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参见拙作:《儒家道德实践理论新诠》,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第十辑,桂林:漓江出版社,2012年,第147~176页。以及《程伊川、朱子“真知”说新——从康德道德哲学的观点看》,《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8卷第2期,2011年12月,第177~203页。
[2]“先儒解‘格物’为格天下之物,天下之物如何格得?且谓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今如何去格?纵格得了草木来,如何反来诚得了自家意。”(《传习录·下》)
[3]阳明说:“大学工夫即是明明德。明明德只是个诚意。诚意的工夫只是格物致知。若以诚意为主,去用格物致知的工夫,即工夫始有下落。即为善去恶,无非是诚意的事。如新本先去穷格事物之理。即茫茫荡荡,都无着落处。须用添个敬字,方才牵扯得向身心上来。然终是没根原。若须用添个敬字,缘何孔门倒将一个最紧要的字落了,直待千余年后要人来补出?”(《传习录·上》)
[4]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三)》,台北:正中书局,2003年,第402页。
[5]同上。
[6]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三)》,台北:正中书局,2003年,第403页。
[7]唐君毅:《由朱子之言理先气后论当然之理与存在之理》收录《中国哲学原论·原道篇》卷三,香港:新亚研究所,1974年。
[8]此意亦依唐先生的说法,唐先生认为对于理的了解、肯定与依理而行,三事是“相持而共长”的。唐先生此义见于前注之论文。拙作:《唐君毅先生对朱子哲学的诠释》,刘笑敢主编《中国哲学与文化》第七辑,第143〜166页。
[9]《河南程氏遗书》,《二程集》,上册,卷二十五,第317页。
[10]张载:《正蒙•诚明篇》。横渠又曰:“见闻之知,乃物交而知,非德性所知,德性所知,不萌于见闻。”(《正蒙・大心篇》)
[11]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册二,卷十五,第302页。
[12]同上。
[13]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册二,卷十五,第303页。
[14]同上书,第303〜304页。
[15]牟先生对此条做评论认为,由此问答可知朱子亦明觉到知至不必一定能意诚;又真知可从“他律之行”验之。(《心体与性体(三)》,第404〜405页)按:既然朱子认为魏椿所回答的“知之未极其至”是对的,则朱子不会认为知至不必能意诚;而真知的确可以用能否表现出道德行为来检验,牟先生后一解应合于朱子意。但从明理而诚意,又表现出道德行为,此是否为“他律之行”?则可以再考虑。
[16]朱熹:《答李孝述继善问目》,《晦庵续集》,卷十(《四部丛刊》),第89页。
[17]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册二,卷十七,第382页。
[18]以上三条都见黎靖德编:《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4年,册二,卷十七,第384页。
[19]朱熹:《答陈同甫》,《朱子大全》,台北:中华书局,1970年,卷三十六,第21页。
[20I见康德:《实践理性批判》第一部,第一章,牟宗三先生:.《康德的道德哲学》(《牟宗三先生全集》,第15册),第178页。
[21]见拙著《从牟宗三先生康德第二批判的诠释看康德与朱子的思想型态》,“儒学的当代发展与未来前瞻”第十届当代新儒学国际学术会议,深圳大学,2013年11月16〜18日。
注释:
[1]朱熹:《近思录》,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年,第16页。
[2]程颢、程颐:《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1981年,第148页。
[3]同上书,第163页。
[4]朱熹:《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第2437页。
[5]朱熹:《近思录》,第16页。
[6]参见赵金刚:《动静生生与“理生气”》,《中国哲学史》,2014年第1期。
