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问题由来:朱熹格物论的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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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4》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685
颗粒名称: 一、问题由来:朱熹格物论的形成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059-063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熹格物理论的形成过程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虽然学界已经对其历史进行了梳理,但为了本文的讨论需要,有必要对格物论形成过程中的问题意识进行探讨。
关键词: 朱子学 格物论 诚意论

内容

关于朱熹格物理论的形成过程,目前学界已有研究做了较为清晰的历史梳理,似已不再需要旧题重做。[8]然而,为了本文论述上的整体需要,有必要对朱熹格物论形成过程中的问题意识略做探讨。
  我们知道,就文献学上看,格物问题主要是《大学》第五章补格致传阙文的问题,因此朱熹格物论思想的成熟无疑应当以其完成该章《格物补传》作为最终标志,尽管有历史记载显示,朱熹一生对《大学》修改不断,直至逝世前三天,仍在修订“诚意章”[9],然而如果撇开对个别字句所做的训诂学意义上的修改,我们仍然应当认定在朱熹完成《大学章句》并将此与《四书章句集注》合并刊刻的时间节点上,有充分理由认为朱熹的格物理论得以正式确立。
  就结论而言,朱熹初定《大学章句》在淳熙元年(1174)前后,然而其最终定稿,则一直要等到十五年后的淳熙十六年(1189)与《中庸章句》合并以及同年撰成《大学章句序》为标志。因此,《格物补传》之作当于淳熙初年草成《大学章句》时已基本完成,最终定稿则在1189年,其时朱熹60岁。关于草成《格物补传》的一个文献证据是朱熹的《记大学后》一文10],其云:
  右《大学》一篇,经二百有五字,传十章,今见于戴氏《礼》书。而简编散脱,传文颇失其次,子程子盖尝正之。熹不自揆,窃因其说,复定此本。盖传一章释明明德,……五章释致知并今定。……[11]
  这里所说的“五章释致知并今定”,当是格致补传今定之意。当然,所谓“今定”,应理解为只是初定而非定稿。因为有资料显示,此后朱熹曾多次修改《大学章句》,例如淳熙十二年(1185)朱熹《答潘端叔》云:“今年诸书都修得一过,《大学》所改尤多,比旧已极详密。”[12]此后淳熙十三年(1186),朱熹在《答詹帅书》(三)、《答潘恭叔》(四),淳熙十五年(1188)《答黄直卿》(二十)等书信中,一再说到修改《大学章句》(以及《大学或问》)事。[13]
  由上述《记大学后》一文可知,朱熹修订《大学》之际,面对《大学》文本“简编散脱,传文颇失其次”的状况,他主要是采用了“子程子”之说而“复定此本”的。这里主要是指朱熹根据二程的《大学》改本而对《大学》经传的文字进行了重新厘定,总计,朱熹移错简一(三纲传与本末传)、异字二(齐治传中之二“帅”字)、改字一(改“亲”为“新”)、删字四(删“此谓知本”)、另增《格物补传》128字。[14]
  问题在于二程的《大学》改本并未作《格物补传》,那么,朱熹在另作《格物补传》之际,其思想建构与二程特别是伊川的格物论又有哪些理论关联?这是我们了解朱熹格物论之问题由来的关键所在。朱熹的另一部与《大学章句》几乎同时完成的《大学或问》(当在淳熙初年)[15]为我们把握程朱格物论之间的思想关联提供了重要的线索。
  朱熹在《大学或问》中,具体表明他引用了二程的哪些格物致知论,他首先指出:
  此经之序,自诚意以下,其义明而传悉矣。独其所谓格物致知者,字义不明,而传复阙焉,且为最初用力之地,而无复上文语绪之可寻也。子乃自谓取程子之意以补之。[16]
  这段话表明,在朱熹看来,《大学》本文自“诚意以下”至“治国平天下”,其“义明而传悉”,不复有何疑义,唯有“格物致知”一章,不但“字义不明”,而且其“传复阙”,重要的是,这一章恰恰在整部《大学》工夫论系统中具有“最初用力之地”的地位,于是,朱熹在采用程子的格物致知之论的基础上,以“补”其阙——此即现在的《大学章句》第五章“格物补传”。由此可见,《大学》工夫论的整体建构,关键就在于“格物致知”章,朱熹所作的“补传”128字可谓是构成其《大学》经典诠释的核心。
  那么,朱熹采用了程子的哪些格物致知论呢?朱熹将问题分成三大类:第一类“格物致知所以当先而不可后”,其中引二程语2条;第二类“格物致知所当用力之地,与其次第功程”,其中引二程语10条;第三类“又言涵养本原之功,所以为格物致知之本者”,其中引二程语5条。总计引用了二程格物论共17条。[17]总起来看,朱熹有关格物论的问题意识有三点值得注意:第一,格物致知是《大学》工夫系统中具有“当先而不可后”的首要地位,这也是朱熹以格物为《大学》之要的基本立场;第二,关于格物工夫的次第问题,用朱熹的话来说,亦即“格物之论”“亦须有缓急先后之序”[18];第三,涉及涵养本原与格物致知的关系问题,朱熹明确指出当以涵养为“格物致知之本”的观点,这一问题对于本文的主旨而言尤为关键,有待下文展开讨论。
