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朱熹对《序》的具体批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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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诗经学研究》 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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颗粒名称: 第二节 朱熹对《序》的具体批评
分类号: I207.22
页数: 36
页码: 22-57
摘要: 本文主要讨论了诗经学中的汉、宋之争,特别是是否尊《诗序》的问题。汉学家认为《诗序》出自圣人,可以尊崇,因此主张依《序》说诗。但是以朱熹为核心的宋学家认为《诗序》不合诗旨,因此不主张依《序》说诗。朱熹的方法是“涵泳文本,求诗本义”,并通过“考诸书史”和“揆以情理”的手段来辩驳《诗序》。
关键词: 朱熹 诗经 文学研究

内容

[《序》无“理”断章取义傅会历史杨慎、姚际恒等论朱熹废《序》]
  诗经学汉、宋之争的关键在于是尊《序》还是废《序》。落实到文本阐释上,实际只是个是否依《序》说诗的问题。尊《序》、废《序》之争的关键,在于论者对《诗序》是否合于诗旨的判断。汉学一派以为《诗序》出于圣人(为其入室弟子所传),其对诗旨的阐释自可尊崇,故主张依《序》说诗;以朱熹为核心的宋学家以怀疑之精神,独立思考,觉《诗序》不合诗旨之处甚多,因疑其非圣人所作,故不主张依《序》说诗。“涵泳文本,求诗本义”是朱熹说诗的根本方法,“考诸书史”和“揆以情理”则是其辩驳《诗序》的具体手段。从涵泳文本自身求《诗》本义,进而发现《诗序》不尽合于《诗》旨,实是朱熹废《序》的根本。
  上一节已详论《序》不合《诗》义以及朱熹不主张依《序》说诗,这一节,我们来讨论朱熹对《诗序》的具体批评。
  一、《序》无“理”
  朱熹是宋明理学第一大师,其为学根本即在“义理”二字。“义理”精神,在朱熹各种著述中均有深刻的体现,其治《诗经》之学亦不例外。关于朱熹诗经学与其理学思想之关系,我们将在论文的第四章给以专门讨论。此处仅就朱熹从“理”的角度批评《诗序》,略作论述。
  朱熹义理之学,其根本用意乃在世道人心。其对《诗序》的批评,亦能很好地体现这一点。《诗序辨说·邶风·柏舟》篇云:“又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于情性之自然,而又拘于时世之先后。其或书传所载,当此一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以为陈古而刺今。是使读者疑于当时之人,绝无善者称君、过者称己之意,而一不得志,则扼腕切齿,嬉笑冷语,以怼其上者,所在而成群。是其轻躁险薄,尤有害于温柔敦厚之教,故予不可以不辨。”《序》以美刺说诗,而刺又多于美,且其矛头多直接指向时君国政。朱熹认为这很容易误导读者,使读者形成这样一种印象:当时士人全没有“善者称君、过者称己”的美德,稍不得志,就刻薄讽刺君上。这与儒家“忠恕”、“尊卑”等基本伦理观念大相悖离,“有害于温柔敦厚之教”。再如《郑风·狡童》篇,《序》云:“刺忽也。不能与贤人图事,权臣擅命也。”《诗序辨说》云:“昭公尝为郑国之君,而不幸失国,非有大恶,使其民疾之如寇仇也。况方刺其不能与圣人图事,权臣擅命,则是公犹在位也,岂可忘其君臣之分,而遽以狡童目之邪?……大抵《序》者之于郑诗,凡不得其说者,则举而归之于忽。文义一失,而其害于义理有不可胜言者。一则使昭公无辜而被谤;二则使诗人脱其淫谑之实罪,而丽于讪上悖礼之虚恶;三则厚诬圣人删述之意。以为实贱昭公之守正,而深与诗人之无礼于其君。凡此皆非小失。而后之说者,犹或主之。其论愈精,其害愈甚。学者不可以不察也。”按照朱熹的理解,《郑风·狡童》是一篇淫者自叙其事的“淫诗”,但《序》者将其说成是刺郑昭公忽的。可是在朱熹看来,昭公为政并无什么过失,不应“无辜而被谤”;何况为臣子的作诗,怎么能用“狡童”来称呼君上呢!?这还有什么君臣尊卑的观念在?这不仅是对诗旨理解有偏差,在义理上也有很大问题。对于以“义理”为根本的朱熹来说,这自然是“是可忍孰不可忍”了!我们可以这样说:“求诗意于辞之中”,发现《序》每不合于《诗》本意,是朱熹不依《序》说诗的根本原因。但其著《诗序辨说》,孜孜于辩驳、攻讦《诗序》,其原因恐怕还在于《序》有害于义理。
  朱熹义理之学以世道人心为根本,但其为学根本途径则是“格物致知”。“格物”乃是要“格”出“物”中之“理”,所以朱熹在思考一切问题时尤其重视其内在理路。其治《诗经》亦然。朱熹在批评《序》无“义理”的同时,也对《序》有悖于一般性的“理”多有指陈。这一般性的“理”包括情理、文理等。《诗序辨说》对《序》无理的指陈比比皆是,共有17例(附录3)。
  附录3:《诗序辨说》指陈《序》无理例:
  01 《周南·关雎》,《序》:“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诗序辨说》:“按《论语》孔子尝言关雎乐而不淫,哀而不伤。盖淫者乐之过,伤者哀之过,独为是诗者,得其性情之正,是以哀乐中节,而不至于过耳。而序者乃析哀乐淫伤,各为一事,而不相须,则已失其旨矣。至以伤为伤善之心,则又大失其旨,而全无文理。”
  02 《卫风·氓》,《诗序辨说》:“……其曰美反正者,尤无理。”
  03 《郑风·山有扶苏》,《诗序辨说》:“此下四诗(按:《萚兮》、《狡童》、《褰裳》、《丰》)及《扬之水》,皆男女戏谑之词。序之者不得其说,而例以为刺忽,殊无情理。”
  04 《郑风·狡童》,《诗序辨说》:“大抵序者之于郑
  诗,凡不得其说者,则举而归之于忽。文义一失,而其害于义理有不可胜言者。一则使昭公无辜而被谤……”
  05 《魏风·十亩之间》,《诗序辨说》:“国削则其民随之,序文殊无理。”
  06 《唐风·蟋蟀》,《诗序辨说》:“况古今风俗之变,常必由俭以入奢,而其变之渐,又必由上以及下。今谓君之俭反过于初,而民之俗犹知用礼,则尤恐其无是理也。”
  07 《唐风·无衣》,《诗序辨说》:“小序之陋固多,然其颠倒顺逆,乱伦悖理,未有如此之甚者。故予特深辨之。”
  08 《秦风·渭阳》,《诗序辨说》:“此序得之。但我见舅氏,如母存焉两句,若为康公之辞者,其情哀矣。然无所系属,不成文理。”
  09 《豳风·破斧》,《诗序辨说》:“此归士美周公之词,非大夫恶四国之诗也。且诗所谓四国,犹言斩伐四国耳,序说以为管蔡商奄,尤无理也。”
  10 《小雅·白华》,《诗序辨说》:“此序尤无理。”
  11 《小雅·雨无正》,《诗序辨说》:“此序尤无义理,欧阳公、刘氏说已见本篇。”
  12 《小雅·鸳鸯》,《诗序辨说》:“此序穿凿,尤为无理。”
  13 《大雅·旱麓》,《诗序辨说》:“序大误。其曰百福干禄者,尤不成文理。”
  14 《大雅·行苇》,《诗序辨说》:“(说者)碎读之,逐句自生意义,不暇寻绎血脉,照管前后……随文生义,无复伦理。”
  15 《大雅·韩奕》,《诗序辨说》“其曰能赐命诸侯,则尤浅陋无理矣。既为天子,赐命诸侯,自其常事。春秋
  战国之时犹有能行之者,亦何足为美哉?”