[7]陈来:《中国近世思想史研究》,北京:商务印书馆,2003年,第201~203页。
[8]朱熹:《朱子语类》,第71页。
[9]同上书,第2页。
[10]朱熹:《朱子语类》,第2~3页。
[11]同上书,第106~107页。
[12]同上书,第6页。
[13]同上书,第7页。
[14]《太极图说解》,《朱子全书》第13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年,第72页。
[15]当然,《朱子语类》中的确有“太极自是涵动静之理”这样的说法,但详读那段文字,显然是在强调“静即太极之体,动即太极之用”,不是说另有静之理和动之理。
[16]朱熹:《朱子语类》,第2376页。
[17]朱熹:《朱子全书》第13册,第112页。
[18]朱熹:《朱子语类》,第2372页。
[19]同上书,第2375页。
注释:
[1]陈来:《朱子哲学研究》,第七章,尤其第192~193页。
[2]韩国学者孙炳旭在比较李滉(1501~1570)、曹植(1501~1571)、李珥(1536~1584)和崔汉绮(1803~1877)等人的静坐观之后,认为,李愰属于道问学的居敬穷理的静坐观,曹植属于尊德性的主敬行义的静坐观,李珥则强调未发时的涵养功夫,崔汉绮是从气学切入的涵养省察论。参见所著:《韩国儒学之静坐法》。如其说成立,则栗谷的未发功夫论在朝鲜儒者中就颇有特色。
[3]《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188页。
[4]在列举有关涵养的条目之前,栗谷有一个解释,说:孟子所谓存养,通贯动静而言,即诚意正心之谓。但先贤论静时工夫,多以存养涵养为言,故采其切要之语录之如左。(《圣学辑要》三“修己第二中”,《栗谷全书》卷二十一,第11页)栗谷没有使用“未发工夫”这样的字眼,但从他所采之语来看,基本上都是讨论未发工夫的,详下正文。
[5]见程子语2.或问:“喜怒哀乐之前,下动字,下静字?”曰:“谓之静则可,然静中须有物始得。这里便是难处。学者莫若且先理会得敬。能敬则自知此矣。”(《圣学辑要》三“修己第二中”,《栗谷全书》卷二十一,第11页)
[6]所谓被动地闻见,意思是当外物与耳目这些闻见器官接触时(即“物之过乎目”“过乎耳”),这些器官自动地做出一种类似本能的反应,比如,一个人在毫无心理准备的情况下目击了一起交通事故。可是,在那样一种情况下,这个证人很有可能来不及做出反应,或一时没有反应过来。心理学实验表明,只有有意识地去观察,才谈得上观察,观察才能有得。设想课堂上一个心不在焉的学生,要是问他,老师刚才都讲了一些什么,板书了什么,很可能他答不上来,顶多说“好像是说……,好像写了……”那么,这个学生所说的“好像……”就是他的所见所闻?所以,这个时候仍然可以说有见有闻?如果继续追问:为什么一个学生即使上课时心不在焉,他也多少有所见闻?一个可能的回答是:这是因为他的闻见器官甚至思维器官都仍然处于工作状态。
[7]宋元时期,佛道学者在讨论调心之法时,常常涉及如何处理闻见觉知的问题,这在一定程度上当是刺激理学家讨论未发已发时重视闻见觉知问题的一个外缘。宋代雪窦禅师(重显,980~1052)有一首著名的颂,为许多佛教典籍所收:“闻见觉知非一一,山河不在镜中观,霜天月落夜将半,谁共澄潭照影寒?”(《碧岩录》卷四,《指月录》卷八)又,北宋石门元易禅师有一段论心空的话,亦经常为人提及:“十方同聚会,个个学无为,此是选佛场,心空及第归。大众,只如闻见觉知未尝有间,作么生说个心空底道理?莫是见而不见,闻而不闻,为之心空邪?错!莫是忘机息虑,万法俱捐,销能所以入玄宗,泯性相而归法界,为之心空邪?错!恁么也不得,不恁么也不得。恁么不恁么总不得。未审毕竟作么生?还会么?”(《五灯会元》卷十四,亦见《指月录》卷二十七,《续传灯录》卷十二)又,宋人张嵲(1096~1148)作《法界颂》二首,其二云:“山河大地因谁有?闻见觉知非我亲。不挂一丝全体露,真成本分住山人。”(《紫薇集》卷九,四库全书本)全真教祖师王重阳(王喆,1173~1170)论降心之道云:“凡降心之道,若湛然不动,昏昏默默,不见万物,杳杳冥冥,不内不外,无丝毫念想,此是定心,不可降也。若随境生心颠倒,寻头觅尾,此名乱心,败坏道德,损失性命,不可纵也。行住坐卧,常勤降伏,闻见觉知,此为病矣。”(《重阳立教十五论·第八论降心》,此据[清]郭元釪《全金诗》卷六十,四库全书本,同时参考了[明]阳道生《真诠》上,明嘉靖刻本。正统《道藏》本,字句有异,相较之下,前者胜之,故取彼而舍此)
[8]原文见《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202页。
