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朱熹思想积淀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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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4152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朱熹思想积淀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9
页码: 428-446
摘要: 本文讨论了朱熹思想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和影响,指出朱子学在哲学理论和价值体系上的反映,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并对封建社会的价值体系和民族文化心理产生了重要影响。朱熹思想的影响已经积淀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对人们的人格观和价值观产生潜移默化的影响,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
关键词: 朱熹思想 朱子学 中国文化史 哲学理论 价值体系 文化心理 民族文化 人格观 价值观

内容

朱熹思想或朱子学是宋代理学的理论代表,在中国文化史上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它是一代学术思潮在哲学理论形态和价值思想体系上的反映。朱熹思想不仅促进了中国传统文化的发展,而且当朱子学被确定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后,对整个中国后期封建社会的价值体系和民族文化心理产生了重要影响。其影响经过岁月的流逝,有不少已积淀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潜移默化着人们的人格观和价值观,对传统思维方式产生重要影响,成为中华民族精神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得到人们普遍的认同。
  一、成为传统人格观、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人格观和价值观是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中国文化的各家各派均有自己的理想人格和价值取向,不尽一致,但也相互联系,有趋同性的一面。尤其当儒家文化成为社会意识形态的指导思想后,儒家传统的理想人格和价值取向亦成为社会居主导地位的人格观和价值观,对社会文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而得到大多数社会成员的崇尚和认同。朱熹作为新儒学的主要代表人物,其人格观和价值观,亦对传统理想人格和价值取向产生了重要影响。
  (一)朱熹对传统理想人格的影响
  朱熹以追求成圣为理想人格,这是对二程人格观的继承,亦是对儒家圣人人格观的发展。所谓人格,指人的存在价值、道德品质、自我意志、尊严和内在性格等的总称。中国传统理想人格一般崇尚“君子”,这为儒、道、墨、法等各家所推崇。而儒家又在君子人格的基础上,以“圣人”为至高无上的理想人格的化身。朱熹继承了这一思想并加以发展,对圣人推崇备至,直把圣人视为道的化身,他说:“上古圣神继天立极,而道统之传有自来矣。……夫尧、舜、禹,天下之大圣也。以天下相传,天下之大事也。”(《四书章句集注》第14页,《中庸章句序》)在朱熹看来,圣人不仅是道的体现者,而且是道的传承者,道赖圣人相传授受而不绝。继伏羲、神农、黄帝、尧、舜、禹传道之后,“自是以来,圣圣相承:若成汤、文、武之为君,皋陶、伊、傅、周、召之为臣,既皆以此而接夫道统之传,若吾夫子,则虽不得其位,而所以继往圣、开来学,其功反有贤于尧舜者。”(《四书章句集注》第14—15页)指出圣圣相承以道,而孔子又继往圣,开来学,其继往开来之功不在尧舜之下,可见其对诸圣人的推崇。朱熹不仅崇尚圣人,而且对传道的贤人也甚为尊崇,如对颜、曾、思、孟等,认为他们承先圣之统,使圣人之道得以相传。朱熹对圣贤的尊崇,是他追求成圣人格观的基础和前提。
