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习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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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537
颗粒名称: 第一章 习俗
分类号: K892.1
页数: 11
页码: 1202-1212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风俗、习俗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风俗 习俗

内容

第一节 岁时习俗
  春节 俗称过年。上年腊月作过年准备:二十日开始炒果子,做糕糖,搞清洁卫生,采办年货,蒸年糕,做粳米碱糕。二十八日在厅堂摆供品祭祖(必用公鸡,不能用其他的家禽取代),俗称烧年纸。除夕贴春联,合家聚餐。饭后,长辈给晚辈“压岁钱”;选择良辰放鞭炮关大门俗称“封门”;灶前炉膛用暗火闷块柴,俗称“焐年猪”,意谓“养猪易大”,“烟火不断”;是夜合家欢聚守候新年来临,俗称“守岁”。解放前债主于除夕提着灯笼登门逼债,负债户无力偿还,则逃避躲藏,俗称“做皇帝”。清末民初,县城隍庙演木偶戏供躲债人观看,是谓“皇帝戏”,债主不敢进入逼债。正月初一清晨,选择良辰放鞭炮开大门,祈“进财得福”。早餐吃素,喝木樨茶。这天,男人下厨房做饭,但初一不摸刀。男女老少均换新衣。早饭后,晚辈向长辈拜年,家长进行诸如尊老爱幼、尊师爱生、礼貌待人、忠厚诚实等等的传统家训。初二开始走访亲友,互相拜年,祝贺新春快乐。正月初五或初六日开始至二十日玩龙灯,向邻村贺新年。龙灯进村,由当地人接去串户,凡接到龙灯帖之家或单位要送红包。正月初九,城关居民登仙楼山游览,俗称“登高”。解放后的春节为法定假日,从初一至初三日,放假三天。除夕吃团圆饭,贴有新意的春联,初一上午,当地领导召集干部团拜。春节前后向驻军、住院伤病员慰问,向老红军,离退休干部、职工,军烈属,五保户拜年。“文化大革命”期间,提倡过“革命化”春节,不放假。
  元宵节 正月十五日称上元节,晚餐合家盛宴、赏灯。解放前,以社庙为单位组织龙灯、鱼灯、踏地戏、踩高跷、划旱船等形式,沿街游行,沿街搭彩棚,悬挂各色花灯。火炮连天,笙笛悦耳,鼓乐齐鸣,彻夜欢乐,称“闹元宵”。解放后,社庙停止活动,以系统或单位组织龙灯队,扮台座,踩街游行。
  清明节 清明日前做清明馃。清明日前三天至后四天均为清明期,具备三牲酒醴、香烛纸箔,到先茔扫墓祭祖。祭毕,有祭产的宗族,在祠堂合族食“馒余”,俗称吃清明。解放后,祭扫祖墓习俗相沿,形式较简便,并兴起祭扫烈士墓,敬献花圈(篮),进行革命传统教育。
  立夏节 立夏日,这天用大米掺糯米磨浆、滤干,搓成桂圆核式,加调料煮食,俗称“立夏丸”。
  乌饭节 四月初八日,俗称“乌饭节”。农家用糯米拌乌沙豆焖饭,名“乌饭”。这天又是牛节,赶早放牧,耕牛休息一天。
  端阳节 俗称“端午节”。包粽子,门口挂菖蒲、艾,洒雄黄酒,大门上用雄黄调水写“王”字,意谓驱邪。给出嫁女送粽子、鸡蛋等。南浦溪下游曾有龙舟竞渡,然不常见。各村均以五月初五过端阳节,唯富岭大路边村过端四(即初四过节)。解放后包粽子,挂菖蒲、艾的习俗相沿。
  乞巧节 七月初七日,小康之家的姑娘于七夕月下,在庭前陈列瓜果酒食,以七枚针穿引
  七条线,称为“乞巧”。此俗民国期间逐渐消失。是日还有洗井习俗,至今沿袭。