  至此可见,朱熹格物论的问题由来与程子尤其是伊川的格物思想有重要关联。上引伊川有关格物致知论17条语录便是明证,这些语录构成了朱熹建构格物致知论的主要问题意识及其思想资源,已经毋庸置疑。事实上,朱熹对其自身形成的格物致知论有一个很明确的自我意识,据其自称,他曾详参格物问题30年,最终是以程子所论为“本”的,其云:
  格物之说,程子论之详矣。而其所谓“格,至也”,“格物而至于物,则物理尽”者,意句俱到,不可移易。熹之谬说,实本其意,然亦非苟同之也。盖自十五六时,知读是书而不晓格物之义,往来于心,余三十年。近岁就实用功处求之,而参以他经传记,内外本末反复证验,乃知此说之的当,恐未易以一朝卒然立说破也。[19]
  这段话凸显出朱熹对程子的格物论抱有坚定的信念,他以为自己所形成的格物“谬说”基本上都可从程子那里找到根源。
  须指出的是,尽管朱熹这么说,但是,事实并不全然如此。其实朱熹对于二程尤其是伊川的格物学说是有取有舍的,显示出朱熹自身在格物问题上的思想立场。这里我们不宜对二程格物论做全面的介绍,重点对上述朱熹所引用的第二类问题中的10条二程语录中择取的两条重要条目略做分析,由此窥看二程尤其是伊川之格物论的特色,并以此来了解朱熹对二程格物论有哪些取舍:
  第1条:又有问进修之术何先者。程子曰:“莫先于正心诚意。然欲诚意,必先致知,而欲致知,又在格物。致,尽也;格,至也。凡有一物,必有一理,穷而致之,所谓格物者也。然而格物亦非一端,如或读书讲明义理,或论古今人物而别其是非,或应接事物而处其当否,皆穷理也。”[20]
  这段话为伊川语,我们对照《二程集》中的原文可以发现,朱熹做了不少语言修饰,文意更通畅,但基本观点未变。此语主旨在于讲述工夫次序,从“进修之术”的角度,伊川首先肯定须以“正心诚意”为先,这一点值得注意,然而从工夫的角度看,诚意在致知,致知在格物,因此结论是,工夫须从格物做起。这个结论才是引起朱熹欣赏的原因。然后讲到“致”“格”的字义以及格物的前提是“凡有一物,必有一理”,最后讲到各种格物方法如读书、讨论、应接事物等。应当说,伊川的这段话也就是朱熹格物论的基本立场。值得我们注意的是,朱熹忠实地转述了“莫先于正心诚意”这句表述,表明这也是朱熹所能认同的观点。若就此句表述来看,“正心诚意”在《大学》工夫论中占有重要地位,这是毋庸置疑的,只是从工夫次第上看,格物致知必然在正心诚意之先,这才是朱熹欲从伊川语当中读取出来的旨意之所在。
  第8条:问:“观物察己者,岂因见物而反求诸已乎?”曰:“不必然也。物我一理,才明彼即晓此,此合内外之道也。语其大,至天地之所以高厚;语其小,至一物之所以然,学者皆当理会。”又问:“然则先求之四端可乎?”曰:“求之性情,固切于身。然一草一木亦皆有理,不可不察。”[21
  对伊川的这段话,朱熹也有一些修辞学上的处理,此不待说。我们所关注的是,对于伊川在此处所表明的观点应当如何解读的问题。显然这里向伊川提出的两个问题可以归纳为这样一个关键性的问题:格物除了向外求理之外,是否还应该“反求诸己”,甚至应该“先求之四端”(即孟子的四端之心:恻隐、羞恶、辞让、是非)——亦即先做一番切身的“性情”实践?伊川的回答是,从原理上讲,这是对的,但是话不必这么说,因为“物我一理”,所以明白了“物”的道理,也就等于明白了“我”的道理,这就叫作“合内外之道”。从这段对话中可以看出,伊川并没有否认格物致知工夫其实包含了两个方面:一是反求诸己的道德践履,一是对外在事物的知识追求。
  将以上两条合起来看,应当说,不论是伊川还是朱熹,他们都清楚地意识到,格物的问题并不是单纯的客观知识问题,还有切身的道德实践问题,这可以表现为一外一内的问题,而对这两个问题的解决,就是“合内外之道”。然而通过朱熹的语言修饰,我们可以看出,朱熹欲从伊川语当中读取出来的意思是,伊川突出强调的是唯有格物在工夫次序上才具有首要地位。
  由上可见,朱熹对伊川格物论既有继承又有拓展。他利用《大学》格物致知论欲建构起一整套道学工夫理论,其论述的完备性以及义理的丰富性都远远超过伊川,在整个宋代道学史上,可谓是独一无二的。因此以朱熹的格物论作为切入点,进一步深入了解并揭示朱熹工夫论思想之义理系统的丰富性及复杂性,无疑是朱熹思想研究中的重要一环。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4

《朱子学年鉴.2014》

出版者:商务印书馆

本书分为特稿、朱子学研究新视野、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朱子学书评、朱子学研究论著、朱子学研究硕博士论文荟萃、朱子学界概况等九个栏目,收录了《朱熹人性论与儒家道德哲学》、《对方东美朱熹诠释的反思》、《2014年韩国朱子学的研究概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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