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理一”与“分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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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1-2012》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385
颗粒名称: (一)“理一”与“分殊”
分类号: B244.7
页数: 3
页码: 69-7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朱子学的核心概念是“理一分殊”,强调普遍的“理”存在于具体而特殊的事物之中,而非与“分殊”对立。他认为世界的秩序源于宇宙秩序,而“理一”与“分殊”不可分离。朱子解释了孔子的“吾道一以贯之”的意义,认为“一本”与“万殊”相融合,方法论中体现个体论思维倾向,强调通过理解具体事物来把握普遍的“理”。朱子的学说与知识主义思想相呼应。
关键词: 朱子学 理一分殊 方法论

内容

“理一分殊”是朱子学的核心概念,朱子说:
  世间事虽千头万绪,其实只一个道理,“理一分殊”之谓也。到感通处,自然首尾相应。或自此发出而感于外,或自外来而感于我,皆一理也。[2]
  但是,“理一”与“分殊”并不是一种对抗的关系,“理一”遍在于作为“分殊”的万事万物之中。朱子说:
  其所谓理一者,贯乎分殊之中,而未始相离耳。盖乾之为父,坤之为母,所谓理一者也。然乾坤者,天下之父母也;父母者,一身之父母也。则其分不得而不殊矣。故以民为同胞,物为吾与者,自其天下之父母者言之,所谓理一者也。然谓之民,则非真以为吾之同胞;谓之物,则非真以为我之同类矣。此自其一身之父母者言之,所谓分殊者也。[3]
  在朱子的”理一分殊”论中,“理一”与“分殊”并不相离,“理一”融渗于“分殊”之中。换言之,只有从具体而特殊的“事”之中,才能观察并抽离出抽象而普遍的“理”。也就是说,“共相”存在于“殊相”之中。
  朱子在所有著述以及言谈中,屡次申论“理一”与“分殊”不相离,例如他在《中庸或问》中说:
  天下之理,未尝不一,而语其分,则未尝不殊,此自然之势也。盖人生天地之间,禀天地之气,其体即天地之体,其心即天地之心,以理而言,是岂有二物哉?……若以其分言之,则天之所为,固非人之所及,而人之所为,又有天地之所不及者,其事固不同也。[4]
  朱子在这一段话中,为“理一”与“分殊”的必然性安立一个宇宙论的基础。朱子认为人间秩序本于宇宙秩序而生成发展,此所谓“理一”,但“理一”之具体之表现方式则多元多样,互不相同,此所谓“分殊”。
  为了进一步说明朱子思想中“理一”与“分殊”的关系及其方法论问题,我们可以从朱子对孔子所说“吾道一以贯之”一语的解释开始。
  朱子针对孔子在《论语·里仁》所说“吾道一以贯之”一语,提出以下的解释:
  尽己之谓忠,推己之谓恕。而已矣者,竭尽而无余之辞也。夫子之一理浑然而泛应曲当,譬则天地之至诚无息,而万物各得其所也。自此之外,固无余法,而亦无待于推矣。曾子有见于此而难言之,故借学者尽己、推己之目以著明之,欲人之易晓也。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以此观之,一以贯之之实可见矣。或曰:“中心为忠,如心为恕。”于义亦通。[5]
  朱子这一段解释中最值得注意的是“盖至诚无息者,道之体也,万殊之所以一本也;万物各得其所者,道之用也,一本之所以万殊也”这句话[6]。朱子以“体”与“用”之关系说明“一本”与“万殊”之不相分离,对13世纪以后东亚思想界影响很大,几乎主导了以后的解释。南宋真德秀(景元,希元,景希,文忠,1178—1235)说:“一以贯之,只是万事一理。”[7]明代薛瑄(德温,1389—1464)说:“万物各具一理,万理同出一原,故一以贯之。”[8]都可以视为朱子以“理一分殊”说解释孔学的进一步推衍,足证朱子之解释对后学影响深远,朝鲜时代(1392—1910)的朝鲜儒者更是完全浸润在朱子学的诠释典范之中。
  从方法论的观点来看,朱子对“理一”与“分殊”的解释,实潜藏着某种方法论的个体论之思维倾向。《朱子语类》卷二十七及卷四十五解释“吾道一以贯之”时,充分展现方法论的个体论倾向。朱子说:“贯,如散钱;一,是索子。曾子尽晓得许多散钱,只是无这索子,夫子便把这索子与他。”[9]朱子以铜钱与绳索作比喻,主张必先积得许多铜钱,才有物可“贯”。朱子进一步解释说:
  而今只管悬想说道“一贯”,却不知贯个甚么?圣人直是事事理会得,如云“好古敏以求之”,不是蓦直恁地去贯得它。……近见永嘉有一两相识,只管去考制度,却都不曾理会个根本。一旦临利害,那个都未有用处,却都不济事。吕伯恭向来教人亦云:“《论语》皆虚言,不如论实事。”便要去考史。如陆子静又只说个虚静,云:“全无许多事。颜子不会学,‘择乎中庸,得一善则拳拳勿失。’善则一矣,何用更择?‘子路有闻,未之能行,唯恐有闻。’一闻之外,何用再闻?”便都与禅家说话一般了。圣人道理,都不恁地,直是周遍。10]
  朱子在上文中一方面批评永嘉学派诸君子论史只考制度,而忽略人心等根本问题,可谓失之琐碎;但朱子另一方面又批评陆九渊(象山,1139—1193)只说“虚静”,不理会分殊之理。
  再从朱子“理一分殊”说的整体特质来看,朱子也具有某种程度的“知识主义”的思想倾向,而与他的“理一分殊”及“格物穷理”等学说互相呼应。朱子说:“圣人未尝言理一,多只言分殊。盖能于分殊中事事物物,头头项项,理会得其当然,然后方知理本一贯。不知万殊各有一理,而徒言理一,不知理一在何处”[11],他强调在“分殊”之中才能觅得“理一”的消息。诚如朱子所说,作为“普遍之理”的“太极”,实寓于作为“分殊之理”的“两仪”、“四象”或“八卦”之中。[12]

知识出处

朱子学年鉴-2011-2012

《朱子学年鉴-2011-2012》

出版者:厦门大学出版社

本书为2011-2012年朱子学年鉴。内容包括本刊特稿2篇、朱子学研究新视野7篇、全球朱子学研究述评6篇、朱子学研究新著38篇、朱子学书评3篇、朱子学研究优秀硕博士论文82篇、朱子学研究论文荟萃54篇、朱子学研究重大课题4篇、朱子学国内外学术动态6篇、朱子学研究机构介绍3篇、朱子学研究学者介绍13篇、2011-2012年朱子学新书索引、2011-2012年朱子学论文索引556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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