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变古适今、简而易行:《朱子家礼》庶民化倾向的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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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820
颗粒名称: 三变古适今、简而易行:《朱子家礼》庶民化倾向的标识
分类号: B244.75;G127
页数: 8
页码: 250-257
摘要: 北宋时期,古礼传承已经为世人所忽视,科举官僚家族的家礼修撰和遵行逐渐接近庶民生活实际的趋势。南宋时代,家礼更进一步演化为凸显变古适今原则的普及于士庶之间的明确庶民化的仪制规范。《宋史·艺文志三》记载南宋家礼文本有朱熹《二十家古今祭礼》、《四家礼传》等,其中以朱熹的《家礼》最为著名。《朱子家礼》在继承和发扬循礼经的同时,更加注重实用性和简便性,具有明显的庶民化倾向。这一趋势对于后世家礼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关键词: 朱子家礼 宋代家礼 庶民化

内容

北宋时期,由于前代世家旧族沦胥不再,崔卢李郑之流为世人所不闻,在家学渊源中断,官学发展的时代背景之下,古礼传承无疑已经在事实上为世人所忽视。由此科举官僚家族的家礼修撰和遵行,表露出了鲜明的参以时宜、顺应世情民俗的特点,日趋接近庶民生活实际的趋势。至于南宋时代,家礼则更进一步演化为凸显变古适今原则的普及于士庶之间的明确庶民化的仪制规范。
  《宋史·艺文志三》记载南宋家礼文本有朱熹《二十家古今祭礼》二卷①、《四家礼范》五卷②、《家礼》一卷③,赵希苍《赵氏祭录》二卷、李宗思《礼范》一卷、周端朝《冠婚丧祭礼》二卷(集司马氏、程氏、吕氏礼),高闶《送终礼》一卷④等。上述家礼著述者5人,可考身世者4人。与北宋家礼修撰者类似,基本都是官僚士大夫。但值得注意的是,李宗思曾“从朱子学”①,周端朝亦曾“从朱晦庵武夷读书”②,二者作为朱熹门生,其家礼修撰显然是受到朱熹的影响。从上面所列家礼名目亦可看出,与北宋家礼修撰不同,一是家祭礼虽然依然得到关注,但不再是家礼修撰的绝对重点和主要方向,南宋家礼修撰中关注冠婚丧祭诸项礼仪规范的著述比重增大;二是重视对以往朝代家礼著述的汇总和总结,而此正表明了南宋家礼修撰中直接审视和总结前代家礼著述的倾向。正是在充分审视和总结前代家礼著述的基础上,南宋官僚士大夫们对家礼修撰顺应世俗人情的认知更加明确,徐度评价韩琦家祭礼顺应世俗民情时曾云:“其说多近人情,最为可行。”③朱熹评价司马光《书仪》亦曾云:“读者见其节文度数之详,有若未易究者,往往未见习行,而已有望风退怯之意。又或见其堂室之广,给使之多,仪物之盛,而窃自病其力之不足。是以其书虽布,而传者徒为笥箧之藏,未有能举而行之者也。”④在此番评述中,朱熹指出司马光家礼对古礼仪节仪物的削减幅度还有局限,幅度还不够大,不能更大意义上接近普通士庶的生活实际,因此传布者虽众但往往不见习行,影响了推广行用。显然朱熹关注的已经是家礼能否接近普通士庶的生活实际,能够真正传布推广的问题了。因此,朱熹撰制《家礼》,与北宋家礼最大的区别在于,其是由削减古礼烦琐之仪节到直接变易、删改古礼之框架体系,旗帜鲜明地宣示其为普通士人、庶民修礼的意图和主张。
  首先,朱熹明确阐释其修撰《家礼》的目的,欲推行礼仪规范于士人与庶民之中,既面向好礼之士人,亦针对“贫窭”的庶民层面。朱熹在《家礼·序》文中云:
  三代之际,《礼经》备矣。然其存于今者,宫庐器服之制,出入起居之节皆已不宜于世。世之君子,虽或酌以古今之变,更为一时之法,然亦或详或略,无所折衷。至或遗其本而务其末,缓于实而急于文,自有志好礼之士,犹或不能举其要,而用于贫窭者,尤患其终不能有以及于礼也。熹之愚盖两病焉,是以尝独究观古今之籍,因其大体之不可变者而少加损益于其间,以为一家之书。
  按此,朱熹撰制《家礼》的出发点正是基于此前君子所撰家礼的不能行用,自己要撰制家礼欲使好礼之士能遵礼仪、贫窭庶民之家亦能及于礼。与北宋家礼修撰更多是用于自家族内相比,朱熹在修撰《家礼》之初,就明确了将《家礼》推行开来的目的,欲推行的范围从好礼之士到贫窭之家,换而言之,其不仅是欲推行于士人层面,更是要推行于庶民层面。所谓“于国家所以崇化导民之意”,正彰显了朱熹意欲为士庶广泛层面制定家礼规范的主张和宗旨。而此欲广泛推行于庶民层面的做法,无疑比北宋家礼修撰有了更进一步的推进和发展。
  也正是由此目的出发,朱熹在《家礼·序》中还阐释了修撰家礼的原则,亦即变古适今,所谓变古适今就是在遵行古礼基本原则的基础上,更大程度上的改变古礼以适应今世,朱熹的具体做法就是略去浮文缛节,强调礼之名分本实。谨名分、崇敬爱以为之本,略浮文而务本实。所以,有学者明确指出,《家礼》“不是那种传统意义上专用的‘贵族之礼’,而是通用于整个
  社会的、更多地考虑到社会普通家庭的‘庶民’之礼”①。显然,《家礼》的庶民化倾向已经在其修撰目的、修撰原则上清晰地表露出来。
  其次,《家礼》的“通礼”设置充分体现了其庶民化的倾向。朱熹在《家礼·序》文中明确提出了礼之本的观点,认为:“自其施于家者言之,则名分之守,爱敬之实者,其本也。”又言到,“其本者有家日用之常礼,固不可以一日而不修”。因此,《家礼》开篇第一卷即是“通礼”,“此篇所著,皆所谓有家日用之常礼,不可一日而不修者。”强调的正是日常所行之礼仪,所谓务本实也。而此篇之首要内容“祠堂”,正是其所强调的务本实的关键。朱熹曰:
  此章本合在《祭礼》篇,今以报本反始之心,尊祖敬宗之意,实有家名分之守,所以开业传世之本也,故特著此冠于篇端,使览者知所以先立乎其大者,而凡后篇所以周旋升降、出入向背之曲折,亦有所据以考焉。然古之庙制不见于经,且今士庶人之贱亦有所不得为者,故特以祠堂名之,而其制度亦多用俗礼云。
  显然,朱熹针对庙制不行而士庶层面又财力有限,提出了祠堂的建制,且祠堂相关仪制体系所用亦多为俗礼,亦正是顺应民情的做法。祠堂具体规制明确考虑士人以及庶民之行用需要,财力限制,力求符合士人及庶民的生活实际。例如,“君子将营宫室,先立祠堂于正寝之东”。按其规定:祠堂之制,三间,外为中门,中门外为两阶,皆三级,东曰阼阶,西曰西阶。阶下随地广狭以屋覆之,令可容家众叙立。又为遗书、衣物、祭器库及神厨于其东。缭以周垣,别为外门,常加扃闭。若按此规制,则祠堂之建制亦可谓繁杂,非普通庶民之力可以达到。朱熹遂又有曰:
  若家贫地狭,则止为一间,不立厨库,而东西壁下置立两柜,西藏遗书、衣物,东藏祭器亦可。正寝谓前堂也。地狭,则于厅事之东亦可。
  按此记述可见,朱熹在针对官僚士大夫之家或者说财力相当之家规定了较为繁复的三间式祠堂建制的同时,又考虑到了财力贫窭的庶民之家的实际情况,而阐释了一间式祠堂的建制,更甚至提出了“厅事之东”式的祠堂建制。由此言之,朱熹在撰制祠堂规制之时,具体考虑到了普通士庶层面的各种情况,使祠堂规制能够符合士人乃至庶民层面的需求。