  中元节 七月十五日为中元节,俗称七月半。农家做珍珠馃、油炸麻糍、油炸馃、油炸花等。给出嫁女送节。在堂前摆供品祭祖,焚化纸箔。中元节,俗称鬼节。富裕人家,在此天前后做道场,普渡鬼魂。一般人家,用纸糊成男女模样衣裤,在门口或路口焚化,叫烧“孤衣”,同时陈列素菜和果品作祭礼,祭毕任乞丐和小孩抢食,俗称“抢斋”。抢斋时,小孩头戴莲叶做成的“花子帽”,玩莲叶灯,舞柚子灯,更有青年甩火球,颇为热闹。“文化大革命”后,抢斋之俗消失。
  开路节 八月初一,全村男劳力义务修整乡间道路,由本村中公款备餐,亦有添丁户(即生育、娶亲)出米或钱为开路劳力伙食,俗称吃“添丁饭”,沿袭至今。
  中秋节 八月十五为中秋节,亲朋好友互送月饼,夜设家宴,团聚赏月,沿袭至今。
  重阳节 登高,蒸水糕,俗称千层糕、重阳糕,沿袭至今。
  立冬节 立冬日,农家打麻糍、杀鸡进补,俗称补冬。这天耕牛休息,沿袭至今。
  冬至节 俗称冬至大过年,做冬至丸,置荤腥菜肴。亦有到先茔祭祖,首葬那年有去祭祀.每年必须坚持。
  此外,在农历闰月,邀请出嫁女回娘家吃闰月饭,沿袭至今。
  第二节 生活习俗
  一、饮食
  餐次,一日三餐。农村三餐吃干饭,农事大忙时期,田间劳动者上、下午各加一餐点心。城镇居民早餐稀饭,中、晚餐干饭。
  主食,以稻米为主食,山区兼食玉米、高粱、小米。解放前,山区贫苦农民稻米不足,用山粉(蕨粉)、苦菜充饥,称作“糠菜半年粮,山粉当小早”。
  传统点心有:
  麻糍 用糯米浸透蒸熟打烂,搓成桂圆或鸡蛋大小,再滚粘白糖拌芝麻粉(或豆粉)食。农村以此为过节聚餐或款待宾客的上乘点心。
  大米馃 用粳米蒸熟打烂,再粘糖或调味汤食。
  珍珠馃 糯米60%拌籼米40%,浸透磨浆压干,包白糖芝麻馅,做成圆珠状蒸熟。中元节多有制作。
  黄碱糕 粳米用柴灰碱浸成黄色,蒸熟捣烂,再蒸再捣,做成圆饼状或圆条状,再放置碱水中浸养,可长时间存放。食用时取出切片或丝,蒸软或炒食。这种点心在春节前做成,用以赠送亲戚。境内南乡和西乡较多,北乡较少。
  白馃 丧事食用,称馃,用大米制成圆形长条式。扁条式叫“年糕”,不能叫“白馃”,以示区别。
  年糕 过春节时用糯米掺籼米浸泡十几小时,磨浆、滤干再用红糖拌制,有的嵌肥猪肉条等蒸熟,称年糕。还的还拌置野生的曲曲干。祝寿迁移也送这种糕,称实糕。名称不同,制作一样。
  千层糕 俗称水糕。籼米磨浆,蒸熟一层加一层,共约八九层,每一笼用米2.5公斤。此糕不能长时间存放。
  粉干 籼米碾浆压制成线条状,煮熟晒干,食时可煮可炒。
  八宝饭 用糯米氽熟,拌白糖,盛于碗内,碗底铺有猪网油、红枣、莲子、花生仁、瓜子仁、桂花等,蒸烂后,反扣在另一个碗上。喜庆酒席上均有用。
  曲曲馃 俗称清明果,在清明节制作,采集野生曲曲草,打烂,同滤干的糯米浆拌匀,包馅,类似水饺形状。
  此外,还有蛋糕、粽子、锅边糊、冬至丸、泡糕、盒子糕、碗糕、沓馃、油炸麻糍、扁食(馄饨)、核桃糕等。解放后,面粉类的大饼、水饺、馒头盛行。
  酒类,境内盛行自制白水酒,俗称家酿酒,又名冬白酒。农家各户都能酿造。制酒时间大多在重阳后至立春前,尤以农历十月初十日最宜。农村也有以稻谷、稗子自制白酒,俗称“烧酒”。1980年后盛行啤酒。
  菜类,农民蔬菜自种自食。居民现买,荤素搭配,随家庭经济状况而异。解放前,农家以青菜为主,因缺食油,多系清蒸清炖。现油料增多,多喜煎炒炸。农村冬季腌青菜、白菜、萝卜,制豆腐乳、豆豉,供缺青菜时食用,还有制腊肉(冬天,将生肉挂灶门上方熏烤,又称熏肉)。
  地方菜肴有:
