卷三十四 体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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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480
颗粒名称: 卷三十四 体育
分类号: G807.1
页数: 13
页码: 1111-1123
摘要: 本篇记述了蒲城县体育的情况。
关键词: 蒲城县 体育

内容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创办的两等小学堂中设体操课,将体育作为辅助身体成长发育的教育。民国期间,学校均设体育课,但运动器械少、场地简陋。民国15年(1926),县举办首次中小学生运动会。民国17年,县始设体育场。
  解放后,人民政府以“加强体育锻炼,增强人民体质”为宗旨,重视发展体育事业。在中小学,按照《体育教学大纲》要求安排体育课。1951年,建立县体育分会。同年秋,举办运动会。1953年,在中小学校及职工中推行《准备劳动与卫国体育锻炼制度》(简称“劳卫制”)。1955年,成立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配备专职体育干部,负责组织日常体育活动。1962年,在仙楼山麓新建公共体育场,面积达1.14万平方米。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多设置篮球场或乒乓球、康乐球、棋类活动室。“文化大革命”期间,对县体委实行军事管制,但由于社会动乱,体育活动停顿,体育器材散失,中小学体育课改为军体课。1972年,恢复县体委机构,中小学恢复体育课。
  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体育设施逐渐增加,多层次、多形式竞赛活动普遍开展,参加活动人数逐年增加,农民、职工、学生和老年人等各种体育活动开展得很活跃。1979~1988年,全县累计举行各种运动会及单项比赛共99次,参加者19689人次;参加地区运动会比赛19次,有7项获集体冠军,17项获个人第一名;参加省比赛11次,其中获第一名1次、第二名6次、第三名5次。
  第一章 群众体育
  第一节 民间传统体育
  民间传统体育活动有武术、棋类、登山、拔河、踢毽子、放风筝等项目,活动均在节日或工余进行。
  武术 浦城部分村庄有武术活动。著名的有(1)岩岭头村的拳术。属“南拳”,据1981年福建省体委和县体委调查鉴定,系明代俞大猷派传授的拳术,故亦称“俞家拳”,项目有拳术、棍术、单刀、单剑、双锏、镋、钯、盾、勾镰枪、笔架叉等,尤其是棍术有独特的风格。每年春节和冬闲
  期间,到附近村庄表演,俗称“打狮灯”。该村绝大部分姓姜,原只限传给姜姓子弟,传男不传女,直到1980年始破陈规,收外姓人为徒。1988年,全村坚持武术活动的有200余人。(2)双坑村的武术。于清光绪十五年(1889)由钟、柳两师傅传入,项目有子午棍、五花落井、十八步拳、金鸡吃米棍、九滚十八跌、七扣连拳和双刀、锏等,因历年授徒不多,至1988年仅有少数人继承。(3)忠信村的光明凹。清代曾设过练武坛,教练刀、枪、剑、?、箭等武术,培养武科举人才,后随科举制度废止而废止。
  民国23年(1934)12月,民众教育馆聘请武术教师,每星期一下午6~8时组织学习。民国32年,县立体育场举行体育竞赛及表演,有国术,内分拳术、器械、武功3项。解放后,“俞家拳”的拳师姜培庆和双坑村“九滚十八跌”拳师周小佑多次应邀到县体育场作武术表演。
  1979年5月,县组织武术队参加建阳地区武术比赛,获团体总分第三名。1985~1987年,每年春节期间,县专场组织武术表演,并组织业余武术队下乡演出4~5场。1985年起,太极拳、太极剑、练功十八法等在群众中特别是离退休的老年人中开展得很活跃。
  棋类 在浦城流传较为普遍的是象棋。民国25年5月31日,民众教育馆举行每一次象棋比赛,有16人参加。解放后,县文化馆多在五一劳动节、春节举行专场象棋比赛。
  登山活动 在民间流传已久。城区居民在每年正月初一、初九,男女老少成群结队攀登仙楼山;重阳日,在城区和乡村也流行登山活动。1982年,仙楼山辟为森林公园后,每天清晨攀登仙楼山锻炼身体的人数与日俱增,每天约有数百人。