  16 《大雅·召旻》,《诗序辨说》:“旻闵以下不成文理。”
  17 《周颂·昊天有成命》,《诗序辨说》:“凡颂中有成王及成康两字者,例皆曲为之说,以附己意。其淤滞僻涩,不成文理,甚不难见。”
  以上17例都是直接批评《序》无“理”的。有批评《序》无义理的,如例04,例07,例11。有批评《序》的解释不合于情理的,如例03,06,这种情况前文论朱熹说《诗》但求不远于人情物理时已有讨论。更多的例子则是批评《序》无“文理”,也即说《序》不合文章逻辑。
  《诗序辨说》还有些地方虽未出现“无理”之类的字样,但实际上也是认为“无理”的。如《周南·卷耳》篇,《诗序辨说》云:“首章之我独为后妃,而后章之我为使臣,首尾衡决不相承应,亦非文字之体也。”虽未出现“无理”字样,实际是说无文理。再如《唐风·山有枢》篇,《诗序辨说》云:“此诗盖以答《蟋蟀》之意,而宽其忧。非臣子所得施于君父者。序说大误。”虽未曾出现“无理”字样,实际是说不合情理、有悖义理。
  不管是“义理”、“情理”,还是“文理”,凡是朱熹批评《序》无“理”的,都是说《序》对《诗》的解说没有道理。从有理无理的角度来辨《序》,正是朱熹的特色。《诗序辨说》中也有说到《序》有“理”的地方,如《诗序辨说·大雅·云汉》篇云:“此序有理”,《诗序辨说·大雅·常武》篇云:“名篇之意未知其果然否,然于理亦通”。但说《序》有“理”之处相对来说是极少的。在朱熹看来,不通、无理才是《序》的基本特色。
  《小雅·小宛》篇,《序》云:“大夫刺幽王也。”《诗序辨说》云:“此诗不为刺王而作,但兄弟遭乱畏祸而相戒之辞尔。”《诗集传》于其篇末云:“此诗之辞最为明白,而意极恳至。说者必欲为刺王之言,故其说穿凿破碎,无理尤甚。今悉改定,读者详之。”朱熹批评《序》者无“理”,说到底,还是看不惯它的穿凿傅会。
  二、断章取义
  朱熹还指出《诗序》在说诗时有两种错误倾向:一是断章取义;二是傅会历史。
  现代诗经学对春秋时代的“赋诗言志”多有专门研究。顾颉刚《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①一文,反复强调“赋诗言志”多采取“断章取义”的方法,而不管作诗的本义。朱自清《诗言志辨·诗言志·赋诗言志》②亦指出:“赋诗言志”是从外交方面出发,诗以言诸侯之志,一国之志,与献诗陈己志不同。其特点是颂多而讽少,与献诗相反。“献诗的诗都有定旨,全篇意义明白。赋诗却往往断章取义,随心所欲,即景生情,没有定准。……断章取义只是借用诗句作自己的话,所取的只是句子的文义,就是字面的意思,而不管全诗用意,就是上下文的意思。”《诗言志辨·比兴·兴义溯源》则指出:“赋诗只取一二章,并且只取一章中一二句,以合己意,叫作‘断章取义’,引诗也是如此,这些都是借用古诗,加以引申,取其能明己意而止。‘作诗人之意’是不问的。”毛、郑解《诗》是“一律用赋诗、引诗的方法去说解,以断章之义为全章全篇之义,而说比兴时尤然。”
  其实,朱熹对“赋诗言志”多“断章取义”、汉儒说《诗》受“赋诗言志”影响这两个义例早有发明。朱熹有云:“《左传》所载歌诗,多与本意元不相关。”(80/2071,叶贺孙记),这便是说《左传》所载“赋诗言志”多是“断章取义”了。《诗序辨说》中有两处直接说到《序》者说诗受先秦人赋诗、引诗“断章取义”的影响。
  其一是《郑风·褰裳》篇,《序》云:“褰裳,思见正也。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己也。”《诗序辨说》云:“此序之失,盖本于子太叔、韩宣子之言,而不察其断章取义之意耳。”朱熹这里说的“盖本于子太叔、韩宣子之言”,是指《左传·昭公十六年》记载的一次“赋诗言志”。兹录《左传》原文相关章节于下:
  夏,四月,郑六卿饯宣子于郊。宣子曰:“二三君子请皆赋,起亦以知郑志。”子齹赋《野有蔓草》。宣子曰:“孺子善哉!吾有望矣。”子产赋郑之《羔裘》。宣子曰:“起不堪也。”子大叔赋《褰裳》。宣子曰:“起在此,敢勤子至于他人乎?”子大叔拜。宣子曰:“善哉,子之言是!不有是事,其能终乎?”子游赋《风雨》。子旗赋《有女同车》。子柳赋《萚兮》。宣子喜,曰:“郑其庶乎!二三君子以君命贶起,赋不出郑志,皆昵燕好也。二三君子,数世之主也,可以无惧怕矣。”宣子皆献马焉,而赋《我将》。子产拜,使五卿皆拜,曰:“吾子靖乱,敢不拜德!”
  子太叔赋的正是《褰裳》这篇诗。顾颉刚在《诗经在春秋战国间的地位》一文中对此作过很好的演绎,他说:
  这一次,因为韩宣子要“知郑志”,所以郑六卿赋的都是郑诗。郑国的诗是情诗最多,所以这一次赋的诗也是情诗特多;如子太叔赋的《褰裳》,就是情思很荡的!“子惠思我,褰裳涉溱。子不我思,岂无他人?狂童之狂也且!子惠思我,褰裳涉洧。子不我思,岂无他士。狂童之狂也且!”这正是荡妇骂恶少的口吻,说:“你不要我,难道就没有别人吗?”淫荡的态度真活画出来了!子太叔断章取义,用在这里,比喻他愿意从晋,只恐晋国的拒绝;所以韩宣子就说:“我在这里,怎会使你去寻别人呢!”子太叔拜谢他,他又说:“没有这样的警戒,那能有始有终呢!”可见断章取义的用处,可以不嫌得字句的淫亵,不顾得作诗人的本义。
  顾颉刚的演绎,足以很好地说明春秋时“赋诗言志”是可以不顾作诗人的本义。《褰裳》的字面意义自然是一篇情诗,可是子太叔用来表示自己从晋的意愿,韩宣子也很明白他的意思。郑国权臣子产最后拜谢韩宣子,说的是:“吾子靖乱,敢不拜德!”郑国弱小,晋国强大,所以郑需要晋帮助靖乱。《褰裳》《序》云:“国人思大国之正己”,正是由此而来。朱熹是明眼人,所以能一针见血地指出《序》不明白“赋诗”是“断章取义”的道理,而上了子太叔、韩宣子的当。故《朱子语类》有云:“《褰裳》诗中‘子惠思我,褰裳涉溱’,至‘狂童之狂也且’,岂不是淫奔之辞!只缘《左传》中韩宣子引‘岂无他人’,便将做国人思大国之正己。不知古人引《诗》,但借其言仪寓己意,初不理会上下文义,偶一时引之耳。”(80/2091,黄㽦记)。
  其二是《大雅·既醉》篇,《序》云:“太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诗序辨说》云:“序之失如上篇(作文按:《大雅·行苇》),盖亦为孟子断章所误尔。”按:《孟子·告子(上)》:“《诗》云:‘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言饱乎仁义也,所以不愿人之膏粱之味也。令闻广誉施于身,所以不愿人之文绣也。”朱熹亦看出了《序》者对该篇的解说受到了《孟子》的影响。但是《孟子》是引一句诗来说明自己要说的道理,这句诗已经从原诗中割离开来,它不再是原诗的一个有机组成,而要在新的结构中发挥意义上的作用。原诗完整的章节是“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朱熹《诗集传》的解释是:“此父兄所以答《行苇》之诗,言享其饮食恩意之厚,而愿其受福如此也。”朱熹的解释明显比《序》要合于情理和文意。《序》者正是被孟子断章所误。
  《诗序辨说》于《大雅·行苇》篇,对汉儒断章取义的说诗方法做了尖锐的批评。该篇《序》云:“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考〓,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诗序辨说》云:“此诗章句本甚分明,但以说者不知比兴之体、音韵之节,遂不复得全诗之本意,而碎读之,逐句自生意义,不暇寻绎血脉,照管前后。但见‘勿践行苇’,便谓‘仁及草木’;但见‘戚戚兄弟’,便谓‘亲睦九族’;但见‘黄〓台背’,便谓‘养老’;但见‘以祈黄〓’,便谓‘乞言’;但见‘介尔景福’,便为‘成其福禄’。随文生义,无复伦理。诸序之中,此失尤甚。览者详之。”
