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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2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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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类号: B244.75;G127
页数: 8
页码: 212-219
摘要: 朱熹和王夫之对此进行了深刻的阐述和批评,他们认为嵇绍不应该仕晋,因为司马氏是嵇绍的杀父仇人,仕则违背孝道,不仕则不能尽臣道。他们的评价围绕着如何认识和处理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关系展开,这也是评价嵇绍仕晋问题的理论框架。
关键词: 嵇康 嵇绍 晋朝

内容

有明一代,王夫之批评嵇绍仕晋最为严厉和尖锐,相关论述也最多。更重要的是,与朱熹一样,对评价嵇绍仕晋过咎的立论基础和指导理念也揭示得最为深刻、阐述得最为集中。由于朱熹和王夫之的同调合力,使评价嵇绍仕晋终成为一个具规模、持运作、影响大的儒家思想史上问题意识,这就是我们所以把朱熹、王夫之并立合说,一起研究的一个基本原因。
  嵇绍仕晋评价作为一种史论,既有明确的是非功过的具体评断,又有或显或隐的作出评断的立论基础和指导理念,任何史论都是有相应的立论基础和指导理念,前者实际上是在后者引导和规范下运行的。所以,后者的研究是史论研究的有机组成部分,不可或缺。它是史论研究的前理解或理论视域研究,即是理论框架的研究。
  评价嵇绍仕晋的理论框架是什么?是父子之论和君臣之论的比较关系,是孝道和臣道的比较关系。王夫之说:“出处者,君子之大节也。”①出处即是士的仕或不仕问题。嵇绍是否应该仕晋属于儒家历来关注的士之仕和不仕问题意识,但“出处”的具体内涵指向是不同的。由于其父嵇康是无罪受诛,若仕晋则不孝其父,不仕则孝其父,若仕晋又必忠其君,但其君是杀父仇人,故忠君则是忠杀父仇人,违于孝道,这里孝和忠处于矛盾相悖关系中,这就是嵇绍仕晋问题的具体内涵指向。朱熹和王夫之等主张嵇绍不应仕,而司马氏所以不能为嵇绍所仕之君,主要是因为他们是杀父仇人,而不是篡魏权臣。应该看到,在朱熹正统论中,晋是一统天下的正统朝代,非“僭伪”。在宋以前,朱熹只认定周、秦、汉、晋、隋、唐六朝是正统,余者皆不是正统。正统判定标准只是天下为一,诸侯归属,“只天下为一、诸侯乾觐狱讼皆归,便是得正统”,不是对政权取得和朝廷施政状况做历史或道德的评价,所谓正统说关键是在“统”而不在“正”。晋之为正统是在司马炎兵吞蜀、吴后,“晋初亦未得正统”,“自泰康以后,方始得正统”。②朱熹认为,嵇绍所以不能仕晋就只在于司马氏是嵇绍杀父仇人,仕则违背孝道,不仕自然不能尽臣道,不能为其忠。因此,所谓嵇绍是否应仕晋,实际上已经表现为嵇绍是应尽孝道还是尽臣道的问题,转化为嵇绍如何认识和处理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关系问题。
  朱熹和王夫之评价嵇绍仕晋问题是紧紧围绕着怎样认识和处理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关系问题展开的。因此,他们自己是怎样认识和理解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关系则自然成为评价的前理解。实际上,有怎样的认识和理解的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的理论框架,就有怎样的嵇绍仕晋具体评价。朱熹和王夫之评价嵇绍仕晋确实也涉及许多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关系,有许多这方面的论述。君臣、父子、兄弟、夫妻、朋友被儒家认为是五种基本人伦关系,君臣关系和父子关系又是五伦之大,“并大于域”中者。①忠君主与孝父母是一致的统一的,都是仁义礼智信五德的表现形式,但由于嵇绍仕晋面临着尽孝道则不应仕和尽臣道则可仕的矛盾选择,渗透和体现的是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既一体又差异的一面。因此,朱熹和王夫之论述两类伦理,需要着重揭示和凸现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的区别差异性。