[9]牟宗三看到了此章第6节与第8节之间的矛盾:“夫前既言‘怎生言静?’,今又言‘谓之静则可’,不觉其矛盾乎?”,“若根据前‘既有知觉,却是动也,怎生言静?’之语,则因‘须有物’当即不得谓静矣!如此颠三倒四,为动静所困,总闹不明白,此其所以认为‘难’也。”(《心体与性体》第三部第二章,第316页)其说不为无见。遗憾的是,他对第11节的问题却轻易放过了。在其书中,他将此章第10节以下至结尾单列为一段,与此下两条以及从《遗书》卷十五选来的一条(“人多思虑”)并列,称赞此四条“察识亦颇精,言之亦颇亲切”。(《心体与性体》第三部第二章,第319页)则未免读书偶一失察。
[10]除了上文提到的那些疑处,朱子还提到,“所谓‘无时不中’者[按,即此章第4节:曰:“中是有时而中否?”曰:“何时而不中?以事言之,则有时而中;以道言之,则何时而不中?”(《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201页)],所谓‘善观者却于已发之际观之’者[按,此即第5节:曰:“固是所为皆中,然而观于四者未发之时,静时自有一般气象,及至接事时又自别,何也?”曰:“善观者不如此,却于喜怒哀乐已发之际观之。贤且说静时如何?”(同上)],则语虽要切,而其文意亦不能无断续。至其答‘过而不留’之问[按,此即第12节:或曰:“当敬时,虽见闻,莫过焉而不留否?”曰:“不说道非礼勿视勿听?勿者禁止之辞,才说弗字便不得也。”(《遗书》卷十八,第202页)]则又有若不相直而可疑者。”(《中庸或问》,《朱子全书》第六册,第562页)
[11]当然,朱子对此章也非完全否定,除了正文中提到的,他有取于第8节、第11节后半截之义理,他还肯定了第9节(“答敬何以用功之问”)与第10节(“答思虑不定之问”)。参见:《中庸或问》,《朱子全书》第6册,第562页。
[12]许渤事见《遗书》卷三:许渤与其子隔一窗而寝,乃不闻其子读书不读书。先生谓:“此人持敬如此。”(曷尝有如此圣人。)(《二程集》第65页)朱子如此解读此条,亦未有十分根据。从经验上看,许渤之事并非无可能。如果一个人注意力高度集中于自身,他对周围发生的一切是有可能毫无察觉的。
[13]见程颐答苏季明问:或曰:“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求中,可否?”曰:“不可。既思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求之,又却是思也。既思即是已发。(思与喜怒哀乐一般)才发便谓之和,不可谓之中也。”(《遗书》卷十八,《二程集》第200页)栗谷采用了这条材料,文字略有改动:(程子语4.)苏昞问:“于喜怒哀乐之前求中,可否?”曰:“不可。既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求之,却又是思也。既思,即是已发。才发谓之和,不可谓之中也。言存养于喜怒哀乐未发之时则可,言求中于喜怒哀乐未发之前则不可。”(《圣学辑要》三“修己第二中”,《栗谷全书》卷二十一,第11页)
[14]必须说,朱子在一定程度上是了解《中庸》所说的未发已发与闻见知觉问题不相干的,因为,他在批评吕子约有关未发无见闻的说法时就曾指出:“子思只说喜怒哀乐,今却转向见闻上去,所以说得愈多,愈见支离纷冗,都无交涉。”(《答吕子约第四十五书》,《文集》卷四十八,《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35页)
[15]“九思”之“思”,一般理解为“思惟”“思虑”,详程树德:《论语集释》卷三十三季氏,第1160页。谢良佐则将其理解为“省察”工夫:“未至于从容中道,无时而不自省察也。虽有不存焉者寡矣,此之谓思诚。”(转引自朱熹:《论语集注》卷八,《四书章句集注》,第173页)
[16]郑玄在为《尚书大传·洪范五行传》“次五事曰思心。思心之不容,是谓不圣”这句话做注时说:“容当为睿。睿,通也。心明曰圣,孔子说休征曰:圣,通也,兼四而明,则所谓圣。圣者,包貌言视听而载之以思心者,通以待之。”(转引自[元]马端临《文献通考》卷八十八《郊社考》二十一,清浙江书局本。“则所谓圣圣者”六字,疑当作“则所谓圣者”,两“圣”字,有一为衍出。孙星衍即做此解,参见所著《尚书今古文注疏》“洪范第十二上周书三”,清平津馆丛书本。)按:郑玄所引“孔子说休征”云云,不见经传,然“休征”一词语出《洪范》“九畴”之八“庶征”条,与“咎征”相对,意为“美行之验”,包括五种征验:肃时雨若、乂时旸若,晢时燠若,谋时寒若,圣时风若,在人事与天时之间建立起感应关系:肃—雨,乂—旸,哲—燠,谋—寒,圣—风。