  踢毽子、跳绳 原属少年儿童活动项目。民国23年,县民众教育馆转发省教育厅通知开展踢毽子活动。解放后,青少年中仍很盛行。
  放风筝 俗称放纸鹞,在重阳节前后放飞,纸鹞形状有鸟兽虫鱼美女型。现活动很少。
  舞龙灯 历史悠久,历代沿袭。每年正月,城乡均有舞龙灯活动。元宵日,近郊龙灯集中在城内比赛。
  1984年开始有台球、滑旱冰等体育活动。
  第二节 农民体育
  解放前,农民体育多为自发性的健身自卫活动。节日农闲时,也开展些传统体育项目活动。
  解放后,在党和人民政府的倡导下,各级领导重视发展农民体育活动,首先在民兵训练时举行篮球、田径、拔河等项目比赛。1962年,县组织农民男女篮球队,参加省在闽清县举行的农民篮球比赛。1973年,全县16个公社分别成立体育领导小组,领导干部带头参加体育活动,推动农民体育运动的开展。1974年,管厝公社男子篮球队及水南农场女子篮球队参加建阳地区在建瓯举行的农民篮球赛。1977年,古楼公社组织青年、民兵、社员举行拔河、赛跑、投弹、乒乓球等项目比赛。仙阳镇自1979~1986年,每年五四青年节都组织农村青年举行单项比赛或小型运动会,比赛项目以篮球为主,还有排球、乒乓球、田径、拔河等。有时进行村与村之间邀请赛。1984年6月,县选出仙阳镇巽源村男子、女子篮球队为县代表队参加福建省在建瓯县举办的首届农民“丰收杯”篮球赛,分别获得第九名和第五名。1985年,县在仙阳镇举行五镇男子篮球锦标赛,参加的有城关、富岭、临江、石陂和仙阳5个代表队,仙阳镇篮球队获得冠军。同年,又在县城举行全县农村男子篮球锦标赛,水南、莲塘、富岭、临江、濠村、水北街、石陂、仙阳、忠
  信、永兴等10个乡镇的农民篮球队参加比赛。1986年10月,在福清县举行农民“丰收杯”篮球赛中,仙阳镇农民女子篮球队荣获第三名。
  第三节 职工体育
  民国期间,职工体育仅机关、学校公教人员中开展,常有篮球、排球、乒乓球、象棋等活动。民国35年(1946),城区教师组织华山篮球队经常进行邀请赛活动。次年11月,县民众教育馆举办“应泽杯”篮球赛。民国37年元旦,县举办体育比赛,华山篮球队和浦教排球队分别获得冠军。
  1951年,县党政机关干部组织篮球队,县直机关领导带头参加,促进全县职工体育运动的开展,尤其是党政机关、汽车保养场、制材厂、农业机械厂、碾米厂、松香厂的职工篮球队办得活跃。1954年,县男女篮、排球队参加建阳地区篮、排球赛,均获冠军。1953年,全国推行“劳卫制”,浦城在职工中广为推行。1955年,经考核有43人达到“劳卫制”一二级标准。1958年,全县有27个职工篮球队(其中女篮1个队),队员307人;7个排球队,队员72人。这年,有21个基层单位职工参加并坚持广播操。
  “文化大革命”开始后,机关、企事业单位受冲击,体育活动也随之停止。县革委会成立后,特别是1973年后,随着基层工会组织恢复,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是年10月,县合成氨厂、林业化工厂、化工厂、硫铁矿、运输中心站、邮电局等单位重新组织篮球队。1976年,建阳地区林业系统职工篮球赛在浦城举行,浦城林业职工代表队取得良好成绩。
  1977年起,县体委、团县委、县妇联、县总工会分别于每年的春节、三八妇女节、五一劳动节、五四青年节、国庆节举办若干项体育活动。1980年9月,举行职工篮球赛,按单位选派男、女队参加。1982年4月,举行福建省第八届运动会建阳地区排球选拔赛,浦城女排获第二名、男排获第三名。1987年,县妇女联合会在三八妇女节举办拔河、门球、剑术、太极拳等项目比赛,有407名女职工参加。同年秋,县教育局教育工会举办教工篮球赛,有19个中小学教师代表队248名教师参加比赛。当年7月,县林业局职工男子乒乓球队参加建阳地区林业系统比赛,获团体第一名、单打第二名,后参加省林业系统乒乓球赛获单打第三名。
  1988年,举办的职工体育竞赛有:元旦围棋赛,32名职工参加;三八节中老年妇女拔河、迪斯科等项目比赛,有546名职工参加;五一节首届经委系统职工运动会,有田径、篮球、乒乓球、拔河、象棋、围棋等14项,参加的职工有767人次,108人获个人单项奖;首次县直机关职工田径运动会,有429人次参加,199人获名次奖;三省三县(江山、广丰、浦城)举办教工“园丁杯”男子篮球赛,县教工获园丁杯冠军;浦城、松溪、政和三县举办围棋协作赛,县围棋代表队获第一名。
