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海盗南徙与防盗之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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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862
颗粒名称: (五)海盗南徙与防盗之策
分类号: B244.7
页数: 7
页码: 243-249
摘要: 本文记述了在南宋时期,福建泉州沿海地区是一个繁荣的海上对外贸易中心,而相比之下,漳州地区的民间海外贸易活动似乎并不发达。陈淳在《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中描述了漳州民众的生计困难,他指出漳州民众中有九成家庭生活贫困,与温陵等地的市舶贸易相比显得贫乏。然而,随着泉州一带海上对外贸易的兴盛,一些不法分子开始在海上劫掠,他们成为了所谓的“海盗”。这些海盗活动逐渐向泉州以南的地区扩展,漳州地区也深受其害。针对这一问题,陈淳撰写了《与李推论海盗利害》一文,阐述了他对于应对海盗扰民问题的观点。
关键词: 漳州 海盗南徙 防盗之策

内容

南宋是福建泉州沿海一带海上对外贸易比较兴盛的时期,但是在漳州地区,民间从事海上对外贸易活动似乎尚未形成规模。陈淳曾在《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中如此描述漳州民间生计:“漳民无大经商,衣食甚艰,十室而九匮,非如温陵市舶连甍富饶之地。”然而随着泉州一带海上对外贸易的发展,一些不法之徒开始了海上劫掠的活动,成为“海盗”。海盗的活动也逐渐向泉州以南的区域扩展,漳州地面上深受其害。对此,陈淳撰写了《与李推论海盗利害》一文,阐述了自己对于抵御海盗扰民的看法。该文略云:
  某寓客,不当出位而言,但耳目所接,海盗利害,关系甚重,其事几有不容失,敢与同志者一言之。夫贼之南徙,非畏我而遁也,以贤太守之精明、贤幕府之忠勤相与谋谟规画为甚切。出军遣将,厚饷〓赏,无一毫少吝,而贼未能即就擒者,失之仓卒而无素具故也。贼跳梁于巨浸中,而大军之屯岸上者过多,布水道者殊少。贼徒示我以骄狂不可犯之势,而我军冒不相及,且无虎飞鹰搏之术,而又狃于安平日久,无誓不与贼俱生之意。岸上之兵徒束手而空视,水道之师又幸风而逗留。民船单寡、器械不精,日夜望官军而不得会合。……民船与官船不相应,将心与士心不相一。赏格虽明,而罚纪不张。请行者虽奋发,而至止者竞馁缩,贼气不挫、势不衄,虽曰南徙必易我而复来,而我不可安然置之度外。既往者不可咎,及今以后,不可不亟为之备,以俟其来。
  今为州司计者,一宜急拣悍锐之卒,及选募重役军兵与海道作过之人,约五百余额为水军。又择骁勇出群之才,分布诸船以将之,督习水战于南门外新桥之侧。日有课、旬有按、月有阅,而郡将时或不测临观以激励之,使其身惯出入于风涛之上如履平地而不没,足熟驰逐于樯橹之旁如骋康庄而不踬,然后手施击刺斩斫之技,随吾意之所之而无不捷。若是者不出两月,必为精水军矣。
  二宜按境内濒海诸湾澳船户之籍,凡有船总若干,分为若干陈,各随诸湾澳推其才力过人者,郡补为首领以统率之。使督所统之船,各新利其器械,亦日习水战。彼生长于水,御寇之技本其素习,今再从而激励振作之,则气为之益锐,而技为之益精。至于教习已成,则民船与官军,又期一日大会于近江,而郡将复亲按阅焉。若是则公私皆有水战可用之兵,而郡之武威大振矣。
  三宜立军政。夫驱人于万死一生之地,人情莫不惜生而畏死,必用命者有赏、不用命者有戮,然后人敢于勇而不顾,虽圣贤行军用师,亦不能以废此。近世军政不立,赏罚莽卤俱废者固不足道,间有贤人君子存忠厚不嗜杀之心,专用赏以厉将士,而于重刑者有所不忍。且身后堆金积帛,岂足以夺人舍生之心?而区区敲扑之威,又岂足以绝人畏死之路?矧锋刃既交,前有决死之敌,后无必死之刑,谁不思退而宁肯冒进?……大抵用命俱奋则有可生之理,顾命不前则有俱毙之势,此决然无可疑者。今贼未歼,正立法之始。贤太守亲笔奠文收录死事之孤,于赏固不吝矣。然似闻当时失利同事中有先奔不为援者,若果然而废其不用命之诛,则异日讨贼,将士卒伍决不以区区之赏而冒赴必死之地。吾恐波涛汹涌之间,彼此顾望不前,其失岂特无功而已哉?
