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3882 |
颗粒名称: | (三)擅逞威福、藐视法庭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7 |
页码: | 329-335 |
摘要: | 本文记述了在黄榦的《曾知府论黄国材停盗》案件判词中,他指出地方势豪往往依靠自己的社会地位和政治关系,滥用权力,为非作歹,并对待官府和法庭的秉公判决不予理会。黄榦特别指出了被告人“曾知府”及其家人的横行不法和对法庭的公然威胁。判词中提到,由于曾知府及其家人的嚣张态度和公然咆哮法庭的行为,黄榦对此进行了严厉的批评。 |
关键词: | 黄榦 擅逞威福 藐视法庭 |
本书主要考察朱熹及其后学们究竟为当时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以及这些事情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朱熹和他的学生们,有从政的经历,也有当平民的经历,他们在所谓的“行”的实践上,表现更多。鉴于此,作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朱子学,突破了从哲学视角研究朱子学的传统。与从哲学视角注重“想什么”不同,历史学更注重“做什么”。作者以自己所擅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对朱熹及其后学在这两个领域的所作所为,做出了尝试性的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