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礼之用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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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9》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912
颗粒名称: 五、“礼之用章”
分类号: B244.75-54
页数: 4
页码: 089-092
摘要: 朱子对《论语》中的“礼之用,和为贵”进行了诠释。他将礼解释为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而和则表示从容不迫的意思。他认为,礼虽然严肃,但其实质来源于自然之理,因此在运用礼的时候必须从容而不迫才能被看作是宝贵的。先王的道德就是因为这个原因而被认为是美的,并且无论是小事还是大事都是依据这个原则来进行的。
关键词: 朱子学 研究 张栻

内容

(一)朱子之诠释
  《论语》原文:“有子曰:‘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朱子诠释如下:
  礼者,天理之节文,人事之仪则也。和者,从容不迫之意。盖礼之为体虽严,而皆出于自然之理,故其为用,必从容而不迫,乃为可贵。先王之道,此其所以为美,而小事大事无不由之也。……承上文而言,如此而复有所不行者,以其徒知和之为贵而一于和,不复以礼节之,则亦非复理之本然矣,所以流荡忘反,而亦不可行也。程子曰:“礼胜则离,故礼之用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斯为美,而小大由之。乐胜则流,故有所不行者,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范氏曰:“凡礼之体主于敬,而其用则以和为贵。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若有子可谓达礼乐之本矣。”愚谓严而泰,和而节,此理之自然,礼之全体也。毫厘有差,则失其中正,而各倚于一偏,其不可行均矣。①
  此章诠释具有几个特点。首先,将“礼”解为“天理之节文”。然在《孟子》谈到“礼”的脉络是:“仁之实,事亲是也;义之实,从兄是也。智之实,知斯二者弗去是也;礼之实,节文斯二者是也。”②“礼”乃是对于事亲从兄二事的节文,礼者,意指品节限制恰到好处!而朱子依于理学体系,则以“天理之节文”来定义“礼”,朱子比孟子多出“天理”二字。
  至于“和”字,朱子释为“从容不迫”,这与前贤也有不同,而有两点可以讨论:
  (1)前人常以“乐”释“和”,③而朱子也有这种意思,如引程子“礼胜则离,……乐胜则流”,又引范氏“敬者,礼之所以立也;和者,乐之所由生也”,两者都把“和”与“乐”做出联系,这也是汉代学者较多采用的说法。
  (2)朱子宗于理学,将“礼”视为体而非用。依于程子,性中只有仁义礼智,“礼”为四者之一,归属于体、天理,而为形上。学人所表现出的恭敬态度便是出于“礼”体,“礼”是恭敬之情的所以然之理,具有“严束”的意涵,所以,在另一方面,也就需要对于发用之处来加以调整、中和,使其“从容不迫”,而使“礼”能做到恰到好处!
  不过,朱子的解法受到王船山(1619—1692)的质疑。船山言:
  《集注》以从容不迫释“和”之义,则是谓人之用礼,必须自然娴适而后为贵。使然,将困勉以下者终无当于礼,而天下之不能繇礼者多。且先王之道,亦但著为礼而已,未尝有所谓和也。从容不迫者,行礼者之自为之也。必从容不迫而后可为贵,则先王之道非美,待人之和而后美矣。①朱子把“礼”视为体,而辞让、恭敬等视为用、视为情,提出“性发为情”,这是一种体系的建构。而船山之学属于气论,以张子为宗,提出“两端一致”、“性日生日成”等说,在解释上,自然不易认同朱子的理气论解法。
  船山以为,关于“礼之用,和为贵”一句,是在讲述先王当初治理天下时所秉持的用意或原则,其中的“用”字,指行于天下,“和”字,指和顺人心,意指先王以制礼作乐来治理天下时,目的是能够和顺于人心要求,使推行于天下而无有烦难、阻碍。②
  因此船山质疑,若把“和”字释为“从容不迫”,则主词是用礼之人而不是制礼之先王。用礼之人若属困勉无知,而不娴熟于礼,则礼终不贵、不美,待其人习得从容不迫而后可贵、可美。如此,就与原文之先王制礼作乐用以治理天下的初衷相差太多。
  朱子的诠释虽与船山有些距离,却也同时凸显自家的体系样貌。朱子认为,“礼者,理也”,礼之全体大用,应当是既有严束亦有舒泰,既要和亦要节。严者,礼之体,故于发用处糅以“从容不迫”以致舒泰、中和;又过于“和”,则易有流弊,故如原文,当补以礼节。“和”、“节”相辅,以便成就全体大用、中和之道。
  (二)张栻之诠释
  朱子的诠释倾向理学建构,而张栻的诠释则可说是介于汉学与理学之间。张栻言:
  礼主乎敬,而其用则和,有敬而后有和,和者,乐之所生也,礼乐必相须而成,故礼以和为贵,先王之道以此为美,小大由之,而无不可行也,然而有所不行者,以其知和之贵,务于和而已矣,不能以礼节之,则其弊也流,故亦不可行也。盖为礼而不和,与夫和而无节,皆为偏弊也,礼乐分而言之,则为体为用,相须而成,合而言之,则本一而已矣。③
  张栻在此先是提出“礼、乐相须”,而后又采用了体用论。“礼、乐相须”之说,出于汉学家,④汉学的诠释则依于礼记的《乐记》而来,如言:“礼胜则离,乐胜则流。”①而《乐记》的诠释则近于荀子。②又朱子的思想是以《四书》为本,择取孟子精神而不取荀子。③然礼乐精神乃是孟、荀所共。
  而中国较早使用体用论者,如王弼以无为体、以无为用④,到了佛教风行,亦被广泛使用。宋明理学受到佛、老影响,也有体、用之说,如胡宏的“天理人欲,同体亦用,同行异情”、程子的“体用一源,显微无间”、张载批评佛老乃“体用殊绝”等,已经开始使用体用观,到了朱子更加明显。
  朱子于“礼之用章”与“其为人也孝弟章”两章,都采用了体用论进行诠释,而张栻亦然。
  若以原文来看,全文并未谈到“乐”,然而因着《礼记·乐记》的脉络,后人遂加入“乐”而一并诠解,到了程子亦以礼、乐并言。而朱子在“乐之实,乐斯二者,乐则生矣;生则恶可已也,恶可已,则不知足之蹈之、手之舞之”处,如此形容“乐”:“乐则生矣,谓和顺从容,无所勉强,事亲从兄之意油然自生,如草木之有生意也。”⑤可见朱子把“乐”与“和”(从容不迫)几乎等同视之。
  至于张栻,则以礼为体,以乐为用;此可与朱子比配,兹举数例,以见二人学说之相近:(1)朱子尝于“知者乐水章”言:“动静以体言,乐寿以效言也。”⑥则仁智为体,乐寿为效用。(2)朱子对于“礼云礼云,玉帛云乎哉?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一处,释曰:“敬而将之以玉帛,则为礼;和而发之以钟鼓,则为乐。”⑦又引程子所言“礼乐相须”云云,可见其视“乐”为“和”之发用,具有已发之用的意味。(3)朱子对于《中庸》的中与和,亦释为体、用,中为体而和为用。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9

《朱子学年鉴.2019》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思想的当代价值探析》《朱子学的研究要素与哲学开拓》《朱熹思想研究的新进展》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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