  《朱子语类》亦云:“看来《诗序》当时只是个山东学究等人做,不是个老师宿儒之言,故所言都无一事是当。如《行苇》之《序》虽皆是诗人之言,但却不得诗人之意。不知而今做诗人到这处将如何做,于理决不顺。”(80/2078,黄卓记)。又云:“因论《诗》,历言《小序》大无义理,皆是后人杜撰,先后增益凑合而成。多就《诗》中采摭言语,更不能发明《诗》之大旨。才见有‘汉之广矣’之句,便以为德广所及;才见有‘命彼后车’之言,便以为不能饮食教载。《行苇》之《序》,但见‘牛羊勿践’,便谓‘仁及草木’……”(80/2075,周谟记)。
  不顾血脉文理,割裂全篇,仅就一句傅会生说,正是汉儒的伎俩。但是文本的有机整体性是在对文本进行阐释时所必须考虑的因素。文本局部(单独的一句诗)的含义受整体(完整的一篇诗或一章诗)制约,不能将局部从整体中割裂开来。只有将局部纳入整体之中,将局部当成整体的一个组成,其阐释才是有效的。失去整体制约的局部文本,其阐释的外部限定性条件过于单薄。对于单独的一句诗,阐释者可以任意发挥自己的主观意志,对其进行多种可能性的解释;但这种阐释很难进行文本还原,即与它在文本整体限定条件下的意义很难符合。前引《大雅·既醉》篇的例子,《孟子》将“既醉以酒,既饱以德”解释为饱乎仁义,单从这两句自身来看,这样的解释是可以的。但将它还原为原诗完整章节“既醉以酒,既饱以德;君子万年,介尔景福”的一个有机组成时,这样的解释就不很妥帖了。单就一句生说的方法,正是忽视了文本的有机整体性。如《行苇》一诗,《序》的解说每一句都是对应于诗辞的,但却没有将其当成一个有机整体来阐释,所以还是与诗人的本意有很大距离。所以朱熹说:“《行苇》之《序》虽皆是诗人之言,但却不得诗人之意。”
  《诗序辨说》指明《小序》是“断章取义”、“仅就一句生说”的例子,在《郑风·褰裳》、《大雅·既醉》、《大雅·行苇》之外尚有8例,共11例(附录4)。
  附录4:《诗序辨说》指陈《小序》“断章取义”、“仅就一句生说”例:
  01《周南·汉广》,《序》:“德广所及也。文王之道,被于南国,美化行乎江汉之域,无思犯礼,求而不可得也。”《诗序辨说》:“此诗以篇内有‘汉之广矣’一句得名,而序
  者谬误,乃以德广所及为言,失之远矣。”
  02 《郑风·褰裳》,《序》:“褰裳,思见正也。狂童恣行,国人思大国之正己也。”《诗序辨说》:“此序之失,盖本于子太叔、韩宣子之言,而不察其断章取义之意耳。”
  03 《郑风·野有蔓草》,《序》:“思遇时也。君之泽不下流,民穷于兵革,男女失时,思不期而会焉。”《诗序辨说》:“东莱吕氏曰:‘君之泽不下流,乃讲师见零露之语从而附益之。’”
  04 《小雅·蓼萧》,《序》:“泽及四海也。”《诗序辨说》:“序不知此为燕诸侯之诗,但见零露之云,即以为泽及四海。其失与《野有蔓草》同。臆说浅妄类如此云。”
  05 《小雅·甫田》,《序》:“刺幽王也,君子伤今而思古焉。”《诗序辨说》“此序专以‘自古有年’一句生说,而不察其下文‘今适南亩’以下,亦未尝不有年也。”
  06 《小雅·大田》,《序》:“刺幽王也。言鳏寡不能自存焉。”《诗序辨说》:“此序专以‘寡妇之利’一句生说。”
  07 《小雅·裳裳者华》,《序》:“刺幽王也。古之仕者世禄,小人在位,则谗谄并进,弃贤者之类,绝功臣之世焉。”《诗序辨说》:“此序只用‘似之’二字生说。”
  08 《小雅·桑扈》,《序》:“刺幽王也。君臣上下,动无礼文焉。”《诗序辨说》:“此序只用‘彼交匪敖’一句生说。”
  09 《大雅·行苇》,《序》:“忠厚也。周家忠厚,仁及草木,故能内睦九族,外尊事黄耇,养老乞言,以成其福禄焉。”《诗序辨说》:“此诗章句本甚分明,但以说者不知比兴之体、音韵之节,遂不复得全诗之本意,而碎读之,逐句自生意义,不暇寻绎血脉,照管前后。但见‘勿践行
  苇’,便谓‘仁及草木’;但见‘戚戚兄弟’,便谓‘亲睦九族’;但见‘黄耇台背’,便谓‘养老’;但见‘以祈黄耇’,便谓‘乞言’;但见‘介尔景福’,便为‘成其福禄’。随文生义,无复伦理。诸序之中,此失尤甚。”
  10 《大雅·既醉》篇,《序》云:“太平也。醉酒饱德,人有士君子之行焉。”《诗序辨说》云:“序之失如上篇(作文按:《大雅·行苇》),盖亦为孟子断章所误尔。”
  11 《大雅·凫鹥》,《序》:“守成也。太平之君子,能持盈守成,神祗祖考安乐之也。”《诗序辨说》:“同上(作文按:《大雅·既醉》)。”
  三、傅会历史
  傅会历史主要是因为汉儒过于迷信“风雅正变”之说,依据世次来定诗之美刺。凡是一篇诗,在汉儒看来一定是要对时政有所美刺的。凡是时代在前(周初文武成康时)的,一律是“美”;时代在后的,一般就认定是“刺”,而且往往要派附给恶谥之君。若是世次在后,而文意为美的,便说是“陈古刺今”。《诗序辨说》于《邶风·柏舟》篇对此辩驳尤为有力,朱熹指出:“诗之文意事类,可以思而得;而其时世名氏,则不可以强而推。故凡《小序》,惟诗文明白,直指其事,如《甘棠》、《定中》、《南山》、《株林》之属;若证验的切,见于书史,如《载驰》、《硕人》、《清人》、《黄鸟》之类,决为可无疑者。其次则词旨大概可知必为某事,而不可知其的为某时某人者,尚多有之……(《诗序》)不知其时者,必强以为某王某公之时;不知其人者,必强以为某甲某乙之事。于是傅会书史,依托名谥,凿空妄语,以误后人……又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于情性之自然,而又拘于时世之先后。其或书传所载,当此一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以为陈古而刺今。”并对《诗序》“柏舟,言仁而不遇也。卫顷公之时,仁人不遇,小人在侧”的傅会方法做了具体剖析,曰:“盖其偶见此诗冠于三卫变风之首,是以求之春秋以前,而《史记》所书庄、桓以上卫之诸君事,皆无可考者,谥亦无甚恶者,独顷公有赂王请命之事,其谥又为甑心动惧之名,如汉诸侯王,必其尝以罪谪,然后加以此谥,以是意其必有弃贤用佞之失,而遂以此序予之。”朱熹的意思是:《诗三百》作品的文意,可以根据文本推敲而得;但其具体时代及当事人,却不能凭空傅会。《诗三百》作品的具体时代和当事人可分为三种类型:1、诗文自身已经明白指出的,如《陈风·株林》有“从夏南”(作文按:夏南,即夏徵舒,陈灵公时人。)之句;2、历史文献对其创作背景有明确记载的,如《左传·闵公二年》有云“许穆夫人赋《载驰》”;3、诗文自身及历史文献对其时代及当事人皆无具体说明的。相对来说,前两种类型是少数,《诗三百》多数作品属于后一种类型。对于这后一种类型,其时代及当事人实际是不可确考的,但是《诗序》却对其每一篇的时代及当事人都加以强行编派,这自然难免是“强不知以为知”,难逃后人“穿凿傅会”之讥。
  朱熹在具体辩驳《诗序》傅会历史时,大抵不外乎以下三端:1、妄断世次;2、美刺不当;3、滥用“陈古刺今”。而这三者之间又往往呈交叉关系。
  (1)妄断世次
  朱熹对《诗序》在没有确凿根据的情况下强行编派《诗三百》作品以具体时代与当事人,很不满意。《诗序辨说》专辨此类情况的例子很多。一般来说,《序》对《诗三百》作品时代的认定,已经包含对当事人的认定在内。辩驳其具体时代与辩驳当事人往往是同一件事。有个别情况看上去比较特殊,如《小雅·大东》篇,《序》云:“谭大夫作是诗以告病焉”,《诗序辨说》云:“谭大夫未有考,不知何据。”这似乎是专辨当事人的。但既然说当事人不可考,自然隐含时代不可考在其中了。
