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朱子《家礼》的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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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9》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968
颗粒名称: (三)朱子《家礼》的实践
分类号: B244.75-54
页数: 3
页码: 167-169
摘要: 本文主要介绍了学者对明代乡约制度及其地域性和宗族化现象的研究。同时,还讨论了朱子《家礼》及各种民间家礼的实践在学者视野中的地位,并介绍了学者对冠、婚、丧、祭礼等具体礼仪的研究成果。此外,文章还提及了明代不遵循《家礼》的现象及其原因。总之,本文概述了明代乡约制度、朱子《家礼》及其实践,以及对礼仪等方面的研究成果。
关键词: 朱子学 研究综述 家礼

内容

近年来因为历史人类学和田野调查方法的引入,朱子《家礼》及各种民间家礼的实践进入学者的视野,目前处在积累个案的阶段。常建华按区域综括了2009—2014年明清宗族的研究成果,作为《家礼》实践的宗族祭祀行为进入作者的视野并予以了介绍。②《家礼》的实践是全方位的,金乃玲、张滢考察了《家礼》在徽州村落空间(祠堂建筑空间布局、住宅建筑空间布局、祭田制度)中的体现③,粟品孝对朱熹的家礼行为进行清理并与其《家礼》文本进行比照,发现《家礼》的规定基本上在其家庭生活中得到了实现,但朱熹的一些行为也与《家礼》明显不合,而最受后人重视的《家礼》“祠堂”部分则可能并非朱熹所定。④臧健研究了明清时期中韩家规礼法对女性的约束并作了比较,认为随着家族组织的定型、巩固与完善,通过成文家法实行对女性的约束已渗透到士庶工商等各个阶层,明清妇女从家法中接受束缚程度较宋代妇女实在是重了很多。古代朝鲜以朱子《家礼》作为各个家族普遍遵守的家规礼法,编纂与刊行儒教女训书,将女子为夫守节列入国法,推行以“礼俗”为核心的乡约运动,用以作为乡民与妇女教化之道。⑤刘杰研究了朝鲜学者寒冈郑逑的礼学实践,寒冈生活在16世纪后半期到17世纪初,一生致力于对礼学的研究并重视实践。他从学问角度整理了礼学,把国家礼和私家礼相结合,并大力推广朱子《家礼》,确立了岭南礼学的基础,寒冈通过书院教育把社会教育推上了一个新层面。在担任地方官时编纂了邑志。另外寒冈还组织了契会,通过鼓励乡村弟子们读书而致力于社会教育。最后,寒冈根据郡县的具体情况,复原古制,实行了具有应用性和独创性的乡饮酒礼。⑥
  要研究《家礼》的实践.更为具体的是要考察《家礼》中冠、婚、丧、祭礼的施行。目前的冠礼研究几乎都是根据《仪礼·士冠礼》研究先秦冠礼,而对《家礼》中的冠礼几乎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学术研究。彭勇考察了明代皇室各阶层包括皇帝、皇太子、皇子和亲王等冠礼形式和等级森严的制度①,但跟《家礼》没有关系。婚礼的研究亦很少。朱杰人对《家礼》中的婚礼作了解读,认为《家礼》为朱熹所作当无疑问,朱子在整理与研究古礼的基础上,严格遵循“谨名分,崇敬爱”的大原则,不拘泥于古礼之细微末节,略浮文,务本实,与时俱进,改良犹多,可供当代社会继承与借鉴。②朱杰人还身体力行,于2009年12月5日,以其子朱祁的婚礼为实验对象,举行了以朱子婚礼为原型的现代婚礼,对朱子《家礼》作了一次大胆的社会实践。③和溪综括了《家礼》冠婚制度的沿革及影响,《家礼》自宋代成书后广为流传,其中冠、婚二礼流传尤广,元代《至元婚礼》、明代官方通行的婚礼以及《大明集礼》中的冠礼等皆本于此,清代《御纂性理精义》亦将其收入。自此,朱子礼学思想真正得以应用于庶民。④