  由对圣贤的尊崇出发,朱熹提出学做圣人的理想人格观。他说:“学者大要立志,才学,便要做圣人是也。”(《朱子语类》第134页,卷八)学做圣人是朱熹追求的理想,也是他对学者提出的要求。学做圣人是朱熹理想人格观的要求,要实现这一崇高目标,却要经历一个“超凡入圣”的过程,即超越普通人对欲望和利害的追求和计较,而进入理想的圣人人格境界。他说:“而今紧要且看圣人是如何,常人是如何,自家因甚便不似圣人,因甚便只是常人。就此理会得透,自可超凡入圣。”(《朱子语类》第134—135页)认为圣人与凡人之间存在着客观的区别,但只要理会得凡圣之间的差异及其原因,努力按圣人人格所要求的原则去做,终究会超凡入圣,由昨日的凡人,成为今日的圣人。朱熹抬高普通人的人格地位,认为圣贤与常人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圣贤能做到的,常人也能做到,只不过是复其性善之本而已。朱熹这一人格观对后世传统理想人格产生了重要影响,成为传统人格观的重要组成部分。他说:
  凡人须以圣贤为己任。世人多以圣贤为高,而自视为卑,故不肯进。抑不知,使圣贤本自高,而己别是一样人,则早夜孜孜,别是分外事,不为亦可,为之亦可。然圣贤禀性与常人一同。既与常人一同,又安得不以圣贤为己任?自开辟以来,生多少人,求其尽己者,千万人中无一二,只是衮同枉过一世!……人性本善,只为嗜欲所迷,利害所逐,一齐昏了。圣贤能尽其性。……圣贤千言万言,只是使人反其固有而复其性耳。(《朱子语类》第133页)朱熹认为,圣人与凡人在本质上即内在根据上没有差异,其性一同,均为先天性善,但圣凡之间又存在着客观的不同,这就是凡人为利欲所诱,不能复性之善,而圣人则能够尽其性,成为人间楷模。指出圣凡区别的原因,不在于先天禀赋的不同,而在于后天能否尽其性。只要去其利欲的干扰和外界的影响,复本性之善,就可达到成圣的理想人格目标。
  朱熹圣人与常人禀性相同的思想影响到王阳明的理想人格观,在性即良知、“良知是乃天命之性”(《王文成公全书》卷二十六,《大学问》)的前提下,王阳明把吾心之良知作为普遍的人性,认为在拥有良知问题上,“愚夫愚妇与圣人同,但惟圣人能致其良知,而愚夫愚妇不能致。此圣愚之所由分也。”(同上卷二,《传习录中·答顾东桥书》)指出圣愚之分就在于能不能致其良知,而不在于是否拥有良知。良知是人人皆有,这是愚人可以成为圣人的内在根据。拥有良知,提供了成圣的可能性,要把这种可能性变为现实,就必须致良知,其关键在一个“致”字。王阳明认为,成圣之功在于“致良知”,做到了“致良知”,便个个做得圣人,以至“满街人都是圣人”(同上卷三,《传习录下》)。这就提高了愚夫愚妇的人格地位,把儒家追求成圣的传统理想人格进一步扩展到整个社会。王阳明的理想人格观在当时影响很大,但却又是受朱熹人格观影响的结果。这表现在,朱熹认为圣人与常人禀性相同,这是常人实现理想的圣人人格的内在根据;而王阳明亦认为无论圣愚人人皆有良知,其良知即性,把朱熹的性改造为良知,认为人人皆有良知,这是愚人成为圣人的内在依据,明显受到朱熹思想的影响。此外,王阳明以能否“致良知”作为由愚人成为圣人的关键;而朱熹则以能否“尽其性”作为区别圣凡及圣人之所以为圣人的原因。由于把朱熹的“性”改造为“良知”,故“尽其性”与“致良知”也有一定的相同之处。以上表明,朱熹圣凡禀性相同,“尽其性”是成圣的内在要求的思想,对王阳明的理想人格观产生了客观的影响。朱熹的学做圣人的理想人格观亦成为传统人格观的重要内容,反映了传统文化对圣人人格的追求。
  (二)朱熹对传统价值取向的影响
  与追求成圣的理想人格相关,并受到二程价值思想的影响,朱熹在价值评判和价值标准上,主要以三代、道义、社会、中、内在精神等为价值取向。这些价值观经广泛的传播和提倡,成为传统社会价值取向的重要内容,并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
