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建县及定名浦城时间考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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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577
颗粒名称: 二、建县及定名浦城时间考略
分类号: K297.57
页数: 2
页码: 1376-1377
摘要: 本节记述了浦城县,建县时间、浦城定名时间、浦城旧日志序选的情况简介。
关键词: 浦城县 历史沿革 建县

内容

(一)建县时间
  浦城县初名为汉兴,最早见于《三国志》卷六十《贺齐传》。传载:汉建安元年(196),孙策引兵渡江,自领会稽太守,遣将攻侯官,“侯官既平,而建安、汉兴、南平复乱。齐(贺齐)进兵建安,立都尉府,是岁八年(建安八年)也。”但汉兴始建何年,未见记载。但建安八年已有汉兴县。唐李吉甫《元和郡县志》、北宋乐史《太平寰宇纪》均称汉兴为建安初分东侯官立和分侯官立。明《八闽通志》卷一《地理8建置沿革》载:“建宁府,本府,汉建安初,始分侯官之北乡置建安、南平、汉兴三县,仍属会稽南部。时孙策取会稽,遣贺齐领南部都尉,平其地。八年,遂以建安为南部治所。”在其卷汉兴县条与建安县、南平县条一样都载为本汉侯官县地,建安初析置。清《重纂福建通志》记载:“建安初始有侯官(今福州、兴化、泉州、漳州四府地)、建安(今建宁府)、南平(今延平府)、汉兴(今浦城县)等五县,其一史阙书。”清嘉庆《新修浦城县志》载:“建安初,分东侯官之北方,置建安、南平、汉兴三县为会稽南部都尉。”
  据以上记载可知:1.汉兴与建安、南平同为分侯官地,同时置县。2.汉兴是孙策担任会稽太守时所置的。孙策担任会稽太守为汉建安元年,建安五年去世,置汉兴县应在建安元年至五年之间。
  (二)浦城定名时间
  浦城县定名于唐天宝元年(742),最早见于《旧日唐书》。其书卷四十《地理三》载:“浦城,载初元年,分建安县置唐兴县。天授二年,改为武宁。神龙元年,复为唐兴。天宝元年,改为浦城。”继而《新唐书》卷四十一《地理五》亦载:“浦城,紧,本吴兴。武德四年更名唐兴,后废入建安。载初元年复置。天授二年曰武宁,神龙元年复曰唐兴,天宝元年更名。”明《八闽通志》卷一《地理·建置沿革》载:“浦城县,本汉侯官县地。建安初,析置汉兴县。三国吴永安三年,改吴兴。隋开皇九年,省入建安。唐武德四年,复置,改曰唐兴。嗣圣八年(即天授二年),改曰武宁。神龙元年,复改唐兴。天宝元年,始改浦城。宋元仍旧日,国朝(明朝)因之。”以上均明确指出定名浦城为唐天宝元年。
  明嘉靖《建宁府志》卷一《建置沿革》对浦城县条中称:“唐武德四年复置,改唐兴,天授末改武宁,神龙元年复名,天宝元年改载兴。后唐同光中更名浦城。宋德祐初分置忠安军,元复为浦城。”此志提出的天宝元年改载兴,后唐同光中更名浦城,宋德祐初分置忠安军。元复浦城的说法,嘉靖《建宁府志》记叙浦城沿革时,在“天授末改武宁”、“天授末”下注有“通志云嗣圣六年。”在嘉靖以前,福建称通志的只有弘治的《八闽通志》。但《八闽通志》为“嗣圣八年,改曰武宁”,亦不是“嗣圣六年”。同时,天宝元年以后的沿革又不沿袭《八闽通志》,并不注出处,与新、旧唐书的记载亦大相径庭。当不足为据。
  明万历志《浦城县志》卷一《沿革》中,沿袭明嘉靖《建宁府志》其说,而在卷二《县治》中又称:“浦城县始置于汉建安中,名曰汉兴,至唐天宝元年改为浦城,历代以来沿所不革”。其后,清顺治、乾隆两次重修,皆沿讹袭谬。清嘉庆间,再纂浦城县志时,浦城人祖之望博采各史地理志、《元和郡县志》、《太平寰宇记》、《广舆记》、《读史方舆纪要》,详细分别厘正。定为:“唐武德四年复吴兴改为唐兴。后省。武后载初元年复置,天授二年改武宁,神龙元年复名唐兴,天宝元年始更名浦城。”清光绪续修,其志卷一《建置沿革》中称:“嘉庆辛未新修,其沿革一门,经祖舫斋(祖之望)尚书亲加手订……从此可据为定本。故兹编悉依前志,并无增删改易。即后之君子继起增修,似亦不必更滋疑异,再事纷更矣。”民国5年(1916)开始修纂27年成书的《福建通志》。据《元和郡县志》、《旧唐书·地理志》、《太平寰宇记》对浦城沿革亦作考证,其说亦与清嘉庆《新修浦城县志》相同。此届新纂,编纂者以虽光绪志有言在先,但不敢妄袭,复加详以考证,亦认为清嘉庆《新修浦城县志》浦城建置沿革无误。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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