  第四节 老年体育
  1983年五一劳动节,县总工会首次举办老年竞走运动会,有离退休干部、工人共58人参加,最高年龄68岁。
  1984年9月14日,成立县老年体育协会(简称老年体协)。至1988年12月,全县已有22
  个基层分会,会员共2189人,其中男会员1677人、女会员512人。老年体协组织老年体育活动。
  1984年9月29日至10月2日,在县体育场举行首届老年体育运动会,有27个单位146人参加,项目有中国象棋、围棋、跳棋、田径综合、射击、乒乓球、羽毛球、篮球一分钟投准、慢速自行车、立定跳远、50米竞走、门球、康乐球。1984年12月29~30日,在县体育场举行第二届老年体育运动会,194人参加,有象棋、乒乓球、射击、跳棋等比赛项目。第三届老年体育运动会于1985年春节举行,参加运动会的有348人,比赛项目有田径、射箭、气枪射击、国际象棋、登山等。第四届老年体育运动会于1987年2月22~25日举行,有145名老年体协会员参加,比赛项目有门球、乒乓球、棋类、田径、射击等。
  县老年体协举行过两次游园活动:第一次在1986年9月13日,活动项目有象棋、篮球、定点投篮、投圈、钓鱼、门球、乒乓球、射击等,有328人参加,78人获奖;第二次于1988年9月18日在县体育场举行重阳敬老日活动,项目有门球、手榴弹投掷、垂钓、套圈等,有508人参加,253人次获得优胜奖。
  1986~1988年,全县共举行8次门球比赛活动;参加6次建阳地区老年人门球赛,4次名列前3名。1988年,全县有老年门球队9个,队员80人。
  县老年体协还于1984年4月至1988年10月,先后举办气功、灵子术、鹤翔庄气功、练功十八法、五禽戏健身操、太极剑、太极拳、交谊舞、迪斯科健身操等各种为期半个月或一个月的训练班10次,共培训528人。
  1986年7月,在县游泳池举行第一届老年人游泳健康赛,按年龄分男、女各2个组,竞赛项目有150米、100米,有30余人参加。1988年12月,举办老年人迪斯科、太极拳、气功等项比赛。
  第二章 学校体育
  第一节 幼儿体育
  民国期间,中心小学附设的幼稚班未安排体育课程,仅在课间或课外活动做游戏。解放初期,幼儿班的体育活动项目主要是游戏和幼儿体操。1956年,创办县立幼儿园,并在全县办15个幼儿班,始正式安排体育课,并有木马、跷跷板、滑梯等体育活动器材设备。1982年9月,创办县实验幼儿园,贯彻教育部《幼儿教育纲要》,把体育、音乐、游戏均列为正式教育内容并设课程,使用专门教材。体育活动项目基本动作有走、短跑、跳跃、平衡、投掷、钻爬和攀登,基本体操有模仿操、徒手操、轻机械操等,在各幼儿园(班)开展团体操、短跑、投圈等比赛。
  1978~1988年,县共举办幼儿运动会9次。其中较大规模的是1980、1983、1985年及1987年等4次。
  1980年5月28~31日,为庆祝六一儿童节,县体委与托幼办公室联合在县体育场举办幼儿运动会,参加的有街道、大队、机关、学校、厂矿、水南农场、仙阳茶场等35个幼儿班800多名
  幼儿,比赛项目有拔河、赛跑、4×25米接力、跳绳、幼儿操(哑铃操、花圈操、红旗操)、三轮自行车表演,参加比赛2819人次,有28个集体163名个人获名次奖,有25个幼儿班获集体表演奖,32名个人三轮自行车表演获纪念奖。1983年5月28日,举行幼儿体操单项比赛,参加比赛的有23个班525人次,比赛项目有徒手操、花操、红旗操、花环操、椅子操、彩球操、哑铃操等。1985年5月27~29日,县体委、县妇联联合举办六一幼儿运动会,比赛项目有3×20米接力赛、三轮自行车、夹弹珠等,参加的幼儿有500多名,分男女甲乙组,幼儿运动员62名获奖。1987年,六一儿童节,体委与县妇联联合举办幼儿运动会,项目有:夹弹珠、幼儿三轮车、接力赛、投圈、钓鱼等,有36个幼儿班726人参加。
  第二节 小学体育
  清光绪三十年(1904),县创办两等小学堂,开始设体操课。民国10年(1921),体操课改为体育课,每周安排2~3节。民国19年后,保国民学校设唱游课,乡高小设体育课,但各学校均未设专职体育教师。体育课大部分作为搭配课时用,体育设备极为简陋。体育活动项目城区及乡镇所在地小学一般有体操、乒乓球、篮球、排球、田径等;农村小学则以晒谷坪为简易操场,活动项目仅限于跳绳、踢毽子、打小皮球或做游戏等。