  与崇尚圣人的理想人格观相联,朱熹以三代作为价值的标准,认为夏、商、周三代社会是美好的理想社会,一切以三代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后世帝王也须法三代圣王。批评把三代混同于后世的观点,指责不学三代圣王,却去学两汉的作法是“乱道”。面对弊端百出的社会现实,朱熹为了解决理想与现实之间的深刻矛盾,把希望寄托在美好的三代社会里,企图从古代引出解决现世社会治理的原则。在朱熹看来,不仅三代推行的圣人之道是社会赖以存在的根据和人们思想行为的准则,而且“三代之《书》、《诰》、《诏》、《令》,皆是根源学问,发明义理,所以灿然可为后世法。如秦汉以下《诏》、《令》济得甚事?缘他都不曾将心子细去读圣人之书。”(《朱子语类》第3258页,卷一百三十七)指出三代社会的制诰诏令都是以义理为根据,足以为后世效法,而秦汉以下则因未曾领会圣人之意,所以无济于事。朱熹崇尚三代的价值取向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使得复三代,厚古薄今进一步成为风尚,人们往往以继承和保持传统为时尚,即使主张变革的人们也大多“以复古为解放”,来减轻传统的压力。这种崇古、复三代的价值取向对保持和发扬好的民族文化传统比较有利,但对社会的进一步发展则形成一定的阻力,并带来消极影响。
  朱熹以道义为价值取向,集中表现在他以义制利、重义轻利的义利观上。他认为道义的原则应优先于功利,虽然义利不相分离,但道义却是衡量是非,取舍事物的标准。他说:“义似一柄利刀,看甚物来,皆割得去。非是刀之割物处是义,只这刀便是义。”(《朱子语类》第1220页,卷五十一)以刀喻义,凡物之来,合乎道义的便肯定,不合道义的便不为。如此把功利置于道义的把握之下,谋利的行为以道义为根据,即以道义作为取舍事物的价值标准,同时又给利留下一定的位置。朱熹的这一思想作为传统价值取向的重要内容,对社会价值观产生了重要影响。具有批判当时社会出现的汲汲追求个人私利,而不顾民族大义和社会公利的时代意义,但其相对忽视个人利益和事功的倾向,又给社会的发展带来负面影响。
  受朱熹价值观的影响,明清之际著名思想家王夫之以义利分辨君子与小人。他说:“君子、小人之大辨,人禽之异,义利而已矣。”(《宋论》卷十)并指出:“仁义未尝不利也。”(《读四书大全说》卷十)把利包含在仁义之中,以仁义统率利,这体现了他重义轻利的价值取向。以此出发,王夫之对李贽重私利的价值观提出批评。他说:“始以私利为诐行,继以猖狂为邪说,如近世李贽之流,导天下以绝灭彝性,遂致日月失去贞明,人禽毁其贞胜,岂不痛与!”(《周易外传》卷七)批评李贽把“私”作为人之本心,以私利代替义理的观点。李贽强调“人必有私”,肯定私和利的价值,反对程朱重义轻利的思想,表现出与传统截然相反的价值观。王夫之对李贽的批评,表明李贽所要否定的,正是王夫之所要维护的,这从正反两个方面反映了朱熹对传统价值取向的影响。
  朱熹以社会为价值取向,认为社会的价值高于个人的价值,他不仅要求个人把“公私分别得明白”,以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公共利益,而且对统治者的特权加以限制,即使君主个人也得服从天下国家的利益,而不得“独断”。这亦体现了传统中国文化重社会轻个人的一个特点。朱熹的思想进一步强化了这一特点,并对后世产生了重要影响。受朱熹思想的影响,理学形成重群体,轻个体;重社会,轻个人的价值观念,表现为中国文化传统的集体主义精神。由此重视个人对集体、社会、国家、民族和家庭、家族的责任和义务,以个性服从共性来强调个人与社会和谐相处。在这种观念的熏陶影响下,“天下兴亡,匹夫有责”,以天下为己任,成为人们崇尚的价值观,而得到广泛的认同。为了社会国家的利益,不惜牺牲个人。这与西方文化强调个人取向和个人主义的价值观迥然不同。对这种重社会轻个人的价值取向,要作具体分析,而不可简单肯定或全盘否定。从历史上看,正是这种价值取向使中华民族凝成一体,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并延续发展至今,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因此不应简单地否定程朱以社会为价值取向的观念。然而,重社会轻个人的观念又具有消极因素,表现为扼杀个性,压抑人的首创精神,由此一定程度地阻碍了社会的发展。所以对朱熹以社会为价值取向以及传统文化的重社会轻个人的观念,要作辩证的分析,把社会与个人、群体与个体结合起来,而不可偏废。
