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物致知与道德实践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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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8)》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1436
颗粒名称: 格物致知与道德实践
其他题名: 从牟宗三、康德到朱子
分类号: B244.7
页数: 1
页码: 203
摘要: 本篇文章讨论了朱子学中的格物致知对于道德实践的重要性,以及牟宗三对于朱子学的质疑和判断。文章分为三章,第一章介绍了朱子学中的心、性、道德情感等问题,并回应了牟宗三的质疑;第二章正面论述了格物致知的内涵及其对道德实践的意义;第三章则从形而上学的角度解释了格物致知与道德实践的关系,并指出了其“一本”所在。
关键词: 格物致知 道德实践 朱子学

内容

朱子认为,格物致知是道德实践的关键,是明善之要。而从王阳明到牟宗三,都质疑朱子的格物说对道德实践的必要性。尤其是牟先生,通过哲学化的分析,从本体和工夫的角度,质疑了朱子学的正统地位,判其为“别子为宗”,其中最重要的理由就是朱子强调格物致知,没有“心即理”以及道德情感的自发义。全文分三章:第一章,是对朱子学中的心、性、道德情感等问题的简单说明,同时也是对牟先生质疑的回应。认为,心即理、心具理,是道学家的共有表述,朱子对心的定位是通上下、统性情,存心与性善是一回事,强调在情感问题上要因情见性,情感自发只是本体之流行发用,要即用见体,要“全体大用”,道德情感之自发有时会受到遮蔽,因此需要格物致知。第二章,从正面论述格物致知的内涵及其对道德实践的意义。首先,借助康德道德哲学的思考方式,认为,康德所讲的从道德世俗智慧到道德形上学的过渡,就是格物致知的一个重要面向,而在朱子这里,主要体现在对“思”的论述。其次,是对格物致知的过程性分析,认为格物和致知是同一个过程,无时间先后,致知是推及吾心本有之知;格物指出,推及良知的过程不是固守己心,因为本源上万物同体,所以即物是自然性的,格物是必然性的。最后,对于知识与实践的关系,朱子是讲真知必能行,这意味着,经思辨格物后,知行,真正为一本。第三章,是对格物致知与道德实践的关系进行形上学根源的说明,同时以“至善”为线索指出了格物致知的“一本”所在。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8)

《朱子学年鉴(2018)》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出版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与张栻、吕祖谦互动述略》《二程与朱子道统说》《2018年度中国台湾朱子学研究成果综述》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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