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出处: | 《朱子学年鉴(2018)》 图书 |
唯一号: | 130820020230001371 |
颗粒名称: | 礼法与天理:朱熹《家礼》思想研究 |
分类号: | B244.7 |
页数: | 1 |
页码: | 174 |
摘要: | 南宋时期,著名理学家朱熹提出了“礼法”与“天理”是中国古代法律思想的核心要素。其中,“礼”可以分为感应自然的“无体”之礼和统性统情的“有体”之礼,两者构成了“天理民彝”这一自然秩序的基本原则。在朱熹的《家礼》一书中,他以“古今异宜”的学术变革气魄,论证了“理”即“礼”,家礼既是“自然之理(礼)”在家内秩序层面的表达,也是整个礼法体系的根基所在。 |
关键词: | 朱熹 思想研究 论著 |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出版
本书设有“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等栏目,收录了《朱熹与张栻、吕祖谦互动述略》《二程与朱子道统说》《2018年度中国台湾朱子学研究成果综述》等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