  朱熹以中为价值取向,认为中是事物的原则和判断是非的标准。这主要表现在朱熹提出“十六字心传”的思想,认为圣人相传以“允执厥中”,中即道,又存在于圣人心中,故传道与传心不相脱离,中即是儒家圣人传道的原则。故朱熹对中极为重视,强调“执中”的原则,认为要精察人心,去其私欲之杂;谨守道心,致其义理之一本,就须“执中”,无过不及。朱熹的这一思想随着阐述道统之“十六字心传”而传播开来,对后世产生了广泛的影响。以中为标准,不走极端,使事物保持适当的度,不盲目超越,这有利于保持事物的稳定,在稳定的基础求得发展。中又与和相联系,不仅“中为贵”,而且“和为贵”,传统文化强调“天人合一”,谋求人与自然及人与社会的和谐相处,以中为本质,和是本质的反映,而不离中的原则。持中贵和的思想既有维持社会稳定,保持事物现状的积极因素,这是社会和事物发展的基础;又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缺乏冒险竞争精神,缺乏活力,以至阻碍社会发展的消极因素。因此需要对朱熹以中为贵的价值取向作全面的把握,防止简单化的取舍。
  朱熹重内在精神的价值,相对轻视外在物质,这体现了宋明理学的一个基本特征,故宋明理学又被人们称之为“治心之学”。从另一面讲,这正是朱熹所要完成的理性主义的文化超越。朱熹以内在精神为价值取向,通过他所建构的“心统性情”论思想体系得以表现。朱熹强调发挥主体思维的能动性,以主宰之心统率性情,重视和宣扬人的主体能动性的发挥对于认识和保持善性的重要性,道德理性虽提升为天理,但内在于人心。尽管朱熹的认识论包括了认识客观事物之理的内容,但其认识的主要目的和对象是道德原则,而不是自然规律。就道德原则内在于心,又被心所认识而言,朱熹重内在精神的价值,而对外在事物及其规律不予过多的重视,从而主张实现内在的自我超越,达到“知天”、“成圣”的目的。这使得中国哲学的主体意识进一步强化,既有助于保持人格尊严,弘扬民族精神和发挥人的主观能动性,这里面包含了促进社会发展和实现现代化的内在源泉,同时又带来轻视物质及物质利益,忽视改造社会、改造自然的实践活动的流弊。
  质言之,朱熹提出的人格观和价值观对传统理想人格和价值取向产生了广泛、深刻的影响,成为民族潜意识而积淀下来。虽然它对现代社会仍发生着影响和作用,但人们应随着时代的发展,及时变革不合时宜的人格观和价值观念,同时也应注意发扬包括朱熹思想在内的传统理想人格和价值取向中的积极因素,为精神文明建设和现代化事业服务。
  二、对传统思维方式产生重要影响
  朱熹继承并发展了二程的思维方式,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理论思维模式,在当时并对后世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产生重要影响。可以说,朱熹思维方式的形成,是他大量从事哲学思辨活动的反映,概括了其思维活动的本质特征。由于朱熹所从事的创造性哲学思辨活动的重要性,以及朱熹在中国哲学史、中国思想史上所占有的举足轻重的重要地位,朱熹的思维方式对传统思维方式产生了重要影响,由此促进了传统思维方式的发展。所谓思维方式,指在一定的文化背景和时代背景下,人们认识事物的思想方法和理性思维模式,它是人们经常运用的、具有规律性和普遍性,同时具有思维者个性的认识方法和程式,它指导着人们对事物的认识。思维方式是文化的深层结构,它反映了文化发展的本质特征。一定社会的思维方式反映了一定社会文化发展的客观面貌和本质,与社会文化及其理论思辨的发展状况、发展水平相适应。中国传统思维方式是构成中国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朱熹的思维方式又是构成传统思维方式的重要内容,并具有时代特点和思想家本人的思维特点。
  朱熹作为中国古代著名哲学家,宋代理学的集大成者和理论代表,其经常运用的思维方式主要有:义理思维、象数思维、辩证思维(包括整体思维)、类推思维等。与二程的思维方式相比,既有继承发展的一面,又有体现自己特点的一面。
  (一)义理思维
  义理思维是最能反映朱熹理学与经学特点的思维方式。所谓义理思维,指以义理作为理性思维的出发点和依据,而不停留在对事物表面的认识和对文字字面的考据上。朱熹在二程思想基础上,以思辨性的哲理来论证儒家伦理学说。在建构自己理学体系过程中,朱熹大量运用了义理思维的方式。他从理性思维的认识逻辑出发,深入到事物和认识对象的内部,着重探讨和认识事物存在的根据及其规律,把万物之理归于天下一理,由人道推导出天道,人道伦理虽以天道自然为根据,但天道自然却以人道伦理为内容。天人合一之道既是宇宙万物之所存在的根据,又是儒家伦理道德的原则,其道即天理,亦具有事物规律的涵义。本体论、伦理学、认识论的结合,超越了以往对事物表面直观的认识,因而具有理性思维的意义。
