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学年鉴.2019》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1895 |
颗粒名称: | 七、理、神与一 |
分类号: | B244.75-54 |
页数: | 3 |
页码: | 058-060 |
摘要: | 朱子的哲学中,理被视为主宰者。他认为,天或理的主宰意义、主动性和恒久性是明确的。心是主宰者,而所谓的主宰即是理,不是心外另有一个理,理外也没有另有一个心。在天或理与人的关系中,人是被动的,这是根源于天对人的付与。朱子将理和神视为同等层次的概念,但这里的神并不指代鬼神等概念,而是指理本身。理是形而上的,是动而无动、静而无静的。神妙万物,它引发昼夜、阴阳等变化,但本身并不受昼夜、阴阳等的影响。 |
关键词: | 朱子学 研究 不容已 |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思想的当代价值探析》《朱子学的研究要素与哲学开拓》《朱熹思想研究的新进展》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