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 医药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477
颗粒名称: 第十章 医药管理
分类号: R194.3
页数: 2
页码: 1109-1110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浦城县医药管理情况包括社会医生管理、医疗质量管理、药政管理等。
关键词: 浦城县 医药管理 医政管理

内容

一、社会医生管理
  第一节医政管理
  民国37年上半年,对全县不合格的医事人员进行培训,并对开业卫生人员进行常规调查,并对全部医事人员的执照进行换发。但由于管理不严,一些没有医疗技术的人员,胡乱开方、危害人命等事常有出现。
  1950年,全县社会行医人员共131人。1952年5月县人民政府卫生科成立后,对社会医生进行全面登记,确认有医疗技术人员始准予行医;对不学无术或利用迷信进行欺骗的巫医则一律取缔。经过登记准予开业的有73人。嗣后,又培训一批有医疗初步基础知识的人员为社会医生,至1956年,全县达到179人。是年,实行合作化,分别组成联合诊所。1958年,组织加入各公社保健院和大队保健站。
  1980年后,对有一定医疗技术的社会医生或经过培训的农村“赤脚医生”进行考试,至1988年,103人考试合格,发给合格证书,对成绩尚好的发给临时证书。对外地入境的行医人员,1952年起均须经卫生部门验明证件后进行登记,划定地点,方准予开业,未登记或行骗者一律取缔。
  二、医疗质量管理
  1953年,县卫生科实施《医院诊所管理办法》,初步建立规章制度,但尚不够健全和完善。1963年,国务院卫生部颁发《医院工作条例》(即“40”条)后,医疗卫生单位建立和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医疗和护理工作走向正规化,住院部医师必须写病历,护士执行医嘱,建立查对制度以及各种表格记录,加强危险病人护理等。“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医疗单位不断受到冲击,已建立起来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全部被打乱,门诊、病房、各业务科室改为军事班、排组织,且提出打破医生护士界线,使管理处于松散、混乱状态。
  1980年,对医疗单位进行整顿,逐步建立科室主治医师、护士长责任制,建立考核制度、上下班登记制度、门诊候诊制度、查房制度,建立病情记录、疑难病症讨论、手术前讨论、死亡病例讨论和会诊制度。1982年,贯彻卫生部《全国医院工作条例》、《医院工作制度》、<医院工作人员负责制》等规章制度,实行院长负责制、科室主任负责制、病房管理与护士长责任制,进行医德教育,以治“脏(不卫生)、乱(管理乱)、差(服务差)”为重点,开展“假如我是一个病人”的活动?通过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实行岗位责任制,提高服务质量。
  第二节 药政管理
  一、麻醉品、精神品、毒品等限制药品的管理
  1950年,根据政务院《关于麻醉药品临时登记处理方法》的通令,对药店、医疗单位所存的麻醉药品进行全部登记,并根据卫生部《关于管理麻醉药品暂行条例》所规定范围给予使用。1978年,县卫生局制定《晚期癌症病人麻醉药品专用卡》,病人须持有卫生科签发的专用卡方可到指定医院购药,并规定医疗单位建立和健全使用麻醉药品的管理制度,医药公司凭供应卡供应,各单位均要核定无误。1980年,县卫生局颁发《麻醉药品管理细则》,医疗和供应单位实行专柜、专人、专帐、专册登记和专用处方。1987年,县内使用的麻醉药品有鸦片类、吗啡类、罂碱类、盐酸乙基类等9个大类共28个品种,毒性中药品种有砒霜、巴豆、水银、马钱子、生草乌、闹阳花等20个品种,毒性西药类有毒毛旋花碱、硝酸毛果云香碱、盐酸麻黄素粉等共17个品种,精神病药品有强定痛片等7个品种。对这些药品的使用,规定医务人员必须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经院长提名,县卫生局批准方可处方,方笺不能涂改、销毁,要存档备查。
  二、药品市场管理
  1952年10月,县卫生科根据《福建省药品管理暂行规定》,对全县5家西药房、25家中药店、43家药担进行注册登记,对查出的34种假药给予取缔,对符合销售条件的药品,发给临时开业执照准予营业。1963年6月,对全县药店、药摊、药贩进行一次全面检查,重新登记,又取缔假药12种。1984年,县人民政府聘请24人为药品兼职监督员。
  1985年10月,根据国家《药品管理法》,由县卫生局、医药公司、工商局组成药品检查组,历时5个月,对全县所经营、使用药品的单位进行检查,查处烧毁伪劣药品480种,总金额39985元。其中,晋江假药18种,其他产地假药9种,淘汰45种,逾期失效、变质药品408种。1986年10月,林业化工厂所生产的粉状药用炭,经省药品检验合格,由省卫生厅发给《药品生产企业许可证》。1987年10月,组织药品监督员对全县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重新进行抽查,有15家合格的发给临时许可证,其中<药品经营许可证》12家,《药品生产许可证》1家,《中药饮片加工许可证》1家,医院《制药许可证》1家。并对违反管理的单位和个人,予以罚款,共罚款32640元。查处销毁变质、淘汰药品12种,价值4500元。对全县300名接触药品的有关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发现5名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立即调离工种。这年增加药品兼职监督员13名。1988年8月,县卫生局设专职药品监督员,同时增加药品兼职监督员12名。还成立药品检验所,编制3人,设在县医院内。这年秋,组织药品监督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共59人,分成21个小组,分别到各乡镇、医疗网点、厂矿企业医务室、诊所、农贸市场进行药品大检查,共查305个单位,其中全民15个、集体253个、个体经营37个,受检药品达86786种(件),查出不合格(属于淘汰、过期、霉变和伪劣药品)522种(件),不合格率占0.6%,价值2583.39元;并取缔无证药店3家,罚款750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阅读

相关地名

浦城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