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谢良佐及第后“历仕”辨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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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朱子与南剑州建州》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269
颗粒名称: 二、谢良佐及第后“历仕”辨析
分类号: K825
页数: 6
页码: 168-173
摘要: 本文探讨了谢良佐及第后“历仕”的问题。谢良佐是北宋时期的著名理学家,及第后曾担任过多种官职。根据资料显示,谢良佐及第后并非一次性地“历仕”某个职位,而是经过了多次升迁和调任。他曾担任过许多地方官员,如德安府应城县知县、庐州教授、转运判官、提点刑狱、秘书少监等职位。
关键词: 谢良佐 竹木场 先生 书局 秦州

内容

谢良佐进士及第后“历仕州县”,但目前所知谢良佐历任的职官仅有:渑池令、应城宰、官书局、监西京竹木场,据说还作过“州学教授”。
  谢良佐担任州学教授的时间。《谢良佐为渑池县令考》谓:“吕大忠知秦州(或是此前知陕州)时,谢良佐作州学教授,知州每入学,必恭敬,说谢良佐讲《论语》,有圣人言语在,说明此人对谢良佐也很尊重。”李幼武《皇朝道学名臣言行外录》(道光元年洪氏绩学堂刻本,《宋代传记资料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10月版)卷七《谢良佐上蔡先生》载:“谢良佐字显道,上蔡人。释褐登第,授秦州教[授]。”郑艳《蓝田吕氏礼学思想及乡村实践研究》之“吕大忠(1020?—?)”谓:“元祐初(1091),吕大忠历任工部郎中,陕西路转运副使,知陕州(今甘肃省陕县)。以直龙图学士身份知秦州(今甘肃天水),后进宝文阁待制等职位。绍圣二年(1095),被升为宝文阁直学士,知渭州(今甘肃省平凉)等职。”按“元祐初”不是“1091年”,元祐元年为1086年,“1091年”为元祐六年。依其介绍判断,元祐六年为是。谢良佐于元丰八年(1085)进士及第,这一年由于三月份神宗崩哲宗即位,因此科举在五月举行。如果吕大忠确实于元祐初知陕州而后知秦州又进宝文阁待致而于绍圣二年知渭州,那么,谢良佐“释褐登第”后应当有三两年“候缺”,大约到元祐三年时“授秦州教授”,大约任至元祐七年前后,如果是再任则有可能任至绍圣二年。
  谢良佐担任西京竹木场监税的时间。李幼武《皇朝道学名臣言行外录》卷七《谢良佐上蔡先生》载:谢良佐于“建中召对,除书局官。后复去,为筦库。以飞语坐系诏狱,褫官。……谢先生监西[京]竹木场,朱子发震自太学与弟子权偕往谒之。”朱熹《伊雒渊源录》卷九《谢学士》载:谢良佐“历仕州县。建中召对,除书局官。后复去,为筦库。以飞语坐系诏狱,褫官。”又其《遗事》谓:“谢显道建中间上殿,不称旨。先生闻之喜。已而,就监门之职。陈贵一问显道何如人,先生曰:由求之徒。见《程氏遗书》。……谢先生监西[京]竹木场,朱子发自太学与弟子权偕往谒之。……见《上蔡语录后跋》。”《宋史》本传和柯维骐《宋史新编》(上海图书馆藏明嘉靖四十三年杜晴江刻本,《宋代传记资料丛刊》,北京图书馆出版社2006年10月版)卷一百六十一《道学》皆载:谢良佐于“建中靖国初,官京师,召对,忤旨去。监西京竹木场,坐口语系诏狱,废为民。”《宋元学案》谓:“建中靖国初,上殿召对,徽宗与之语,有意用之。先生退而曰‘上意不诚’,乃求监局,得西京竹木场。或谓建中年号与德宗同,不佳,先生云:‘恐亦不免一播迁!’坐口语下狱,废为民。……监西京竹木场,朱子发自太学与弟子权往谒之。”《北宋理学家谢良佐》谓:谢良佐“在建中年间(1101)任职书局时,因召对忤旨,降职为京西竹木场做税监时,大学博士朱震前往请教学问。”咸丰《邵武县志》载:朱震于政和五年(1115)登进士第。那么,通常情况下朱震担任太学博士应当在政和八年(是年十一月改元重和元年)前后。建中靖国只有一年即1101年。难不成谢良佐被“降职”担任西京竹木场监税,从建中靖国元年到约政和八年(1118)一干就是近二十年?似不能成立。依前关于谢良佐卒年的分析判断,谢良佐“后复去,为筦库”即监西京竹木场应当是在政和七年前后,而大约在政和八年或宣和元年(1119)“以飞语坐系口诏狱,褫官”即“坐口语系诏狱,废为民”亦即“或谓建中年号与德宗同,不佳,先生云:‘恐亦不免一播迁!’坐口语下狱,废为民”,不久即宣和三年就卒于故里了。