  肉燕丸 有燕球(又名龙须燕)、燕扁食两种,用燕丝或燕皮包以肉馅氽熟,是浦城宴客不能缺少的头碗菜,谓之“头碗燕丸”。
  蛋菇 将蛋打烂,灌入猪肠,放入冷水中,用文火煮熟,切成饼状,再拌佐料煮汤。
  豆腐丸 豆腐打烂,裹以猪肉丁放在面粉上,滚成橄榄形,高温汤锅内氽熟,加上调料、汤汁,即可食用。
  炒鳝皮 用小刀从黄鳝背部剖开,除去骨头和内脏,然后切成小片,放在烧红的铁锅里下油炒熟。
  炒田螺 田螺放在清水中漂,让它吐出泥粉,夹去螺的后部,以油、盐、酒、辣椒作佐料炒熟,食时一吸即出。
  泥鳅熬豆腐或芋头 泥鳅捞到锅上,加上猪油、酒、酱油等佐料,用文火焖死,再放芋头或豆腐,加桂叶为香料。
  蛋皮 将蛋拌地瓜粉搅匀,放在热锅上薄薄摊开烤熟,即为蛋皮。然后切成长条包瘦肉馅,名为“蛋皮燕丸”。
  还有一种野生桂叶,在煮鱼、煮泥鳅和田螺时,取出二三片用火烤焦后,速放入正在煮沸的锅内再盖紧继续煮。食之有一种特别沁心的香味。
  二、服饰
  衣裤 清末、民国期间,衣料贫富殊异,富人多用绸缎、绢、纱、皮,贫苦人多用土布。衣式,男性春冬用大襟,夏秋衫用对襟;女性四季皆用大襟。富者、文人穿长衫,外加马褂;劳动人民秋冬多着短袄、长裤。男女均为兜腰便裤。妇女围裙头有嵌红色或绿花,表示已订婚或有对象。富家女有外套绸缎裙。五四运动后,城镇的妇女流行穿旗袍,夏秋穿大襟短衫、套裙。青年
  男服时兴学生装,公教人员时兴中山装。抗日战争期间崇尚军装,男学生中有童子军装,女学生穿蓝衫青裙、背带布裙。民国34年(1945),公务员由县统筹制发制服,男公务员制服为淡灰色或黑色中山装,女公务员制服为蓝色长衫。1949年后,开始盛行列宁装、青年装、中山装。1980年后,盛行穿西装、牛仔衣裤、夹克、喇叭裤,衣料由斜纹、咔叽到化纤、毛料。男性服式比较固定,女性服式花样较多。但年老的家庭妇女仍有着对襟衫。农村年老的男女也有大襟衫、便裤。
  鞋 清末民初,春、夏、秋皆自制线缝布鞋,雨天穿加钉木屐鞋,劳动时穿草鞋。冬天,老年人穿圆头棉鞋,俗称“双梁鞋”。妇女裹脚以“三寸金莲”为美,穿绣花鞋。民国19年后,开始盛行橡胶鞋,富户之家中青年妇女穿高跟鞋。1949年后,草鞋逐渐减少,多数穿橡胶鞋。1960年后,夏秋穿塑料凉鞋。1980年后,青年妇女又喜穿高跟鞋。
  帽 清末民初,老年人戴风帽(畚斗帽),中、青年戴棉纱帽、猴狲帽,文人、富户戴瓜皮帽,结婚戴礼帽。老年妇女头包嵌珠的边子,小孩戴狗头帽。1949年后,男性喜戴鸭舌式的呢子帽、咔叽帽,小孩喜戴海军帽。
  三、发型 首饰
  发型 清代,浦城男性都留辫子。民国期间,政府下令男性剪辫子,辫子逐渐消失。剪辫后,男子都理光头,后为平头、圆式头、三七分发西装头,少数中老年人蓄胡子。妇女婚前留长辫,婚后梳头髻。民国29年开始,境内有用火钳烫发。1954年后用电烫发。“文化大革命”期间,男子不准理大包头,女子头发不能过肩,更不准烫发。1981年后始有化学冷烫发。
  首饰 解放前,妇女盛行插金(银)头钗,戴耳环、金戒指、手镯、项链等。儿童挂银制八卦镜、戴银制手(脚)镯。1950年后逐渐消失。1980年以来,随着经济收入增加,妇女戴耳环、金(银、珠)项链、手链、手镯、戒指逐日增多。也有少数男性戴金(银)戒指、项链。
  四、住宅
  境内住宅,贫富殊异。住房形式有:富户在解放前为木结构,磨砖大门,两边为风火墙的深宅大院,墙的下半部为泥墙,上半部为薄砖空斗墙。一幢房子有下厅、东西厢、厅堂、大房、重房、后厅(穿庭)、外加厨房;一般农户,四排三直,或五排四直,土木结构,瓦平房;穷困农户住竹瓦房、树皮房、芦苇当瓦的篱笆茅房。
