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道周“明诚”论的哲学意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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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与朱门后学丛论》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3635
颗粒名称: 黄道周“明诚”论的哲学意蕴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8
页码: 309-316
摘要: 本文记述了黄道周是明末爱国英雄,他是一位集易学、理学和书画于一身的著名大师。尽管黄道周在理学方面的成就被前人称为“明代闽学之殿将”,但对他的理学思想的研究成果并不多。黄道周不仅是理学家,也是教育家,他在福州、余杭大涤山和漳浦等地讲学,受到了众多学者的欢迎。他最著名的讲学地点包括余杭大涤书院、漳浦县城东郊的明诚堂和漳州邺侯山的邺山书院等。黄道周提出的“明诚”论即是他在明诚堂讲学时提出的观点。然而,因为时局动荡,黄道周的讲学活动被迫中断,他转而承担起抗击清朝的任务,但很不幸地在战败后被俘并就义。
关键词: 黄道周 理学 教育家

内容

明末爱国英雄黄道周是一位集易学家、理学家和书画家于一身的著名大师。他在理学方面的成就,被前人誉为“明代闽学之殿将,影响后学甚大”①。但从1949年以来,研究黄道周的理学思想的成果并不多,除了一些宋明理学的专著用了很少的篇幅作了一些简要介绍之外,单篇论文已难得一见,更遑论专门论述黄道周理学思想的专著了。故在这一方面亟须加强,使这位“闽学殿将”在宋明理学方面的贡献能广泛地被今人所知,以便古为今用。
  举凡宋明理学大师,都有一个共同特点,即既是理学家,同时也是教育家。黄道周也不例外。他曾先后在福州、余杭大涤山和漳浦等地讲学,四方学者云集。黄道周最著名的讲学处有余杭大涤书院、漳浦县城东郊的明诚堂(又称明诚书院、文明书院)和漳州邺侯山的邺山书院等。明诚堂原名东皋书舍,是黄道周于万历三十七年(1509)从漳浦铜山迁往县城的新居。崇祯十六年(1643),黄道周在他的门人和朋友资助下,将书舍改建为明诚堂,于崇祯十七年(1644)三月落成。黄道周于三月十日起在明诚堂主持有数百人参加的讲学大会。遗憾的是,就在黄道周大张旗鼓讲学之时,明崇祯皇帝已于三月十九日败亡。直到五月二十七日,黄道周和学子们才得知这一消息。黄道周讲学之事,就此戛然而止,同时也为明代福建理学家在书院的讲学画上了一个句号。黄道周以一代大儒的身份,肩负起了匡扶明室、募兵抗清的重
  任,不幸于隆武元年(1645)十二月在江西婺源战败被俘,翌年三月五日就义于南京。
  黄道周的“明诚”论就是他在明诚堂讲学之时提出的。据洪思《黄子年谱》载,崇祯十七年(1644)黄道周六十岁,这年春三月,明诚堂落成。在祀奉先圣先贤礼毕后,由黄道周为诸生开讲,话题就从堂名“明诚”开始。有学生问“今日‘明诚’二字,的从《中庸》里来,是可为良知、主敬别下针药?”黄道周回答说:
  良知、主敬,只是“明诚”注子。从诚生明是良知,从明归诚是主敬。先后贤初无两路,亦自不用针药。①又说:
  圣人言诚,要与天地合德;言明,要与日月合明。此理实是探讨不得。周公于此仰思,颜回于此竭才,难道仲尼撒手拾得?圣人于此,都有一番沤心黜体工夫,难为大家诵说耳。做圣贤人,不吃便饭。②
