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子五夫社仓的创立略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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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2021年朱子文化寻源之旅论文集》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30000150
颗粒名称: 朱子五夫社仓的创立略考
分类号: B244.75
页数: 14
页码: 063-076
摘要: 本文记述社仓是仓储制度的一种,古代中国实施荒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历史上最悠久的社会保障项目之一。五夫社仓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1]的典范,也是朱子恤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朱子民本思想在实践中的一座丰碑。朱子创立五夫社仓,是在宋代君臣普遍的民本思想的大环境下,在民生理论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是朱子在闽北魏掞之、熊如圭等人社仓建设“试点”后一次成功的尝试;是朱子在崇安救灾赈济后为解决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的一次成功的创举,被提到了“仁政及民,莫此为要”的高度。
关键词: 南宋 建阳 五夫 社仓 朱子

内容

“社”本是指土地之神,此神相传是怒触不周山的共工的儿子句龙。《春秋传》曰:“共工之子句龙为社神。”为祭祀土地神组成的地域性居民单位也称社。社有按区域划分的,《管子·乘马》:“方六里,名之曰社。”也有按户数划分的,《周礼》:“二十五家为社,各树其土所宜之木。”由于实际情况并不是如此固定,因此,社就成了在某地共同祭祀同一土地神的聚居区。设在聚居区的仓储设施,出于公益目的,用于救济的,称“义仓”。因设在当地里社,由当地人管理的,名“社仓”。
  宋代的建阳设六乡,分别是群玉乡、升龙乡、建宁乡、崇政乡、仁义乡、开耀乡。(嘉靖《建阳县志·卷三》)元丰五年(1082),开耀乡划崇安县管辖,五夫里隶属于开耀乡。乾道七年(1171),朱子在崇安县(今武夷山市)开耀乡五夫里创办储粮备荒的仓库,称“五夫社仓”,并制订《社仓事目》进行管理。淳熙八年(1181),浙东发生大饥荒,朱子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负责救灾,他入京上奏,详述五夫社仓行之有效的经验,请求推广于各地,作为防备灾荒的久远之计。孝宗皇帝批准“行下诸路州军”。此后,社仓成为农村储粮备荒及社会救济的重要形式。五夫社仓的管理及《社仓事目》被后世统称“朱子社仓法”。朱子的社仓对当时的赈济灾荒起到了一定的作用,影响深远,“清代的康雍乾时期,当政者以朱子《社仓事目》为指南,大力推行社仓制度,在行政制度上予以相应的保障与施行,以至乾隆年间成为朱熹之后践行其社仓理念最繁盛的时期”。[2]