  《正大雅》以及《周颂》的时代,朱熹与汉学诗经学在认识有较大分歧。《诗集传》于《大雅·文王之什》作结云:“《郑谱》此以上为文武时诗,以下为成王周公时诗。今按《文王》首句即云‘文王在上’,则非文王之诗矣。又曰‘无念尔祖’,则非武王之诗矣。《大明》、《有声》,并言文武者非一,安得为文武之时所作乎?盖《正雅》皆成王周公以后之诗,但些什皆追述文武之德,故《谱》因此而误耳。”郑玄《诗谱》认为《大雅》《文王有声》以上皆为文王、武王时诗,朱熹不以为然。对于《周颂》,《郑谱》认为都是周公所定;《诗序辨说》于《昊天有成命》、《执竞》二篇则对此专门辩驳(内容详见附录5),朱熹认为《周颂》亦有康王以后的作品。
  朱熹还发现《序》对《诗三百》世次的编派有自相矛盾之处。《小雅·常棣》篇,《序》云:“燕兄弟也。闵管蔡之失道,故作常棣焉。”《诗序辨说》云:“序得之,但与《鱼丽》之序相矛盾。以诗意考之,盖此得而彼失也。”按:《小雅·鱼丽》序云:“文、武以《天保》以上治内,《采薇》以下治外。”《常棣》篇目在《天保》之前,很明显,《序》者认为《常棣》的时代是文、武之时。但“管蔡之失道”却发生在武王去世以后。所以《诗集传》次章云:“此诗盖周公既诛管蔡而作……序以为闵管蔡之失道者得之,而又以为文武之诗则误矣。大抵旧说诗之时世,皆不足信。举此自相矛盾者,以见其一端,后不能悉辨也。”
  今检《诗序辨说》与《诗集传》,知朱熹明确辩驳《序》所编派世次与当事人者,共39处(详见附录5),实际篇目则为60篇,占《诗经》全部作品的20%左右。(计算方法:如《诗序辨说·秦风·车邻》云:“未见其必为秦仲之诗,大率《秦风》惟《黄鸟》、《渭阳》为有据,其他诸诗皆未有考。”按:《秦风》共有10篇作品,《诗序辨说》于《车邻》、《小戎》2篇有辩,又云《黄鸟》、《渭阳》有据,则“皆未有考”的“其他诸诗”包括《驷驖》、《蒹葭》、《终南》、《晨风》、《无衣》、《权舆》6篇。计算具体篇目时,应加入这6篇。余者依此类推,不另说明。)
  附录5:朱熹辩驳《诗序》妄断世次例:
  01 《召南·何彼襛矣》,《诗序辨说》“此诗世次不可知”。《诗集传》首章:“此乃武王以后之诗,不可的知其何王之世。”(作文按:《序》以为二南皆文王时诗。)
  02 《邶风·柏舟》,《序》:“卫顷公之时。”《诗序辨说》(略)。
  03 《邶风·日月》,《序》:“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难,……”《诗序辨说》:“此诗序以为庄姜之作,今未有以见其不然。但谓遭州吁之难而作,则未然耳。盖诗言宁不我顾,犹有望之之意。又言德音无良,亦非所以施于前人者。明是庄公在时所作,其篇次亦当在《燕燕》之前。”
  04 《邶风·终风》,《序》:“卫庄姜伤己也。遭州吁之暴,……”《诗序辨说》:“详味此诗,有夫妇之情,无母子之意。若是庄姜之诗,则亦当在庄公之世,而列于《燕燕》之前。”
  05 《邶风·雄雉》,《序》:“刺卫宣公也。”《诗序辨说》:“未有以见其为宣公之时。”
  06 《邶风·匏有苦叶》,《序》:“刺卫宣公也。”《诗序辨说》:“未有以见其为刺宣公、夫人之诗。”
  07 《卫风·氓》,《序》:“刺时也。宣公之时,……”《诗序辨说》:“宣公未有考。”
  08 《王风·君子于役》,《序》:“刺平王也。”《诗序辨说》:“其曰刺平王,亦未有考。”
  09 《郑风·狡童》,《序》:“刺忽也。”《诗序辨说》:“大抵序者之于郑诗,凡不得其说者,则举而归之于忽。”(作文按:《序》将郑诗归之于忽者,尚有《有女同车》、《山有扶苏》、《萚兮》。)
  10 《齐风·鸡鸣》,《序》:“哀公荒淫怠慢。”《诗序辨说》:“哀公未有所考。”
  11 《齐风·还》,《序》:“哀公好田猎。”《诗序辨说》:“同上(作文按:《鸡鸣》)。”
  12 《齐风·甫田》,《序》:“大夫刺襄公也。”《诗序辨说》:“未见其为襄公之诗。”
  13 《齐风·敝笱》,《序》:“刺文姜也。齐人恶鲁桓公微弱,不能防闲文姜,使至淫乱,为二国患也。”《诗序辨说》:“桓当作庄。”
  14 《唐风·采苓》,《序》:“刺晋献公也。”《诗序辨说》:“献公固喜攻战而好谗佞,然未见此二诗之作于其时也。”(作文按:包括前篇《葛生》。)
  15 《秦风·车邻》,《序》:“美秦仲也。”《诗序辨说》:“未见其必为秦仲之诗,大率秦风惟《黄鸟》、《渭阳》为有据,其他诸诗皆未有考。”(作文按:包括《驷驖》、《蒹葭》、《终南》、《晨风》、《无衣》、《权舆》。)
  16 《秦风·小戎》,《序》:“美襄公也。”《诗序辨说》:“此诗时世未必然。”
  17 《陈风·墓门》,《序》:“刺陈佗也。”《诗序辨
  说》:“陈国君臣,事无可纪。独陈佗以乱贼被讨,见书于《春秋》,故以无良之诗与之。序之作大抵类此,不知其信然否也。”
  18 《曹风·蜉蝣》,《序》:“昭公国小而迫。”《诗序辨说》:“言昭公未有考。”
  19 《曹风·候人》,《序》:“共公远君子而好近小人。”《诗序辨说》:“此诗但以三百赤芾合于《左传》所记晋侯入曹之事,序遂以为共公,未知然否。”
  20 《小雅·采薇》,《序》:“文王之时。”《诗序辨说》:“此未必文王之诗,以天子之命者衍说也。”
  21 《小雅·出车》,《诗序辨说》:“同上(作文按:《采薇》)。诗所谓天子,所谓王命,皆周王耳。”
  22 《小雅·杕杜》,《诗序辨说》:“同上(作文按:《出车》)。”
  23 《小雅·南有嘉鱼》,《诗序辨说》:“又以专指成王,皆失之矣。”
  24 《小雅·鸿雁》,《序》:“美宣王也。”《诗序辨说》:“此以下时世多不可考。”《诗集传》首章章末:“未有以见其为宣王之诗。后三篇(作文按:《庭燎》、《沔水》、《鹤鸣》)放次。”
  25 《小雅·祈父》,《序》:“刺宣王也。”《诗集传》篇末:“今考之诗文,未有以见其必为宣王耳。”
  26 《小雅·黄鸟》,《序》:“刺宣王也。”《诗集传》篇末:“今按诗文,未见其为宣王之世,下篇(作文按:《我行其野》)亦然。”
  27 《小雅·斯干》,《序》:“宣王考室也。”《诗集传》篇末:“今亦未有以见其必为是时之诗也。”
  28 《小雅·节南山》,《序》:“家父刺幽王。”《诗集传》篇末:“序以此为幽王之诗。而春秋桓十五年,有家父来聘,于周为桓王之世,上距幽王之终已七十五年,不知其人之同异。大抵序之时世皆不足信,今姑阙焉可也。”
  29 《小雅·雨无正》,《序》:“大夫刺幽王也。”《诗集传》篇末:“其为幽王诗,亦未有所考。”
  30 《小雅·何人斯》,《序》:“苏公刺暴公也。”《诗序辨说》:“但此诗中只有暴字,而无公字及苏公字,不知序何所据而得此事也。”《诗集传》:“旧说暴公为卿士,而谮苏公,故苏公作诗以绝之……但旧说于诗无明文可考,未敢信其必然也。”
  31 《小雅·大东》,《序》:“谭大夫作是诗以告病焉。”《诗序辨说》:“谭大夫未有考,不知何据。”
  32 《小雅·鼓钟》,《序》:“刺幽王也。”《诗序辨说》“此诗文不明,故序不敢质其事,但随例为刺幽王耳。实皆未可知也。”
  33 《小雅·黍苗》,《序》:“刺幽王也。”《诗序辨说》:“此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非刺幽王也。”
  34 《小雅·渐渐之石》,《序》:“下国刺幽王也。”《诗序辨说》:“序得诗意,但不知果为何时耳。”
  35 《大雅·文王有声》,《序》:“继伐也。武王能广文王之声,卒其伐攻也。”《诗序辨说》:“《郑谱》之误,说见本篇。”《诗集传》篇末:“《郑谱》此以上为文武时诗,以下为成王周公时诗。今按《文王》首句即云文王在上,则非文王之诗矣。又曰无念尔祖,则非武王之诗矣。《大明》、《有声》,并言文武者非一,安得为文武之时所作乎?盖正雅皆成王周公以后之诗,但些什皆为追述文武之德,故《谱》因此而误耳。”