  “明诚”二字,最早见于儒家经典的,是《中庸》所说的“自诚明,谓之性。自明诚,谓之教。诚则明矣,明则诚矣”。在《中庸》一书中,子思是把“诚”作为万物由此派生的世界的本体,即天道;同时,“诚”又是人所应遵循和追求的道德伦理范畴,即人道。他说:“诚者,天之道也;诚之者,人之道也。”故诚既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又是沟通天人关系的道德伦理。孟子则将此改动一字,成为“诚者,天之道也;思诚者,人之道也”③。一个“思”字,突出了道德主体的主动性追求。宋儒朱熹则将“诚”解释为“真实无妄之谓”①,特指诚实可信的道德品质,将“诚意”列为儒家学者的主要修身方法(如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之一。有时,他也将“诚”与“理”结合起来,说:“诚是理。”“诚者,实有此理。”②“诚字在道,为实有之理。在人,则为实然之心。”③
  从以上分析可见,黄道周的“明诚”论乃直承子思而来,故当有学生问,“明诚”二字,“是可为良知、主敬别下针药?”黄答以“良知、主敬,只是‘明诚’注子。从诚生明是良知,从明归诚是主敬。先后贤初无两路,亦自不用针药”。“先后贤初无两路”,是说从子思、孟子,一直到朱熹、王阳明,在“明诚”这一道德理念上,没有什么矛盾之处,这是黄道周杂糅朱熹理学与王阳明心学的表现之一。
  良知最早来源于孟子的“良能良知”说。他说:“人之所不学而能者,其良能也;所不虑而知者,其良知也。”(《孟子·尽心上》)他认为,仁、义、礼、智四种“善端”,是人先天与生俱来,而不用后天学习就已经具备的。明代王阳明发展了这种观点,提出了“致良知”之说。致是扩充、达到的意思,即通过扩充“良知”,达到对封建伦理道德原则的认识与实行。
  主敬,则是朱熹所主张的道德涵养工夫。他说:“敬字工夫,乃圣门第一义,彻头彻尾,不可顷刻间断。”④“涵养须用敬,进学则在致知”本为程颐的理论,朱熹将其作为其主敬致知、修养心性的“学问大旨”,其后朱熹又将此进一步明确为“主敬以立其本,穷理以进其知”,简称“居敬穷理”,成为此后历代儒家学者修养心性和认识事物的方法和原则。上文在引用朱熹的“诚字在道,为实有之理。在人,则为实然之心”之后,还有一段话是:
  而其维持主宰,全在敬字。……若不以敬为事而徒曰诚,则所谓诚者不知其将何所错(措)。①
  又说:“诚只是一个实,敬只是一个畏”②,故“主一之谓敬,一者之谓诚”。对道德主体而言,敬是通往“诚”这一实然之理的主要修养工夫。由此可见,在黄道周之前,朱熹本人也是将“敬”作为“诚”的“注子”的。黄道周一方面吸收了朱熹的主敬说,一方面又将王阳明的“致良知”和朱熹的“主敬”一起作为其“明诚”的“注子”,即注解,这实际上是他杂糅朱、王理学与心学这一倾向的又一表现。他曾经说过:“用子静以救晦翁,用晦翁以剂子静,使子静不失于高明,晦翁不滞于沈潜,虽思、孟复生,何间之有?”③子静即陆九渊,南宋理学中“心学”的主要代表,世人将后起的王阳明与之并提,称“陆王心学”。
  黄道周虽主张以王阳明的“良知说”作为其明诚论的“注子”之一,但他的良知又与王阳明,甚至与孟子的“良知”均有所不同。他认为“良知”也须培养、浇灌,无“落地光明”即与生俱来之良知。所以,他认为学者要保持此良知,就必须如提灯一样,“灯亮时自谓眼力甚明,灯灭时,虽一身手足亦不能自信也。要须学得此光与日月同体,低头内照不失眉毛。”④“提灯”之说,实际上是黄道周对其“明诚”论的“明”一字的形象化说明。“明”为彰显之意,学者“要须学得此光与日月同体”,就必须时时“提灯”,意即道德涵养之功不可松懈,须时时着紧用力。
  此说与朱熹的说法基本上是一致的。朱熹在建阳考亭书院讲学之时,也曾以“举烛”为喻来解说致知与诚意的关系。他说:
  知至而后意诚,须是真知了,方能诚意。知苟未至,虽欲诚意,固不得其门而入矣。……因指烛曰:“如点一条蜡烛在中间,光明洞达,无处不照,虽欲将不好物事来,亦没安顿处,自然著它不得。若是知未至,譬如一盏灯,用罩子盖住,则光之所及固可见,光之所不及则皆黑暗无所见,虽有不好物事安顿在后面,固不得而知也。”①