  社仓是仓储制度的一种,古代中国实施荒政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历史上最悠久的社会保障项目之一。五夫社仓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3]的典范,是朱子恤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朱子民本思想在实践中的一座丰碑。
  本文拟通过将朱子创立社仓一事置入宋代文化的大背景中进行研究,考察宋代的民本思想形成、闽北仓储机构的建设,了解朱子民本思想的实践,借鉴历史的经验,弘扬清正恤民的精神,对执政者“自觉树立和践行习近平总书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价值取向”是有借鉴意义的。
  一、宋代君臣普遍的民本思想
  宋太祖赵匡胤曾说:“国家设科取士,本欲求贤以共治天下。”[4]宋朝开国之初,君王就确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观念,加上宋初的“不杀士”的密约,宋真宗“书中自有颜如玉”的推进,宋代的君王承担起代天牧民的职责,宋代的士大夫承担起辅佐君王牧民的职责。君王的担当,与士大夫主人翁的情怀,他们共同牧民佑民护民恤民,成了宋朝君臣共治天下的一个明显特征。
  民生问题是宋代君臣普遍关注的大问题,因此,民生艰难,灾荒出现,并呈现出相关的天变时,宋代的君王主动承担责任,把罪责全部揽下,宁愿自己“焚于烈火”也要“恤物安民”。
  端拱二年(989)七月,彗星显现。“有彗出东井,积水西,青白色,光芒渐长,晨见东北,旬日;夕见西北,历右摄提,凡三十日至亢没”。彗星又称星孛、蓬星、长星,民间则俗称为“扫帚星”。古代认为,彗星的出现将伴随着兵丧凶兆。宋太宗反思:“长星示变,盖天所以警人君之失,固宜恐惧修省。”他认为彗星是上天向君王传达儆戒的信号,于是向上天请求,所有的罪责由他本人承担:“今岂非时政有阙,物情壅遏乎!百姓何罪,责在朕躬,敢不兢畏贬损,以答天谴。”[5]
  同年,连续不雨引发旱情导致饥荒,“上以岁旱减膳,遍走群望”。宋太宗减少饮食,四处视察,以宁愿被烈火焚烧的呼号向上天罪己:“万方有罪,罪在朕躬。自星文变见以来,久愆雨雪。朕为人父母,心不遑宁,直以身为牺牲,焚于烈火,亦足以答谢天谴。当与卿等审刑政之阙失,念稼穑之艰难,恤物安民,庶祈眷佑。”[6]
  宋太宗一边主动承担所有罪过,一边寻求解决之道,与士大夫一起反思执政的缺失。据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载:“先是,宰相见天子,必命坐,有大政事则面议之,常从容赐茶而退。自余号令除拜刑赏废置,但入熟状,画可降出即行之。唐及五代皆不改其制,犹有坐而论道之遗意焉。”这种君王与宰执之臣喝茶论政的画面在帝制时代并不常见。中国士大夫向来有兼善天下的情怀,加上如此宽松的政治环境与君王有共治的理念,因此,宋朝士大夫在施政过程中,能够较多地考虑生民的休戚利病,充满了民本的思想。“他们怀着‘君主与士大夫共治天下’的意识,在施政中具有较强的民本思想和家国情怀,对改善政治、安定社会起到了重要作用”。[7]
  民本思想在宋代非常活跃,众多的思想家们都有关于民本思想的阐述。如李觏思想中的“富民”“惠民”“利民”“恤民”的理念;胡安国提出“爱民”“恤民”“与民同忧乐”的思想主张和“急民事”“惜民力”的民本措施。再如,熙宁变法的领导者和实践者王安石针对北宋积贫积弱的社会局面,提出了诸多革新措施,他继承了先贤孟子“民贵君轻”思想,提出了“国以民为本”“均财无贫”等观点。即便沈括,也在继承传统儒家民本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重农护商”“惜民力”和“兴学育民”的论断。