  36 《大雅·假乐》,《序》:“嘉成王也。”《诗序辨说》:“假本嘉字,然非为嘉成王也。”
  37 《大雅·公刘》,《序》:“召康公戒成王也。”《诗序辨说》:“然此诗未有以见其为康公之作意,其传授或有自来耳,后篇召穆公、凡伯、仍叔放此。”(作文按:包括《泂酌》、《卷阿》、《民劳》、《板》、《荡》。)
  38 《周颂·昊天有成命》,《诗序辨说》:“此诗详考经文,而以《国语》证之,其为康王以后祀成王之诗无疑。而毛、郑旧说,定以颂为成王之时周公所作,故凡颂中有成王及成康两字者,例皆曲为之说,以附己意。其淤滞僻涩,不成文理,甚不难见。”
  39 《周颂·执竞》,《诗序辨说》“此诗并及成康,则序说误矣。其说已具于《昊天有成命》之篇。”
  (2)美刺不当
  《序》者以美刺说诗,认为《诗三百》皆是美刺国君时政之作,朱熹于此深为不满。《朱子语类》颇多这方面的意见:
  01 “温柔敦厚”,诗之教也。使篇篇皆是讥刺人,安得“温柔敦厚”!(80/2065,滕璘记)
  02 《诗小序》全不可信。如何定知是美刺那人?诗人亦有意思偶然而作者。(80/2074,郑可学记)
  03 大率古人作诗,与今人作诗一般,其间亦自有感物道情,吟咏情性,几时尽是讥刺他人?只缘《序》者立例,篇篇要作美刺说,将诗人意思尽穿凿坏了!且如今人见人才做事,便作一诗歌美之,或讥刺之,是甚么道理?如此,亦似里巷无知之人,胡乱称颂谀说,把持放雕,何以见先王之泽?何以为情性之正?(80/2076—2077,叶贺孙记)
  04 《诗序》多是后人妄意推想诗人之美刺,非古人之所作也。古人之诗虽存,而意不可得。序诗者妄诞其说,但疑见其人如此,便以为是诗之美刺者,必若人也。如庄姜之诗,却以为刺卫顷公。今观《史记》所述,顷公竟无一事可纪,但言某公卒,子某公立而已,都无其事。顷公固亦是卫一不美之君。序诗者但见其诗有不美之迹,便指为刺顷公之诗。此类甚多,皆是妄生美刺,初无其实。至有不能考者,则但言“刺诗也”,“思贤妃也”。然此是泛泛而言。(80/2078,黄卓记)
  …………
  以上四条材料说明:朱熹认为《诗三百》中应该颇有一些作品与今人作诗是同样的情形,不过是“感物道情,吟咏情性”而已,未必都是讥刺他人。如果篇篇都是讥刺国君,又哪里能算“温柔敦厚”呢?但是《诗序》却是以美刺说诗,对每一篇作品都要来一个或“美”或“刺”的解释,这有什么道理呢?在《诗》辞文意与背景条件两方面都不能提供充分证据的情况下,《序》凭什么断定一篇作品一定是美(或刺)那个人(具体的国君)呢?在朱熹看来,《诗序》“美刺不当”之处实在是太多了。朱熹指陈《诗序》“美刺不当”,大抵分两种类型:一是诗文自身本无关美刺的;二是《序》所认定的“美”“刺”与实际情况正好相反的。
  “无关美刺”的典型是“淫诗”。如《鄘风·桑中》篇,《序》云:“刺奔也。卫之公室淫乱,男女相奔,至于世族在位,相窃妻妾,期于幽远。政散民流而不可止。”《诗集传》云:“此人自言将采唐于沫,而与其所思之人,相期会迎送如此也。”《诗序辨说》云:“此诗乃淫奔者所自作,序之首句以为刺奔,误矣。”《序》者认为该篇是诗人刺淫奔之作;朱熹则认为是淫奔者所自作,是“淫者”自叙其事,自抒其情,与美刺无关。又如《陈风·防有鹊巢》,《序》云:“忧谗也。宣公多信谗,君子忧惧焉。”《诗集传》云:“此男女之有私,而忧或间之之辞。”《诗序辨说》云:“此不得为刺诗。”《序》者认为该篇是刺宣公(信谗)的,朱熹则认为是淫奔男女“忧或间之之辞”,与刺宣公全不相关。(关于“淫诗”的问题,将在论文的第二章专门讨论。朱熹认定《诗三百》中共有“淫诗”28篇。)
  “淫诗”之外,朱熹亦指出另外一些篇目本“无关美刺”,但《序》者却以美刺说之。如《邶风·凯风》篇,《序》云:“美孝子也。卫之淫风流行,虽有七子之母,犹不能安其家室;故美七子能尽其孝道,以慰其母心,而成其志尔。”《诗序辨说》云:“此乃七子自责之辞,非美七子之作也。”既是“自责”,自然无关美刺。这是无关美刺而《序》者以为“美”的例子。
  至于无关美刺而《序》者以为“刺”的,有6例(附录6)。
  附录6:《诗序辨说》指陈无关美刺而《序》者以为刺例:
  01 《郑风·叔于田》,《序》:“刺庄公也。叔处于京,缮甲治兵,以出于田,国人说而归之。”《诗序辨说》:“国人之心贰于叔,而歌其田狩适野之事,初非以刺庄公,亦非说其出于田而后归之也。”
  02 《郑风·大叔于田》,《序》:“刺庄公也。叔多才而好勇,不义而得众也。”《诗序辨说》:“此诗与上篇(作文按:《叔于田》)意同,非刺庄公也。”
  03 《唐风·绸缪》,《序》:“刺晋乱也。国乱则昏姻不得其时也。”《诗序辨说》:“此但为昏姻者相得而喜之词,未必为刺晋国之乱也。”
  04 《小雅·小宛》,《序》:“大夫刺幽王也。”《诗序辨说》云:“此诗不为刺王而作,但兄弟遭乱畏祸而相戒之辞尔。”
  05 《小雅·绵蛮》,《序》:“微臣刺乱也。大臣不用仁心,遗忘微贱,不肯饮食教载之,故作是诗也。”《诗序辨说》“此诗未有刺大臣之意,盖方道其心之所欲耳。若如序者之言,则褊狭之甚,无复温柔敦厚之意。”
  06 《大雅·抑》,《序》:“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诗序辨说》:“其曰刺厉王者失之,而曰自警者得之。”
  在朱熹看来,例01、例02是国人歌唱叔段的,与刺庄公本无关系。例03是“为昏姻者相得而喜”,例04是兄弟之间自相劝诫,例05是微臣自道其心之所欲,例06是卫武公自警,自然都与美刺无关了。
  朱熹认为《序》所认定的“美”“刺”与实际情况相反的,有两种类型:一是本当为“刺”,而《序》以为“美”;二是本当为“美”,而《序》以为“刺”。前者的典型例证是《唐风·无衣》,该篇《序》云:“美晋武公也。武公始并晋国,其大夫为之请命乎天子之使,而作是诗也。”《诗序辨说》云:“序以为美之,失其旨矣。”后者有5例(附录7)。
  附录7:《诗序辨说》指陈《序》误美为刺例:
  01 《卫风·考槃》,《序》:“刺庄公也。不能继先公之业,使贤者退而穷处。”《诗序辨说》:“此为美贤者穷处而能安其乐之诗,文意甚明。然诗文未有见弃于君之意,则亦不得为刺庄公矣。”
  02 《魏风·伐檀》,《序》:“刺贪也。在位贪鄙,无功而受禄,君子不得进仕尔。”《诗序辨说》:“此诗专美君子之不素餐。序言刺贪,失其旨矣。”
  03 《曹风·鸤鸠》,《序》,“刺不一也。在位无君子,用心之不一也。”《诗序辨说》:“此美诗,非刺诗。”
  04 《小雅·隰桑》,《序》:“刺幽王也。小人在位,君子在野;思见君子,尽心以事之。”《诗序辨说》:“此亦非刺诗。疑与上篇(作文按:《黍苗》)脱简在此也。”
  朱熹批评《序》者“美刺不当”,“刺”者不当的例子比“美”者不当的要多,这是因为《序》所认定的“刺”诗比“美”诗多。《序》者编派刺诗世次的通例是刺以谥恶而得之。《朱子语类》有云:“问:《诗传》尽撤去《小序》,何也!曰:《小序》如《硕人》、《定之方中》等,见于《左传》者,自可无疑。若其他刺诗无所据,多是世儒将他谥号不美者,挨就立名尔。”(80/2078,余大雅记)又云:“郑渔仲谓《诗小序》只是后人将史传去拣,并看谥,却傅会作《小序》美刺。”(《朱子语类》,80/2079,吴振记)。这与前引《诗序辨说·邶风·柏舟》篇所论,强调的都是“刺以谥恶而得之”这一个通例。《邶风·柏舟》篇之外,《诗序辨说》尚于其他5篇指出《序》所刺国君是因为其谥恶(附录8)。
  附录8:《诗序辨说》指陈“刺以谥恶而得之”例:
  01 《齐风·鸡鸣》,《序》:“哀公荒淫怠慢。”《诗序辨说》:“此序得之。但哀公未有所考,岂亦以谥恶而得之欤?”