  从1950年开始,小学体育课按照《体育教学大纲》的要求,每周安排2节课,每学期保证30~36节课时。除体育课外,还坚持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1951年起,国家体委先后颁布第一套至第六套少年儿童广播体操办法,全县各小学随之全面推广。1953年起,全国推行“劳卫制”,促进小学体育进一步发展,许多小学增辟小操场,添置设备,体育活动项目也不断增加。“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小学体育课改为“军体课”(军事体育课)。1972年各小学恢复体育课,每周安排2节体育课和2节体育活动。1987年,体育列为“三好学生”评比内容。
  1979年,全县各学校实施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1980年,全县推行《小学体育工作暂行规定》,体育工作走向正规化,技术水平有较大提高。1982~1983年度,县实验小学为全县第一所体育“达标”小学。次年,有6所小学体育“达标”。1984~1985年度,体育“达标”小学增至16所,其中,实验小学和永兴、石陂、仙阳3所中心小学为省“达标”小学。永兴中心小学于1985年及1986年连续被评为省“体育达标”先进学校。1986~1987年度,全县有339所小学体育“达标”,“达标”人数10460人,占学生人数66%。1987~1988年度,全县“达标”小学共393所,“达标”人数20322人,占学生总数88%。
  解放后,共举行15次中小学生运动会和田径选拔赛(不包括单项中小学生运动会)。1973年后,曾举行过5次乒乓球比赛。1975年,县实验小学男女排球队分别获建阳地区排球赛第四名和第二名,并被选参加同年8月的全省小学生基层排球赛。1972~1988年,县小学参加建阳地区少年男女篮、排球赛16次,比赛结果,获得前三名的有女篮6次、男篮4次,女排6次、男排4次。此外,新华小学女子篮球队在1983~1985年连续3年获建阳地区少年女子篮球比赛冠军,被誉为女子篮球“三连冠”。石陂小学男、女排球队在1984、1985年连续2年双获建阳地区少年排球赛亚军,1986年又双获建阳地区比赛冠军。1985年6月,县举行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城关6所小学及9个乡镇学区21个代表队参加,女子组邱建梅获60米赛跑、跳远、跳高三项第一名,后参加建阳地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又获小学生组跳远第一名。1987年6月,县体
  委与县教育局联合举办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小学组有30、60、200、300米赛跑和跳高、跳远、立定跳远、三项全能、四项全能等比赛项目,各项成绩均记录入档。
  第三节 中学体育
  民国5年(1916),创办浦城私立中学,开始设置体操课。民国10年,创办县立中学,开设体育课,规定各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民国18年,二三年级体育课减为1课时。县于民国15年、民国17年、民国20年先后举办3届中小学体育运动会。中学生还参加全县举行的国民体育比赛以及表演等活动。民国18年,县选拔中小学生40名参加闽北16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浦城中学获田径8项第一名,排球队获冠军。民国20年,体育课时又进行调整,初中二三年级每周安排3节,一年级增至4节,以后又逐步均改为2节。体育活动项目有徒手操、器械操、篮球、排球、足球、拔河、跳绳、荡秋千、跳高、跳远、短跑、中跑、长跑等。民国24年,县立南浦初级中学举办第一届秋季运动会。民国28年开始,县立初级中学每逢青年节举办运动会。民国34年10月10日,县举办首届全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参加的有浦城初级中学、高级中学、简易师范学校、农业职业学校等4所中等学校。