  作为朱子学的重要学说来源的洛学创始人程颐、程颢也对民本传统进行了充分的吸收,二程突出强调“民”的历史作用,重视民计民生,强调社会稳定,认为社会稳定对促进社会秩序的形成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有良好的催生作用。
  程颐在解读《周易》的“履卦”时说:“民志定然后可以言治;民志不定天下不可以得而治也。”强调民心的稳定,认为国家的治理在于民心的安定。一旦百姓无法安居乐业,民心不稳,将可能会引发可怕的社会动荡。程颢在《为太中上皇帝应诏书》中向君王献言:“民惟邦本,本根如是,邦国奈何?民无生业,极困则虑生,不渐善教,思利而志功,乘闲隙则萌奸宄,逼冻殍则为盗贼。……设或遇大饥馑,有大劳役,奸雄一呼,所在必应,以今无事之时,尚恐力不能制,况劳扰多事之际乎?天下安危实系于此。”[8]
  二程的民本思想直接为朱子所继承。淳熙六年(1179),知南康军朱子因旱灾上呈皇帝的奏疏中指出:“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而恤民之本,在人君正心术以立纪纲。”朱子提醒宋孝宗为政要做到以民为本。其中所言的“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与程颢的“民惟邦本,本根如是,邦国奈何”的思想如出一辙。
  朱子社仓的创立是在宋代君臣际会普遍重视民生问题的基础上,是在民生理论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
  二、五夫社仓建造前闽北仓储机构的实践
  据记载,社仓是由隋代长孙平首创,《隋书·长孙平传》:“开皇三年(583年)征拜度尚书……奏令民间每秋家出粟一石已下,贫富差等,储之里巷,以备凶年,名曰义仓。”义仓因设在当地里社,由当地人管理,故名曰“社仓”。唐初的戴胄在设置义仓的奏牍中,也称之为社仓。在宋朝首先提出“社仓制度”是陈留县知事苏涓,北宋神宗熙宁二年(1069)他上书称:“彼于所颁畿邑内,每社置一仓,由一等户出栗二石;第二等户一石;第三户五斗;第四等户二斗;第五等户一斗;夏亦如之。每仓一守吏,举乡中耆志管理输纳,由县调制表册。”苏涓的建议虽然得到神宗的称许并将付诸实施,但为王安石所阻而未推行。[9]
  尽管社仓的社会救济设施从隋朝设置起,历经唐代至北宋,但南宋以前的社仓事际上只是具有同义仓或常平仓相似的性质。许多研究者认为,中国古代私人集资举办社会赈恤和社会公益事业,除范仲淹的义庄外,是到南宋出现的社仓。南宋的社仓与此前设于都市的诸如常平仓或义仓等截然不同。其一,社仓建立场所上的不同,主要建在里、社,基本上存于乡村社会;其二,性质不同,社仓的救济,主要依靠其成员的自主运营。[10]
  根据现存史籍可以确认的南宋最早的社仓是绍兴二十年(1150)建阳人魏掞之在建阳县徐市镇(今建阳徐市镇宸前村长春桥附近)建的长滩社仓。《建炎以来系年要录》称:
  自建炎初,剧盗范汝为窃发于建之瓯宁县,朝廷命大军讨平之。然其民悍而习为暴,小遇岁饥,即群起剽掠。去岁因旱,凶民杜八子者乘时啸聚,遂破建阳;是夏,民张大一、李大二复于回源洞中作乱,安抚使仍岁调兵击之。布衣魏掞之谓民之易动,盖因艰食,及秋,乃请于本路提举常平公事袁复一,得米千六百斛以贷民,至冬而取,遂置仓于长滩铺。