伏胜(前260~前161)在写《洪范·五行传》时,有意识地将“敬用五事”与“休征”当中的人事术语联系起来:“一曰貌,貌之不恭是谓不肃”,“次二事曰言,言之不从是谓不艾”,“次三事曰视,视之不明曰不哲”,“次四事曰听,听之不聪曰不谋”,“次五事曰思心,思心之不容是谓不圣”([汉]伏胜撰,[汉]郑玄注,[清]陈寿祺辑校:《尚书大传》卷三《洪范·五行传》,四部丛刊本)。董仲舒(前179~前104)《春秋繁露·五行五事篇》将“敬用五事”的实践者明确为“王”:“王者,貌曰恭,恭者,敬也;言曰从,从者,可从;视曰明,明者,知贤不肖者,分明黑白也;听曰聪,聪者,能闻事而审其意也;思曰容,容者,言无不容。”(转引自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洪范第十二上周书三”)。孔安国(前156~74)在注《尚书》“休征”一段时,吸收了伏胜与董仲舒之说,把“庶征”理解为君王行事之验,同时,还把“圣”解释为“通理”:“君行敬,则时雨顺之”,“君行政治,则时暘顺之”,“君能照哲,则时燠顺之”,“君能谋,则时寒顺之”,“君能通理,则时风顺之”([汉]孔安国《尚书注疏》附释音,卷第十二,清嘉庆二十年南昌府学重刊宋本十三经注疏本)。则郑玄之解“圣”为“通”,似乎亦有所本,并非杜撰。
[17]未发时无见无闻的情况,在朱子看来,容或有之,但他似乎认为,那只是极少数,他有些不屑地将其称作“神识昏昧底人”(《答吕子约第四十五书》,《文集》卷四十八,《朱子全书》第22册,第2235页)。
[18]吕大临说:“喜怒哀乐之未发,则赤子之心。当其未发,此心至虚,无所偏倚,故谓之中。以此心应万物之变,无往而非中矣。”(《与吕大临论中书》,《文集》卷九,《二程集》,第607页)程颐回应说:“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赤子之心,发而未远于中,若便谓之中,是不识大本也。”(同上)盖伊川认定,赤子之心为已发,可以谓之和,但不可以谓之中。(《与吕大临论中书》,《文集》卷九,《二程集》,第608页)吕大临则为自己辩解说,“今言赤子之心,乃论其未发之际”(同上)。不难看出,伊川与与叔的分歧主要在于他们对赤子之心的定位不同,一个以之为未发,一个以之为已发,而之所以有此不同,实缘于他们两人对心的理解不一,伊川称,“凡言心者,皆指已发而言”(《与吕大临论中书》,《文集》卷九,《二程集》,第608页),而与叔则质疑:“然则,未发之前,谓之无心,可乎?”(同上)吕与叔的这个质疑非常有力,以致伊川最后不得不收回自己的话:“‘凡言心者,指已发而言’,此固未当。”(《与吕大临论中书》,《文集》卷九,《二程集》,第609页)
[19]在朱子哲学中,未发已发的一个含义是性情,未发指性,已发指情。理学相信,人物之性皆禀之于天理,有所谓“理性”之说。
[20]陈来:《中和旧说年考》,《朱子哲学研究》,第168页。
[21]《延平行状》撰于隆兴二年甲申(1164)正月,朱子35岁。参见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增订本)》卷上,第317页。
参考文献:
[1]程颢、程颐:《二程集》,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
[2]朱熹:《朱子全书》,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2002 年。
[3]朱熹:《朱子语类》,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4]〔韩〕李珥:《圣学辑要》,收入《栗谷先生全书》,韩国古典综合数据库,http://db.itkc.or.kr/index.jsp?bizName=MM&url=/itkcdb/text/bookListIframe.jsp?bizName=MM&seojiId=kc_mm_a201&gunchaId=&NodeId=&setid=50852。
[5]杨时:《龟山集》,四库全书本。
[6]吕大临:《蓝田吕氏遗著辑校》,北京:中华书局,1993年。
[7]黄宗羲:《宋元学案》,北京:中华书局,1986年。
[8]钱穆:《朱子论静》,《朱子新学案》,台北:联经出版公司,1994年,第2册,第405〜427页。
[9]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
[10]陈荣捷:《朱子与静坐》,《朱子新探索》,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99〜204页。