  区区窃以为三者诚此邦目下之急务。果能拣练民兵,以精水战之技,又能大明诛赏,以作其用命之心。技既精,人皆致死,虽用之大敌,何往不克?而况蕞尔海寇乎?
  外此更当讲明裕财之策以副之。盖事役重大,非财力充赢,则运用斡旋不能以如志。或曰贤太守一毫不妄取于民,其如郡计之不充,何曰事有经有权。平居无事,不妄取于民者,经也。仓卒有警,随宜而取之者,权也。今海道不宁,米船百货,为之不通,而郡民生生之具蹙,此一邦通患,正用权之时。民力竭矣,常赋之外决不可以妄取。若寺院者,民之保障,乃国家物力,而住持者掌之。非僧家祖业与房奁中物也,移国家财为国家用,以安国家之民,非郡守私计也,于僧乎何伤?盖空门设教,本事清虚寂灭,以独洁其身于斯世,已为无用。今其曹无复有修祖师来意,大率只是饱食暖衣于幽闲无事之境,专一巧运机筹鼓唱邪说以攫良民财帛为奸养之资。且低眉拱手先意趋和,以勾致时官权贵之欲,而藉其声势,凌压愚俟肆行邪匿无所不至。此与盗贼无异,未可例以齐民视之。矧今亦无名色过取,只约住持五年者纳贴头钱与换贴。不愿纳者听别纳钱者。住持至甲乙寺亦随坐高下比附而行之。此举人自乐输,何过取之有?……今按其疏目移为公家讨贼之助,正所以顺天理合人心,又何疑焉?至是而又不足,则劝喻沿海豪户助军。彼亦切身利害,自其所愿。又不足然后次第及城中巨贾贵族之借助,亦义不容辞者。凡此等类,皆所谓时措之宜,而不失为权中之经,未
  ①可以小不忍而重行之。君子举事,惟其理之当而已。①
  陈淳这篇关于论述海盗利害的文章,有两点十分值得注意。其一,陈淳所在的南宋后期,福建的海上对外贸易活动主要集中在泉州地区。漳州沿海地区不但居民出海经商者为数甚少,而且还经常受到北面海盗南徙的袭扰,受害不小。元朝时期,色目人控制了东南沿海的对外贸易大权,泉州港上升为中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核心港口,漳州地区的海上对外贸易,依然是相当的沉寂。然而这种状况到了明代前期有了迅速的改变。据明代漳州地方志的记载,明代前期,沿海居民“饶心计与健有力者往往就海波为阡陌,倚帆樯为耒耟,凡捕鱼纬箫之徒,咸奔走焉。盖富家以赀,贫人以佣,输中华之产骋彼远国,易其方物以归,博利可十倍,故民乐之。虽有司密网,间成竭泽之渔;贼奴煽殃,每奋当车之臂,然鼓枻相续,吃苦仍甘”。位于海澄县的月港,在明代前期就已成为漳州地区对外贸易的一个重要港口:“成、弘之际,称小苏杭者,非月港乎!”②明中期的嘉靖年间,随着漳州一带海外贸易的进一步发展,月港的繁荣日甚,“民居数万家,方物之珍,家贮户峙。而东连日本,西接暹、球,南通佛郎、彭亨诸国,其民无不曳绣蹑珠者,盖闽中一大都会也”③。明代后期,月港更成为中国对外贸易最重要的口岸。
  明代前期漳州沿海对外贸易的迅速兴起,显然是与这一时期沿海民间海上走私贸易的活跃密切相连的。或许,正是由于南宋以来漳州地面经常受到北面海盗南徙袭扰的刺激,因此当明代前期出现非法的民间海上走私贸易活动之后,漳州沿海的居民以其“强悍不受节制”的民风习尚①,很快就投入到这种违禁的海上贸易活动之中。正因为如此,与泉州沿海及其他东南沿海地区传统的海商相比较,漳州地区从事海上私人贸易活动亦商亦盗的特征要明显一些。明代时期,泉州一带的海商,虽然形成了如郑芝龙等具有雄厚实力并且拥有自己武装的集团,但他们的目标,旨在争夺海上贸易权益,抢掠骚扰沿海居民生命财产的行为相对少些。而就漳州地区出身的海商、海盗而言,冒身倭寇、抢劫沿海居民的现象则较为严重。著名的抗倭将领俞大猷曾经谈到漳州一带的海盗,阖村阖族据为职业,如诏安县的梅岭地方:“此村有林、田、傅三大姓,共一千余家,男不耕作,而食必粱肉;女不蚕织而衣皆锦绮。莫非自通番接济为盗行劫中得来,莫之奈何!”②明人王文禄也在《策枢》中说:“前者我民被石墩寇掳下舡,沿海候风月余至大桥。桥上人言皆闽音。自言漳州过此桥五十余里,芦苇沙涂,至一村约有万家,寇回家皆云做客回,邻居者皆来相贺。又聚数千,其冬复至柘林。今春满载仍回漳州去矣。”③因此,在明代中后期的“倭寇之乱”中,漳州籍贯的海盗占有相当的比重,在嘉靖前后,福建的通倭巨寇,如阮其宝、李大用、谢和、王清溪、严山老、许西池、张维等,几乎都是漳州府人。我们从南宋时期陈淳对海盗的记述以及明代的种种记述中,可以多少还原出漳州地区海商、海盗演变的某种过程,泉州和漳州现今都称之为“闽南”地区,但是在民风习尚上还是存在着某些差异。这种差异演变至清代的台湾地区,除了上面所谈到的漳州籍贯的移民有多次的暴乱行为之外,泉州籍贯和漳州籍贯的移民及其后裔们,也是经常发生种种地域与乡族的诸如“分类械斗”等冲突。这种民风习尚上的差异,多少对于区域历史文化的发展与演变,产生了一定的影响。