  南宋初年,变乱频发,据王世宗广泛搜集所有可以确认南宋初期诸叛乱的现存史料并进行过分析,南宋建立至高宗末年的30余年间,中国南部共发生了330次以上的变乱,其中波及福建社会的共有50余次。[11]建炎年间(1127—1130),建阳、建瓯,特别是徐市一带,先是范汝为之乱,接着杜八子之乱,接着张大一、李大二之乱。动乱的根源在于粮食问题。因此,解决的根本之道就是建立基层的粮食仓储设施以及时救灾。魏掞之是朱子的同学,他们一同在五夫向刘子翚学习。长滩社仓的建设与运作,朱子是十分熟悉的。从朱子的《建宁府建阳县长滩社仓记》来看,确实魏掞之是通过建社仓救济生民来解决民乱的。
  建阳之南里曰招贤者,三地接顺昌、瓯宁之境,其陿多阻,而俗尤劲悍,往岁兵乱之余,稂莠不尽去。小遇饥馑,辄复相挺,群起肆暴,率不数岁一发,虽寻即夷灭无噍类,然愿民良族晷刻之间已不胜其惊扰矣。绍兴某年,岁适大祲,奸民处处,群聚饮博啸呼,若将以踵前事者,里中大怖。里之名士魏君元履为言于常平使者袁侯复一,得米若干斛以贷。于是物情大安,奸计自折,及秋将敛,元履又为请得筑仓长滩廐置之旁,以便输者,且为后日凶荒之备,毋数以烦有司,自是岁小不登,即以告而发之。如是数年,三里之人始得饱食安居,以免于震扰夷灭之祸,而公私远近无不阴受其赐。(《晦庵集·卷七十九·建宁府建阳县长滩社仓记》)
  因为魏掞之在建阳县一带的社仓有领军性质,因此,当时的乡贤、士大夫开始建立相应的“义庄”实行借贷或赈济。
  朱子向建宁府借600斛粮食的那年——此粮食后来成了朱子建社仓的谷本,闽北发生灾荒。这一年是戊子年,即乾道四年(1168)。闽北的建阳崇仁德里(今建阳区童游街道林后村一带)就出现了义庄。朱子的门生刘爚曾撰《熊氏义庄记》,此碑尚存林后要西来寺,有若干字已漶漫。
  乾道戊子,岁大饥,中产之家无复盖藏。里民之有积贮者,或邀利闭籴,至陨阙躬。呜呼,愚哉!惟我舅氏熊公,力田积谷,不规近利,岁小侵(祲),则小发其藏;大侵(祲),则大发其藏。环其居数十里,常如有年。逮是岁,其功卓然,一邑归德。邑闻之郡,郡达之朝,公终不自言也,益务厚蓄而博施。盖尝因饥发粟,以遗其里之人,家至数斛,岁至费斛且千,而了无靳色。其里之人,依而爱之,犹饥年之母。盖其视人之饥,犹己之饥,出于诚心,而无邀后福之意,故又能以其遗子孙之余,力及其族人,曰“义斋”以教之,曰“义庄”以养之,于以尊祖而睦族,使子子孙孙世守之,其为德不既厚矣乎?吾邦之士,敢复有富贵而薄其族者乎?庆元初,公既籍义庄之田于有司,且命爚记其略。爚曰:此盛德事也,必吾邦缙绅先生文足以垂世者为公不朽,欲为之请而未及也。今公与其人云亡矣。公嗣子华韦顺大惧其先君子之实,湮没无传,复以诿(委)爚曰:子岂忘先君子之言乎?爚重推平生辱公之爱,独异他人,而公之诸子拳拳,有以承公志,公为不亡矣,又何说以辞?若其规画之概,既见于训戒之文者,不书而著,公及物之大,略以见其用心。公讳如圭,字国珍,建阳崇仁德里人也。其族多显人,公于爚之继妣为从弟云。口泰四年正月……德庆府口官内劝农事……
  熊氏义庄的建设与魏掞之不同在于,是以救灾为主要功能,而不是为了避免民乱。谷本是个人的,而不是官府的。如果乡里闹小饥荒,熊如圭就略施周济;如果乡里闹大灾荒,熊如圭就广施救济。以熊氏义庄为中心,熊如圭的救济面积达方圆几十里。灾荒之年,有些急需救济的,一家人往往会受到几斛的救助,一年多达几千斛。
  从魏掞之的社仓到熊如圭的义庄,闽北的民间互助气氛浓厚,这些朱子的同门、门人相关的救济模式对朱子的建社仓是有“试点”效应的。朱子的五夫社仓最后被官方认定是社仓创始,虽然有多方面原因,但五夫社仓建设前闽北仓储机构的实践为朱子建立了良好的基础也是一个重要原因。朱子五夫社仓的成功,被典籍提到了“仁政及民,莫此为要”的高度。
  社仓之议,始于闽之崇安县。因乾道戊子岁饥,故侍讲朱熹偕其里人朝奉郎刘如愚措置,乞之郡货米六百石。区划赈粜,比冬十收其息之二,积有四年,尽以原本归之官,而所赢凡三千一百石。自是敛散,每石抵收耗米三升,虽置凶馑,人不困籴。乃上其事乞推之天下,孝宗特俞之。仁政及民,莫此为要。[12]
