說文》作才,亦借材、財、裁,今人借纔。”據宋刻《池録》和王筠《說文句讀》,宋時尚用“才”作副詞表“剛剛、剛才”義。《通用規範漢字表》以“纔”爲“才”的繁體字。
  (10)什—甚
  且道我是什麽人?它是如何人?S30/8a-8b、M30/6b
  此爲廖謙録,王星賢點校本“什”作“甚”。“什”作疑問代詞時與“甚”通。如《壇經·機緣品》:“師曰:‘汝曾作什麽來?’”唐吕巖《勸世》詩:“衣食隨緣,自然快樂;算是甚命,問什麽卜?”又《贈江州太平觀道士》詩:“不知甚麽漢,一任輩流嗤。”五代王定保《唐摭言》:“韓愈問牛僧孺:‘且道拍板爲什麽?’”《朱子語類》亦有“甚麽”用例。如:“曰:‘孝弟不是仁,更把甚麽做仁!’”(20,473)“某意間非獨將《序》下文去了,首句甚麽也亦去了。”(23,540)翟灝《通俗編》卷三十三釋“什麽”:“什麽,當亦‘恁麽’之轉,或又作‘甚麽’。”據宋刻《池録》所載,宋代“什麽”已出現〔1〕,今“什麽”取代了“甚麽”。
  (11)團—摶
  莫要一領他大意,便去團撲,此最害事!S37/29a
  此爲曾祖道録,徽州本、成化本、王星賢點校本“團”作“搏”。考《說文·手部》:“搏,圜也。从手專聲。”《口部》釋“團”與釋“搏”相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注“搏”云:“俗字作團。”王筠《說文句讀》亦云:“搏,自是周、秦間團字。”“搏”“團”爲一詞的古今異寫,據宋刻《池録》和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所載,宋代已用“團”作“搏”的俗字。
  漢語詞語的發展反映了社會的變化,其演變是與社會生活的變化相適應的。這種適應的具體表現就是在傳承已有詞語的基礎上爲新的事物創造新詞和賦予舊詞以新義。《池録》記載了一些當時出現的新詞新義,這些新詞新義往往先借已有的字來記音,後以約定俗成的字或創造新字來表示。如:
  (1)澒—哄
  東坡則雜以佛老,到急處便添入佛老,相和去聲澒戶孔反瞞人。S38/47b、M38/36a
  此爲沈僩録,“澒”,成化本同,徽州本、王星賢點校本作“傾”。考《集韻》“澒”胡貢切,匣母送韻去聲,形容水流轉貌。據注文“户孔反”似借“澒”的音記當時表“欺騙”的口語詞義,此義後寫作“哄”。〔1〕
  (2)卓—桌
  如這卓子,則云若此卓子,非名卓子,是名卓子。S38/64b
  因以兩手量卓邊云:“且如這許多闊,分作四段,被它界限闊,便有差。不過只在一段界限之内,縱使極差出第二三段,亦只在此四界之内,所以容易推測;便有差,容易見。”S38/70b-71a
  此兩條爲沈僩録,例中五處“卓”,徽州本同,王星賢點校本作“桌”。古人席地而坐,家具中只有低矮的几案,没有專門供人坐的家具。宋人不再席地而坐,有了專門的坐具〔1〕,几案也隨之加高,於是語言中相應產生了“椅”和“桌”這兩個詞,最早寫作“倚”和“卓”。楊億《楊文公談苑》中提道:“咸平景德中,主家造檀香倚卓。”黄朝英《靖康緗素雜記》說道:“今人用倚卓字,多從木旁。”《池録》的“卓”反映了宋代指稱專門坐具的早期用字。“桌”後又增木旁作“棹”。如:“且如這箇棹子,安頓得恰好時,便是仁……棹子安頓得恰好,只可言中,不可謂之仁。”(95,2417)〔2〕