  此外,祠堂相关仪制内容,朱熹也明显考量了士庶的生活实际、风俗人情。例如,祠堂祭礼时日规定,沿承古代祭祖“正至、朔望则参”的同时,又规定了“俗节”的祭献,曰:“俗节则献以时食。”注文云:“节如清明、寒食、重午、中元、重阳之类。凡乡俗所尚者,食如角黍;凡节之所尚者,荐以大盘,问以蔬果。礼如正至、朔日之仪。”这一规定顺应乡俗人情,明显是迎合士庶社会层面的风俗习惯的一种举措。而祠堂“有事则告”诸仪亦同样体现了对庶民的考虑,所谓有事则告之“事”,既包括了告授官、告贬降、告追赠等官僚士人家族官品升降之事,还包括了生嫡长子、冠、婚等普通士人、庶民之家皆有的家族重事。对先祖的称呼,亦着意于既可适合官僚士人之家,亦可行用普通庶民之家,其规定“有官封谥则皆称之;无则以生时行第称号,加以府君之上。妣曰‘某氏夫人’”。除了祠堂诸制明显表露对普通庶民的考量外,“居家杂仪”列入“通礼”卷,也充分体现了其对士人、庶民之家的日常家居礼仪规范的重视和强调。
  再次,《家礼》中冠婚丧祭诸仪的内容规定,也充分表露出其
  庶民化的倾向。朱熹《家礼》五卷,观其篇目,与司马光《书仪》大体类同,甚至一半以上的文字语句援引了《书仪》的内容。①然细读其中冠婚丧祭诸礼之程序步骤、仪式仪物,其与《书仪》的差异明显可见,《家礼》冠婚丧祭诸礼仪式程序显然更趋简单易行。如冠礼仅存告于祠堂、戒宾、宿宾、陈冠服、三加、醮、字冠者、见尊长、礼宾等大仪节。如婚礼程序简化,将古礼之婚六礼削去其三。《书仪》婚礼包括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妇见舅姑、婿见妇之父母八项内容,前六项纳采、问名、纳吉、纳币、请期、亲迎是为古礼之婚礼“六礼”。《家礼》婚礼仪节包括纳采、纳币、亲迎、妇见舅姑、庙见、婿见妇之父母六项内容,明显改易了传统婚礼“六礼”为“三礼”即“纳采、纳币、亲迎”。而即使是此“纳采、纳币、亲迎”三项,其仪式记述亦非拘泥于繁文缛节、厅事仪物,只着重简述仪式过程而已。“庙见”是将古制“三月而庙见”简化为三日“以妇见于祠堂”。再如丧礼,则将《书仪》的三十七节削至二十一节。古礼丧葬甚为烦琐,《书仪》丧仪即包括从初终、复以至祔、小祥、大祥、禫祭等共计37项内容,而《家礼》丧仪却只有初终、沐浴、袭以至祔、小祥、大祥、禫等21个仪式,其对丧礼仪节步骤的变易无疑是十分明显的。较之《书仪》,《家礼》丧仪的叙述文字更趋简洁明了,“节次也更为分明”②。
  《家礼》中冠婚丧祭诸仪不仅程序明显简略,行文清晰简明,更重要的是具体仪式规定也力求简单易行,注意考虑庶民之家的财力状况。例如“昏礼”中“纳币”仪节,即曰:“币用色缯,贫富随宜,少不过两,多不逾十,今人更用钗钏、羊酒、果实之属,亦可。”宋时婚礼多重烦琐,纳币聘财亦以多为尚,官僚士大夫层面更是崇尚聘财嫁资,而普通庶民之家往往不行礼仪,更无论婚礼诸节。朱熹意欲推行礼仪于庶民层面,其在尽力简化、省略婚礼仪节程序之同时,明确减少聘财之数量,以使普通庶民之家亦可能遵行简化之后的婚礼仪节。又如,“祭礼”中即明确说明:“凡祭,主于尽爱敬之诚而已,贫则称家之有无,疾则量筋力而行之,财力可及者,自当如仪。”所谓称家之有无,实际上是对应礼器、祭品诸事而言,所谓量筋力而行之,实际上是针对施行祭礼时斋戒、省牲、涤器、具馔以及三献诸仪节而言的。此番特别说明,实质是对普通庶民而言,宣扬了一种祭祖贵诚心爱敬而非执着于礼器、祭品以及周备仪节,在能力不及的情况之下,量力而行亦是对祖宗的爱敬呈现,并非是不敬祖先。显然,朱熹的这种有力则如仪、无力则量力即可的主张,对于祭祖之礼能够为更为广泛的庶民层面接受和遵行,具有重要的意义。
  综上所述,《朱子家礼》不仅彻底改变了儒家礼经旧文仪节繁缛的贵族面孔,甚至也脱离了北宋时代家礼离古不远的状态,成为充分考量庶民生活实际、规范庶民婚丧嫁娶、日常居家生活的一部“庶民之礼”①。当然,庶民化的《家礼》的出现并非偶然,其与宋初以来官僚士大夫们积极推动的礼仪教化实践、官方礼制的庶民化倾向直接联系在一起,更与北宋时期家礼的发展趋势的紧密关联。换句话说,南宋时期庶民化的《家礼》的出现和推行,恰是历史发展的必然结果,是社会变革的必然产物。
