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儒家经典诠释中的“礼—仁—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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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20》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873
颗粒名称: 一、儒家经典诠释中的“礼—仁—理”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
页码: 048-050
摘要: 本文记述了中国古代儒学的发展可以概括为三个基本的阶段:礼(周公)—仁(孔子)—理(朱熹)。礼乐制度文明是中国儒教文明的基础,孔子创建了仁道精神,朱熹完成了天理论。在汉唐时期,“周孔之道”以典章制度之“礼”为主体,并以《六经》为中心;宋代起,“孔孟之道”强调仁义精神和心性,儒家诸子之学成为主体。儒学的发展反映了历史变迁和思想转变。
关键词: 儒学 发展阶段 礼乐制度

内容

儒学的形成演变过程漫长,经历了一系列重大的变迁。但是,我们仍然可以将中国古代儒学发展过程做一个大的概括,将其简缩为三个基本的发展阶段:礼(周公)—仁(孔子)—理(朱熹)。三代先王及周公完成的礼乐制度是中国儒教文明的基础,孔子及其早期儒学创建的仁道精神则是儒学的成型,而宋儒及朱熹完成的天理论却是古典儒学的最高形态。
  殷周之际,历史发生巨大变迁,周公通过“制礼作乐”而创造了礼乐制度文明,《六经》就是礼乐文明的经典文献。春秋战国时期“礼崩乐坏”,孔子以礼归仁而创造了仁义道德的精神文明,早期儒家诸子著作则是仁义道德的经典文献。从春秋战国到汉晋隋唐时期,记载上古典章制度的《六经》之学一直是经典体系的主体,而早期儒家的著作则只是诠释《六经》的传记之学。所以,汉唐时期儒学、儒教的思想文化被合称为“周孔之道”。“周公”创造的典章制度之“礼”才是主体,是能够设置“博士”的专门之学,而以孔子为代表的早期儒家学术的著作均只是诠释《六经》的传记之学。这样,在汉唐经学体系中,“仁”其实是依附“礼”的。“周孔之道”中“周”是主,“孔”是从。
  唐宋之际,历史再次发生巨大变迁,表达“封建贵族”“士族门第”精神的礼教秩序不断受到冲击,以《六经》为代表的经学体系和学术教育制度受到普遍怀疑。代之而起的是“白衣秀才”身份的宋代士大夫群体的崛起,他们追求、突显一种文化主体性的仁义精神及其相关的义理之学,以早期儒家诸子之学为主体而创造了《四书》的新经学体系。两宋以后的儒学被合称为“孔孟之道”。“孔孟之道”的儒学核心思想已经从“礼仪”“文章”转移到“仁义”“心性”。“孔孟之道”其实是肯定儒家诸子之学已经成为儒家学术的主体,同时也是强调儒家诸子之学已经逐渐成为儒家文明的主体。
  历史上的儒学先后曾被称为“周孔之教”“孔孟之道”,这两个不同称呼其实源于儒学在经历“礼—仁—理”的历史演变过程中思想重心的转移。早期儒家的“礼—仁”建构的结果,到汉唐时期形成了以建构国家礼乐制度为重心的“周孔之教”;而宋儒建构、完成的《四书》学思想体系,确立了“孔子—曾子—子思—孟子”的道统脉络,才形成了以仁义精神为重心的“孔孟之道”。而且,宋儒建构的《四书》学,不仅仅确立了仁义道德的“孔孟之道”是儒家文化的核心价值与学术重心,更加重要的是,朱熹将《四书》学纳入到天理论的哲学体系与信仰体系中去,从而将儒学史上“礼—仁—理”的历史演变与时间过程,化为一种以“天理”统摄“礼—仁”的逻辑体系与空间结构。
  所以,宋学兴起是儒学史的一个重大演变和发展,在原典的《论语》《子思子》《孟子》的思想体系中,“仁”是其中的核心价值与学术重心;而在宋儒建构的《四书》学思想体系中,“理”终于成为整个新经典体系的核心价值与学术重心。本来,在早期儒家的思想体系中,“礼”与“仁”均是十分重要的核心范畴,而且两者又是相互规定和诠释的关系。但是,宋儒在诠释《四书》时,将孔孟著作中的礼、仁均以一个“理”来概括,最终以“理”来统摄礼、仁。我们发现,先秦诸子只是偶然讲到的“理”,宋儒则将其提升、发展为一个普遍的、形而上意义的核心范畴。早期儒家倡导仁、礼是作为人伦关系中的行为规范和准则,宋儒进一步将其抽象化、普遍化为“理”。一方面,宋儒将周公之礼抽象化、普遍化为“理”,朱熹在注解《论语·学而》“礼之用,和为贵”一章时说:“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①宋儒反复强调,他们所说的“理”,其实就是在人类社会中体现为“制度品节之可见”“人事之仪则”的“礼”。另一方面,宋儒也将孔子之“仁”抽象化、普遍化为“理”,朱熹解《论语·颜渊》时说:“为仁者,所以全其心之德也。盖心之全德,莫非天理,而亦不能不坏于人欲。”②其实,宋儒诠释的《四书》伦理道德规范不仅仅是礼与仁,他们认为孔子提出的所有伦理道德均是“理”。朱熹将君臣、父子、夫妇、长幼、朋友的人伦之规范和准则,均看作是人伦日用不得不遵循的“理”。他在诠释《孟子》性善论时说:“以理言之,则仁义礼智之禀,岂物之所得而全哉?此人之性所以无不善,而为万物之灵也。”①可见,早期儒家提出来的仁、义、礼、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宋儒统统归之于“理”。
  在宋儒那里,“理”不仅仅是人文之理,同时还是自然之理,意义已经拓展到自然天地,成为既有普遍性又具必然性的形而上意义的范畴。朱熹在《大学或问》中提出,“理”不仅仅是人类社会,还是天地自然的普遍性、必然性法则,他说:“至于天下之物,则必各有所以然之故,与其所当然之则,所谓理也。”②这样,“理”也因此成为日月星辰、山川草木、君臣父子、人伦日用等一切自然的、社会中事物的普遍本质与法则。为了说明统一的“理”和社会、自然中具体之理的关系,朱熹还提出“理一分殊”的思想。这样,他不仅将礼、仁的人文之理统一到“一理”之中,还将自然之理也统一到“一理”之中。朱熹在解《论语·里仁》“吾道一以贯之”时说:“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③根据朱熹的“理一分殊”原理,主宰天地自然、人类社会的均是同一个“理”,所以称之为“理一”,而早期儒家倡导的仁、义、礼、智的行为规范和道德准则,却是“万殊”之理。同时,仁、义、礼、智的道德规范和行为准则还可以进一步分为更细致的“万殊”之理,如“礼”就包含着无数细致的具体节目。
  由此可见,宋儒通过诠释《四书》而建构的新仁学,完成了以“理”为中心的知识、价值与信仰的重建。他们通过一系列哲学化的思辨,将“仁”作了形而上的提升,使原典儒学中作为人格精神的仁,重新获得了一种普遍的、永恒的宇宙意义,纳入到一个更加具有哲学性、系统性的天理论体系之中。所以,宋儒的《四书》学,已经大大不同于早期儒家诸子学的《论语》《大学》《中庸》《孟子》。如果说早期儒家的《四书》还是以“仁”为中心的价值体系的话,宋儒的《四书》学则已经建构了以“理”为中心的哲学体系和信仰体系。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20

《朱子学年鉴.2020》

出版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以礼释仁的路径和意义》《2020年度欧洲朱子学研究综述》《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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