  黄道周以“提灯”喻涵养良知之说,与朱熹的“举烛”喻致知之说,不仅在形式上相似,在内容上也基本相同,只不过黄道周在此乃借用了王阳明的“良知”一词。但从黄道周的讲学中可以看出,他的所谓良知,已不是王氏所说的先天所具有的本来良知,而是后天学而习之的致知。
  通过以上分析可以看出,黄道周的“明诚”论,既是他以“诚”为宇宙天地万物本源的天道,同时也是他所主张的合圣贤之德的人道。诚指的是宇宙万物的本体,同时又是“与天地合德”的道德伦理;从诚生明,“谓之性”,可视为被黄道周改造过的不同于王阳明所说的“良知”;从明归诚,“谓之教”,可视为是朱熹所主张的“主敬”。此为黄道周明诚论的第一层哲学意蕴。
  对黄道周“明诚”论是道德伦理学说的哲学意蕴把握得比较准确的,有清康熙间任漳浦知县的陈汝咸,他在《明诚书院记》一文中说:
  明诚书院者,石斋黄先生讲学处也。昔子思子以“自明诚”为教,……盖性本于天命,无妄流行,诚则真实无妄,复于性之本体;然非有明善之功,断无由尽性以达天,是乃圣门之学也。明时正、嘉而后,士大夫讲学,每好语自然。若曰“汝耳自聪,汝目自明,无事穷理致知,以求反躬实践”,是趋简旷,乐闲便,不免流为异学,亦大异于“明诚”之旨矣。先生天姿高明,平时深辨宋儒气质之性之非,直提“性善”,有似《孟子》七篇,乃其讲学之堂独以“明诚”名,何与?盖性之善,虽非气质所得而杂,而学问思辨以穷理致知,是圣学之不可阙者;不如是,则所谓真实无妄,皆入于窈冥昏默,不但学知利行以下者无措以入道,将并生知安行者而诬之矣。先生故以是名堂,其为世道虑,不甚深且远乎?①
  黄道周“明诚”论的第二层哲学意蕴,是他的致知止善的认识论意义。他认为,千古圣贤学问,只是致知,知即知止,止即至善。“凡意不诚,总由他不格物,不格物所以不格理,谓万物可以意造,万理可以知破,如到不造不破去处,生成一个龙蟠虎踞,不得支离,渐渐自露性地,所以说是物格知至。”②“所谓知至,知至便是明诚。”③
  在《大学章句·格物致知补传》中,朱熹论“格物致知”,分为格物穷理和格物致知两个阶段。所谓格物穷理,就是通过对宇宙、自然、社会、人生和道德规范等事事物物的探究,达到对内在世界、外部世界等的道理和规律的认知,故其中包括向内寻求和向外寻求两条路径。所谓格物致知,则是将通过格物得来的已有知识加以类推,“因其已知之理而益穷之,以求至乎其极”。黄道周继承和发展了朱熹的格物穷理的思想。他认为,格物穷理有两条途径,他称为“路头”。一是“从克己处入手,于形色看到天性上,是直捷路头”,二是“从博文处入手,于理义看到至命上,是渐次路头”。④从以上言论中可以看出,黄道周的认识论无论是“从克己处入手”,还是“从博文处入手”,其向内寻求的功夫多于向外寻求的功夫,这就使其格物致知的认识论往往与道德认知纠缠在一起,表现为从格物→克己(或博文)→知至→止善→明诚。有见于此,故笔者将黄道周的认识论不称为“格物致知”,而称为“致知止善”。以下这一段话典型地表现了黄道周“知止至善”的认知意蕴:
  至善说不得物,毕竟在人身中,继天成性,包裹天下,共明共性,不说物不得。此物粹精,周流时乘,在吾身中,独觉独知,是心是意。在吾身对照过,共知共觉,是家国天下。……以此心意,彻地光明,才有动处,更无邪曲,如是月一般,故曰明明德于天下。……自宇宙内外,有形有声,至声臭断处,都是此物贯彻,如南北极,作定盘针,不由人安排得住,继之成之,诚之明之,择之执之,都是此物指明出来,则直曰性,……此是古今第一本义,舍是本义,更无要说,亦更不消读书做文章也。①
  此物究竟是何物?在这段话中,始终未见明示,但联系上下文,很容易得出结论——此物非“物”,而是他一再强调的“古今第一本义”的“诚”,故其知止至善的最高境界就是“明诚”。这就是他所说的“所谓知至,知至便是明诚”的含义。