[11]陈来:《朱子哲学研究》,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
[12]陈来:《朱子书信编年考证(增订本)》,北京:三联书店,2007年。
[13]陈来:《心学传统中的神秘主义问题》,收于陈来:《有无之境》,北京:人民出版社,1991年,附录,第390〜415页。
[14]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增订本)》,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4年。
[15]〔法〕谢和耐:《静坐仪、宗教与哲学》,耿升译,收于法国汉学丛书编辑委员会(编)《法国汉学》,北京:清华大学出版社,1997年,第2辑,第 224 〜243 页。
[16]〔日〕吾妻重二:《静坐考——道学の自己修养めぐって》,收入同论集刊行会(编)《村山吉广教授古稀记念中国古典学论集》,东京:汲古书院,2000年,第753〜778页,亦收入所著《朱子学の新研究:近世士大夫の思想史的地平》,东京:创文社,2004年。
[17]〔日〕藤井伦明:《日本研究理学工夫论之概况》,收于杨儒宾、祝平次(编)《儒学的气论与工夫论》,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05年,第 312 〜313 页。
[18]杨儒宾:《宋儒的静坐说》,《台湾哲学研究》,第4期,2004年3月,第39〜86页。
[19]杨儒宾:《论“观喜怒哀乐未发前气象”》,《中国文哲研究通讯》,第15卷第 3期(2005年),第33〜74页。
[20]〔日〕中嶋隆藏著,陈玮芥等译:《静坐——实践与历史》,新竹:清华大学 出版社,2011年。
[21]杨儒宾、马渊昌也、艾皓德编:《东亚的静坐传统》,台北:台湾大学出版中心,2012年。
[22]〔韩〕孙炳旭:《韩国儒学之静坐法》,姜雪今译,收入杨儒宾等(编)《东亚的静坐传统》,台北:台大出版中心,2012年。
[23]史甄陶:《东亚儒家静坐研究之概况》,《台湾东亚文明研究学刊》,第8卷第2期(总第16期),201I年12月,第347〜374页。
[24]〔日〕高桥进:《李退溪与主敬哲学》,王根生等译,延吉市:延边人民出版社,1991年。
[25]〔韩〕李承焕:《朱子修养论中未发的涵义——心理哲学的过程及道德心理学上的涵义》,http://homepage.ntu.edu.tw/~philo/Chinese/conference/200607korea/ рр/403 .htm。
[26]Liu,Shu-hsien.“On Chu Hsi s Search for Equilibrium and Harmony, in Harmony and Strife: Contemporary Perspectives East and West, ed. Shu-hsien Liu and Robert E. Allinson. Hong Kong: Chinese University of Hong Kong Press, 1988, pp.249 〜270。
注释:
[1]朱子晚年强调:“吾平生所学,只有此四字(正心诚意)。”(《文公朱先生行状》,《勉斋集》卷三六)如果说“格物致知”是朱子哲学的理论基石,那么“正心诚意”则是朱子哲学的行动纲领。朱子也说:“格物者,知之始也;诚意者,行之始也。”(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五)
[2]朱熹:《答宋深之(五)》,《朱文公文集》卷五十八。
[3]《四库全书总目提要·<近思录>提要》。
[4]朱熹:《大学章句》。
[5]朱子说:“致知、格物,只是一个。”(《朱子语类》卷十五)格物致知“只是一本,无两样功夫也。”(《答陈才卿(五)》,《朱文公文集》卷五九)陈来先生指出,朱子所说的“致知”只是主体通过考究物理在主观上得到的知识扩充的结果。致知作为格物的目的和结果,并不是一种与格物并行的、独立的、以主体自身为认识对象的认识方法或修养方法。参见陈来:《朱子哲学研究》,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0年,第288页。
[6]朱熹:《朱子语类》卷十五。
[7]《朱子语类》卷一一八。
[8]同上书,卷十六。
[9]同上书,卷十八。
[10]《朱子语类》卷十六。
[11]同上。
[12]同上。
[13]“子曰: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仲之力也。如其仁,如其仁。”(《论语·宪问》)