  对《家礼》中的礼仪研究,成果稍多的是丧礼。卞利以《茗洲吴氏家典》为中心,通过对明清以来徽州府县方志、日用杂书等典籍的研究,全面系统地探讨了明清以来徽州地区的丧葬礼俗。徽州的丧葬仪礼,处在一种礼仪与习俗并存、厚葬与薄葬并行、良风与陋俗同在的矛盾状态之中,徽州地方官府和民间宗族组织一直致力于对丧事活动中礼俗的整合,希冀以此规范丧事活动中的非礼行为。但是,这种教化与强制相结合的办法并未取得效果。⑤陈慧丽《朱子〈家礼〉在祁门黄龙口村的实践》(安徽大学2012年硕士论文)结合文献、文书、碑刻及口碑资料,用社会调查的方法,搜集了典型徽州古村落祁门黄龙口村实践《家礼》各环节的资料,其中就有丧礼、祭礼的环节。徐恋、李伟强以湖南平江、浏阳两县徐氏家族为例,考察了民间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对朱子《家礼》所做的增减:有关闻丧、奔丧的规定比《家礼》有删减,但家奠远比《家礼》繁复,包括儒生排班请文公、孝子进香礼、献馔礼、灌献礼、侑食礼、孝妇点茗礼等环节。此外奏乐复杂,诗章也多,且不排斥道教“道场”,体现了《家礼》在民间的异化。⑥
  《家礼》中祭礼的实践是跟祠堂的建立、宗族祭祖程式的确立密切相关的。在祠堂举行的祭祖礼一方面起到了敬宗收族的作用,同时又作为古代神灵祭祀的一个组成部分加入层层分级、格局复杂的国家祭祀体系。这方面的综括性的研究有:赵华富考察了徽州宗族对朱熹《家礼》的继承与变革,认为徽州宗族对《家礼》的规定,特别是关于祠堂建设、祭田设置、族规家法、祭祀礼仪的规定,不仅是继承还有重大变革。①卞利以徽州祁门六都为例,全面地对明清徽州的宗族官吏、经济基础和祭祀仪式进行探讨,以期了解和洞察明清时代徽州宗族管理和宗族祭祀的一般状况。②陈瑞运用明清徽州丰富的地方志与族谱资料,从宗族的立场上详细探讨了明清徽州宗族围绕《家礼》的制度设计与以礼治族的实践。③黄兴泉从福建南靖族谱出发,研究了朱子《家礼》对漳州宗族礼仪的影响。漳州有着“海滨邹鲁”的称号,与其之前被认为好斗彪悍的形象相距甚远,这与朱子《家礼》在漳州地区传播和实践带来的影响不无关系。但漳州宗族对《家礼》有所取舍且繁简不一。④需要指出的是,对《家礼》中祭礼的研究是伴随着祠堂研究以及区域社会中地方神祀的研究进行的,仅从《家礼》出发,并不能窥见其祭礼的全貌,大量的专精的研究是结合区域社会史和各地祀神的具体内容进行的,笔者将另文予以专门介绍。⑤
  此外,学者还注意到了明代不遵循《家礼》的现象。王志跃发现,明政府推崇朱子《家礼》,但社会上不遵循朱子《家礼》的现象广泛存在,这是由《家礼》自身存在不足、不良风俗的阻挠、地理位置的限制、人情、恩义、宗族以及人们认识不同等主客观原因导致的。人们在实施《家礼》时还参考其他官私仪注、政典及先儒言论,掺以时制、融入风俗,删简《家礼》乃至自纂家礼。从礼制史角度来认识明人不遵循《朱子家礼》的现象,使我们更为深刻地了解礼制为时下所用的可能性。⑥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9

《朱子学年鉴.2019》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思想的当代价值探析》《朱子学的研究要素与哲学开拓》《朱熹思想研究的新进展》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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