  各個時代的漢字使用都有各自的正體和異體或俗體。如《說文》的時代以小篆爲正體,異體就是籀、古、或、俗、奇字等,今天以簡化的規範的楷書爲正體,過去的繁體和至今猶在民間流行的俗字就是異體字了。語言是約定俗成的,大多數異體或俗體字是人們在使用中爲了精確易識和便捷省力而或趨繁或趨簡尋求簡繁適度的調節形成的,有些異體或俗體字經過多年的使用而不爲後人沿用,有些當時的俗字或訛字經過多年的使用,往往積非成是,今天已成爲正字。如王觀國在《學林》一書中說:“馬廏之廏,其字從广下從〓,去秋切,後世俗書多誤爲广下既,非也。字爲俗書改其體者甚多,如顧之〓,霸之覇,喬之乔,獻之献,國之国,廟之庙,亂之乱,殺之煞,趨之趋,虧之〓,錢之〓,齊之斉,學之斈,齋之〓,臺之基,寶之宝,驅之駈,棲之栖,鹽之塩,甕之瓮,總之〓,麥之麦,兔之兎,遲之遲,著之着,〓之栗,繩之繩,飯之飰,備之偹,凡此皆流俗不曉義理者咸用之,而字書如《廣韻》《集韻》,亦有取而附在正字之下者,皆非法也。如世俗書蠶字作蚕,蚕乃音腆也;書舩字作舡,舡乃音江也;書本字作夲,夲乃音滔也;書體字作体,体乃音坋也;關字作関,関乃音卞也;書商字作啇,啇乃音的也;書須字作湏湏乃音古文類字也。又如宜、〓、富、寇皆從宀,而俗書爲冝、冥、冨、寇。沖、況、梁、涼皆從水,而俗書爲冲、况、〓〔1〕、凉。廚、廳皆從广,而俗書爲厨、〓。博、協皆從十,而俗書爲傳、協。凡此類皆失字之本體者也。”〔2〕其中“覇、斉、斈、〓、〓、駈、塩、〓、兎、遲、飰、偹、舡、関、商、湏、傳、協”等今未沿用,“乔、献、庙、乱、趋、宝、瓮、麦、栗、蚕、体、冲、况、凉”等今已成爲正字。上舉《池録》中的異體或俗體字也同樣如此,既有省變部件筆畫,又有添加部件筆畫,從中可見唐以來雖有推行文字規範的《五經文字》和《干禄字書》等提供標准字體,但日常使用中著述者圖簡圖便而用俗字且往往帶有個性化色彩,書寫雕版者又圖快圖省也習用俗字。正體只是相對異體或俗體而言,在漢字的使用中,正體與異體或俗體之間始終保持着一種互動互變的關係,形成了漢字歷時的演變,而約定俗成尋求簡繁適度的優化選擇则貫穿古今漢字的整個演變過程。
  漢字的發展是漸變的和累積性的,既有承古承俗的沿用,又有趨繁趨簡的選擇,二者並存是常態,其結果就是新舊歷史層次成分的疊置,共時平面上的用字就其來源而言蘊含着歷時的積澱和優化。與詞彙的古今演變相似〔1〕,漢字在由古至今的發展中亦有變,有不變,有變化大的,有變化小的,而爲什麽變,怎樣變則既有其自身的發展規律,又有不同時代、不同地域、不同文化、不同階層的人們用字取捨的價值取向。漢字的古今演變大致上體現了手写用字←→刻印用字和社會各階層間趨雅用字←→趨俗用字的疊加共存與整合融和。〔2〕

