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今日行之正要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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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815
颗粒名称: 三、“今日行之正要简”
分类号: B244.75;G127
页数: 6
页码: 228-233
摘要: 这篇文章是关于朱熹在推行家族制度和礼制中所倡导的简易原则的摘要。朱熹认为古代礼制过于繁复是导致其失传的原因之一,因此在重建家族制度时,他主张尽可能从简,让人们易于接受和遵循。他强调简易与勤俭的关系,并注重根据家庭经济条件量力而行。此外,他认为在推行礼制时需要考虑到不同人群,尤其是不懂礼制的俗人,通过用现代语言解释古代礼制,使其易于理解和接受。朱熹强调真情实感是建立礼制的重要前提,只要恭敬之心尽到,礼制的细节并不是最重要的。总之,朱熹以实际出发,因时制宜,删繁就简的原则,成功地重建了家族制度,并实践了理学在儒家思想发展中
关键词: 朱熹 宋代理学 家族制度

内容

“择其可行者行之”的标准还有一重要的精神,就是在不违背“谨名分,崇爱敬”的前提下,尽可能地从简。比如,有学生问冠、昏、丧、祭礼的规格时,朱熹回答说:
  今日行之正要简,简则人易从。如温公《书仪》,人已以为难行,其肴馔十五味亦难办。①
  古人的礼节之所以失传,除了其赖以存在的社会基础消亡之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太过于繁复。宋代已经没有了贵族,朱熹要在民间普通民众中重建家族制度,那就必须寻找简单容易的方法。可是,按照司马光的《书仪》,有些礼节根本无法施行,比如祭祀时的食品,要求十五味,这对普通人家而言,就非常困难了。学生很能理解老师的意思,连忙问道:“随家丰俭?”意思是,根据家庭的经济条件,决定祭礼的丰盛或俭朴。学生的观点得到朱熹充分肯定。可见,简易之“简”与勤俭之“俭”是密切相关的。祭祀时上肴馔的数量不能硬性规定,只能根据家庭收入情况量力而行。只要心怀对祖先的虔诚崇敬之心就行了。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朱熹说:“使圣人复出,亦必理会教简要易行。”②
  对于有知识而追求礼制的士人而言,遵从礼制并不成问题。关键是对于所谓“俗人”,你讲礼节,他不讲礼节,而且这样的两家人要联姻时怎么办呢?有一天,学生以此类问题问朱熹说:“今有士人对俗人结姻,欲行婚礼,而彼俗人不从,却如何?”朱熹微笑着看着这位学生不说话,这的确是一个难题,问得朱先生也一时不知道如何回答好。过了好一会儿,朱熹无可奈何地这也是费力,只得宛转使人去与他商量。古礼也省径,人也何苦不行!
  这个过程,其实也就是传播和推行礼制的过程。不能因为对方是不讲礼制的俗人,就放弃实行婚礼。要派人与对方家委婉地商量,同时告诉对方,婚礼其实很简易,既然很简易又何苦不去实行呢?这时,旁边一个学生建议说:若古礼有甚难行者,也不必拘。如三周御轮,不成是硬要扛定轿子旋三匝!①
  意思是,古礼有些已经失去执行的条件了,所以根本没有必要完全拘泥于古礼。比如,古礼规定,男方迎接新娘要驱车转三圈,如今还真要扛着轿子转三圈不成?朱熹听了这位学生的话,笑着点头称是。又有一位学生请教先生说:
  如俗礼若不大段害理者,些小不必尽去也得。②
  意思是,如果世俗婚礼在大的方面与传统礼教不冲突,也没有必要完全排除。朱熹表示完全赞同。沉默了一会儿之后,朱熹感慨地说:
  古人也有不可晓。古人于男女之际甚严,却如何地亲迎乃用男子御车,但只令略偏些子?不知怎生地。③
  朱熹尖锐地指出古代礼制中的问题。古代对男女关系防范非常严格,可是却在婚礼中规定让男人亲自迎娶新娘,而且亲自驾车,只要求男女双方不要正面相对。朱熹觉得这规矩有些不可理解。所以,古代礼制是不能完全照搬的。
  关于送丧时的着装,也存在着一个是否能够从简的问题。有一天,一位学生对朱熹提出质疑说:“今人吉服皆已变古,独丧服必欲从古,恐不相称。”意思是,如今人们逢年过节时的服装已经与古代不同了,唯独丧礼服装还要求按照古代的样式,这恐怕不相称吧。另一位学生插话说:“虽是如此,但古礼已废,幸此丧服尚有古制,不犹愈于俱亡乎?”意思是,虽然如此,但是古代的礼节已经消亡,幸好还有丧服保持古代礼制,难道你希望丧服也消亡?这个时候朱熹答话道:
  礼,时为大。某尝谓,衣冠本以便身,古人亦未必一一有义。又是逐时增添,名物愈繁。若要可行,须是酌古之制,去其重复,使之简易,然后可。①
  意思是,礼制需要因时而变化,这本是《礼记·礼器》中的话。朱熹引用此语意在说明,礼仪随时代而变化,这本来就是礼仪的本性。况且,衣冠的存在是为了人方便,古人也未必对服装的所有细节都有规定。随着时代的变化,服饰又不断增加种种装饰和要求,名堂越来越繁。如果要可行,只能以古代礼制为基础,去除其重复的地方,让古代服装样式简易,人们会更容易接受。
  除了礼制本身有一个删繁就简的问题,即使不同的礼制之间,也有一个繁简之别。为了便于礼制的推行,更有效地重建和普及家族制度,朱熹主张先从最简易的礼节入手。朱熹说:“古礼唯冠礼最易行。”学生问为什么,朱熹回答:“只一家事。”意思是,自己家的事,比较好办。如果是婚礼,则涉及男女双方的家族,那必须“两家皆好礼”。而“丧礼临时哀痛中,少有心力及之。祭礼则终献之仪,烦多长久,皆是难行”②。相比之下,还是冠礼最易行。因此,家族和礼制建设就从冠礼入手。然后,由易入难,逐步建立和完善整个家族礼制。
  去难就简还有一重意义,就是语言的平易问题。古代礼书,都是用先秦古汉语写成,到了宋代已经很少有人能看读,更听不懂了。一天,一学生问道:“冠、昏之礼,如欲行之,当须使冠、昏之人易晓其言,乃为有益。如三加之辞,出门之戒,若只以古语告之,彼将谓何?”意思是,行成年的冠礼、两家联姻的婚礼时,应该让这两种礼节的语言容易懂才行。可是,这些礼仪都是用古代语言写成的,这怎么办呢?朱熹回答说:“只以今之俗语告之,使之易晓,乃佳。”①就是把古代语言完全翻译成当下普通人能听得懂的语言,让他们听得懂,这才是最好的方式。
  建立礼制的原则除了简易之外,还有一个更加重要的前提,那就是真情实感。就是“崇爱敬”,亦即晚辈对长辈的孝敬之情。只要不违背这种情感,礼节方面可以因地制宜,因时制宜。朱熹说:
  某尝说,古者之礼,今只是存他一个大概,令勿散失,使人知其意义,要之必不可尽行。如始丧一段,必若欲尽行,则必无哀戚哭泣之情。何者?方哀苦荒迷之际,有何心情一一如古礼之繁细委曲?古者有相礼者,所以导孝子为之。若欲孝子一一尽依古礼,必躬必亲,则必无哀戚之情矣。况只依今世俗之礼,亦未为失,但使哀戚之情尽耳。②
  意思是,对于古代礼制,今天的人只能保存它大概的精神,不让这种精神失去就行,没有必要也不可能对古礼完全实行。朱熹以丧礼的第一阶段为例。亲人刚刚去世,如果让子女完全按照古代礼制行事,那就根本没有表达悲痛心情的机会了。失去亲人的当下,必然会因悲痛而束手无策,也没有心情完全按照礼节行事,事必躬亲地操办。对此,所有曾经失去过至亲之人的人,都会深有体会。古代有人专门帮助孝子操办丧事,指导孝子事事遵守礼节。这种事情如果完全交给孝子亲自去办,他必然会在办理丧事的过程中,表现不出失去亲人的悲哀和痛苦,这显然有违孝道。在这个方面,朱熹认为当时世俗的丧礼也没有什么不好,只要能够充分表达晚辈对长辈的敬爱之情足矣。朱熹此番见解,可谓通情达理,让人觉得平易亲切。总之,只要恭敬之心尽到,礼制的细节就不重要了。这显然表达了朱熹自己经历丧母之痛时的亲身体验。朱熹正是在为母亲丁忧时,开始编撰《古今家祭礼》和《家礼》的。
  总之,朱熹在制订家礼的过程中充分体现了“古为今用”、“因时制宜”、“删繁就简”的基本原则。一切从实际出发,目的就是要在普通民众中重建家族制度。这样的原则,最终保证重建家族制度的努力走向成功。这也是理学在创造性发展儒家思想的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基本原则。

附注

①《朱子语类》第6册,第2272页。 ②《朱子语类》第6册,第2313页。 ①《朱子语类》第六册,第2274页。 ②《朱子语类》第六册,第2274-2275页。 ③《朱子语类》第六册,第2275页。 ①《朱子语类》第6册,第2275页。 ②《朱子语类》第6册,第2271页。 ①《朱子语类》第6册,第2272页。 ②《朱子语类》第6册,第2285页。

知识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2013年“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研讨会的成果汇编,收录《新安理学特质》、《试论饶鲁的学术思想与心学化的双峰学派》、《朱子理学与关帝信仰》、《韩国九曲园林雏形阶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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