[14]《朱子语类》卷十七。
[15]《孟子集注》卷十三亦云:“心者,人之神明,所以具众理而应万事者也。”
[16]《大学章句》。朱子在淳熙乙酉年(1189)三月序定《大学章句》。
[17]《答李孝述继善问目》,《朱文公文集续集》卷五。此书作于宋宁宗庆元四年(1198)。
[18]《答江元适(三)》,《朱文公文集》卷三十八。此书作于宋孝宗隆兴二年(1164),这是朱子首次对全体大用思想的诠释。
[19]《答许顺之(十四)》,《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九。此书作于宋孝宗乾道四年(1168)。
[20]《答张敬夫(三十五)》,《朱文公文集》卷三十二。此书作于宋孝宗乾道二年(1166)。
[21]《朱子语类》卷十八。僩指沈僩,戊午(1198)以后所闻。
[22]《朱子语类》卷六。道夫即杨道夫,己酉(1189)以后所闻。蜚卿为童伯羽,庚戌(1190)以后所闻。
[23]《朱子语类》卷十八。人杰即万人杰,庚子(1180)以后所闻。
[24]刘宗周:《论语学案》卷八。
[25]《朱子语类》卷二十七。贺孙即叶味道,辛亥(1191)以后所闻。
[26]《答余国秀(二)》,《朱文公文集》卷六二。此书作于宋光宗绍熙五年(1194)。
[27]《朱子语类》卷十五。夔孙即林夔孙,丁巳(1197)以后所闻。
[28]《答张元德(一)》,《朱文公文集》卷六二。此书作于宋宁宗庆元三年(1197)。
[29]清代李清馥认为朱子之学就是全体大用之学:“因叙述学派而敬书之至朱子之学,内圣外王之要,全体大用之详,前贤述之备矣。”(《文公朱晦庵先生学派》,李清馥:《闽中理学渊源考》卷十六)日本楠本正继博士认为,“全体大用”之思想是朱子思想的中心,在思想史上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所谓“全体”就是心中包含所有的道理,所谓“大用”就是人心自然能应接万事万物。楠本正继指出:“全体大用思想乃源于所谓:虽然存在于相对的时空中,同时却也要求绝对,并不断试图在人世中,实践此种绝对的人类精神之必然要求,此思想的意义全然在此。”参见柴田笃:《楠本正继博士的朱子学研究》,吴震主编:《宋代新儒学的精神世界——以朱子学为中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9年,第297~312页。
[30]《朱子语类》卷十四。
[31]同上书,卷十八。
[32]《答江德功》,《朱文公文集》卷七。
[33]《朱子语类》卷十四。
[34]同上。
[35]同上。
[36]《朱子语类》卷十五。
[37]朱熹:《河南程氏遗书》卷十五。
[38]《朱子语类》卷十八。
[39]同上书,卷六十。
[40]《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四。
[41]同上。
[42]参见拙著:《南宋书院教化与道学社会化适应——以朱熹为中心》,《孔子研究》,2010年第2期。
[43]《建宁府崇县五夫社仓记》,《朱文公文集》卷七十七。
[44]《劝立社仓榜》,《朱文公文集》卷九十九。
[45]朱子“全体大用”思想对陆王心学也有一定的影响,如刘宗周等。在东亚世界,韩国李退溪、李栗谷、丁茶山以及日本山崎暗斋、楠本正继等对朱子全体大用的思想多有阐发。鉴于篇幅,笔者将另文撰述。
[46]陈淳:《北溪字义》卷上。
[47]《朱子语类》卷十四。
[48]关于朱子的“定性说”,可参见拙著《道学话语的形成发展与转折——以宋代“定性说”的展开为中心》,《哲学研究》,2008年第1期。
[49]真德秀:《讲筵卷子十一月八日》,《西山文集》卷十八。
[50]真德秀:《跋刘弥邵读书小记》,《西山文集》卷三十六。
[51]真德秀:《周敬甫晋评序》,《西山文集》卷二十八。
[52]蒙培元:《理学的演变》,福州:福建人民出版社,1998年,第115页。
[53]真德秀:《西山文钞序》。
[54]《真西山读书记序》。
[55]《朱子语类》卷十四。
[56]同上。
[57]真德秀:《大学衍义札子》。
[58]许谦:《读四书丛说》卷一。
[59]胡广等:《大学章句大全》。
[60]李清馥:《熊勿轩先生禾学派》,《闽中理学渊源考》卷三十七。
[61]邱浚:《大学衍义补》卷七十七。
[62]邱浚:《大学衍义补原序》。
[63]邱浚:《进大学衍义补表》。
[64]《大学衍义补》卷七十三。
[65]同上书,卷一六〇。
[66]同上。
[67]《大学衍义补》卷七十七。
[68]Barbara Johnstone. Discourse Analysis. Oxford: Black Well, 2002.p.l02.