附注

〔1〕很”由“不聽從”義引申有“兇惡”義,又進一步虚化發展爲程度副詞。“很”的“不聽從”義後漸消失,而“兇惡”義多作“狠”。“狠”的本義“犬鬥聲”後漸消失而引申有“兇惡殘忍,不留情”義,亦可作副詞,表示程度深。 〔1〕又作“〓”。據《宋元以來俗字譜》載,《通俗小說》《太平樂府》作“〓”。 〔1〕“中”爲段玉裁注本所加。 〔1〕王觀國:《學林》,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31頁。 〔1〕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312頁。 〔2〕參秦公:《碑别字新編》,文物出版社1985年版,第311頁。 〔1〕明《池録》中“因”也有作“因”者,如:因言:“仁字最難形容。”(M2/1b)“因”爲增筆異體字。 〔1〕“聦”,俗寫後也省作“聦”。 〔1〕参王寧:《漢字耩形學講座》,上海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2〕趙振鐸:《字典論·說訛字》:“所謂訛字,又稱錯字,它和别字不同。别字是把一個字錯寫成了另外一個字,這個字是存在的。而訛字則是“本無其字,因訛成字’。它是因爲形體相近而錯成了一個不成形體的字’。”上海辭書出版社2002年版。 〔1〕又有“〓”形。《說文·人部》:“備,慎也。〓,古文備。”《玉篇·人部》:“備,預也。〓,古文。” 〔2〕黄征:《敦煌俗字典》,上海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第206頁。 〔1〕段玉裁:《說文解字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1年版,第198頁下欄。檢《慧琳音義》卷十五釋《大寶積經》第一百一十三卷“蚩笑”之“笑”云:“《說文》闕。”又卷七十釋《阿毗達磨俱舍論》第十一卷“笑視”之“笑”引《字林》:“笑,喜也。”也可能《說文》本無“〓”字。唐傳本以《字林》釋“〓”爲《說文》之文。 〔1〕王楓:《“問答”類動詞語義場的歷史演變》,《内蒙古大學學報》2007年第1期。 〔1〕考《干禄字書》:“欵款,上俗下正。”以“〓”爲俗,“款”爲正。《干禄字書》所載“欵”似亦爲介於“欵”與“〓”間的俗寫。 〔1〕“足也”爲段玉裁《說文解字注》所加,諸本《說文》不見。 〔1〕又如黄義剛録:“恁地千鄉萬里來做什麽?都不曉古人之意。且如說召伯既城,‘王心載寧,我徒我旅’。恁地帶許多人來,也自是勞苦。古人重民力,又不知不只用地頭人,却用遠處人做什麽?”(S27/67b-68a) 〔1〕詳參徐時儀:《〈朱子語類〉詞彙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398—400頁。 〔1〕韓熙載夜宴圖中已出現交椅。“椅子”一詞始見於《懷慶府志》載《濟瀆廟北海台祭器雜物銘》碑陰:“繩床十。注:内四椅子。”玄奘《大唐西域記》提到當時的印度僧衆都坐繩床。繩床是有扶手和靠背的高型坐具。新疆的民豐尼雅曾出土一件晋代坐椅或櫃子的殘骸,上部已經不存,只有四條腿,腿上有犍陀羅風格的四葉花紋。如確是坐椅,似可證高型坐具至遲在晋代已傳入西域一帶。參佚大鵬:《我國古代家具與佛教文化的淵源》,《中國民族報·宗教週刊·人文史地》2012年7月17日。 〔2〕詳參徐時儀:《〈朱子語類〉詞彙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2013年版,第111—113頁。 〔1〕“〓”,武英殿聚珍版叢書本、田瑞娟點校本作“〓”,湖海樓叢書本作“〓”,据文義當從湖海樓叢書本爲是。 〔2〕王觀國:《學林》卷十“繦曡”條,中華書局1988年版,第327頁。 〔1〕參徐時儀:《論漢語文白演變雅俗相融的價值取向》,《上海師範大學學報》2013年第5期。 〔2〕徐時儀、潘牧天:《宋刻本〈晦庵先生朱文公語録〉用字考》,《中國文字研究》(第二十一輯),上海書店出版社2015年版,第124—139頁。此處增補部分明抄本字形,並略作改動。

知识出处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朱子語録文獻語言研究》

本书分为五章,内容包括:绪论、朱子语录文献概貌、朱子语录文献异文词概貌、朱子语录异文词的构成及成因等。

阅读

相关人物

朱熹
相关人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