  朱熹的义理思维方式也是其经学研究主要运用的方式。朱熹以明义理作为治经学所追求的最高目标,而注疏训诂则是为这个目标服务。朱熹不仅以阐发义理为经学研究的目的,而且直接以义理思维的方式去阐发义理,这主要表现在其“四书”学、诗经学和尚书学等方面。即朱熹以义理思维为出发点和依据,去探求儒家经典之“四书”、《诗经》、《尚书》等经文中的义理,而不停留在对经书文字的考据上,这是对前代训诂注疏之学的超越,由思维方式的创新,而发展了中国经学。
  朱熹在经学研究中运用的义理思维方式对传统思维方式影响甚大,进一步发展了二程的思想。由于朱熹经学是其包括理学、哲学在内的整个学术思想的基础,其义理思维同样贯穿在理学、哲学研究中,由此具有普遍性的意义,是朱熹所运用的最主要的思维方式,也最能体现朱熹思维方式的特点。
  朱熹集义理思维之大成。受其影响,义理思维形成风气。不仅宋明哲学家大多崇尚理性,相对轻视感性,而且一定程度地影响了中华民族重理性自觉,以理性指导感性的精神。其理性主要指道德理性,同时也包括认知理性,是二者的合一。义理思维的对象既指道德理性,同时也包括认识事物的规律,由此传统思维方式重视主体对道德理性的体认,体现了伦理本位、道德中心的原则,同时也不废对事物之理的认识。这是受朱熹思想影响的结果。
  (二)象数思维
  象数思维是对义理思维的补充,是朱熹思维方式区别于二程思维方式的特点。所谓象数思维,指以图象及其数字关系来认识和解释事物的一种思维方式。它源于以象数解《易》的治《易》方法,又从《周易》的象数关系出发,加以引申发挥,从中推导出义理,以作为阐发义理的基础和依据。这也是朱熹对易学史上象数学的发展。
  朱熹对程颐单纯讲义理而不及象数的治学方法和思维方式提出批评,指出尽管其义理精,然与本义不符。主张先由象数明其本义,然后在探明本义的基础上推说义理。由此朱熹对象数十分重视,并借鉴道教之图,以图象及数解《易》,运用了象数思维方式。朱熹在解释“《易》有太极”这一“易学纲领,开卷第一义”时,画图象并以其数字关系以解之,从一圆圈开始(代表太极),经一阴爻和一阳爻(代表两仪),到四个两爻形(代表四象),再到八个三爻形(代表八经卦),然后经由十六个四爻形、三十二个五爻形,最后到六十四个六爻形(代表六十四别卦);以一分为二的“加一倍法”,二分为四,四分为八,八分为十六,十六分为三十二,三十二分为六十四,以至无穷,形成一个象数结合,由太极到六十四卦,进而为万物的完整的宇宙衍生系统。朱熹的象数思维方式重视对河、洛之图和伏羲先天四图的借鉴和运用,并将其与邵雍、周敦颐之说结合起来,又把太极与理等同,最终是为了以象数求义理,但强调义理的阐发必须建立在《周易》卜筮本义的基础上,通过象数思维来求得。否则其义理缺乏根据,系朱熹所不为。
  朱熹提倡象数思维的目的,不在于就象数论象数,而在于即象数求义理,把象数与义理结合起来,以象数思维补充义理思维之不足。在朱熹看来,象数是客观存在的,而不可人为地回避,单纯讲义理而不及象数,这不仅与本义不符,而且其所讲义理也缺乏客观的根据,故必须从《周易》所反映的客观事物本身所具有的象数关系出发,以象数思维方式来认识和解释事物,使之符合事物的本来面目,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阐发义理。朱熹的这一思维方式,并不限于易学研究本身,由于其易学与其哲学、理学相联系,朱熹又以此来解释其天理论哲学,发展了二程的天理论,故其象数思维方式也具有一定的普遍意义,并对传统思维方式产生一定的影响。
  (三)辩证思维
  朱熹的辩证思维别具特色,是构成他思维方式的重要内容。所谓辩证思维,指通过用辩证的思维形式来认识事物及事物发展的过程。理性思维本身具有辩证的本性,运用辩证的方法把对象作为一个整体,并考察整体内部相互对立的关系,是辩证思维的基本特点。这也把整体思维包括在内。