  02 《齐风·还》,《序》:“哀公好田猎。”《诗序辨说》:“同上(作文按:《鸡鸣》)。”
  03 《唐风·蟋蟀》,《序》:“刺晋僖公也。俭不中礼,故作是诗以闵之。欲其及时以礼自娱乐也。”《诗序辨说》:“所谓刺僖公者,盖特以谥得之。”
  04 《陈风·宛丘》,《序》:“刺幽公也。淫荒昏乱,游荡无度焉。”《诗序辨说》:“陈国小,无事实。幽公但以谥恶,故得游荡无度之诗。未敢信也。”
  05 《陈风·东门之粉》,《序》:“疾乱也。幽公淫荒,风化之所行,男女弃其旧业,亟会于道路,歌舞于市井尔。”《诗序辨说》:“同上(作文按:《宛丘》)。”
  综上,朱熹直接指出《诗序》“美刺不当”的有46篇,占《诗经》全部作品的15%左右。(其中“无关美刺”的35篇:“淫诗”28篇之外,《序》者误以为“美”的1篇,误以为“刺”的6篇。《序》所认定的“美”、“刺”与实际情况相反的5篇:误“美”为“刺”的1篇,误“刺”为“美”的4篇。“刺以谥恶而得之”的6篇。)
  (3)滥用“陈古刺今”
  前引《诗序辨说·邶风·柏舟》篇云:“又其为说,必使《诗》无一篇不为美刺时君国政而作,固已不切于情性之自然,而又拘于时世之先后,其或书传所载,当此一时,偶无贤君美谥,则虽有辞之美者,亦例以为陈古而刺今。”《序》者以美刺说诗,又囿于“风雅正变”之说,于《变风》、《变雅》非美谥贤君之时而辞意为美者,便一律说成是“陈古刺今”。《诗序辨说·郑风·羔裘》云:“序以《变风》不应有美,故以此为言古以刺今之诗。今详诗意,恐未必然。且当时郑之大夫,如子皮、子产之徒,岂无可以当此诗者?但今不可考耳。”亦指出《序》以该篇为“陈古刺今”,是基于“《变风》不应有美”这一认识。《诗序辨说·小雅·楚茨》云:“自此篇至《车舝》凡十篇,似出一手,词气和平,称述详雅,无讽刺之意。序以为其在《变雅》中,故皆以为伤今思古之作。诗固有如此者,然不必十篇相属,而绝无一言以见其为衰世之意也。窃恐《正雅》之篇有错脱在此耳,序皆失之。”朱熹以词气为根据,判断《小雅》之《楚茨》、《信南山》、《甫田》、《大田》、《瞻彼洛矣》、《裳裳者
  华》、《桑扈》、《鸳鸯》、《頍弁》、《车舝》这十篇作品是“美诗”而非“刺诗”,并指出《序》者以之为“刺诗”的原因是它们在《变雅》之中,被当成了“伤今思古之作”。朱熹对这种“陈古刺今”的理解实不以为然。《朱子语类》云:“《小序》极有难晓处,多是傅会。如《鱼藻》诗见有‘王在镐’之言,便以为君子思古之武王。似此类甚多。”(80/2074,郑可学记)。也是批评《序》者说诗滥用“陈古刺今”。
  《小序》明言“陈古刺今”的有13处,其篇目如下(附录9)。
  附录9:《小序》明言“陈古刺今”例:
  01 《王风·大车》,“大车,刺周大夫也。礼义陵迟,男女淫奔,故陈古以刺今大夫不能听男女之讼焉。”
  02 《郑风·羔裘》,“羔裘,刺朝也。言古之君子,以风其朝焉。”《诗序辨说》:“序以变风不应有美,故以此为言古以刺今之诗。今详诗意,恐未必然。且当时郑之大夫,如子皮、子产之徒,岂无可以当此诗者?但今不可考耳。”
  03 《郑风·女曰鸡鸣》“女曰鸡鸣,刺不说德也。陈古义以刺今不说德而好色也。”《诗序辨说》:“此亦未有以见陈古刺今之意。”
  04 《齐风·卢令》,《序》:“刺荒也。襄公好田猎毕弋,而不修民事。百姓苦之,故陈古以风焉。”
  05 《小雅·楚茨》,《序》:“刺幽王也。政烦赋重,田莱多荒,饥谨降丧,民卒流亡,祭祀不享。故君子思古焉。”《诗序辨说》:“自此篇至《车舝》凡十篇(作文按:1、《楚茨》,2、《信南山》,3、《甫田》,4、《大田》,5、《瞻彼洛矣》,6、《裳裳者华》,7、《桑扈》,8、《鸳鸯》,9、《頍弁》,10、《车舝》。),似出一手,词气和平,称述详雅,无讽刺之意。序以为其在《变雅》中,故皆以为伤今思古之作。诗固有如此者,然不必十篇相属,而绝无一言以见其为衰世之意也。窃恐《正雅》之篇有错脱在此耳,序皆失之。”
  06 《小雅·信南山》,《序》:“刺幽王也。不能修成王之业,疆理天下,以奉禹功,故君子思古焉。”
  07 《小雅·甫田》,《序》:“刺幽王也。君子伤今而思古焉。”
  08 《小雅·瞻彼洛矣》,《序》:“刺幽王也。思古明王,能爵命诸侯,赏善罚恶焉。”
  09 《小雅·鸳鸯》,《序》:“刺幽王也。思古明王交于万物有道,自奉养有节焉。”
  10 《小雅·鱼藻》,《序》:“刺幽王也。言万物失其性,王居镐京,将不能以自乐。故君子思古之武王焉。”《诗序辨说》:“此诗序与《楚茨》等篇相类。”
  11 《小雅·采菽》,《序》:“刺幽王也。侮慢诸侯,诸侯来朝,不能锡命以礼,数征会之,而无信义。君子见微而思古焉。”《诗序辨说》:“同上。”
  12 《小雅·都人士》,《序》:“周人刺衣服无常也。古者长民,衣服不贰,从容有常,以齐其民,则民德归一。伤今不复见古人也。”
  13 《小雅·瓠叶》,《序》:“大夫刺幽王也。上弃礼而不能行,虽有牲牢饔饩,不肯用也。故思古人不以微薄废礼焉。”
  这13例以外,《小雅·黍苗》篇《序》云:“刺幽王也。不能膏润天下,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职。”《郑笺》云:“陈宣王之德,召伯之功,以刺幽王及其群臣废此恩泽事业焉。”《诗序辨说》云:
  “此宣王时美召穆公之诗,非刺幽王也。”《序》云“卿士不能行召伯之职”,乃指今之卿士不能行周宣王时召穆伯之职,实际上也是“陈古刺今”。另有一些篇目,《诗序》虽未明言是“陈古刺今”,但《郑笺》、《孔疏》却指出其是“陈古刺今”。如《小雅·大田》篇,《序》云:“刺幽王也。言矜寡不能自存也”,并未明言该篇是“陈古刺今”;《郑笺》却云:“幽王之时,政烦赋重而不务农事,虫灾害谷,风雨不时,万民饥馑,矜寡无所取活,故时臣思古以刺之”,明确指出是“陈古刺今”。《孔疏》亦云:“四章皆陈古善反以刺王之辞。”
  “陈古刺今”是汉学诗经学说《诗》的一个通例。朱熹对汉学诗经学以“陈古刺今”为由所认定的“刺诗”,大抵都以其辞意为根据,当作美诗来理解。再如《齐风·鸡鸣》一篇,《诗序》云:“《鸡鸣》,思贤妃也。哀公荒淫怠慢,故陈贤妃贞女夙夜警戒相成之道焉。”《诗集传》首章云:“言古之贤妃御于君所,至于将旦之时,必告君曰:鸡既鸣矣,会朝之臣既已盈矣。欲令君早起而视朝也。……故诗人叙其事而美之也。”是朱熹以为该篇亦是“陈古”,但却不是“刺今”,所以将其视为“美诗”。
  《诗序辨说》还对《序》所认定的诗之作者有所辩驳,这以“淫诗”最为典型。我们在论文第二章论朱熹对《诗经》抒情主体性的认识时,将对这个问题作专门讨论。朱熹将“淫诗”处理为“淫者”自作,与《序》者理解为诗人刺淫大异其趣。“淫诗”之外,《诗序辨说》也对一些篇目《序》所认定的作者提出了质疑。如《小雅·小弁》篇,《序》云:“刺幽王也。太子之傅作焉。”《诗序辨说》云:“此诗明白为放子之作无疑,但未有以见其必为宜臼耳。序又以为宜臼之傅,尤不知所据也。”
  四、杨慎、姚际恒等论朱熹废《序》
  后人对朱熹废《序》,有两种批评意见影响较大。一是认为朱熹废《序》实乃出于一时偏激;二是认为朱熹废《序》太不彻底。前一种意见以杨慎和《四库全书总目》为代表;后一种意见的始作俑者是姚际恒。
  《四库全书总目·诗集传提要》云:“杨慎《丹铅录》谓文公因吕成公太尊《小序》,遂尽变其说。虽臆度之词,或亦不无所因欤!”今检杨慎《丹铅余录·总录(卷十八)·诗小序》,有云:朱子作《诗传》,尽去《小序》,盖矫吕东莱之弊。一时气使之偏,非公心也。马端临及姚牧庵诸家辨之悉矣。有一条可发一笑,并记于此。《小序》云“菁莪,乐育人才也”,“子衿,学校废也”,《传》皆以为非。及作《白鹿洞赋》,有曰“广青衿之疑问”,又曰“乐菁莪之长育”。或举以为问,先生曰:“旧说亦不可废。”此何异俗谚所谓“玉波去四点,依旧是王皮”乎!