  解放后,住宿条件日益改善,到1970年后,竹瓦、树皮、芦苇等简易房已极少,建砖木(或块石)结构楼房,有钢筋混凝土凉台的逐渐增多。
  五、傢俬 家用电器
  厨房用具 传统灶皆烧木柴的长方型灶,或曲尺灶。一般靠墙壁,置两口锅,少数大户人家有三口锅。少数有手拉风箱灶。1982年起推广节柴灶,城关推广烧煤。饭桌一般用方桌或小方桌,宴宾客用圆桌。厨房里有菜橱。
  床 解放前,一般家庭用大梁床,富户有铜床、铁床、假铁床、夹帐床、书闱床、福州床;贫困人用木架床、竹架床。1970年后,时兴中山床。1980年后,时兴高矮床、沙发床、棕板床、钢丝床、席梦思床。
  橱 解放前,大多为两扇门的古老橱,少数用宁波橱、福州橱、书橱,皆杉木制造。1970年后,兴高矮橱、五斗橱。时兴楠木、花榈木、檫树等珍贵木料制造。1980年后,兴两边用门中间嵌全身镜的大衣橱,或组合家具,时兴铝合金架、胶合板料。
  其他傢俬 家用电器 有小方桌或小圆桌、梳妆台、长方形五子桌、衣架、木椅、木凳等。卧室内随着经济收入增加,家用电器增多。1980年以来,大多家庭有电视机、电风扇、“三用”机(收录放机)、电冰箱、洗衣机、沙发等。
  第三节 婚姻与家庭习俗
  一、婚姻
  解放前的婚姻制度,囿于封建礼教,男尊女卑。妇女的政治、经济、社会地位不能与男子平等。妇女不能用自己的名字,李家女嫁王家郎,只能称“王门李氏”。男子可以一夫多妻,寡妇再嫁备受歧视。男婚女嫁,全凭“父母之命,媒妁之言”,自由恋爱被视为“大逆不道”。选择配偶,讲究门当户对。丈夫认为妻子不守妇道,即可用休书将妻子休掉,也有的将妻子出租、出典、出卖。而女方要求离婚的则受种种责难,即使回到娘家,也受父母责怪、兄弟不容,要从一而终。男子18岁、女子16岁开始提亲,早婚现象普遍。男子娶亲,俗称“讨老婆”;女子出嫁,俗称“嫁人”、“做新娘”。旧的婚姻形式有:
  童养媳 俗称“新妇子”。贫苦人家,为生活所迫,将幼女送给男方扶养,成年结婚为媳妇,不须办理迎娶手续,就在男家宴请宾客,俗称“配亲”。
  娃娃亲 浦城为数不多。官宦富户,给娃娃定亲或指腹为婚,以结成姻亲,有的以此在政治上拉势力或经济上找靠山。
  入赘 没有儿子只有女孩,为使年老有依靠和传宗接代,经媒人说合,族人和亲友认可,男方到女方落户,遵守女方家规、族规,立字为凭,亲戚间的称谓改变。如女方的姐妹称入赘的男子为哥(弟),招赘的姐(妹)称嫂(弟媳)。所生子女,长子跟母姓,次子跟父姓,入赘的男子有财产继承权,也要承担女方全家赡养义务。
  填房 男子死了原配,娶继室,也称续弦,这种习俗,历代沿袭。
  纳妾 俗称讨小老婆、讨小。解放前有纳一至几个妾不等。由于多妻,造成家庭矛盾,俗语有“家庭不和,讨坏大小婆”。
  上门 女子死了丈夫,招男子到家为夫。俗称上门郎,即“招夫养子”。再婚所生子女跟父姓。上门郎要承担全家赡养义务。上门郎受女方亲友族人歧视,谓之“上门郎下门客,若不好,摸起扫帚就革(赶)”。在家庭中没有支配权。
  上半架门 有极个别妇女,因丈夫残疾,缺乏劳力,经原夫许可,再招一个男人到家,成为一妇二夫同居。此后所生子女归属、经济收支,三方议定。
  租、典、卖妻 因负债无力偿还,将妻子出租或出典、出卖,在浦城系极个别现象。典妻到期,按原价赎回。租(典)期限可以延长也可缩短或改作出卖。在出租(典)期间所生子女和所积累财产归受租(典)入男方所有。
  寡妇改嫁 俗称“二婚亲”,受人歧视。死了丈夫,被人责“吃夫精”、“扫帚星”。寡妇要改嫁,前夫公婆向再夫索取“身价钱”,本村要索“出社钱”。带去的前夫子女,受人歧视,被称作“拖油瓶”或“带轿尾”。