  谢良佐官书局的时间。李幼武《皇朝道学名臣言行外录》卷七《谢良佐上蔡先生》与朱熹《伊雒渊源录》卷九《谢学士》皆载:谢良佐于“建中召对,除书局官。后复去,为筦库。”《宋史》本传与柯维骐《宋史新编》卷一百六十一《道学》皆载:谢良佐于“建中靖国初,官京师,召对,忤旨去。监西京竹木场。”《宋元学案》谓:谢良佐于“建中靖国初,上殿召对,徽宗与之语,有意用之。先生退而曰‘上意不诚’,乃求监局,得西京竹木场。”《北宋理学家谢良佐》谓:谢良佐“在建中年间(1101)任职书局时,因召对忤旨,降职为京西竹木场做税监。”——如上所述,谢良佐“为筦库”即监西京竹木场应当是在政和七年(1117)前后;而分析这些资料可知,建中靖国元年是谢良佐“官书局”的时间,但不是“在建中年间(1101)任职书局时,因召对忤旨,降职为京西竹木场做税监”,而恰恰是在建中靖国元年诏对不合后“得官书局”的。朱熹《德安府应城县上蔡谢先生祠记》谓:谢良佐于“建中靖国中,诏对,不合,得官书局。”就其“官书局”的任职时间而言,应当要有一两年吧。据费衮《梁谿漫志》和谢伋《四六谈塵》(皆《四库全书》本)可知,谢良佐于崇宁元年(1102)入党籍,但在崇宁四年却未入党碑。也就是说,至少崇宁元年至四年期间,谢良佐因党籍问题是“赋闲”的。
  谢良佐担任应城县宰的时间。《宋元学案》谓:“谢良佐……宰德安之应城,胡文定以典学使者行部,不敢问以职事,先修后进礼见。……谢山《论上蔡应城事》曰:胡文定公为湖北提举时,上蔡知应城县,文定因自杨文靖公求书见之。既至湖北,遣人先致书。已而入境,上蔡不迎,吏民皆惊知县何慢监司。文定径修后进之礼入谒。”《宋史·胡安国传》亦载:“安国所与游者,游酢、谢良佐、杨时,皆程门高弟。……安国之使湖北也,时方为府教授,良佐为应城宰。”据《宋史》,德安府应城县隶属荆湖北路,简称湖北。《谢良佐为渑池县令考》谓:“而‘宰德安之应城’,就是谢良佐作德安府的应城县令,德安府属江南西路,应城县是德安府的属县。”(其所谓“德安府属江南西路”有误)《德安府应城县上蔡谢先生祠记》谓:谢良佐于建中靖国元年“得官书局,后复转徙州县,沈沦卑冗,以没其身,而处之浩然,未尝少挫。中间尝宰是邑。南阳胡文定公以典学使者行部,过之,不敢问以职事,因绍介请以弟子礼见;入门,见吏卒植立庭中,如土木偶人,肃然起敬,遂禀学焉。”民国《湖北通志》(民国十年原刊,《中国省志汇编》,台湾华文书局影印1967年12月版)卷一百十《职官志四·职官表》载:徽宗时“谢良佐,应城令,有传。”其卷一百十八《职官志十二·宦迹传》载:“谢良佐……为应城令,化民以德,期于无讼。胡安国提举湖南学事,过应城,请以弟子礼见;入门,见吏卒植立庭中,如土木偶人,肃然起敬,遂禀学焉。”(其中“湖南”为“湖北”误)而据万历《闽书》(三,福建人民出版社1994年10月版)卷之八十一《英旧志》“曾孝广”和康熙三十二年《建宁府志》(《中国地方志集成·福建府县志辑》,上海书店出版社2000年9月版)、民国《崇安县新志》(《中国方志丛书》,台湾成文出版社1975年6月版)可知,太学博士、荆州教授胡安国,于崇宁五年(1106)六月提举湖北学事。也就是说,谢良佐“宰德安之应城”应当始于崇宁五年前后,这也吻合于崇宁四年谢良佐未入党碑的情况,即因其未入党碑而得以重新任用;则谢良佐“宰应城”约在1105~1108年之间。
  谢良佐担任渑池县令的时间。朱熹《伊雒渊源录》卷九《遗事》载:“冯忠恕闻陈叔易言伊川尝许谢良佐有王佐才,以是质于和靖。和靖曰:先生无此语。先生晚年,显道授渑池令,来洛见先生,留十余日。先生谓焞,如见显道,试问此来所得如何,焞即往问焉。显道曰:良佐每常闻先生语,多疑惑。今次见先生,闻先生语,判然无疑。所得如此。具以告先生,先生曰:某见得它也是如此。虽甚喜之,但不闻此语耳。见《涪陵记善录》。”(“它”为“他”之误)《宋元学案》谓:“冯忠恕闻陈叔易言伊川尝许良佐有王佐才,以是质于和靖。和靖曰:先生无此语。先生晚年,显道授渑池令,来洛见先生,留十余日。先生谓焞,如见显道,试问比来所得如何,焞即往问焉。显道曰:良佐每常闻先生语,多疑惑。