[69]N .Fairclough/ R.Wodak .Critical Discourse Analysis.Van Dijk(eds.):Z),scose as Social Interaction: A Multidisciplinary IntroductionLondon,1997.pp•271 〜280。
[70]牟宗三:《心体与性体》(下),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9年,第368页。
注释:
[1]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朱子门人后学研究》(14ZDB008)、国家社科青年项目《朱子四书学之系列比较研究》(13CZX045)。
[2]黄榦:《勉斋集·年谱》,北京:书目文献出版社,1988年,第843页。
[3]赵顺孙:《四书纂疏》,长春:吉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84页。
[4]同上书,第87页。
[5]同上书,第346页。
[6]《四书或问》当分成《论孟或问》《学庸或问》两大类别看,参拙稿《朱子四书学形成新考》,《中国哲学史》,2013年第1期。
[7]《四书纂疏》,第363页。
[8]同上书,第102页。
[9]真德秀:《四书集编》,长春:吉林出版股份有限公司,2005年,第71页。
[10]《勉斋集》,第374页。
[11]《四书纂疏》,第364页。
[12]《勉斋集》,第374页。此处“德”之解尚有初本、定本之争,一说为“行道而有得于身”,一说为“得道于心”,据《集注》下文言“得之于心而守之不失”,似乎《四书纂疏》等说更确。
[13]《四书纂疏》,第108页。
[14]史伯璇:《四书管窥》,文渊阁《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年,第733页。
[15]《勉斋集》,第509页。
[16]同上书,第589页。
[17]同上书,第422页。《勉斋语录》有相似记录,参《勉斋集》,第789页。
[18]《四书纂疏》,第442页。
[19]《勉斋集》,第464页。
[20]同上书,第466页。
[21]同上书,第464页。
[22]同上书,第350页。
[23]《勉斋集·语录》,第790页。
[24]《勉斋集》,第426页。
[25]同上书,第349页。
[26]同上书,第434页。
[27]《勉斋集·年谱》,第842页。
[28]《勉斋集》,第462页。
[29]同上书,第790页。
[30]同上书,第791页。
[31]同上书,第847页。
[32]同上书,第385页。
注释:
原文《周惇頤の墓一その歴史と現況》载于関西大学大学院東アジア文化研究科《東アジア文化交渉研究》東アジア文化研究科開設記念号,2012年3月,第145〜162页。
[1]吾妻重二:《周惇頤について——人脈・政治・思想》,收入氏著《宋代思想の研究——儒教・道教・イ厶教をめぐる考察》,大阪:关西大学出版部,2009年。(中文本《论周惇颐——人脉、政治、思想》可参见吴震主编《宋代新儒学的精神世界——以朱子学为中心》,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10年。——译者注)
[2]关于本次国际会议的情形,可参井泽耕一:《江右游記——〈哲学与時代朱子学国際学術研討会〉に参加して》,《日本中国学会便り、》,2011年第2号,通卷第20号。
[3]同行前往的是大阪大学的汤浅邦弘、岛根大学的竹田健二和茨城大学的井泽耕一。领路的是南昌大学许家星,在此对其致以谢意!
[4]关于周惇颐的传记,若非特别说明,本文依据的是许毓峰《周濂溪年谱》,金陵齐鲁华西三大学《中国文化研究汇刊》三,1943年,以及注1所揭拙文。
[5]潘兴嗣:《先生墓志铭》及《仙居县大君墓志铭》、蒲宗孟:《先生墓碣铭》,均见南宋版《文集》卷八,度正:《濂溪先生周元公年表》,南宋版《文集》卷首。
[6]可参龚延明:《宋代官制辞典》,北京:中华书局,1997年,第668页“分司官”条。
[7]周惇颐嘉祐六年(1061)四十五岁时赴任虔州(今江西南部)通判的途中,游玩了庐山,被其美景吸引。他将莲花峰下的小溪命名为“濂溪”,在溪旁建立“濂溪书堂”,此后他惦记着将来何时能到此隐居。可参度正《年表》。(据此,本文末尾提到的九江学院的历史可追溯到“濂溪书堂”建立的1061年,而非周惇颐隐退后定居于此的1071年。——译者注)
