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2814 |
颗粒名称: | 二、“择其可行者行之” |
分类号: | B244.75;G127 |
页数: | 5 |
页码: | 224-228 |
摘要: | 朱熹通过研究礼制发现其历史性,认为礼制与社会现实相结合,稳定社会秩序的方法因时而异。他编撰《古今家祭礼》以重建家族制度并挽救文化遗产。朱熹强调古代礼制只能作为当下制度规范参考,不可成为教条主义。他重视北宋理学家司马光和程颐的礼制思想,但也有所批评。朱熹强调礼制应符合古人意,评价家礼时注重“谨名分、崇爱敬”精神与“大体之不可变者”。他指出司马光的婚仪更合理,程颐的婚仪更能体现儒家传统的敬重长辈和慎终追远。朱熹认为司马光和程颐在制定家礼时加入了个人见解,偏离了古人的原始含义。他强调礼制的历史性,古人意应是确认经久不变的礼制精神的基础。 |
关键词: | 朱熹 宋代理学 家族制度 |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2013年“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研讨会的成果汇编,收录《新安理学特质》、《试论饶鲁的学术思想与心学化的双峰学派》、《朱子理学与关帝信仰》、《韩国九曲园林雏形阶段》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