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告讦健讼之风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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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858
颗粒名称: (一)告讦健讼之风
分类号: B244.7
页数: 6
页码: 227-232
摘要: 从引述的记载中可以看出,陈淳对漳州地区民间健讼告讦的风气持有痛恨和关注的态度。他希望地方官员能够加强社会教化,改变这种风气,解决百姓的冤屈。然而,陈淳更多地寄望于道德标榜与警示,而缺乏法治的制度化构建。他提出的处置方法缺乏法律依据,随意性大,而且会因地方官员的变动而不同,缺乏延续性。这种缺乏法治意识的特征可能是宋代理学家们共同的问题。此外,提到了漳州地区健讼告讦的风气在明清时期仍然存在并且未减少。清代后期的记载显示,民间告讦的风气不断升级,甚至出现越级控诉的情况,即远赴京城进行诉讼。这些告讦往往是为了索取金钱,由上层人物操控。这种风气的盛行反映了地方官府统治权威的低下,漳州地区社会经济的开发相对较晚,社会环境相对无序。不同姓氏家族之间为了争夺社会资源和地位,存在激烈的竞争甚至超越法律与秩序的行为。尽管一些地方官员和知识分子努力改变这种情况,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根深蒂固的恶习仍然得以传承。由此可见,漳州地区民间健讼告讦的盛行与地方社会经济发展的落后密切相关。
关键词: 漳州 民风习尚 告讦

内容

陈淳《北溪大全集》卷47中有《上傅寺丞论民间利病六条》①,其中第一条就是奸雄健讼欺凌良善平民。陈淳如此写道:
  此间民俗大概质朴畏谨,然其间亦有奸雄健讼、为善良之梗、使不获安息者。在民师帅,不可以不知。盖缘一种人,长于词理,熟公门事体浅深,识案分人物高下,专教人词讼,为料理公事、利于解贯头钱为活家计。凡有词讼者,必倚之为盟主,谓之主人头。此其人或是贡士,或是国学生,或进士,困于场屋者,或势家子弟、宗族或宗室之不羁者,或断罢公吏,或破落门户等人,皆于影下教唆。或小事粧为大事,或无伤损粧为几丧性命,或一词实而粧九虚以夹之,或一事切而粧久不切。以文之承行之吏,亦乐其人为鹰犬。而其人亦乐于挟村人之财,与之对分。此词讼之所以日繁一日,听断之所以徒为虚劳,而善良者之所以虚被其扰也。前政赵寺丞知其然,当听讼时,灼见有此等人,便严行惩断。其在士类者则善处之自讼斋(斋在州后园),穷年不与归,人因畏戢,不敢健讼。次年所引词状,日不到三十纸。庄卿继之,废自讼斋,词讼翕然日至四五百。其中虚妄健讼者,虽亦能烛破其情,末却放之善去无所惩艾,于是奸雄鼓舞,而词讼益蔓,善良益不克安迹矣。张郎中再按赵寺丞故事,榜仪门晓示,词讼又顿少。今寺丞下车第一引词状日,几至三四百者,亦以故事未曾举行故也。而今而后,宜申严约束,如有此等人出入公门、隐匿司房,为词人盟主者,门卒案吏同坐。若其人非士类,则依条重行科断。在士类者则循旧例决竹蓖、处之自讼斋,穷年使读论语小学之书,是乃以善治之之道。如此则健讼者无复敢恣为虚妄而肆行教唆,然后人之以词讼来者,必皆其事之不可已,而情之不容伪,听断自可常清明,狱讼自可常简少也。
  在同卷中,陈淳又有《上傅寺丞论告讦》一文,记述了当地民间相互告讦的不良风气。该文如下:
  某窃谓民生秉彝以人伦为重,治民听讼亦以人伦为本,故百姓不亲、五品不逊,圣人所深忧,而听五刑之讼,必原父子之亲、立君臣之义以权之,亦王制所先务,诚以美教化厚风俗所系,在此而不容缓也。共惟判府寺丞治贵清静、政尚中和,用刑必期于无刑,听讼欲使之无讼。下车之始,即明榜通衢,首崇辑睦之风,申明孝友之道。劝谕谆切,可谓知所本矣。今已渐及一朞,固宜人心感格,同归于善,风流笃厚,莫不耻言人过。窃怪近日以来乃不其然。民间词讼,大概多是告讦,或蔓引其无干涉之说,或妄发其十数年之事,揆之事理,无甚紧切,按之人伦大相悖戾。以兄弟均父母遗体而交相告讦,入室操戈。如何相之?于何尚忠、林鼐之于林衡等类是也。以叔视侄为犹子侄,侄视叔为从父,而交相告讦,入井下石,如戴世略之于戴梦松,王振之于王椿等类是也。甚而妇姑勃溪,有违不顺父母之律而不恤者;夫妻反目,有违前贱后贵之说而不顾者。似此类例,奸险百出,不可枚数,皆关人道之大经,犯天理之大戒。抑又有难露楮笔者,虽其情状不能逃神明之鉴,然而贼害纲常、败坏风教,莫此为甚。此而不禁,将恐薄恶之习愈炽,而敦厚之风不闻。昔旧邦君枢相傅公在此,尝劝人户赈粜。有林仁寿者告其兄林尧寿产钱之高合先粜谷。公判其状曰:官司宁可无二百石谷,而兄弟告讦之风不可长。此判一出,邦人传诵以为神笔,闻者禠魄,无复效尤。今弊俗如此,可骇可叹。某辱知门下,有所闻见不敢隐默,谨具公劄申闻,欲望台判严榜晓示,杜告讦之一门,明人伦之大法,以开其友睦礼逊秉彝之良心,使人人知恩义所自来,有相赒相恤之爱,而无相刃相靡之薄,一还昔日清漳道院之美,岂不伟欤?①
  显然,陈淳对于当时漳州民间盛行的告讦健讼之风是抱着强烈的谴责态度的。而这种恶劣社会风气的形成,首先是那些得以经常出入公门,与官府关系比较密切的社会上层人物:“其人或是贡士,或是国学生,或进士,困于场屋者,或势家子弟、宗族或宗室之不羁者,或断罢公吏。”正因为这些人与官府的关系比较密切,才能操纵官府的办案断案,相互勾结,从中取利,并且推波助澜、兴风作浪,致使民间的诉讼案件不断攀升,“词讼翕然日至四五百”,“寺丞下车第一引词状日,几至三四百者”。
  陈淳认为,要平息这种健讼告讦之风,应该采取教化与惩治相结合的方法。对于那些一般的平民百姓,一时贪图眼前小利而兴起诉讼的,必须善加引导劝谕:“严榜晓示,杜告讦之一门,明人伦之大法,以开其友睦礼逊秉彝之良心,使人知恩义所自来,有相赒相恤之爱,而无相刃相靡之薄,一还昔日清漳道院之美。”而对于那些操弄衙门诉讼,从中取利的人,则必须加以惩治。惩治之法,一方面,宜申严约束:“如有此等人出入公门、隐匿司房,为词人盟主者,门卒案吏同坐。若其人非士类,则依条重行科断。”另一方面,对于那些所谓“士类”,则应该采取软禁自省的办法:“其在士类者则善处之自讼斋(斋在州后园),穷年不与归,人因畏戢,不敢健讼”,“在士类者则循旧例决竹蓖、处之自讼斋,穷年使读论语小学之书,是乃以善治之之道。如此则健讼者无复敢恣为虚妄而肆行教唆,然后人之以词讼来者,必皆其事之不可已,而情之不容伪,听断自可常清明,狱讼自可常简少也”。
  从上面所引述的陈淳关于漳州民间健讼告讦风气的记载中我们可以知道,陈淳对于这种社会上层人物勾结官府操弄诉讼的恶俗是十分痛恨和关注的,他希望漳州的地方官员,应该加强社会教化,端正这种风气,解救平民百姓的无辜蒙冤,从而达到民间社会“贵清静、政尚中和,用刑必期于无刑,听讼欲使之无讼。……首崇辑睦之风,申明孝友之道。……人心感格,同归于善,风流笃厚,莫不耻言人过”的良好氛围。然而我们也从另一个侧面看到,陈淳作为一名深具理学思想的知识分子,对于治理健讼告讦恶习的方法,更多的是寄希望于道德的标榜与警示,而缺乏法治的制度化构建。如对于所谓“士类”的惩治,是把这些人置于“自讼斋”中,穷年使读论语小学之书,令其自省翻悟。这种处置方法,既无法律上的依据,随意性很大;同时也会因地方官员的变动而因人而异,缺乏延续性。这种缺乏法治的制度化构建意识又过于强调道德的标榜与警示作用的做法,或许是宋代理学家们的某种共同特征与通病吧。