  解放后,中学体育教学按照《中学体育教学大纲》要求,规定安排每周2节体育课,并坚持早操、课间操和课外活动。1953年全国推行“劳卫制”,浦城一中师生积极参加“劳卫制”体育锻炼。1955年,进行检查验收,对合格者发给证书、证章。“文化大革命”开始,改体育课为军体课,用军训代替体育活动。1973年,恢复体育课,各年级每周安排2课时。
  1979年新的《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公布实施,中学开展“达标”训练。1980~1981年度,浦城一中为全县首先“达标”的学校,全校“达标”学生有375人。1981~1982年度,浦城一中体育“达标”学生增至557人,“达标”比率为63.4%。1982~1983年度,全县有浦城一中、浦城二中、莲塘中学等3所中学体育“达标”。次年体育“达标”学校增至7所。1984~1985年度,有17所中学体育“达标”。浦城一中、浦城二中、忠信、莲塘、临江等5所中学达省体育“达标”标准,其中浦城一中“达标”率上升至83.6%。1988年,全县有339所学校(包括中小学)“达标”,共有46631人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全县“达标”率从1987年的29%,提高到69%,达到先进县水平。其中浦城一中“达标”人数1770人、“达标”率为87.8%,浦城二中“达标”人数1752人、“达标”率为97.2%。是年10月,全县共表彰“达标”学校25所、先进个人50名。
  1951~1988年,浦城一中共举办17届全校运动会,每届为时3天,参加人数由第一次400余人逐渐增至1000余人,运动项目由20项渐增至24项。1972~1988年,浦城二中共举办12届运动会,其他中学也定期或不定期举办运动会。
  1972~1988年,县举办中学生体育运动会和田径选拔赛17次。1972年,县中学生田径选拔赛项目有60、80、100、400、800、1500米赛跑和110米低栏赛跑、跳高、跳远、三级跳远、铁饼、手榴弹、铅球、标枪、三项全能等,并将最高成绩加以纪录。1973年,又增加单、双杠项目。1978年,县中小学田径选拔赛,浦城一中获团体第一名。1985年,全县中小学田径运动会,10所中学选拔50余名运动员参加18个项目比赛,浦城一中获甲、乙组团体总分第一名。同年,浦城二中获建阳地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投掷赛第一名,代表建阳地区出席全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学生李敏建获建阳地区及省中学生田径运动会五项全能第二名。1986年5月,浦城一中获建阳地
  区重点中小学田径比赛初中组团体总分第二名,高中组第四名。
  球类活动在全县中学中开展得较普遍。1951年五一节,县举行足球单项比赛,浦城一中学生队获亚军。1972~1980年,城关各中学参加8次县举行的乒乓球单项比赛。中学篮球赛县平均每年举行一次,1972~1980年,中学生男女篮球队多次参加建阳地区篮球赛,名列前三名男女篮球各7次、男女排球各9次。1988年,全县有5所中小学被定为体育“传统校”,即浦城一中(田径)、浦城二中(男篮、女排)、实验小学(田径、游泳)、仙阳中心小学(女篮)、石陂中心小学(女排)。
  第三章 体育竞赛
  第一节 县体育运动会及单项竞赛