  高令印教授认为:“对黄道周的学术特点,其学生洪思谓‘黄子学善朱子,素不善文成良知之说’(《王文成公集序》,《黄漳浦集》卷二十一)。其实,黄道周受王学的较大影响,亦有象数思想,其朱子学思想是不纯正的。”②高教授在此所说的“不纯正”,是说其受到王阳明心学思想的影响较大;但从上文的分析来看,我们也可以认为,黄道周的王学思想也是“不纯正”的,其主要表现当然是他和会朱、陆,杂糅朱、王的缘故。而恰恰是这种和会和杂糅,却显示出了黄道周的理学思想,彰显出与以往福建学者大不相同的特色。
  王阳明反对朱熹将天理视为伦理(社会的道德准则)与物理(自然界万事万物的规律)相统一的思想,而宣称“吾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吾心”,主张心即理,良知即天理,从而提出了“圣人之道,惟在心中自得”的“致良知”“知行合一”的心学思想。明中叶王学初兴之时,学界对王氏之说多视为异端邪说,是公然对朱子理学的严重挑衅。为了回应王学的“挑衅”,福建特别是闽南则有一批朱子理学的后继者,如张岳、王慎中、林希元、何乔远、陈琛对此作出积极的回应,以抵制和消除王学的影响。其中,惠安的张岳(1492—1552,字维岳,号净峰),“不喜王守仁,学以程朱为宗。”曾建净峰草堂,授徒讲学,力辟王学之非。他还曾赴浙与王阳明辩论“明德亲民之旨”,与“持敬”“知行”之义。前后三日,王阳明“终不能屈之”。正因如此,有明一代,阳明学在福建的影响并不大,即使是阳明讲学之风甚劲,弟子半天下之时,他在福建的弟子除了一些外地赴闽为宦者之外,闽籍的学者却不多。清黄宗羲《明儒学案·粤闽王门学案》只列有阳明在闽中的弟子莆田马明衡一人,就是明证。
  由上述可知,在黄道周之前,福建的理学基本是朱子学的一统天下。当元明时期安徽和江西的一批学者在辨析朱、陆异同,倡导“和会朱陆”之时,福建几乎没有学者对此作出反映。而从晚明开始,这种局面终于被打破,福建作为朱子理学的大本营,也开始有了和合朱陆、杂糅朱王,以求相互融合、取长补短的理学大家。此人就是黄道周。
  黄道周的“明诚”论形成于崇祯十七年(1644)他六十岁在明诚堂讲学之时。两个月后,他就肩负起了匡扶明室、募兵抗清的重任;两年后,他英勇就义于南京。天崩地裂的时代,充满血腥的历史,没有给黄道周提供更多充足的时间,让他将此论加以周密的思考和论证,使其趋于更加精密和完善,以致我们今天读起来感觉有一些费解和疏漏。但他的明诚论,还是引起了后来的一些理学家的较大关注,尤其是对开启清初王夫之的哲学思维,产生了重要作用。王夫之的“诚气”论,与黄道周的明诚论,二者之间,就具有一脉相承的关系。
  (本文系2006年11月漳州“黄道周学术研讨会”参会论文,收入《黄道周学术研讨会论文集》,崇文书局2006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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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与朱门后学丛论

《朱子与朱门后学丛论》

本书分为朱子论、后学论、书院论和前贤论四个专题。“朱子论”内容涉及朱子的理学思想、经济思想、教育思想、道统观、道德观、孝道观、社会治理与社会教化等方面。“后学论”主要论述宋明时期的朱门后学,如黄榦、陈淳、陈宓等理学家的生平事迹,以及他们在继承和弘扬朱子学方面的贡献。“书院论”主要探讨朱熹及其后学所创建的书院在推动朱子学、推动闽台书院文化建设及其发展中的作用。“前贤论”主要探讨有关朱子的前辈学者,如杨时、游酢、李侗等人相关文献的考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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