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古代以“宜”释“义”的传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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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20》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865
颗粒名称: 一、古代以“宜”释“义”的传统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
页码: 022-024
摘要: 本文记述了先秦文献中对义的解释有很多种,其中一种解释是“义者,宜也”。这个解释最早出现在《中庸》中,指出义是指事理之宜。朱子在注释中进一步解释说,“宜”指的是事理之宜。这种解释也在其他先秦子书中出现,如《礼记·祭义》中提到义是指各处其宜。
关键词: 朱子学 儒学 先秦文献

内容

先秦文献中对义的使用解说不少,其中属于文字学的解释是“义者,宜也”。以宜解义,虽然亦不能涵盖先秦文献对“义”的使用的诸意义②,但此说出现甚早,亦颇流行。其较早者,见于《中庸》:
  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亲亲之杀,尊贤之等,礼所生也。朱子注云:“杀,去声。人,指人身而言。具此生理,自然便有恻怛慈爱之意,深体味之可见。宜者,分别事理,各有所宜也。礼,则节文斯二者而已。”③朱子强调,“宜”是事理之宜乎如此者。
  以宜解义,也见于其他先秦子书,如:
  仁者,仁此者也;礼者,履此者也;义者,宜此者也;信者,信此者也。(《礼记·祭义》)
  义者,谓各处其宜也。礼者,因人之情,缘义之理,而为之节文者也。
  故礼者,谓有理也。理也者,明分以谕义之意也。故礼出乎义,义出乎理,理因乎宜者也。(《管子·心术上》)
  义者,君臣上下之事,父子贵贱之差也,知交朋友之接也,亲疏内外之分也。臣事君宜,下怀上宜,子事父宜,贱敬贵宜,知交友朋之相助也宜,亲者内而疏者外宜。义者,谓其宜也,宜而为之,故曰:“上义为之而有以为也。”(《韩非子·解老》)
  义,宜也。爱,仁也。(《郭店楚墓竹简·语丛三》)①《说文解字·宀部》曰:“宜,所安也。”从“所安”来看,可知宜的本意为合适、适宜,引申为适当、应当。所以宜字本偏重于实然,而非直指当然,其当然义较轻。故以宜释义,使得义的价值意涵变得不太确定,这是此种训释在伦理学上的弱点。这一弱点对“义”的后来发展,起了不小的影响。由于以宜训义出现较早,几乎成为既成的标准解释,故后来者几乎都要照搬此说,或在引述此说的基础上,再加以申发。
  从《中庸》的“仁者人也,亲亲为大;义者宜也,尊贤为大”可知,其“义者宜也”,应属声训。按:古时的声训是用音近或音同的词去说明被解释词的字义或来源。声训起源很早。如《易传》说:“乾,健也;坤,顺也”(《说卦传》),“夬,决也”,“晋,进也”(《彖传》),如《论语·颜渊》“政者,正也”,《中庸》“仁者,人也”,《孟子·滕文公上》“庠者养也,校者教也,序者射也”,这些都是声训。义者宜也,也是如此。但声训有时是出于猜度,主要是利用音义关系阐明某种主张,未必反映了语言的历史事实。声训之法到汉代应用较广,汉末刘熙作《释名》一书,专门用声训解说词义。
  西汉大儒董仲舒解说义字仍不离“宜”之:故曰义在正我,不在正人,此其法也。夫我无之求诸人,我有之而诽诸人,人之所不能受也。其理逆矣,何可谓义?义者,谓宜在我者。宜在我者,而后可以称义。故言义者,合我与宜以为一言。以此操之,义之为言我也。(《春秋繁露·仁义法》)这是以宜和我二义合一,来解释义字的意义,只是他强调义者在我,故他解释的宜,也是宜在我。这与朱子所讲的宜是事之宜、理之宜是不同的。
  汉代以后,以宜解义还是较为多见的。《论语·学而》有子曰“信近于义”,皇侃疏:
  信,不欺也;义,合宜也。②
  邢昺疏:
  人言不欺为信,于事合宜为义。③
  《论语·先进》“由也为之,比及三年,可使有勇,且知方也”,邢昺疏:
  注“方,义方”。正义曰:义,宜也。方,道也。言能教之使知合宜之道也。《左传》曰:“爱子教之以义方。”①《论语》二《疏》都是以合宜训义。邢昺《疏》讲宜是于事合宜,强调事之宜,这一点为朱子所继承。此前韩愈《原道》说“博爱之谓仁,行而宜之之谓义”②,也是以宜论义。可见这个传统的影响之大。
  特别值得注意的是,上述董仲舒的说法表示,义的对象是我,而义的本质是“正”。这在先秦儒家已多有其例,如我以前指出过的③,《礼记·乐记》已经说过“仁以爱之,义以正之”,《礼记·丧服四制》也说“礼以治之,义以正之”,《荀子·赋》则说过“行义以正”。儒家以外,墨子更明确提出“义者正也”(《天志》),义者正也,表示义具有“正其不正以归于正”的“规范”意义。庄子“端正而不知以为义,相爱而不知以为仁”(《天地》),也透露出以爱为仁,以正为义的用法。可见,除了宜以训义之外,以正释义,在战国时期已经相当流行,并延续到汉代。相比起来,以宜训义,是一种训诂学的方式;而以正释义,是一种语用学的方式。
  另外,除了义的定义外,义的特性在古代亦有论列,如《郭店楚墓竹简·五行》有“强,义之方;柔,仁之方”④之语,用刚强来刻画义的特性,与仁柔相对。《荀子·法行》“温润而泽,仁也;栗而理,知也;坚刚而不屈,义也”,明确以义为刚,以仁为柔。这一思想对汉以后的思想也有重要影响。《易传·系辞》“理财正辞,禁民为非,曰义”,也体现了此种刚的特性所体现的伦理性质,及其与“以正释义”的关联。汉代扬雄《法言·君子》更说到“君子于仁也柔,于义也刚”。我曾指出,郭店《五行》篇以亲爱论仁,以果敢论义,以恭敬论礼,其中对仁和礼的理解与春秋以来德行论基本相同,而以果敢论义,已表现出与春秋时代的不同⑤。这些与春秋不同的“义”的理解,正是对后世有重要影响的内容。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20

《朱子学年鉴.2020》

出版者: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以礼释仁的路径和意义》《2020年度欧洲朱子学研究综述》《全球化时代与朱子学研究》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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