  愚按:杨慎此说颇可商榷。吕东莱是宋代诗经学遵《序》派的代表人物,朱熹对其太尊《小序》颇有微词,这是事实。《朱子语类》中颇多议论吕东莱太尊《小序》之处,如:
  01 伯恭专信《序》,又不免牵合。伯恭凡百长厚,不肯非毁前辈,要出脱回护。不知道只为得个解经人,却不曾为得圣人本意。是便道是,不是便道不是,方得。(80/2074,邵浩记)
  02 东莱《诗记》却编得子细,只是大本已失了,更说甚么?向尝与之论此,如《清人》、《载驰》一二诗可信。渠却云:安得许多文字证据?某云:无证而可疑者,只当阙之,不可据《序》作证。渠又云:只此《序》便是证。某因云:今人不以《诗》说《诗》,却以《序》解《诗》,是以委曲牵合,必欲如《序》者之意,宁失诗人之本意不恤
  也。此是《序》者大害处!(80/2076—2077,叶贺孙记)
  03 问:《诗传》多不解《诗序》,何也?曰:某自二十岁时读《诗》,便觉《小序》无意义。及去了《小序》,只玩味《诗》词,却又觉得道理贯彻。当初亦尝质问诸乡先生,皆云,《序》不可废,而某之疑终不能释。后到三十岁,断然知《小序》之出于汉儒所作,其为缪戾,有不可胜言。东莱不合只因《序》讲解,便有许多牵强处。某尝与言之,终不肯信。《读诗记》中虽多说《序》,然亦有说不行处,亦废之。某因作《诗传》,遂成《诗序辨说》一册,其他缪戾,辨之颇详。(80/2078,李煇记)
  这三条都是批评吕东莱太尊《小序》,其所著《读诗记》亦不得诗人本意。朱熹废《序》,且对吕东莱太尊《小序》有专门批评,确实也可以说是欲矫其弊。但这并不是一种意气之争,而是两个学派、两种不同说诗方法之争。在这里,吕东莱和朱熹是作为两个学派的代表,吕东莱是尊《序》派的代表,朱熹是废《序》派的代表。朱熹对吕东莱的批评实际是对整个尊《序》派的批评,这要远远超过对具体个人的批评。朱熹以“求诗意于辞之中”为根本方法,一切以文本自身为根据,揆以情理,考诸书史,进而发现《序》多不合于《诗》本意,这是他废《序》的根本原因。朱熹废《序》实有深刻的思考与系统的理论根据为基础,而非一时冲动。况朱熹自言“自二十岁时读《诗》,便觉《小序》无意义”,“到三十岁,断然知《小序》之出于汉儒所作,其为缪戾,有不可胜言”。朱熹年长于吕东莱七岁,朱熹二十、三十之时,吕东莱尚未著《读诗记》,何可言朱子废《序》是受吕东莱的刺激?!杨慎之说固为臆度之词矣。杨慎“一时气使之偏,非公心也”之说,实厚诬古人。《四库全书总目》引申杨慎之说,云“遂尽变其说”,其意以为此前朱熹解《诗》是依《序》说解,待吕东莱《读诗记》成书之后,出于意气之争,乃废《序》不用,实亦出于汉学一派的立场党同伐异,有失公允。
  又杨慎所引《白鹿洞赋》亦不能说明问题。典故的应用大抵是出于一种传统习惯,其本身有一个积淀过程。典故用得久了,其文本背景也就逐渐淡化,可以与其在文本中的本意有距离。这可以从我们今天的情形反过来逆推:譬如一个大学搞校庆,纪念文章里大可以用“子衿”、“菁莪”的典故,这典故自然是本于《序》和《毛传》的解说,是比喻学校教育的,但文章的作者,作为一个现代人,他对“子衿”一诗的理解恐怕自然是当作爱情诗的。从学校教育的角度将“子衿”当典故来用,全不妨碍对其诗爱情主题的理解。我们今天可以这样做,朱熹又为什么不能呢?杨慎的这条理由实在也没有道理。
  尊《序》一派的人批评朱熹不该废《序》,废《序》派中则有人批评朱熹废《序》太不彻底。姚际恒《诗经通论·自序》①批评朱熹:“作为《辨说》,力诋《序》之妄,由是自为《集传》,得以肆然行其说;而时复阳违《序》而阴从之,而且违其所是,从其所非焉。武断自用,尤足惑世。”《诗经通论》卷前《诗经论旨》又云:“其从《序》者十之五,又有外示不从而阴合之者,又有意实不然之而终不出其范围者,十之二三,故愚谓:遵《序》者莫若《集传》。”
  夏传才亦云:
  朱熹具有一定进步性的治学方法,和他的根本立场观点产生了矛盾。他一方面力图探求三百篇的本义,一方面又要宣扬封建礼教。他突破传统《传》、《序》、《笺》、《疏》的束缚,考证求实,就本文理解诗义时,能够获得一些正确和接近正确的认识,但他不能越过封建礼教的藩篱;一碰到这个藩篱,他就要缩回来。封建卫道的理学家朱熹,不可能进行彻底的自由研究,为了宣扬圣道王化、三纲五常,他又不能不回到穿凿傅会曲解诗义的老路上去,用新的穿凿傅会来代替旧的穿凿傅会。
  正因为如此,朱熹一方面废弃《诗序》,并对《诗序》进行了总的批判;一方面又在对诗篇的具体解释中,自觉不自觉地继承《诗序》的一些说法:在《诗集传》中有些题解公开袭用,说《诗序》“斯言得之”或“庶几近之”;有些则改头换面,偷偷地贩运进来。清代人早看到朱熹的这个毛病,姚际恒就批评他“时复阳违《序》而阴从之”。朱熹反《诗序》又是不彻底的。①
  这种意见有无道理呢?窃以为当析而言之。《诗集传》有些地方沿袭了《诗序》,这是事实。但“遵《序》者莫若《集传》”恐非持平之论。
  关于《诗集传》题解与《诗序》的关系,莫砺锋《朱熹<诗集传>与<毛诗>的初步比较》②一文,有很具体的统计分析。他将《诗集传》题解与《诗序》的关系分为五种类型:1、《诗集传》采用《小序》说;2、《诗集传》不提《小序》而全袭其说;3、《诗集传》与《小序》大同小异;4、《诗集传》与《小序》说不同;5、《诗集传》认为应存疑。并做了张详细的统计表,其表如下(按:不包括六篇笙诗):
  根据这张统计表,他说:
  一、二两类共计82首,也即朱熹同意《小序》说的诗共占《诗经》总数的27%。三、四两类共几215首,也即朱熹对《小序》说有异议的诗共占《诗经》总数对70%。这说明朱熹对《小序》的态度是有取有舍,既不曲从,也不尽废,但是改正《小序》说的比较多。这几种情况在全书各部分所占的比重也不一致。比如在《郑风》21篇中,《诗集传》与《小序》说不同的就有14篇,占三分之二。这主要是因为《郑风》中民间情歌特别多,所以受到《小序》的歪曲也特别严重。这说明《诗集传》对《小序》的修正,主要是针对那些受到《小序》严重歪曲的诗篇而发的。相形之下,《诗集传》对诗义的解释要比《小序》正确。……总之,《诗集传》采取《小序》说的大多是确有根据的说法,朱熹对《小序》的取舍态度是比较慎重、正确的,后代的一些学者为了维护《小序》,对朱熹的“废序”颇有微词,实在是出于偏见。
  笔者以为“朱熹对《小序》的态度是有取有舍,既不曲从,也不尽废,但是改正《小序》说的比较多”这一结论是比较中肯的。这里对其略作补充说明:
  莫先生将“《诗集传》与《小序》说不同”的情况分为以下两种类型:1、“释义截然不同”;2、“释义无大分歧,但认为其为刺为美则截然相反”。实际上,第一种类型主要是淫诗,第二种类型即笔者所论朱熹批评《序》者滥用“陈古刺今”。莫先生将“《诗集传》与《小序》大同小异”的情况分为以下4个类型:1、“释义稍有不同”;2、“释义基本相同,但《小序》拘于‘美刺’之说,在进一步的阐发时就犯了穿凿傅会的错误”;3、“释义基本相同,但对诗的作者说法不同”;4、“释义基本相同,但对作诗的时代说法不同”。其实,莫先生的第2、3、4三种类型,即笔者所论朱熹辩驳《序》者“妄断美刺”、“误认作者”、“妄断世次”。此三端,皆《诗序辨说》孜孜以驳,于朱熹自身而言,应该有比较重要的意义。至于第一种类型,莫先生举的例是《周南·桃夭》篇,该篇《序》云:“后妃所致也。不妒忌,则男女以正,昏姻以时,国无鳏民也。”《诗集传》云:“文王之化,自家而国,男女以正,婚姻以时,故诗人因所见以起兴,而叹其女子之贤,知其必有以宜其室家也。”莫先生认为二者实无本质差别;但也承认存在两处差异:(1)《小序》是归美后妃,《诗集传》是归美文王;(2)《小序》着眼于男子不作鳏民,《诗集传》着眼于女子能宜室家。笔者以为这两处差异对朱熹来说并不是可有可无的。《朱子语类》有云:“因论《诗》,历言《小序》大无义理……《桃夭》之诗谓‘婚姻以时,国无鳏民’为‘后妃之所致’,而不知其为文王刑家及国,其化固如此,岂专后妃所能致耶?”(80/2075,周谟记)。《诗集传》于《周南》总结亦云:“今言诗者,或乃专美后妃,而不本文王,其亦误矣。”可见在朱熹看来《序》者理解为专美后妃,是“大无义理”的。另外,《序》所云“男子不作鳏民”恐非诗辞本文所有之意,《诗集传》“女子能宜室家”则切合文本自身。这一细微差异实际反映了朱熹说《诗》最重文本的态度。朱熹《诗集传》往往于细微处见精神,莫先生认为是“小异”的地方,从朱熹自身的立场来看,实未必只是“小异”。
  朱熹废《序》的初衷是《序》多不合于《诗》本意,且有害于后人对《诗》的理解。朱熹本人解《诗》的原则是“涵泳本文”、“求诗本意”;辩驳《诗序》的手段无外乎文本、情理与文献根据这三端。《诗集传》之题解与《小序》有异有同,大抵是实事求是,根据其本人“涵泳”所得,同于其所当同,异于其所不得不异。
  对于《诗集传》沿袭《诗序》之处亦当析而言之:有些是沿袭了其错误,有些则不是。如《召南·野有死麕》篇,《序》云:“恶无礼也。天下大乱,强暴相陵,遂成淫风;被文王之化,虽当乱世,犹恶无礼也。”《诗序辨说》云:“此序得之”,是朱熹于此篇之意见同于《序》说。但此诗之第三章云:“舒而脱脱兮,无感我帨兮,无使尨也吠!”,哪里是凛然拒绝的口气!?王柏《诗疑》尚且能以之为“淫诗”,分明看出其间真意。朱熹此处沿袭《序》说,自然是“从其所非”了。这种情形,《诗集传》中确有不少,我们也不必为贤者讳。但多数时候,朱熹从《序》则是有正当理由的,大抵是因为《序》有经文、史传之证。《诗序辨说》颇有指出《序》有经文、史传之证,故不误的例证,请看附录10。
  附录10:《诗序辨说》明言《序》有经文、史传之证,故不误例:
  01 《鄘风·干旄》,《诗序辨说》:“《定之方中》一篇,经文明白,故序得以不误。”
  02 《鄘风·载驰》,《诗序辨说》:“此亦经明白,而序不误者。又有《春秋传》可证。”
  03 《卫风·硕人》,《诗序辨说》:“此序据《春秋传》,得之。”
  04 《齐风·南山》,《诗序辨说》:“此序据《春秋》经传为文,说见本篇。”
  05 《唐风·扬之水》,《诗序辨说》:“诗文明白,序说不误。”
  06 《秦风·黄鸟》,《诗序辨说》:“此序最为有据。”
  07 《陈风·株林》,《诗序辨说》:“《陈风》独此篇为有据。”
  08 《豳风·鸱枭》,《诗序辨说》:“此序以《金滕》为文,最为有据。”
  …………
  以上诸例,或者经文自身明白,或者《春秋》经传对其创作背景有明确说明,《序》者以此二端为根据,自然不至于有很大偏差。这种情况下,朱熹对诗义的理解自然与《序》者一样。这并不是个沿袭的问题,而是不得不同于其所当同。如果不这样,才是应了姚际恒的批评——“违其所是”呢!
  朱熹批评《序》者说诗惯于傅会历史,大抵是针对历史文献对诗之创作背景没有明确记载的情况而言。前文所论《序》者“妄断世次”与依谥编派刺诗是其具体表现。对于《序》者所言有文献根据,但诗文自身未必与之相合的情况,朱熹又常常采取“或然”(有时用“姑从”)的态度。如《邶风·击鼓》篇,《序》云:“怨州吁也。卫州吁用兵暴乱,使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国人怨其勇而无礼也。”《诗集传》次章云:“旧说以为此春秋隐公四年……之事,恐或然也。”《诗序辨说》云:“《春秋》隐公四年,宋、卫、陈、蔡伐郑,正州吁自立之时也。序盖据诗文平陈与宋而引此为说,恐或然也。”按:《序》所云州吁命公孙文仲将而平陈与宋,《春秋》有明文记载;但《击鼓》诗所云,可能指这件事,也可能不指这件事。一定要肯定其是或不是指这件事,都嫌失之武断。朱熹云“恐或然也”正是慎重的态度。此例甚多,兹不枚举。
  即使同一篇《诗序》之中,朱熹亦大抵能从其所是,弃其所非。如《诗序辨说·秦风·小戎》云:“此诗时世未必然;而义则得之。”朱熹认为《序》所认定世次靠不住,故不取;但认为所说诗义可取。又如《周南·葛覃》,《序》云:“后妃之本也。后妃在父母家,则志在于女功之事,恭俭节用,服澣濯之衣,尊敬师傅,则可以归安父母,化天下之妇道也。”《诗集传》云:“《小序》以为后妃之本,庶几近之。”《诗序辨说》云:“此诗之序,首尾皆是。但其所谓在父母家者一句为未安。盖若未嫁之时,即诗中不应遽已归宁父母为言……”对小序可取之处给以肯定,对其不妥之处亦指出,正是实事求是的态度。再如《大雅·抑》篇,《序》云“卫武公刺厉王,亦以自警也。”《诗序辨说》云:“此诗之序,有得有失……以诗考之,则其曰刺厉王者失之,而曰自警者得之。”也是这种态度。
  可以说,在根本说《诗》方法上,朱熹与《序》者有“求诗意于辞之中”与“求诗意于辞之外”的分歧,而且朱熹认为《序》有害于读者对《诗》义的理解。所以朱熹对《诗序》是从整体上给以否定的。但在《诗集传》具体解诗时,对待《诗序》的态度,大抵是同于其所当同、异于其所不得不异,一切从实际情况出发。姚际恒“遵《序》者莫若《集传》”之论失于偏激;杨慎的批评更嫌武断,近于臆说。

知识出处

朱熹诗经学研究

《朱熹诗经学研究》

出版者:学苑出版社

本书为南宋朱熹诗词作品集,分为感事诗、哲理诗、山水诗、酬对诗、杂咏诗和词赋六大类。其中感事诗90首,主要反映朱熹对天下大事的观感及其在各个时期的基本思想倾向,按其主题又分为爱国恤民与述怀明志两组;哲理诗73首,主要反映朱熹的学术观点,按其主题又分为宇宦观、人生观、道德修养和为学三组;山水诗148首,主要反映朱熹的游踪和各地山川形胜,其中又分为武夷云谷、衡岳、庐山及其他胜地四大块;酬对诗87首,主要反映朱熹的社会交往和人际关系,内又分为奉和、题赠、迎送、寿挽四组;杂咏诗99首,为朱熹对各种事物的吟咏与思想寄寓,反映其日常生活情趣,内又分为咏物、咏景、咏居、咏事四组;词赋18首,按体裁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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