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关于德育的几点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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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与南剑州建州》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303
颗粒名称: 三、关于德育的几点想法
分类号: B244.7
页数: 5
页码: 249-253
摘要: 本文讨论了教育中的道德教育问题,提出了师者应以身作则、克服溺爱与畏怯心理、注重道德教育、纠正对应试教育的误解等建议,以培养有理想道德人格的人才。
关键词: 教育 德育 文化 朱子 传统

内容

教育存在的些许问题,都是德育不足与无法落到实处的集中表现。如何提高德育效果,怎样才能将传统优秀文化中,特别是儒家先哲们提倡的“自强不息”“厚德载物”“仁者爱人”“以义制利”等独立人格精神及道德理念贯穿于各阶段的教育中并取得实效?让我们的青年儿童在一个“和德善中”的精神世界与物质环境中成长、生活;让我们的公民养成道德自觉性、文明自发性,真正地立起文化的自信心与民族的自豪感。
  (一)端正本心、以身作则,良好家教助力
  朱子说:“所谓修身在正其心,身有忿懥,则不得其正,有所恐惧,则不得其正;有所好乐,则不得其正,有所忧患,则不得其正。”[18]其身不正,实为其心不端。孟子说人有四端之心,失去羞恶、恻隐、辞让、是非之心,心眼不开,则无法检视自身,容易对失德意识与行为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教育观念势必出现偏差,德育更是无从谈起。故《礼记·大学》说得明白,“古之欲明明德于天下者,先治其国;欲治其国者,先齐其家;欲齐其家者,先修其身;欲修其身者,先正其心;……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国治而后天下平。”既说明了端正本心与修身立德缺一不可的关联,也点出个体修身与齐家治国的辩证逻辑关系。
  其次,良好的家教家风是道德教育充分实施的一大助力。前苏联教育家马卡连柯说:“不要以为只有你们在同儿童谈话、教训他、命令他的时候才是教育。你们在生活的每时每记得,甚至你们不在场的时候,也在教育儿童;你们怎样穿戴、你们怎样对待朋友和敌人,怎样哭,怎样笑……这一切都对儿童有重要意义。”在家庭教育中,父母以牢靠的道德标准要求自己与子女,以身作则,通过“嘉言”“善行”感染和熏陶儿童,教育子女增长知识,提高修养及做人做事的礼节。良好的家教才能形成长期影响着家庭成员的精神、品德及行为的优秀的家风,润物无声地影响孩子的心灵。肩负儒道南传的理学家杨时一直坚持的是以身作则的家教家风,在《此日不再得示同学》的家训中说道:“此日不再得,颓波注扶桑。跹跹黄小群,毛发忽已苍。愿言绩学子,共惜此日光。……富贵如浮云,苟得非所臧。贫贱岂吾羞,逐物乃自戕。……念子方妙龄,壮图宜自强。……”朱子除了殷殷关切学校教育之外,同样十分重视言传身教的家庭德育方式,以“甘守清贫、力行克己、严于修身、勤奋治学、精忠爱国、视民如伤”等品格风范感染、教导子女与学生,以一种无言的生命教育,桃李成蹊、流芳千载。
  (二)以朱子为代表的优秀传统文化纳入课程体系,教学与德育相结合,创新教育模式。
  儒者擅长将道德理念渗透进具体教学论道过程中,如编写《六经》《童蒙须知》《小学》《四书章句集注》《近思录》等教育著作,所以才有“孔子周游列国、众生随行照顾”“游杨程门立雪、诚心敬候老师”“朱子逝世出葬,门人扶棺送行”等故事流传,世人称颂。
  2018年1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明确指出要“围绕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生认知规律和教育教学规律,按照一体化、分学段、有序推进的原则,把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全方位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艺术体育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贯穿于启蒙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各领域”,传统文化学习与道德教育应贯穿国民教育始终,并融入生产生活。以史为鉴,遵照法规、紧跟时代,针对德育课程设置相对较少,德育方式单一、效果不理想等问题,除了提升教师队伍道德教育技能与素养之外,创新教育模式十分必要。如将朱子理学课程纳入人才培养计划,加强特色学科建设,让学生在学习知识的过程中,接受传统道德教育的熏陶。此外,还可以在校园中定期举办诸如“校园十大道德先锋”“校园之星”等活动,民主推选出品学兼优、兼具特长与德行的优秀学生,让学生以此为荣,在整个学校中树立一种良好的思想导向和思想道德教育氛围,提升学生人文素养的同时,“优化了教师结构和能力,强化了德育的地位,在整个学校形成一种优秀的德育课程学习氛围”。[19]
  (二)以法之威生敬畏,引导和防禁结合