  朱熹对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是既论其同,也识其别。他认为两类伦理最重要的区别是父子关系是自然天属关系,是先天的,人不可以选择;而君臣关系是非自然天属关系,是后天的,人可以选择。在五伦中,“唯父子、兄弟为天属,而以人合者居三焉”,天属者只有父子和兄弟二伦,人合者有君臣、夫妻、朋友三伦。朱熹对前贤五伦皆“天之所叙”的属性关系观点提出质疑,虽然他以前也曾如此认为。“人之大伦,其别有五,自昔圣贤皆认为天之所叙,而非人之所能为也”,但现在“考之”,乃“若有可疑者”。五伦中只有父子、兄弟二伦才是真正的“天之所叙”关系。所谓“天之所叙”者是血缘关系,是先天的“不得不合”者,无可选择和逃避;而君臣、夫妻、朋友三伦是后天性的“以人而合”者,所谓“以人而合”者是非血缘关系,是后天的“义合”,可以选择和逃避。“义合”是有人为的选择性和契合性的,人无法选择自己的父母和兄弟,但可以选择自己的君臣和朋友。当然,“义合”也是体现和符合天理的,“虽或人而合,其实皆天理之自然”①。朱熹特别强调了父子关系的无可逃脱性和君臣关系的可以选择性,如庄子说“子之于父,无适而非命也”,父子是命的关系;“臣之于君,无适而非义也”,君臣是义的关系。“义合”总可选择,而父子则“无所逃于天地之间”。②
  父子关系和君臣关系的形成起源和本质属性的重要区别,导致出两类伦理的情感状况的区别。朱熹解析了君臣情感的后天人为特征,他回答门人问“君臣父子,同是天伦,爱君之心,终不如爱父,何也”时说,这是一般庶民的心理状况,承认这种心理状况的存在普遍性,同时指出,贤人君子是爱君如同爱父的。接着剖析了这种情感状况的产生原因。因为君臣是后天的“义合”关系,有选择可能性,所以“世之人便自易得苟且”,义合的人为感情可能会被看得轻又苟且待之。君臣关系“自是有不得已的意思”,总是难免有强制性和权宜性,不能等同于先天纯自然的血缘感情。“父子兄弟夫妇,总是天理自然,人皆莫不自知爱敬”,而君臣感情难达于此。
  朱熹揭示和阐述的父子伦理和君臣伦理的重要区别及其情感状况特点为评价嵇绍仕晋提供了重要的立论根据。君臣伦理不同于父子伦理的非自然天属的后天“义合”性质的,是士的仕或不仕的取舍选择有合理性的内在原因,士不一定必须仕和只能仕,同样也可以不仕,仕或不仕取决于是否符合“义合”的要求。非自然属性关系总是有去留自由的,这不同于无可逃避的自然天属关系。自然天属性质还决定和导致出对非自然天属性质关系的本位性和制约性,儒家本是移孝入忠,而不是移忠入孝的。朱熹赞同“以孝弟推说君臣等事”,他们“皆天然合当如此底道理”①。儒家主张忠君,忠诚事朝,忠君的感情应该如同孝父感情一样淳厚,但对孝敬父的感情大于和重于对忠君的感情,仍然是儒家最推崇和赞扬的理想感情。孟子说,舜“贵为天子”、“富有天下”,人之所祈求的好色、富、贵皆有之,但仍“不足以解忧”,而“唯顺于父母,可以解忧”,明确地把舜视为孝道重于和大于君道的人格典范。朱熹很赞同孟子的解说和评价,说舜“极天下之欲不足以解忧,则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孟子真知舜之心哉!”②。舜是士认识和处理父子关系和君臣关系时应该效法的榜样,以舜为榜样,嵇绍完全是可以不仕更不应仕的。
  王夫之也是从辨析父子伦理与君臣伦理的差异区别去寻求评价立论基础的,他对《孝经》一段论述的解读,窥识出父子一伦和君臣一伦的差异,展示了臣对待君的感情特点。《孝经·士章第五》说:“资于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于事父以事君而敬同,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此是“士之孝”的重要内容。邢邴注曰:“资,取也”,取父爱而事母,取父敬而事君,士应爱母敬君,事母是爱,事君是敬,而唯有事父兼有爱和敬。王夫之诠释说:“君之与父,不得合敬而同爱矣,”君臣关系不可能像父子那样是敬爱同兼的。臣子对君主的行为原则主要是“敬”。何谓“敬”?“若论敬,则陈善闭邪之说也”,臣下对君主要进善杜邪,对君主不是为非之处应该劝谏,若无效,则“即以去言之”,行臣之道是“道合则从,不合则法,美则将顺,恶则匡救”,这是与行子之道大不相同的,对父亲之非不是,“谏而不从”也“终无去道也”。王夫之指出:“故汤、武、伊、霍之事,概与父子之事父天地悬隔”,大不区别。因此,对于两类人伦关系不可以随意“套著说”。李延平说:“天下无不是底父母”,这是“全从天性之爱上发出”,有道理,此是就爱言,“却与(对君主)敬处不相干涉”,潜室说:“天下无不是底君”、则是错误,是套李说,成为庸臣佞才“逢君之恶”的根据,根本有违于儒家父子君臣之道的真谛。同样,韩愈的“臣罪当诛兮,天王圣明”①论点也错误。王夫之此解说是有价值的。