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886 |
颗粒名称: | (二)家族、家庭内部共有财产的共享原则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6 |
页码: | 353-358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中国古代先秦时期的宗法制度中,宗子拥有比其他族人更多的政治和经济资源。这种制度延续到了北宋时期,儒者们在设计新的家族制度时也赋予了家族领导者即宗子更多的权力和特权。张载提出了关于宗子的设计,他认为宗子是家族中主持祭祀的人,作为家族的领导者,宗子应该享有与其他族人不同的家族资源。张载明确表示家族必须在家计上优先照顾宗子,使其在家族内部资源分配上有更高的地位和地位。 |
关键词: | 黄榦 家族 家庭 财产 |
本书主要考察朱熹及其后学们究竟为当时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以及这些事情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朱熹和他的学生们,有从政的经历,也有当平民的经历,他们在所谓的“行”的实践上,表现更多。鉴于此,作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朱子学,突破了从哲学视角研究朱子学的传统。与从哲学视角注重“想什么”不同,历史学更注重“做什么”。作者以自己所擅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对朱熹及其后学在这两个领域的所作所为,做出了尝试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