  朱熹的辩证思维亦强调整体的观点,认为世界是一个整体,而统一于天理或太极、道。整体之中存在着相互对立,相反相成的矛盾统一体。就其相反相成,矛盾对立而言,表明其相互关系是辩证的;就矛盾双方又共存于统一体之中而言,表明其对立双方又是统一的。他说:“一便对二,形而上便对形而下。然就一言之,一中又自有对。且如眼前一物,便有背有面,有上有下,有内有外。二又各自为对。虽说‘无独必有对’,然独中又自有对。”(《朱子语类》第2435页,卷九十五)朱熹继承二程“无独必有对”的辩证法,并加以发展,认为不仅天下万物皆存在着对立的两个方面,而且一与二对,一中又有对,一分为二后,二又各自为对。如此深化了辩证思维的内涵,把对立统一、相反相成视为事物运动变化的普遍规律。这对中国辩证思维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朱熹的辩证思维方式具有普遍性,存在于其学术思想的各个方面,在各个领域都表现出朱熹辩证思维的智慧。正因为朱熹的思维方式具有辩证的因素,所以使得他超过前人,成就一代学术事业。
  (四)类推思维
  朱熹的类推思维是对程颐思维方式的继承和发展。所谓类推思维,指运用同类相推,包括类比、推理等推论方法所进行的思维。程颐曾提出:“格物穷理,非是要尽穷天下之物,但于一事上穷尽,其他可以类推。”(《程氏遗书》卷十五)朱熹将程颐的“类推”思想加以发展并进一步明确化,指出既然提倡类推,就不能只穷尽一事,而是要在理会穷尽了大多数事后,其余少数事可类推。他说:“既是教类推,不是穷尽一事便了。”(《朱子语类》第397页,卷十八)“今以十事言之,若理会得七八件,则那两三件触类可通。”(同上第407页)可见朱熹的类推思维与程颐的思想有所区别。程颐主张在穷尽了一事后,便可类推;而朱熹则强调须穷得多数事物后,才能类推其余的少数事物,而不是只穷尽一事便了。这体现了朱熹比程颐更重视格物穷理的积累功夫。
  类推思维方式是朱熹经常运用的思维方式,并一定程度地带有逻辑推理的形式。朱熹在建构自己“心统性情”论思想体系时,以类推思维为手段,把众多范畴、命题和理论联系在一起,构筑成一个逻辑严密的体系。在这个体系里,心兼静动、心兼体用、心兼未发已发,与心统性情,在逻辑上是一致的。因朱熹哲学的静、体、未发是同类事物,涵义相通,可以类推;其动、用、已发亦是同类事物,涵义相当,亦可类推。在此基础上,朱熹把性与静、体、未发相互联系,可以类推;把情与动、用、已发联系起来,亦可类推。又以“心统性情”来综合和概括心兼静动、心兼体用、心兼未发已发。于是,“心统性情”便可类推出心兼静动、心兼体用和心兼未发已发来。这是朱熹类推思维方式的具体运用。
  此外,在朱熹的伦理思想里,其理、义、公是同一层次的代表儒家道德原则的范畴,其涵义相近而相通;与理、义、公相对应的有欲、利、私等同一层次的代表人身物质欲望及个人私利的范畴,它们涵义亦相近而相通。故由此两类范畴构成的存理去欲、重义轻利、尊公蔑私的思想命题,在逻辑上是一致的,而可触类相推。朱熹的这一类推思维方法也是对二程思想的吸取和进一步发展,这在当时产生了较大影响。
  以上可见,朱熹继承并发展二程,形成以义理思维、象数思维、辩证思维和类推思维为主要内容的思维方式。这不仅体现了朱熹本人思维方式的特点,而且作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组成部分,对传统思维方式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随着岁月的流逝,这些思维方式已逐步积淀为传统文化的深层结构,发挥着潜在的影响和作用。
  三、朱熹思想与中华民族精神
  中华民族是一个历史悠久、文化灿烂的伟大民族,其博大精深、源远流长的优秀传统文化是中华民族的宝贵财富。朱熹作为中国文化发展的主流——儒学文化的集大成者和总结者,其思想精华,在中华民族及其文化发展的历史进程中,业已融入中华民族精神之中,一定程度地反映了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面貌。受朱熹思想及其理学价值观的影响,在宋及宋以后的中国历史上,出现了一大批忧国忧民,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仁人,他们爱国爱民,公而忘私,国而忘家,重义轻利,廉洁正直,重操守,讲气节,重道德自律,讲责任义务,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成为民族文化的珍贵遗产。因此,不能因为朱熹思想及其理学价值观具有消极因素和流弊,就把它与封建主义完全划等号,而忽视了朱熹思想对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所产生的积极影响和正面作用。