  冲喜、守节 从封建社会一直沿袭到浦城解放前夕。一经订婚,即为夫家人。婚期未到,未婚夫或公婆病重,要提前完婚,谓之“闹喜事”、“冲邪气”,称冲喜。如未婚夫病重不能出来拜堂,用公鸡代替新郎,有的冲喜之日女子即成寡妇。有的订婚后,未婚夫已亡,仍要按原定婚期捧亡夫灵牌拜天地,举行结婚仪式,在夫家守节而终。
  五四运动以来,提倡婚姻制度改革。城区逐渐兴起自由恋爱,文明结婚,多妻制日趋减少。但封建婚姻制度和旧的婚姻习俗仍占主要地位。
  1950年5月1日起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废除包办强迫、男尊女卑、漠视妇女利益的封建婚姻制度,实行婚姻自主、一夫一妻制、男女权利平等、保护妇女合法权益的新婚姻制度。禁止重婚、纳妾,禁止童养媳,禁止干涉寡妇改嫁,禁止租妻、典妻、卖妻。1952年冬,全县开展宣传新《婚姻法》,严惩贩卖、拐骗、强占、迫害、虐待妇女的犯罪分子。对虐待童养媳致死的盘亭村邹某判处死刑。1957年,对虐待其夫前妻之子致死的九牧黄碧洋村连某判处无期徒刑。1983年;开展打击拐卖妇女儿童的犯罪分子的斗争。
  二、家庭
  封建社会的家庭,家长有支配一切权利,族长有一族的支配权,其他人均处于被支配地位。族有族规,家有家规,谁违犯族规、家规,要受到处罚。特别是妇女,必须恪守“三从”、“四德”,在家庭中没有地位,如果发表意见,会被视为“女作男权”、“前锅(水)未滚,后锅(水)先滚”。家庭以多代同堂为荣。父母去世,由长兄当家,即所谓“长哥为父,长嫂为母”,长兄既有掌管家庭权利,也有承担家庭一切生产生活义务。父母在世,儿子提出分家视为“不孝”。分家时要请舅父主持,当众立约(称分关契),长孙先抽一份,未娶亲兄弟先留下“老婆本”,分房时长子不出屋,居左边大房。女儿只有出嫁时所带的妆奁,被视为“嫁出女泼出去汤”,没有财产继承权。无嗣的可以过继或领养儿子,以兄弟之子为嗣,称“过继”,领养他人之子称“螟蛉子”。继子、养子(改姓后)有继承权,也有赡养继父母的义务。养子受人歧视,遭宗族排挤。
  五四运动以后,大家庭逐渐解体。
  解放后,废除旧的封建家族的统治规范,逐渐建立起民主的新型的家庭,男女平等,女儿有同样继承权,养子不受歧视。
  附 一户大家庭简介
  莲塘乡洞头村是邹氏单居独户的村。邹祖籍是汀州府的编户齐民。大约于清代中期,因务农破产,迁到浦城古楼乡偏僻的西坑村定居,后又举家迁到洞头村,公社化时划为一个生产队。
  迁入洞头的始祖是邹荣祥,他除女儿出嫁,在家7个儿子,至1972年共繁衍到97口,五代同堂,家庭有一套严格管理制度。全家由邹荣祥主持,邹死后由其妻陈水英主持,陈水英年事高时,由长子邹秀松协助具体处理和安排全家各项事务,重要事项、重大经费开支,由7位兄弟商议,再报陈水英裁决。在长兄领导下,各兄弟有明确分工,各负其责。男劳力主要从事外业生产劳动;妇女主要从事家内劳动,备办伙食则采取七房依次轮流执勤。遇到脏、重、难的农事都抢
  着干。兄弟、叔侄、妯娌、姑嫂和睦相处。对来客都以礼相待,外族求助,经家长同意,尽力支持。对国家、集体任务都按期完成。
  邹氏经济主体是家族公有制,基本消费品分配以平均主义为原则。吃饭同厨房,饭菜一致,绝少特殊照顾,婚嫁、生育、衣被、丧葬等费用公共支出。分配消费品分三类:一是衣饰,按人分配,分老、中、幼三等,购买不同花色布料,各等同一尺寸、同一布料,由各房自行调剂缝制。二是住房,七个儿子各住一套茅屋,瓦房落成后,先供新婚夫妇居住。三是零用钱,凡年15岁以上至70岁以下,每人一份“份子钱”,每年约有二三元。家族首长陈水英则可直接提取少量“体己钱”,用于农忙慰劳成年男子的聚餐及过年发给儿童的“压岁钱”。邹氏家族也有半公开的小私有经济,主要是媳妇带来的陪嫁物和各房自己饲养的鸡、鸭、鹅等小家禽,以及为大家庭出售挑运山货时扁担头捎带些小山货的售款等,归己私有。