  三、朱子社仓的创立
  朱子与魏掞之是同学,年龄比魏小,所建的社仓也约晚于魏掞之20年,朱子创建社仓的前后因缘通过《建宁府崇安县五夫社仓记》传于后世。全文如下:
  乾道戊子,春夏之交,建人大饥。予居崇安之开耀乡,知县事诸葛侯廷瑞以书来,属予及其乡之耆艾左朝奉郎刘侯如愚,曰:“民饥矣,盍为劝豪民发藏粟,下其直以振之?”刘侯与予奉书从事,里人方幸以不饥。俄而盗发浦城,距境不二十里,人情大震,藏粟亦且竭。刘侯与予忧之,不知所出,则以书请于县于府。时敷文阁待制信安徐公〓知府事,即日命有司以船粟六百斛书溯溪以来,刘侯与予率乡人行四十里,受之黄亭步下。归,籍民口大小仰食者若干人,以率受粟,民得遂无饥乱以死,无不悦喜欢呼,声动旁邑,于是浦城之盗无复随和而束手就擒矣。
  及秋,徐公奉祠以去,而直敷文阁东阳王公淮继之。是冬有年,民愿以粟偿官贮,里中民家将辇载以归有司,而王公曰:“岁有凶穰,不可前料。后或艰食,得无复有前日之劳,其留里中而上其籍于府。”刘侯与予既奉教,及明年夏,又请于府曰:“山谷细民无盖藏之积,新陈未接,虽乐岁不免出倍称之息贷食豪右,而官粟积于无用之地,后将红腐不复可食。愿自今以来,岁一敛散,既以纾民之急,又得易新以藏,俾愿贷者出息什二,又可以抑侥幸、广储蓄。即不欲者,勿强。岁或不幸,小饥则弛半息,大饥则尽蠲之,于以惠活鳏寡,塞祸乱原,甚大惠也。请著为例。”王公报皆施行如章。
  既而王公又去,直龙图阁仪真沈公度继之。刘侯与予又请曰:“粟分贮民家,于守视出纳不便,请放古法,为社仓以储之。不过出捐一岁之息,宜可办。”沈公从之,且命以钱六万助其役。于是得籍坂黄氏废地,而鸠工度材焉。经始于七年五月,而成于八月。为仓三,亭一,门墙、守舍,无一不具。司会计董工役者贡士刘复、刘得舆、里人刘瑞也。既成,而刘侯之官江西幕府,予又请曰:“复与得舆皆有力于是仓,而刘侯之子将仕郎琦尝佐其父于此,其族子右修职郎玶亦廉平有谋,请得与并力。”府以予言悉具书礼请焉,四人者遂皆就事。方且相与讲求仓之利病,具为条约,会丞相清源公出镇兹土,入境问俗,予与诸君因得具以所为条约者迎白于公。公以为便,则为出教,俾归揭之楣间,以视来者。于是仓之庶事,细大有程,可久而不坏矣。
  予惟成周之制,县都皆有委积,以待凶荒。而隋唐所谓社仓者,亦近古之良法也。今皆废矣,独常平义仓,尚有古法之遗意,然皆藏于州县,所恩不过市井惰游辈,至于深山长谷,力穑远输之民,则虽饥饿濒死,而不能及也。又其为法太密,使吏之避事畏法者,视民之殍而不肯发,往往全其封〓,递相付授,至或累数十年不一訾省。一旦甚不获已,然后发之,则已化为浮埃聚壤,而不可食矣。夫以国家爱民之深,其虑岂不及此?然而未之有改者,岂不以里社不能皆有可任之人,欲一听其所为,则惧其计私以害公;欲谨其出入,同于官府,则钩校靡密,上下相遁,其害又必有甚于前所云者,是以难之而有弗暇耳。今幸数公相继,其爱民虑远之心皆出乎法令之外,又皆不鄙吾人以为不足任,故吾人得以及是。数年之间,左提右挈,上说下教,遂能为乡闾立此无穷之计,是岂吾力之独能哉!惟后之君子,视其所遭之不易者如此,无计私害公,以取疑于上,而上之人亦毋以小文拘之,如数公之心焉,则是仓之利,夫岂止于一时!其视而效之者,亦将不止于一乡而已也。因书其本末如此,刻之石,以告后之君子云。淳熙甲午夏五月丙戌新安朱熹记。
  乾道四年(1168)春夏之交,建宁府出现严重的饥荒。朱子受崇安知县知县诸葛廷瑞委托,和五夫的乡贤左朝奉郎刘如愚一起赈灾。朱子通过劝勉富户拿出存粮救助贫户的方式救灾。饥民陆续得到了粮食的救助。几天后,邻县浦城的乱民四处攻抢,过石陂,抵澄溪,离五夫仅二十里。建宁府派兵平乱。此时,青黄不接,富户的粮食告罄。朱子向崇安县和建宁府求助。建宁知府徐嚞答应以借粮六百斛的方式赈济。六百斛粮食终于使五夫的赈灾画上圆满的句号。