  其二,陈淳在《与李推论海盗利害》一文中,还提到应该组织当地民众,形成武装,与官兵协同作战,抵御海盗。“宜按境内濒海诸湾澳船户之籍,凡有船总若干,分为若干陈(阵),各随诸湾澳推其才力过人者,郡补为首领以统率之。使督所统之船,各新利其器械,亦日习水战。彼生长于水,御寇之技本其素习,今再从而激励振作之,则气为之益锐,而技为之益精。至于教习已成,则民船与官军,又期一日大会于近江,而郡将复亲按阅焉。若是则公私皆有水战可用之兵,而郡之武威大振矣。”陈淳的这些论述,可能是漳州地区最早提倡组织民间武装抗击海盗的主张之一。
  陈淳的这一主张,是否得到了官府的采纳而付诸实施,我们现在还没有充分的史料予以证明。但是,当明代中期倭寇之乱肆虐之时,漳州一带的士绅屡屡向官府建议组织民间武装抗击倭寇,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官府的肯定和实施,因此到明代中后期,漳州地区的民间武装得到了较快的发展。嘉靖、隆庆年间,漳州府云霄乡绅林偕春就多次建言组织“乡兵”,他在《条上弭盗方略》中认为,抵御盗贼必须实行“择令守、明乡约、行保甲、筑土堡、练乡兵、严抚捕”,其中明乡约、行保甲、筑土堡、练乡兵四条,均为组织民间武装的举措。其中“练乡兵”云:“请饬下有司,令各乡之中,依保甲内每户择有才力子弟,训之以坐作击刺之方,金鼓旗物之节,缓急有警即互相救援,不得坐视。如是,则乡百家可得百兵,少亦不下五六十,不惟可以省召募之费,而身家念重,将衽兵革不悔,且靡缓不及事矣。……由之以设法,何往不克!”①他在《邑志兵防论》中亦主张:“鸠族人习学技击,教一为十,教十为百。少年矫健,相为羽翼。每遇贼至,提兵一呼,扬旗授甲,云合响应。今日禠一酋,明日而戮一魁。大溪掩饶贼之群,檺仔捣逋寇之窟,云头铺杀贼如麻,甲州汐视死如归。自是兵气愈扬,人心弥奋。每一夫持梃而驱,贼望见之,以为神兵从天而降,所当披靡,所至无前。虽倭寇数千自长泰挟重质而下,亦且卑词请命。……乡用安堵,家以无虞,则乡兵足恃之明验也。”②自明代中期倭寇肆虐以来,官府卫所之兵皆不足恃,组织民间武装、保家卫乡,成了漳州地区抵御外敌的一种行之有效的办法。而这种办法的探索,我们不能不追溯到南宋陈淳的《与李推论海盗利害》中。陈淳作为一名漳州籍的知识分子、理学名士,其关注民间疾苦,并积极探索应对之道的良苦用心,是很值得我们肯定和仰慕的。

知识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本书主要考察朱熹及其后学们究竟为当时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以及这些事情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朱熹和他的学生们,有从政的经历,也有当平民的经历,他们在所谓的“行”的实践上,表现更多。鉴于此,作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朱子学,突破了从哲学视角研究朱子学的传统。与从哲学视角注重“想什么”不同,历史学更注重“做什么”。作者以自己所擅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对朱熹及其后学在这两个领域的所作所为,做出了尝试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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