儒家移孝入忠,从父子关系推论君臣关系,因此,认识理解父子关系感情形态也就成为把握和处理君臣关系的一个应备前提,正如邢邴曰:“兼取爱敬者其惟父乎,既说爱敬取舍之理,逐明出身入仕之行。”②明白待父感情与待君感情的异同,对于出身入仕是很重要的。王夫之以《孝经》为经典文本去阐述处理君臣关系的感情原则也是有匠心的,《孝经》是能够完整体现和忠实展现孔子原始儒家孝忠思想真谛的一个经典文本。明儒吕维祺说:孔子作“孝经为万世帝王法”,如果把东汉马融《忠经》与《孝经》“并称”,则大“不可”,是错误的。《忠经》说“众善咸起于忠”,以忠而非孝为众善之本源,甚至主张“君子行孝必先以忠竭其忠则福禄至”,这“有悖于”儒家“事君之旨”,若按马融所言,则不仕的“隐居之士终不得言孝”,不仕者已本无忠君可言。把《忠经》比拟《孝经》实“何异井之窥天,蠡之测海也”①。
  王夫之正是从《孝经》经典中撷取和凸现儒家的尽忠须行孝,不行孝难言尽忠的孝本位思想,并且以此为立论根据,严厉批评了嵇绍仕晋行为。他说:“有夫妻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②指出父子关系对君臣关系的本位性和起源性,因此,嵇绍仕晋后为晋惠帝死难实为“不知有父者,恶知有君”③,嵇绍丧失父子之伦,岂能尽君臣之道?他强调:“孝,道之大者也,非至德者其孰能凝之?”孝道是大道之美德,不是依附忠道的派生物,唯至德者才能真正体验和践行。王夫之立足于孝本位立场对嵇绍的严厉批评,尤其是“孝道之大能统忠,而无与相悖之理”的观点。④清儒中是有回应的,清儒毛先舒说:按照儒家经典,“君尊于父,父统于君”,君的尊严自然大于父,而父却统率于君。因此,“忠之大者不背孝”,即使是大忠也不能违背于孝,嵇绍仕晋后的死难不能称为忠,“忘父所君而事其仇,其得谓之忠也?”忠已与嵇绍无缘了。《晋书》列嵇绍入《忠义传》是不妥的。⑤
  因与尽孝道矛盾相悖而嵇绍不应仕晋,不可仕晋,这说明尽孝道对尽臣道的限制和制约,即父子一伦对君臣一伦的限制和制约,说明士之入仕是有条件,有限制的,士不是在任何情况都可以仕,都可尽君臣之道。在这里,尽孝道而不可仕与尽臣道而可以仕两者处在一种矛盾对立关系,有矛盾对立则必有取舍选择,朱熹、王夫之都主张选择结果应是尽父子之孝道的不仕,而不是违背父子之伦去履行君臣之伦的仕,这体现和显示儒家的孝道高于臣道、父子人伦优于君臣人伦的价值取向,即使不尽君臣之道也应该尽父子之道的选择取舍,体现和显示在两类人伦矛盾相悖情况下,父子一伦对君臣一伦的首位性和主导性。

附注

①《船山全书》第8册《四书训义》(下),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651页。 ②《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636页。 ①顾大韶:《放言一》(《清文汇》上册),北京出版社1955年版,第53页。 ①《朱熹集》卷八一《跋黄仲友朋友说》,四川教育出版社1996年版。 ②《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3页。 ①《朱子语类》,中华书局1986年版,第234页。 ②《四书章句集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第303页。 ①《船山全书》第6册《读四书大全说》,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1012页。 ②《孝经注疏》,《十三经注疏》本。 ①吕维祺:《孝经或问》,《丛书集成》初编本,第92页。 ②《船山全书》第5册《春秋家说》,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127页。 ③《船山全书》第10册《读通鉴论》,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424页。 ④《船山全书》第5册,岳麓书社1984年版,第592页。 ⑤毛先舒:《出处论》(《清文汇》上册),北京出版社1995年版,第237页。

知识出处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

出版者:江西人民出版社

本书为2013年“朱子学与地域文化研究”研讨会的成果汇编,收录《新安理学特质》、《试论饶鲁的学术思想与心学化的双峰学派》、《朱子理学与关帝信仰》、《韩国九曲园林雏形阶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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