  通过赈灾,朱子认识到凶年暴露两个社会大问题——百姓不安定,官府不作为。
  百姓不安定。“平父归说信州恐有剽掠者。建阳江墩(邵武之境)为盗贼所焚,气象如此;而浦城渠魁,州府止从配隶,又闻中道而逸矣。奸民愈无忌惮,未知所以为善后之计也”。(《晦庵集·别集卷一·与林泽之》)浦城民乱,建阳江墩(今江坊)被乱民焚毁,信州乱民也聚众剽掠。浦城的起事者被建宁府擒拿后,刺配途中逃跑了。百姓不安定,引发民乱,惊动孝宗,下令赈济灾民。“乾道四年五月丁亥(二十六日),以饶信二州,建宁府饥民啸聚,遣官措置赈济”。(《宋史·卷三十四·孝宗纪》)“以饶、信及建宁府等州饥,遣司农寺丞马希言同提举常平官赈济”。(《宋史·卷二十五·孝宗纪》)但是,官府严重不作为。朝廷派遣司农寺丞和福建路提举常平官赈济饥荒。州郡官听说司农寺和提举常平司官员前来,繁文缛节地迎来送往,赈灾只“施米十日”。市井的游手好闲之人和县城附近的百姓得到些许米粮,深山穷谷仍受饥饿迫害的百姓并没有得到丝毫救助;救济的时长也没有十日。“朝廷所遣使者方来,所至揭榜,施米十日,市井游手及近县之人得之,深山穷谷尚有饥民却不沾及,然所谓十日,亦只虚文,只轺车过后便不施矣,其实亦无许多米给得也,世衰俗薄,上下相蒙,无一事真实,可叹可叹。”(《晦庵集·别集卷三·与林择之》)
  灾情所暴露的社会问题引发了朱子的解决问题的思考,而不久之后崇安水灾,更是触动了朱子强烈的民本思想。同年秋,崇安县西北崇山峻岭的村落受到一次大暴雨的侵袭,灾情严重。“熹以崇安水灾被诸司檄来,与县官议赈恤事,因为之遍走山谷间,十日而后返,大率今时肉食者漠然无意于民,直是难与图事,不知此个端绪何故汨没得如此,不见头影……此水所及不甚广,但发源处皆是高山,裂石涌水,川原田亩无复东西,皆为巨石之积,死伤几百人,行村落间,视其漂荡之路,听其冤号之声,殆不复能为怀”。(《晦庵集·与卷四十三·与答林泽之》)朱子接到建宁府的檄文前往救灾。整整十天,朱子翻山越岭,攀岩过涧,田间地头。寺溪、长涧一带,山高路陡谷深,洪患之后,遍地的沙石冲毁田野和纵横的小路。房屋坍塌,只有一两户居住高处的农家。“某自寺溪入长涧,由杨村以出,所过不堪举目,有小诗云:‘阡陌纵横不可寻,死伤狼籍正悲吟。若知赤子元无罪,合有人间父母心。’区区于此,深有所不能自已者,然出位犯分之愧,盖不胜言矣”。(《晦庵集·续集卷二·与蔡元定》)生民凋零,百姓死伤多达几百人,幸存的鳏寡孤儿,哀号泣哭之声不绝于耳。灶堂炊烟冰冷,釜甑空空如也。朱子带着米粮,挨户赈济。
  五夫秋收后,建宁府知府徐嚞奉祠离职,继任者是王淮。朱子组织将建宁府的600斛借粮统一集中装车送回建宁府。新任知府王淮决定将粮食留在五夫以备不时之需,只提交一份借粮百姓的名册即可。
  乾道五年(1169),朱子和刘如愚请示建宁府:春夏之交,青黄不接,百姓缺粮,百姓向豪家借贷,是借高利贷;向官府借贷,路程又太远。官粟摆在仓库没人借贷的话,存久了容易腐烂,不能吃,希望现在,将存粮一年一借贷用于解决百姓的急用,来年又可收到新谷,不但能够平抑灾荒粮价,又能解决百姓困难。故建议王淮将此600斛存粮放贷出去,一石收息二斗。王淮离任后,接任的是沈度,朱子又与刘如愚商量后向沈度报告:“粮食分开贮存百姓家,看守出纳不方便也不规范,建议建社仓储粮。”沈度批准并拨款六万钱用于帮扶建仓。朱子寻了片黄氏废地,乾道七年(1171)五月开建,八月竣工。四个月时间就建成仓廒三间的社仓。谷本是原来建宁府的六百石借粟。至此,五夫社仓正式建立。