  接客待人的规定是区别来客,由专人接待,妇女和儿童一律回避,凡属族内共有的亲戚,一般由第一代尊长或第二代长兄负责接待,男客男陪,女客妇陪。私家的亲戚,则由尊长接见后,由各房自己接待。除家常便饭外,酌情添酒加菜。客人相赠礼物,一律上缴尊长处理,而后给予适当回赠。
  1972年,陈水英年事已高,无力维持家族。是年8月新稻登场时,分为14户,各起炉灶,自立门户。至此大家庭解体。
  第四节 礼仪习俗
  一、称谓
  父亲称爸爸,俗称爷(爹)。母亲称妈妈,俗称娘。儿子称囝,女儿称妮妮。
  父亲的祖父(母)称曾祖父(母),俗称大公大婆,自称曾孙(女)。
  父亲的父母称祖父母,俗称公大(祖父)、大大(祖母),自称孙子(孙儿)、妮孙(孙女)。
  父亲的兄、弟,俗称伯爷、二爷……,父亲的嫂、弟媳,俗称娘娘(伯母)、二妈、三妈(婶母)……。自称孙子(侄儿)、妮孙(侄女)。
  父亲的姐夫(姐)、妹夫(妹),俗称姑夫、(娘娘、大娘、二娘……),自称孙子妮孙。
  母亲的祖父(母)称外太祖父(母),俗称外太公(外太婆),自称曾外孙(曾外孙女)。
  母亲的父(母)称外祖父(母),俗称外公(外婆),自称外孙(外孙女)。
  母亲的兄(嫂)、弟(弟媳),称舅父(母),俗称舅爷(妗嫚娘),自称外甥(外甥女)。
  母亲的姐夫(姐)、妹夫(妹),称姨父(姨母),俗称姨夫(姨嫚娘),自称外甥(外甥女)。
  丈夫的父、母,俗称公爹、家娘(婆婆),现在都称爸爸、妈妈,自称新妇。丈夫的兄称伯,弟称叔子。丈夫的姐妹叫姑妈。
  妻子的父(母)称岳父(母),俗称丈人(丈母),现在都称爸爸、妈妈,自称婿郎。对妻子的兄弟叫舅,年幼者称舅爷子,对妻子的姐妹叫姨嫚娘。
  丈夫俗称老公,现在都直呼其名。
  妻子俗称老婆,旧时称为家里、厝里。现年老的夫妻间称老头子、老太婆,年轻的直呼其名。
  兄弟的妻子之间互称妯娌,俗称叔伯姆,也有与夫同叫嫂。
  父亲兄弟的子女称堂哥、堂弟、堂姐、堂妹。
  父亲姐妹的子女和母亲兄弟姐妹的子女称表哥、表弟、表姐、表妹。
  父(母)有再婚的,子女称继父(母)、后爷(娘)。
  对朋友中长辈同朋友称呼,一般对长辈的称伯爷、娘娘,同辈称大哥(嫂)。
  解放前,称女婿为姑爷,如大姑爷、二姑爷,称侄媳为大院主、二院主。现都直呼其名,同辈解放前称仁兄、老弟,解放后称同志。近年有称先生、小姐。
  称人子(女)为令郎(令爱、千金)。
  称师傅为师父,称师傅的妻子为师母,俗称师父娘。
  老师称老师、先生,自称学生,称人学生(徒弟)为高足。
  二、婚嫁礼仪
  封建社会的婚嫁礼仪,一般是男方向女方求婚,有如下程序:
  送年庚 写好男子出生年月日时辰,配天干地支,谓之八字,由媒人送给女方。女方如果七天内没有发生意外事故,即请算命先生合八字,如双方八字没有相克(俗称冲撞),女方即回“年庚”,即算确定关系。
  下聘 下聘又称定亲,男方给女方要送财礼和果品,定亲时男女双方均给亲友分赠糖果,亲友准备红包吃喜酒。
  送日课 男方选定婚期,通知女方,称送日课,同时也要送彩礼。