  所谓民族精神,是指一个民族在形成和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在共同语言、共同地域、共同经济政治生活基础上形成的共同文化、共同社会心理、共同价值体系、共同思维方式、审美情趣等的总称。民族精神也就是民族文化的基本精神。而以孔孟朱熹为代表的儒家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和民族精神的基础和主体(与其他文化形成多元互补),朱熹思想对中华民族精神产生了客观的影响,并积淀为民族潜意识,对现代社会仍然发生着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这主要表现在:
  (一)排除宗教神学干扰,倡人文主义精神
  一般说,中国人绝大多数不信奉宗教,尤其是汉族人更是如此。这与把宗教当作自己生活一大需要的绝大多数西方人相比,可以说是中国文化的一大特色。其中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传统的中国人受到世俗儒家思想尤其是朱熹反宗教神学思想的深刻影响。朱熹面对外来佛教文化的挑战和本土道教文化的相争,以儒家伦理为本位,批判宗教文化不讲人事之理,出家出世的神学教义,倡以人为本的人文主义精神,改变了唐代宗教冲击人文,儒、佛、道三教鼎立的局面,为宋以后新儒学一统天下,奠定了基础,最终使宗教文化未能盛行中国。这有赖朱熹对宗教神学持严厉的批判态度。
  从一定意义上讲,朱熹理学的中心课题是要解决重建哲学的人学,即把儒家人学哲理化,也就是通过形上学的论证,解决人的本质、本性以及自我价值等根本问题。一方面,加强哲学上的论证,以弥补传统儒学哲学思辨之不足;另一方面,回应宗教文化的冲击和干扰,以巩固世俗儒家文化的主导地位。于是朱熹等理学家批佛教的禁欲主义,指斥其逃父出家,抛妻别子,不尽责任义务给社会带来的严重后果,倡人文精神,主张满足人们基本的物质欲望和衣食需求,这在当时无疑具有进步意义。
  (二)崇尚气节,倡爱国主义精神
  爱国主义是对祖国的忠诚和热爱,是民族文化的崇高精神。然而爱国主义不是一朝一夕,或几十年短暂时间形成的,而是千百年来巩固起来的对自己的祖国的一种最深厚的感情。儒家思想中包含的华夏民族主义精神严于华夷之分,强调华夏文化优于域外文化。朱熹继承了这一思想,认为华夏与夷狄区分的主要标志在于文化,在于是否认同儒家圣人之道即天理。由此他以天理及三纲五常的原则为依据,力主抗战复仇,罢讲和之议,反抗金人入侵,倡爱国主义精神。在国家危亡的时刻,屡次上疏进谏,提出“非战无以复仇”,要求恢复中原,反对“释怨而讲和”,表现出崇高的民族气节。朱熹并高度颂扬抗金名将,痛斥投降派秦桧。谴责秦桧卖国求和,诬陷杀害抗金名将岳飞、贬逐张浚的罪行。朱熹任职浙东期间,毁永嘉秦桧祠,例举秦桧罪恶而加以清算。这充分表现了朱熹崇尚民族气节的爱国主义精神,也是对民族精神的弘扬。朱熹所弘扬的爱国主义精神得到人们的广泛认同。朱熹并重视个人对民族、社会、国家应尽的责任,经过宣传弘扬,以民族、国家的前途命运为重的观念成为千百年来人们崇尚的人生价值准则,爱国主义和献身精神成为中华民族和中国文化的优秀传统,这使得中华民族具有强大的向心力和凝聚力,海外华人亦无不受到华夏爱国主义精神的感召,而认同于中华文明。
  (三)克己私,廓然大公,重责任义务。
  大公无私,克己奉公,重责任义务是中华民族的优良传统之一。《礼运》提出“天下为公”的大同思想,反对“各亲其亲,各子其子”的“天下为家”倾向。至二程加以发展,提出“圣人以大公无私治天下。”(《程氏易传》卷一,《比卦》)朱熹对此充分肯定,强调克除己私,廓然大公,重责任,讲义务,以实现天下大同,人与天地万物为一体。他说:“己私既克,则廓然大公。”(《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答钦夫仁说》)主张克己私,天下为公,以个人利益服从社会公共利益,把国家民众的前途命运和民族利益置于首位。这对民族精神的养成影响很大,历代以天下为己任的志士仁人层出不穷。孙中山先生在革命斗争中,大力提倡“天下为公”的精神,并以此阐发民权主义,认为提倡人民的权利,便是公天下的道理,以“公天下”反对“家天下”。除提倡天下为公,反对损人利己、损公肥私外,朱熹“克己私”的思想还具有重个人对社会承担的责任义务,轻个人对社会的索取,致力于培养人们的群体意识,把个人及个人利益融入社会及社会公共利益之中的意义。这一思想中的积极因素,是振兴中华、实现现代化的可靠保证。