  淳熙八年(1181),崇安开耀乡五夫里的社仓运行十年,社仓的储粮达三千七百石,五夫向建宁府的借粟全部归还,以息米三千一百石为谷本继续放贷。之后,百姓借米归还时不再收取利息,每石只加收耗米三升,只占贷米数的百分之三。朱子任提举浙东常平茶盐公事前,入京上奏,详述五夫社仓行之有效的经验,请求推广于各地,作为防备灾荒的久远之计。孝宗皇帝批准“行下诸路州军”。社仓之法大行于天下,五夫社仓成了官行社仓。并对后世产生深远的影响。
  根据相关的文献,谷本1600斛,根据社仓规定,成人人均放贷1斛,儿童减半,救济的范围不会超出总户数达400户的地域。运行十年后,仓中存粮3100斛,此后,五夫社仓已积累粮食5000斛作为基金,以当时只有3000人的五夫里来讲,是一个可观的数字。五夫的百姓原先好斗玩命,有了社仓后变淳厚了;五夫的豪富原本刻薄和吝惜,现在慷慨了;五夫原来一遇灾害就发生骚乱,如今虽遇凶年,一乡四五十里之间,也不会缺粮了。因为五夫社仓的成功运作,被誉为“先儒经济盛迹”的典范,是朱子恤民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朱子民本思想在实践中的一座丰碑。朱子创立五夫社仓,是在宋代君臣普遍的民本思想的大环境下,在民生理论领域的一次重要实践;是在闽北魏掞之、熊如圭社仓建设“试点”后一次成功的尝试;是朱子在崇安救灾赈济后为解决民生问题、社会问题的一次成功的创举,被典籍提到了“仁政及民,莫此为要”的高度。

附注

[1]李朝阳主编《理学集大成者朱熹》[M].2016,18页。 [2]陈支平,朱熹的社仓设计及其流变[J],中国经济史研究,2016,(6)。 [3]李朝阳主编《理学集大成者朱熹》[M],201618页。 [4](宋)楼钥《攻媿集》卷三二《敕赐进士及第陈亮承事郎签书建康军节度判官厅公事》,浙江古籍出版社2010年点校本,第586页。 [5]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七月戊子,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82页。 [6]李焘《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三十,端拱二年十月癸酉,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第688页。 [7]何忠礼,论宋代士大夫的“共治”意识[J].国际社会科学杂志(中文版),2020,(3)。 [8]二程遗书[M],[1](卷五)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0。 [9]吴定安,朱子社仓之法及其影响,[J],江西社会科学,2000,(12)。 [10]李瑾明.南宋时期社仓制的实施及其性质——以福建地区为中心[C].政府与经济发展——中国经济发展史上的政府职能与作用国际研讨会论文集.2004。 [11]王世宗《南宋高宗朝变乱之研究》,台湾大学文史丛刊,1989年。 [12]《永乐大典》卷七五一,仓,社仓条,中华书局影印本。

知识出处

2021年朱子文化寻源之旅论文集

《2021年朱子文化寻源之旅论文集》

出版者:海峡书局

本书收录了《展现福建传承弘扬朱子文化新气象》《朱子文化的基本精神》《朱熹的民本思想》《武夷山朱子文化旅游价值与建设路径》《民本视域下的朱子慈善思想及其实践》等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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