  民国15年(1926)秋,县教育科举办首届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地点在文峰小学(今实验小学),赛程3天,项目有跳高、跳远、撑竿跳、高低栏、铅球、铁饼、团体操等。民国17年春,县政府为选拔运动员参加闽北16县中小学生运动会,在县体育场举办第二届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计选出40名运动员到建瓯赛区参加比赛。民国20年秋,驻浦城福建省防军第一混成旅旅长钱玉光等主持举办县第三届中小学生运动会,地点在水南天后宫省防军操场及南门外河滩,赛程3天,比赛项目除与第一届相同外,还增加游泳比赛。民国时期,有举行国民体育卫生运动周。民国29年,由10月10~16日进行,举行项目有学生健康比赛、体育表演与比赛、体育卫生游戏会、体育卫生展览会、体育卫生演说竞赛、街头演讲,还出版国民体育卫生运动特刊。民国30年10月10日,在县体育场举行国民体育竞赛,竞赛项目有80米赛跑、越野赛跑、45公斤举重及足球赛等。民国32年重阳节,县举行体育竞赛及表演,竞赛分公开组(即成人组)和小学生组(分男子和女子组),竞赛项目有国术(拳术、器械、武功)、球类(篮球、小足球)、田径(50米、100米、200米、接力赛、越野赛、跳高、跳远、铁饼、铅球、手榴弹、垒球、掷远)以及举重、踢毽子、拔河等。其后规定全县运动会及体育节(9月9日)应每年各举办一次。民国34年10月10日,举行首届县中学生体育运动会,比赛地点在县简易师范学校操场,4所县属中等学校参加。民国35年5月24~25日,举办体仁镇第一届运动大会。
  1951年秋,县文教科和县体育分会联合在县体育场举办县首届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田径、篮球、排球、举重、杂技、武术等项,从各项比赛中选拔90名优秀运动员参加建阳地区体育运动会。1954年五一劳动节,县举行足球单项竞赛,有6个队参加。1959年2月8~12日,在县体育场举行县第二届体育运动会,参加运动会的有各公社和县直机关的运动员1000多人,比赛项目有球类、田径、拔河和拳术表演。这年,县还举办球类、田径等运动会7次,5000多人次参加举办渡江活动1次。1961年春节,举行县第三届体育运动会,比赛项目有男女篮球、男女拔河;个人项目有小口径步枪射击、象棋、乒乓球、扑克牌赛等。
  1973年春节,在县体育场举行军民体育比赛,项目有环城赛跑、拔河、篮球、象棋等4项,全县有500余人参加。1972、1976、1977年的7月16日,分别为纪念毛泽东畅游长江6、10、11周年,在南浦溪举办游泳单项活动,分成年组、少年组、儿童组竞赛。1977年比赛中,武装泅渡一项有驻浦解放军844部队及县中队派员参加,群众泅渡则各单位团体都有派员参加。
  1972~1979年,利用节、假日,共举办7次乒乓球单项赛。1979~1982年,县连续4年举办县城关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选拔一批田径运动员。1983年春节及五一劳动节,县举行体育活动,项目有环城赛跑、拔河赛、篮球、象棋、田径等,参加者有来自机关单位、厂矿等的运动员。1985年5月4日,县在富岭际下水库举行钓鱼单项比赛,有18个单位113人参加。后于1985年10月及1986年5月各举办1次钓鱼比赛。1987年,县有关单位联合举办16次全县性的体育比赛,其中规模较大的有:春节举行环城赛跑、象棋、武术等比赛,28个单位280人参加;五一、五四节,县体委与团县委、县总工会联合举办篮球、登山、火炬接力等项比赛,有25个单位266人参加。这年,全县有26个单位自行举办29次体育竞赛活动,参加人数达2978人次。此外,21所学校举办28次体育比赛,9612人次参加。1988年6月,县举办全县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共有21个代表队182人参加,设三项全能、四项全能及单项共18个比赛项目。同年国庆节,县举行篮球锦标赛、围棋赛,还举行机关干部职工田径运动会,有27个单位558人次参加。
  第二节 参加地区级以上体育竞赛
  一、地区级体育竞赛
  民国17年(1928)春,县派田径代表队参加闽北16县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县代表队夺取金牌2枚、银牌和铜牌共40枚、锦旗5面,其中一面为“鹏程万里”总优胜奖旗。
  解放后,县参加地区体育比赛的人数与项目逐次增加,获得名次的有:
  1954年,参加建阳地区男女篮、排球赛,浦城男女队计获4项冠军。1977年,获建阳地区中学生女篮冠军。1980年5月,参加建阳地区中学生田径运动会,吴观荣获跳高第一名。1981年2月,参加建阳地区中国象棋少年组比赛,周友清获第一名。1982年6月,参加省第八届运动会建阳地区田径选拔赛,张贞铭获男子跳高第一名,虞伟芳获女子铁饼第一名。1983年8月,参加建阳地区中小学生田径通讯赛,刘建妹获跳高第一名,梁新颖获1500米赛跑第一名。同年,参加建阳地区少年儿童田径运动会,获女子800米、男子400米、男子1500米、女子跳远共4项冠军;获建阳地区篮球友谊赛女子冠军;新华小学参加建阳地区少年女子篮球赛、基层小学篮球赛获第一名;县女篮获建阳地区篮球联赛第一名。1984年春,县水电局工程队程萍获建阳地区中国象棋赛冠军,同年8月,又获地区首次国际象棋赛冠军。同年,新华小学参加建阳地区少年女子篮球赛、基层小学篮球赛获第一名。1985年,新华小学参加建阳地区少年女子篮球赛获第一名,荣获“三连冠”称号。同年6月,建阳地区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周腾云获中学男子组800、1500米赛跑第一名,张宇红获铁饼赛第一名。同年,李敏建在建阳地区中小学生运动会上获全能优胜;在建阳地区重点中小学生田径运动会上,有7人获单项第一名,浦城一中初中组获团体总分第二名。1986年,石陂小学男、女排球队均获建阳地区小学生排球赛第一名。1987
  年,县代表队获建阳地区钓鱼比赛团体第一名。1986~1988年,参加建阳地区老年人门球比赛,4次获前三名。1988年,县体育传统校参加地区比赛,浦城二中男篮队获第二名,女排队获第三名,石陂中心小学女排队获第三名。同年,参加建阳地区老年人钓鱼比赛获个人第一和第二名。
  二、省级体育竞赛
  1959年,县男子篮球队和女子篮球队参加省级比赛,开始取得名次。1978年后,青少年参加省级体育竞赛次数增加。1985~1988年,有121人参加省级体育比赛,获前三名共11次。
  附承办省、地体育运动竞赛
  1972年7月,承办建阳地区少年排球赛,有9个县参加。同年9月,承办建阳地区男女篮、排球巡回选拔训练。1975年8月,承办福建省小学基层排球赛,有10个县市代表队参加。1976年,承办建阳地区林业系统职工篮球赛,有10个县市林业系统篮球代表队参加,并举办乒乓球表演赛。1977年,承办建阳地区武术比赛。同年12月,承办建阳地区田径运动会。1982年4月,承办建阳地区排球选拔赛。1988年,承办建阳地区人民银行男子篮球分区赛。
  第四章 机构 设施 经费
  第一节 机构
  民国18年(1929),县成立民众教育馆,体育活动属之管辖。
  1951年10月,成立县体育分会,设在县文教科,配专职干事1人。1955年5月,改称浦城县体育运动委员会(简称县体委),仍设于文教局。1968年10月,县体育工作实行军管。1972年6月,恢复县体委,为专设机构。1988年,县体委有专职干部5人,配备教练4人。
  第二节 设施 经费
  一、设施
  体育场 民国17年(1928),为举行第二届中小学生体育运动会,将县政府左侧的监狱署前面空地辟为体育场,称第一区中心民众学校体育场。民国23年,体育场四周荒芜不堪,县政府拨款100元,从事整理,并添置运动器械。民国27年2月1日,改称县立公共体育场,专设管理员1人。8月16日,由县政府第三科科员兼管,有篮球、足球等场地。篮球18个有2个可用,足球4个,均不能用。乒乓球板2付,乒乓球2个。民国29年7、8、10月分别在临江、富岭、西乡三镇设立简易体育场,民国31年10月,因体育场场长长缺,乏人主持,器具损失颇多,县政府决定暂停开放半年。民国32年,将公共体育场前的商店、民房及菜市场拆除,扩大体育场,共约6630平方米。除县体育场外,有西乡、富岭、临江、仙阳、石陂等设5所简易体育场,但器械甚少。民国33年5月的视导总报告称:“县立体育场及各区简易体育场对运动器械之设置均甚缺乏,亟应设法充实,一部分损坏器具,尤须随时修理,加意保管。”民国35年,体育器具仅9种。1962年,原公共体育场改建医院,县体育场移建于仙楼山下,面积1.14万平方米。1969年,增建主席台158.1平方米。1972年,在体育场内新建跑道250米的田径场。1973年,在场内加辟灯光球场,面积1700平方米,周围并建可容纳近5000名观众的看台。1983年1月,对体育场地普查统计,全县有小运动场5个、篮球场117个(其中有灯光设备及固定看台的3个),体育场占地面积11.5万平方米。1985年,在县体育场内建旱冰场,面积约440平方米。1988年,县人民政府根据县城总体规划和体育活动需要,在兴华路新建1所公共体育场(体育中心),占地