  法,作为一个国家的根本准则与规范,它的出台与颁行是国家权威的代表。荀子说:“治之经,礼与刑。君子以修,百姓以宁,明德慎罚,国家既治四海平”。[20]治理国家的纲领,无非礼制与刑罚,以礼修身、以刑约束,慎用刑罚不是完全不用。荀子此言既体现儒家以“仁”为核心的思想,同样也说明儒者以明德为要旨,恰当刑罚为必要手段理民治世的想法,集中反映其在德育理念传播与实践上“隆礼重法”的思想倾向。朱子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之一便是引导和防禁(法度)相结合。“苟知理之所当然,而责其身以必然,则夫规矩禁防工具,岂待他人没之而后有所持循哉?”(《白鹿洞书院教条》)光靠“良心的谴责”或是约定俗成的社会道德规范,很难起到切实有效的约制作用,需要以法规法治的威信力和强有效的执行力加以保障。
  法律的权威性之一在于惩罚。著名的教育家马卡连科曾说过:“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惩罚不是虐待,肆意打骂子女学生同样是没有道德、触犯法律、违背天理规约的行为。法律主张“执法有度、量刑有据”,在教育中适当的惩罚也是必要的,与其等待孩子将来被社会狠狠敲打得头破血流,不如从小运用“法度惩罚的威信”教孩子有所敬畏,敬畏生命、敬畏规则。须知,没有适当惩罚的德育是一种虚弱的教育、脆弱的教育,是一种隔靴搔痒的教育;而没有惩罚机制的道德建设,无法真正的保护人民的权力及世间万物的有序和谐生长。
  比如古人很早就意识到环境保护的重要性,除了设立如“虞官”“少府”之类“环保部门”之外,还制定出具体地法规对破坏环境与不合社会规范的失德行为施以较为严厉的刑罚。如西周周文王的“伐崇令”规定“有不如令者,死无赦”。齐国《管子·地数》记载:“有动封山者,罪死而不赦。有犯令者,左足入、左足断;右足入,右足断。”《韩非子·内储说》则是“弃灰于公道者断其手”。唐、宋两代,若是抓捕到随便烧荒者即“笞五十”;“伐毁树木”以偷盗罪论处。朱熹《增损吕氏乡约》对违反“德业相劝、过失相规、礼俗相交、患难相恤”等规约,犯下“交非其人”“游戏怠惰”“动作无仪”“临时不恪”“用度不节”等“不修之过”,且“屡教不改”的乡民,处以“听其出约”的惩处。当今法治社会,自然不可能像“人治”时期采取“断手残足”等残酷的法律刑罚,也不符合儒家“明德慎刑”的主张,除必要的引导教化外,对日常行为习惯适当地加以明文法规约束,并施以恰当的惩罚,自然能让人心生敬畏,从而规范自身,这对于推行德育落到实处、公民道德素质的提升及端正“三观”无疑大有助力的。“善政民畏之,善教民爱之”,此即引导与防禁相结合,可见“以德入制”的必要。
  (三)道德教育与美厚风俗同相施予,化民成俗
  教化梓里、育人成才是儒者的教育依归,受到后世的推崇。“君子如欲化民成俗,其必由学乎。”[21]修业进德是化民成俗的唯一途径。“朱子特别强调要培养造就一批能担当弘扬儒道理学、重整伦理纲常和道德规范,德才、文武、智能兼备,以救国济民为己任的人才。他认为,只有从个人内圣开始,树立典型,才能实现天下大治。”[22]自家己身为学立德,推己度物,由一里推广到县、府、社会,最终实现“内圣外王”、化民成俗的根本目标。在这一过程中,道德教育施行与社会环境塑造缺一不可。因此朱子每到一地都将美厚风俗、教化乡里、兴学育人作为必须施为的举措之一,足见其教育改革思路的完整性与先进性。如他赴任同安时,了解到苏颂为相道学深厚、高风亮节,特建苏颂祠堂,还修建孔庙大成殿;他聘请三位进士到县学任教,并亲授《论语》等圣贤修己治人学问。朱子知南康军时候,建立了先贤濂溪祠、陶靖节、刘西涧父子、五贤堂,颁行《白鹿洞牒》,制定《白鹿洞书院揭示》……不论是缅怀先贤的庙祠,或是重整县学的举措,一方面使得先贤的礼义风范得以传诵,另一方面端正了士风、学风,教化了民风、世风。
  教育不仅要传播文化,更要传播文明,德育的作用不可或缺。“它是运用一定的道德学说,武装相应的教育对象,使之按照一定的道德要求去提高道德认识、遵守道德规范、增强道德素质、丰富道德精神的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活动。”[23]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蕴含着丰富的道德理念和规范,如天下兴亡、匹夫有责的担当意识,精忠报国、振兴中华的爱国情怀;崇德向善、见贤思齐的社会风尚孝悌忠信、礼义廉耻的荣辱观念。体现着评判是非曲直的价值标准,能够潜移默化地影响着中国人的行为方式。将朱子的德育思想批评性的继承和运用到当代道德教育中,是对教育的一次返本求新的尝试,是中国教育观念日渐成熟与创新发展的表现;更是对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扬,对一个民族思想精华的沉淀与传统文化生命力的延续。

知识出处

朱子与南剑州建州

《朱子与南剑州建州》

本书围绕朱子与南剑州建州展开讨论,涉及朱熹的生平、思想、政治实践以及他在南剑州建州的文化影响等方面。同时,还探讨了杨时、李侗等儒家学者与朱熹的关系,以及他们在南剑州建州的文化传承和发展。在深入理解朱熹及其时代背景,同时探讨南剑州建州在闽学文化中的地位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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