  迎亲 婚前三天,男方给女方送披风、花髻(凤冠)等。富户迎亲奠雁,用鹅代雁。男方拜奠之后,抬着一对鹅,新郎坐乘客轿随着花轿到女方迎亲,俗称拜门奠雁。还需带礼品(俗称父母担)齐到女家,同时,要给厨师送红包。女方中午请酒,称为花粉酒、还亲酒。下午,新娘告别长辈和亲友,离家时放鞭炮,一路上吹吹打打。进门时,由一对老年夫妇(俗称牵婚爹娘,嗣后相认父母),搀扶新娘下轿,举行拜堂,即一拜天地,二拜高堂,三是夫妻对拜,然后由司仪主持按次序礼拜长辈、内亲、姑表亲,每个受拜的人均要给礼钱。新娘由家娘带着向亲戚敬酒,以辈份为序,长辈要送礼钱,称为见面钱,然后给嘉宾敬酒。拜完天地后,即送入洞房,饮交杯酒,然后开筵席。每上一道菜,新娘要换一件衣服,向宾客致敬。
  闹新房 结婚三天内,要新婚夫妇表演节目。入夜有偷新郎、新娘衣服,要用糖果方能赎回。
  回门 第三天新婚夫妇乘轿回娘家,称回门。回去时女在前,男在后。回来时男在前,女在后。岳父家中餐请回门酒不留宿,晚餐男方请回门酒。女方亲友要送给新郎见面礼。三日后新媳妇始下厨房,操持家务。
  结婚满月,娘家送女红用具。当年除夕前,给岳父母送年。次年正月,男方亲戚请新娘,女方亲戚请新郎,俗称请新亲。亲戚均不收新郎、新娘拜年糖果。
  再婚的礼仪简便,男女双方,经人介绍,互相认识,有关事项面议,即互交信物,俗称“交遗记”,男方请一餐酒。
  抗日战争后,物价日涨,婚礼大有改革。解放后,逐渐革除旧日的习俗,不论新婚或再婚,不用
  旧风俗的繁琐婚嫁礼仪。男女双方自己商定结婚事项和婚期,并告诉家长,获得长辈支持,到政府有关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取结婚证,婚事简办,迎亲时新郎亲自登门接亲。不通车地方双双步行,迎亲和送亲若干人陪同。1980年后,随着经济收入增加,交通事业发达,城镇一般都用小汽车,农村用拖拉机接亲,山区仍步行。请酒也简便,男女方各办一餐,女方中餐,男方晚餐,席散客离去;次日办回门酒,女方中餐,男方晚餐,各请至亲好友作陪。再婚更为简便,一般一餐即散。1980年后有的单位举办集体婚礼,也有旅行结婚。
  三、喜庆礼仪
  生育俗称喜庆,头胎临产前,娘家要送婴儿衣着鞋帽及染红鸡蛋等,俗称催生。未生之前忌送鸡。产后向岳父家报喜,提一壶酒,壶嘴是圆塞,表示生男;壶嘴塞花,表示生女。产后三日请酒,俗称洗三朝(或称洗三旦),请长辈取名字。婴儿满月剃头,宴请亲友,俗称满月酒,亲戚要送礼。在这个月内产妇吃鸡、猪肚、红糖姜酒等,满月产妇可以出房。
  婴儿周岁,亲戚送礼,俗称送周。周岁这天,摆上文房四宝、算盘、刀、剑等,由小孩摸玩,俗称摸周,预卜长大后从文从武或经商。第一次到外婆家,外婆要送一只鸡,俗称带路鸡。解放后喜庆习俗均从简。
  四、祝寿礼仪
  祝寿除周岁外,传统一般是十岁、五十岁、六十岁祝寿请寿酒,二十、三十、四十岁不兴祝寿,六十九即举行祝七十岁寿,出生日以虚岁农历月日计算。祝寿送礼和宴请宾客,只能提前不能推后,寿礼不能逾期补送。富户祝寿有张灯结彩,设寿堂,鼓手吹打,唱寿戏。一般人家,只挂寿联。祝寿红烛、寿联、鞭炮要女婿送。亲戚朋友送寿礼祝贺,向老年人拜寿时,按辈份次序拜。寿筵上必须吃面(俗称长寿面)和寿桃糕。解放后,祝寿礼仪简便,一般亲朋团聚合影留念。
  五、丧葬礼仪
  病危时,子孙到床前送终。死后设灵堂,请道士念经,超度亡灵,向亲友报丧。女儿奔丧,要沿路哭,称哭路沿。择日入殓,殓毕备宴款客,称为“棺殓酒”,奠仪者以白布回赠,名为“回帛”。讲求厚葬,地主富户有殉葬品,请阴阳先生选墓地。油漆棺木60岁以上用红色,60岁以下用黑色(谓之短命)。送葬时设路祭。孝期,儿女披麻戴孝,晚辈不能穿红绿衣裤、鞋袜、插花,子(女)辈穿白鞋,孙(孙女)辈穿蓝鞋。客死在外的尸体不能进村、进屋。
  解放后,丧葬礼仪从简。公职人员改用追悼会,臂缠黑纱,送葬时持小白纸花,送花圈和挽联。1979年实行殡葬改革后,推行火葬,农村仍有土葬,部分旧俗还有存在。
  六、建房礼仪