  (四)重理性自觉,以理性控制感性
  中华民族历来以理智克让,讲原则,重信义,讲民族大义,不为物欲和眼前利益所动而著称于世。朱熹对传统文化的总结创新,完成理性主义的文化超越,对此种精神的培育影响甚大。中华民族之所以历经磨难、长期发展而不因乱世所中绝,其中的一个重要原因就在于道德理性终究能够主导感性欲望。二程朱熹均主张超越感性直观,追求理性自觉,使整个社会在一个有序的、理性世界的指导下正常运转,避免因感性欲望的过度泛滥而造成社会生活失序。这加强了中华民族重理性,重内在自觉,节制感性欲望的克制精神,以此排除宗教的干扰和感性的影响(亦不离感性),形成了与西方民族不同的特点。在现代社会,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既要充分、合理地满足人民群众不断增长着的物质利益需求和感性欲望,同时应把理性置于优先于感性欲望的位置,这正是一个民族延续和发展的基本准则。
  (五)心统性情,重道德修养和道德自律
  与前一种精神相关,中华民族是一个注重道德自律的民族,历来以儒学文化深厚的人文精神影响其他文化,而不以武力强加于其他民族。这与妄自尊大的民族沙文主义和放纵物欲,肆意侵略的殖民主义形成对照。朱熹心统性情,重视道德修养和道德自律的精神,经长期流传,已融入中华民族的精神之中,成为中国传统文化的基本精神之一,产生了深远的影响。
  朱熹的“心统性情”说既是哲学命题,又是为解决当时的重大社会问题而提出的伦理学说和道德理论。朱熹本人对此说十分重视,它在朱熹的思想体系里,具有纲领性、普遍性的意义。朱熹的“心统性情”说,既重涵养,又重躬行,强调道德践履;培养理想人格,发挥道德意志的力量,把察识其心与存养其性结合起来,以理智之心统御人的本性和人的情感;通过发挥人心的主观自觉,来强调平时的道德修养与临事按道德原则办事的一致性;提倡和肯定道德自律,控制与节制情欲,以修身而达到治国平天下,防止只顾满足个人利益和欲望而不顾乃至危害社会整体利益的倾向。这是对唐末五代儒家伦常扫地而造成社会大动乱的深刻反思,在当时具有一定的历史必然性。朱熹的这一思想达到了理学道德修养论的高峰,它体现了当时时代思潮的特点,并对中华民族的道德自律精神产生了影响。其修养成圣与佛教的修养成佛,在修养的目的上有基本的不同。
  朱熹以道德修养而不以宗教信仰为中心来实现其价值目标,固然有加强伦理约束的一面,但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考察,以宋代理学的伦理约束、道德修养来代替宋以前流行的人身束缚和宗教迷信,这在当时不失为一种进步的趋势,因而其对中华民族精神产生影响也具有客观的历史必然性。
  以上可见,朱熹思想经时代的变迁和历史的发展,其中的某些有价值的内容已融入中华民族精神之中,成为全民共同的社会心理、价值体系、思维定势和共同的文化精神。虽然其中有一些需要随时代发展而改造和创新的内容,但如果因其存在的某些流弊而全盘否定它,那就等于全盘否定了儒学及中国传统文化。这种作法是不足取的。
  如上所述,朱熹思想对传统理想人格和价值取向产生了重要影响,并成为其重要内容;朱熹继承并发展了二程的思维方式,形成自己独具特色的理论思维模式,并对中国传统思维方式产生重要影响;朱熹思想已融入中华民族精神之中,一定程度上体现了中华民族共同的精神面貌。由此,朱熹思想作为民族潜意识已积淀为民族文化的深层结构,对中国文化和中华民族精神产生了潜移默化的影响和作用,具有超越感性直观的深层次的文化意义。

知识出处

朱熹与中国文化

《朱熹与中国文化》

出版者:贵州人民出版社

本书作者把朱熹置于中国文化发展的大背景下,从各个领域系统、全面地研究了朱熹思想及其与理学思潮、同时代的文化派别,以及与中国文化的相互关系。论书了朱子学的理论构成、特征及其在中国文化史上的重要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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