  南宋以来漳州地区的健讼告讦之风,一直延续到明清时期并无少减。清代后期的《问俗录》,记载了这个时期张总府诏安县一带民间,为索钱财而相互告讦的风气愈演愈烈,甚至越级控诉,流行“京控”,即远赴北京都城衙门进行诉讼的现象。该书云:
  漳南尸亲控案,非索命实索钱也。控主使党众者钱薮也。控首凶下手者,必富于钱,或为新婚、为书生、为独子,视若掌珠者也。真凶转从末减,甚至防其自首,不书其名。有钱无命可,有命无钱不可,至无钱无命,拖延日久。本邑讼棍与住京讼师相为推挽,顺风航海,七日达天津,三日至都门,遂成京控。奏交大府,委员络绎至矣。委员之廉能者为上;恬静寡欲而短于才者次之;有欲有为者又次之;至藉宪札为居奇张本,假公馆为行乐之地,论公事,痴人说梦,造谣言,蜂虿有毒,斯下矣。乡蛮不畏官法而惧京控。原告起程,消息潜通,西赴粤,南渡台,而官署尚不及知。会营围拿,积日累月,兵费数千,凶犯难获,即使全获解省,尸亲刁狡,抗不结服。奏限迫促,讯官亦为所难,不得已听民相习于调和。而原告得意,京控滋多,地方官益疲惫矣。夫治漳之难有二:曰械斗,曰盗贼。然械斗之祸甚于盗贼,京控之祸又甚于械斗。盗贼害及一身一家,械斗害及乡里,京控更累及官长。①
  事实上,民间健讼告讦风气的盛行,从一个侧面反映了地方官府统治权威的低下。由于漳州地区的社会经济开发较之福建的福州、泉州以及闽北地区为晚,北方移民到此垦荒立籍的时间亦相对晚些,而宋代是漳州地区社会经济开发的重要时期。当北方及外地移民在这一时期不断涌入漳州地区的时候,土地山林等生产资料的开垦和家族、宗族的繁衍,很大程度上是建立在一种比较无序的社会环境之上的。不同的移民和不同的姓氏家族要在当地取得一定的社会资源与社会地位,主要依靠自身的实力。②在这种情况下,人们的生存之道,就不能不在一定程度上依赖于激烈的竞争,甚至是超越政府法律与社会秩序的竞争。虽然说从南宋以至于明清时期,都有一些地方官员,以及部分有识之士如陈淳者,力图在漳州地区建立起比较良好的社会秩序与环境,并且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是某些根深蒂固的恶习,积重难返,还是被顽固地传承了下来。漳州地区的民间健讼告讦之风在清代后期依然流行,这不能不说与漳州早期的社会开发环境有着比较密切的联系。

知识出处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朱熹及其后学的历史学考察》

本书主要考察朱熹及其后学们究竟为当时的社会做了些什么,以及这些事情对当时以及后世产生了什么样的影响。朱熹和他的学生们,有从政的经历,也有当平民的经历,他们在所谓的“行”的实践上,表现更多。鉴于此,作者从历史学的角度考察朱子学,突破了从哲学视角研究朱子学的传统。与从哲学视角注重“想什么”不同,历史学更注重“做什么”。作者以自己所擅长的中国经济史和社会史领域,对朱熹及其后学在这两个领域的所作所为,做出了尝试性的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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