  解放前,富户建房要请阴阳先生选择地基和大门方向,有“千斤门楼,四两屋”之说。上梁时要选择吉日良辰,各柱遍贴楹联,鞭炮齐鸣。梁架好后木工师傅在梁上抛五色子(即瓜子、花生、莲子、嘉应子、金弹子),任人抢取,以示彩发。迁入新居后,置办搬移酒,亲友送楹联、镜框等礼
  物。解放后,建房的上梁习俗,农村尚在延续,迷信习俗,已逐渐革除。
  七、交际礼仪
  相见礼 民国期间下级向上级见面行鞠躬礼,上级对下级点头示意;晚辈对长辈行跪叩礼;朋友同辈之间双手合掌作揖。解放后均用握手礼,女方未主动伸手,男方不可先伸手。
  问路问事 见老年男人称伯父、老人家,老年妇女称婆婆、娘娘;中年男人称仁兄、大哥;中年妇女称大嫂、嫂子;年青男的称兄弟、朋友,女的称小姐、姑娘。尤其对长辈不能直呼其名。解放后,一般称同志。熟人相见时,均流行互问:“你吃了没有?”“去哪里?”以示关心。
  敬客 对贵客、稀客到家,泡桂花糖茶,按宾主位坐下。“客来扫地,客去烧茶”,是待人不礼貌的表现。
  多人同行 宾客先走、长辈先走、女人先走。
  告别与送客 告别时道“多谢茶”、“您们坐一下,我先走了”、“失陪”。送客:视其亲疏、贵客、稀客,分别送至门口、村外,分路口握手告别时,道声慢慢行。通车船地方送至车站、码头,分别时道声祝一路平安,或一路顺风,再见!
  八、筵席礼仪
  浦城的筵席,有招待宾客筵、春节请春酒筵、婚嫁筵、喜庆筵、祝寿筵、丧葬筵、乔迁筵,还有开工筵、完工筵等10余种。各种筵席规格不同,礼仪也不同。
  招待宾客筵席 视客人多少、交往情谊、亲疏以及东家经济条件而办。遇稀客,杀鸡(鸭、鹅),制作点心,饮水酒、白酒等,贵客更为排场。
  请春酒筵席 解放前菜肴一般12碗,称“12件”。解放后随着经济收入增加、生活改善,菜肴一般达14~16碗,有的20碗,4~6个果碟,饮水酒或白酒。
  婚嫁、喜庆、祝寿、乔迁和丧葬等筵席 解放前菜肴10碗(4碗干菜、4碗汤菜、2碗盘菜),两样点心,一种酒(水酒或白酒)。解放后逐渐增加,尤其1980年后,菜肴达16、18、20碗,多达24碗不等。4~6个果碟,每桌2包烟,饮水酒、白酒、啤酒、可乐等,每次有2~3种酒。婚筵酒菜更为丰盛。
  开工筵、完工筵 视东家经济条件而定,没有一定规格。
  各种筵席,不能缺少燕丸和香菇。燕丸为第一碗上桌称“头碗燕丸”。属于庆祝类筵席,燕丸上桌要鸣放鞭炮,表示祝贺。鸡上桌,随后全鱼上桌,表示筵席结束,谓之“鸡飞鱼走”。全鱼上桌不食,宾客即离席。1980年后,有用香菇或甜菜结束。香菇模拟雨伞,最后一碗上桌以示赠“雨伞”告别,也有用甜菜以示“甜甜蜜蜜,友情长在”。
  敬酒 如有贵客,先从贵客开始,未请贵客从长辈开始,然后依次进行(丧事筵主人不敬酒)。猜拳(酒令)习俗,城乡均有,但不盛行。
  坐位 解放前请春酒用圆桌坐12人,余皆方桌,每桌8人。解放后皆用圆桌,每桌10人或11人。厅堂正中桌为首席,贵客请坐首席(桌缝横摆,上横左为首席,右为次,桌缝直摆称川席,即左边上位为首席),未请贵客的请长辈或老师坐首席。如开工、完工酒应请师傅坐首席,陪客两侧,余皆自由选择。
  农村中插秧(俗称莳田),第一天叫“开秧门”,请“莳田师傅”坐首席。三餐菜肴,均要凑成九碗(同样规格碗)排成三行,谓之“三行九碗,桌上摆得直,莳田莳得直”。莳田与栽田埂豆时,当天晚餐每人1只带壳的鸡(鸭)蛋,谓之“压根”。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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