今次见先生,闻先生语,判然无疑。所得如此。具以告先生,先生曰:某见得他也是如此。虽甚喜之,但不闻此语耳。(《记善录》)”《谢良佐为渑池县令考》谓:“《渑池县志》载宋代渑池县令谢良估,窃疑有误。注籍贯为洛阳人,字曰显道。任职年限不详,概乎宋世而已。……在《上蔡学案》中记载的一则小事,引自《记善录》(全名当是《涪陵记善录》)提到谢良佐为渑池令……这里的焞即尹焞(1071—1142),著有《孟子解》,靖康初赐号和靖处士,人称和靖先生。是河南先生尹师鲁的父亲,程伊川的弟子。冯忠恕是尹焞的门人。显道即谢良佐。文中的先生即伊川先生程颐。程颐于崇宁五年致仕,大观元年(1107)去世。年七十五。崇宁五年是公元1106年,大观元年是公元1107年。对照可知,元丰八年1085年谢良佐中进士时,伊川先生已经五十二岁。所谓晚年,应该是离开京城,西出‘权同管勾西京国子监’以后的事儿。这个‘西京国子监’,相当于国立洛阳大学,让他当代理名誉校长。此时在元佑二年,即公元1087年。程先生五十四岁。综合以上所述,谢良佐任渑池县令应该在公元1087年至1101年之间。”(“元佑”为“元祐”之误)其所考谢良佐任渑池县令在“1087年至1101年”的十五年之间,未免失之于太宽泛,况且还是建立在其所认为谢良佐卒于1103年的基础上,如果是卒于1121年,那岂不是时间更长了。其实,扣除谢良佐担任秦州州学教授、官书局、因党籍问题“赋闲”、宰应城以及监西京竹木场税的时间,那么,所谓谢良佐“历仕州县”的时间大约只有如下两段:1095(或1092)—1101年的6年(或9年)和1108—1116年的8年。据《宋史》,渑池县属于畿县,隶属京西北路河南府,而荆湖北路德安府的应城县属于中县。依宋代官制可知,畿县长官的级别高于诸县长官的级别,通常,赤畿县令为正八品,诸州上中下县令为从八品。由此可以判断,谢良佐担任渑池县令应当在宰应城之后即1108—1116年的后半段时间,或者说大约在政和二年(1112)至政和六年期间。其后,如上所析,于政和七年前后监西京竹木场。而依据《德安府应城县上蔡谢先生祠记》所称“得官书局,后复转徙州县”可知,谢良佐在“得官书局”之前也曾担任过“州县”,所以才有“复”转徙州县,也就是说,谢良佐在担任秦州州学教授之后至官书局之前,也曾经担任过知县,只是已不详何县而已。
  总之,谢良佐(1060—1121)于元丰元年(1078)前后始从学二程兄弟于扶沟,为程门“四先生”之一。元丰八年进士及第,“候缺”三两年,大约于元祐三年(1088)“授秦州教授”,在任至元祐七年前后或绍圣二年前后;之后至建中靖国元年(1101),担任某县知县;建中靖国元年至崇宁元年(1102),在京师官书局,崇宁元年七月入“党籍”;约崇宁四年至大观二年(1108),担任德安府应城县宰;其后再为何官不详,大约于政和二年(1112)至政和六年,担任河南府渑池县令;政和七年前后,监西京竹木场;约政和八年或宣和元年(1119),“以飞语坐系诏狱,褫官”即“坐口语系诏狱,废为民”;至宣和三年卒于故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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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子与南剑州建州

《朱子与南剑州建州》

本书围绕朱子与南剑州建州展开讨论,涉及朱熹的生平、思想、政治实践以及他在南剑州建州的文化影响等方面。同时,还探讨了杨时、李侗等儒家学者与朱熹的关系,以及他们在南剑州建州的文化传承和发展。在深入理解朱熹及其时代背景,同时探讨南剑州建州在闽学文化中的地位和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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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者
谢良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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