  面积48亩,计划内设跑道400米的田径场,露天篮、排球场,室内游泳池、室内篮排球场、体操训练房、乒乓球室等,至1988年底已完成场地和田径场等工程。除县体育场外,机关、学校、工矿企业也先后开辟体育运动场地。1988年,全县有篮球场147个,规模较大的运动场地有浦城一中、浦城二中、临江、仙阳等中学的运动场,均建有跑道200~250米的田径场。
  旱冰场 1984年,和平街一青年创办1所旱冰场,约450平方米。1988年,增设农具修配厂、人民电影院和县体育场等建造的3所旱冰场。
  游泳池 1986年,城关电站引用水渠的水建造游泳池,名为南浦游泳池,长50米、宽20米、水深1~3米,设有4个跳台,其中1米跳台1个、3米跳台2个、4米跳台1个,全年对外营业。
  体育器械设备 民国期间器械甚少。解放后,逐年增加体育设备。至1988年,中小学普遍有球类、棋类、沙坑、跳高架、爬竿、铅球、铁饼、标枪、单双杠等。浦城一中、浦城二中各新置棉垫8~10块。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也普遍有球类、棋类等设备。县体委有体育专用的气枪、小口径步枪等。
  二、经费
  解放后,县体委开展日常体育活动及举办各种体育运动会的经费,均由县财政拨款,经费逐年增加,原则上按全县人口每人0.1元计算。1984年经费为3.3万元,1986年为3.83万元,1988年为5.3万元(其中包括场地维修费1万元)。各单位及基层的体育设备和日常经费,由承办单位筹措解决。
  第五章 人才培训和输送
  第一节 人才培训
  一、师资培训
  清宣统元年(1909),知县陈文纬创办师范传习所,附设体操专修科,毕业学生38人,大部分派到各小学堂教体操课。民国期间,缺乏体育教师,由级任教师或其他科任教师兼任体育课。解放后,重视体育课教学,关心体育师资。1957年,全县3所中学有体育教师5人,小学体育课仍缺乏专职教师。1969年后,开设军事体育课,部分中学配备专业干部为体育教师。1978年5月8~28日,县教育局与县体委联合举办体育师资培训班,培训城乡在职体育教师48人(其中女教师6人),学习《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条例》、《体育教学大纲》及球类、武术等科目。当年,全县17所中学有体育教师30人,其中体育大专以上毕业13人、中专毕业17人。除中心小学配有体育教师外,其余小学大部分仍缺乏专职体育教师。1978~1982年,县教育局与县体委共举办5期体育教师短训班,请福建师范大学2位教授来班授课,培训专、兼职在校体育教师共200多人。1985~1987年,县共派60名教练员参加地区和省办的教练员培训班。1988年10月,县
  举办中小学体育教师培训班,培训内容为小学第七套及中学第五套广播体操领操。此外,县还举办培训体育骨干班10期256人。
  1988年,全县有专职体育教师81人,其中中学教师51人、小学30人;省、地级裁判8人,其中一级裁判1人、二级7人;有技术职称教练4人,其中中级教练2人、初级教练2人。
  二、少年体校
  1972年7月,县创办少年儿童业余体育学校(简称“少体校”),培训各小学生中体育爱好者。1972年,招收业余普通田径班学生30名、乒乓球班15名;1974年开设篮球训练班,招收学生30名;1976年和1979年先后开设射击班各1个,各招生15名;1981年创办少年儿童游泳班,招收男、女运动员22名。1984年,核定编制教练员3人,学生80人。1988年,改为在基层开班,分别在浦城一中、浦城二中及实验小学训练,教练员巡回辅导。
  第二节 人才输送
  1955~1988年,全县共向省、地少年体校、体工队、大专院校输送运动员(学生)102名。其中,大专院校学生49人,师范学校10人,省体工队、省少年体校各1人,地区体校41人。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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