[8]基于《宋史·职官志十·叙封》中“庶子、少卿监、司业、郎中、京府少尹、赤县令、少詹事、论德、将军、刺史、下都督、下都护、家令、率更令、仆,母封县太君,妻县君,其余升朝官以上遇恩,并母封县太君,妻县君”的制度。这项制度在北宋末的政和三年(1113)被蔡京修改,蔡条《铁围山丛谈》卷一记载:“改郡县君号为七等,郡君者为淑人、硕人、令人、恭人,县君者室人、安人、孺人,俄又避太室人之目,因又改曰宜人。”根据这项规定,此后不再用“县太君”或“县君”的称号,而以“宜人”或“孺人”代替。如朱熹的高祖父、曾祖父和祖父均未入仕,凭借朱熹父亲朱松的官职而使他们及其夫人获得“承事郎”和“孺人”的称号。朱熹:《皇考左承议郎守尚书吏部员外郎兼史馆校勘朱府君迁墓记》,《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四。朱熹母亲祝氏称“先妣孺人”也是依照此制,朱熹:《尚书吏部员外郎朱君孺人祝氏圹志》,《朱文公文集》卷九十四。
[9]《周子全书》卷二十所收《进呈本年谱》,财团法人台北市广学社印书馆,1975年,第390页;陈克明点校:《周惇颐集》,北京:中华书局,1990年,第98页。
[10]蒲宗孟:《先生墓碣铭》,南宋版《文集》卷八。
[11]张栻:《濂溪周先生祠堂记》,《南轩集》卷十,杨世文、王蓉贵校点:《张栻全集》中册,长春: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94页。
[12]张拭:《三先生祠记》,《南轩集》卷十,杨世文、王蓉贵校点:《张栻全集》中册,长春: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707页。
[13]张拭:《道州重建濂溪周先生祠堂记》,《南轩集》卷十,杨世文、王蓉贵校点:《张拭全集》中册,长春:长春出版社,1999年,第698页。
[14]朱熹:《江州重建濂溪先生书堂记》,《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八。
[15]朱熹:《奉安濂溪先生祠文》,《朱文公文集》卷八十六。
[16]张栻:《南康军新立濂溪祠记》,《南轩集》卷十,《张拭全集》中册,第706页。
[17]王懋竑:《朱子年谱》“淳熙六年三月”条,束景南:《朱熹年谱长编》卷上,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年,第621页。
[18]朱熹:《再定太极通书后序》,《朱文公文集》卷七十六。
[19]王懋竑:《朱子年谱》“淳熙六年十月”条。
[20]参度正《年表》。
[21]《宋史·理宗本纪》,及《进呈本年谱》,《周子全书》卷二十所收。
[22]度正:《书文集目录后》,南宋版《文集》卷八。
[23]赵善璙:《濂溪书堂谥告石文》,《希贤录》卷上,有关《希贤录》请参见后文。
[24]何子举:《先生墓室记》,南宋版《文集》卷八。
[25]《希贤录》卷上《历代尊崇典礼》,《周子全书》卷二十一《列代褒崇》。
[26]《童潮濂溪祠墓记》,《希贤录》卷下。
[27]“《庐山志》:了髻山东北为凤凰山、天花井山,西北为栗树岭,其下有濂溪先生墓。”见《希贤录》卷下。《查取后裔赴九江守墓公檄》,亦见《希贤录》卷下。
[28]《傅楫重修墓祠增置祭田记》,《希贤录》卷下。
[29]《廖纪重修濂溪先生墓记》,《希贤录》卷下。
[30]彭玉麟:《重修周子墓碑记》,《希贤录》卷下。(彭玉麟原文如此,但据下文常盘大定的记载,“宋知南康军濂溪周先生”之下应有一“墓”字。——译者注)
[31]《罗泽南修濂溪先生墓记》,《希贤录》卷下。
[32]《清史稿·卷四百七·罗泽南传》,《卷四百八·李续宾传》。
[33]《希贤录》近年被收入俞冰、马春梅编《周濂溪先生实录》第四册(《中国历史名人别传录》2,北京:学苑出版社,2007年)影印出版,本文所用即此影印本。
[34]丁义方与李成谋的传记均在《清史稿》卷四百十五中,彭玉麟《重修周子墓碑记》则在《希贤录》卷下。
[35]根据后文将述及的《濂溪墓图》所附的《说》。
[36]《清史稿·卷四八六·方宗诚传》。
[37]方宗诚:《谒周濂溪先生墓记》,《希贤录》卷下。
[38]引文出自常盘大定、关野贞:《中国文化史踏蹟》“解说下”,京都:法蔵馆,1976年。该书原先以《支那文化史蹟》之名在1940年由法藏馆出版。(常盘大定(1870~1945),日本宫城县人,研究中国佛教的学者,古建筑研究者。本文所录图版出自《中国文化史蹟》第十册第44~46页。另,根据希贤录》卷下《罗泽南修濂溪先生墓记》,常盘在文中提到的“咸丰甲寅”疑为“咸丰乙卯”之误,因罗泽南修复濂溪墓在咸丰五年乙卯春,而非在此前一年的甲寅年,恐涉上“嘉靖甲寅”而误。——译者注)
[39]方宗诚:《谒周濂溪先生墓记》,《希贤录》卷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