  始终贯穿着重本实、轻浮文而量力行礼的主张的《朱子家礼》,正顺应了宋代官僚士大夫传布礼制以教民化俗的追求,因此其书一旦面世即引发关注,加以朱门弟子的大力刊印和注释,故很快便在社会上广泛传布开来。元代《朱子家礼》影响渐及南北,至于明代成为朝廷明确要求士庶之家遵行的礼文范本,其书更传布于日本和朝鲜,在朝鲜半岛上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而这一局面的出现,恰恰与《朱子家礼》的鲜明的庶民化倾向直接相关。

附注

①《直斋书录解题》卷六云:《古今家祭礼》20卷,朱熹集《通典》《会要》所载以及唐本朝诸家祭礼皆在焉。 ②《直斋书录解题》卷六云:《四家礼范》五卷,张栻、朱熹所集司马、程、张、吕氏诸家,而建安刘珙刻于金陵。 ③《直斋书录解题》中亦载为一卷,又据《家礼·点校说明》之考证,可知《家礼》版本比较明确的有五卷本、十卷本、不分卷本和七卷本等。本文所依据为收入《朱子全书》的五卷本《家礼》。 ④南宋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中载曰:“《高氏送终礼》一卷,礼部侍郎高闶抑崇撰。”而此书又有《厚终礼》之称,《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卷一五〇二载,绍兴十四年,时高闶为礼部侍郎,患近世礼学不明,凶礼尤甚,著《厚终礼》。《延祐四明志》卷四载,高闶“又集《厚终礼》一编,行于世,朱文公定《家礼》多用之。”①(清)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二〇载:李宗思,建安人,从朱子学。朱子称其教深好修,笃志问学,登隆兴元年进士,为蕲州教授。 ②《宋史》卷四五五《杨宏中传》中有云:“端朝字子静,嘉定三年试礼部第一,终刑部侍郎兼侍讲。”未言及其他。又据《宋诗纪事》卷六一记云:周端朝字子靖,永嘉人,从朱晦庵武夷读书。登嘉定四年进士,官至刑部侍郎,谥文忠。 ③《却扫编》卷中。 ?《晦庵集》卷八三《跋三家礼范》。 ①参见《朱子全书》之《家礼·校点说明》,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58页。 ①有关司马氏《书仪》与朱子《家礼》之间的传承关系,杨志刚曾有专门的研究,见氏著《(司马氏书仪)和(朱子家礼)研究》,载《浙江学刊》1993年第1期。 ②《家礼·点校说明》,见《朱子全书》,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 ①参见《朱子全书》之《家礼·校点说明》,上海古籍出版社、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版,第858页。

知识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2013年“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研讨会的成果汇编,收录《新安理学特质》、《试论饶鲁的学术思想与心学化的双峰学派》、《朱子理学与关帝信仰》、《韩国九曲园林雏形阶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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