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公共卫生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查看原文
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451
颗粒名称: 第四章 公共卫生
分类号: R199.57
页数: 3
页码: 1090-1092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浦城县公共卫生情况包括环境卫生、饮水卫生、食品卫生、重大食物中毒事故等。
关键词: 浦城县 医疗 公共卫生

内容

第一节 环境卫生
  一、清洁卫生
  清以前,城区街道没有专人打扫,甚不清洁。农村猪、鸡等畜、禽亦没有圈养。民国2年(1913),成立城区清道队,街道卫生有所改观。民国24年后,有举行清洁竞赛。民国33年,鼠疫流行,这年3~5月,发动民众及各机关大搞卫生2次,疏通下水道,由于限于经费及缺乏宣传,收效甚微。民国34年,继续进行清洁竞赛。3月,联合各机关负责人对各单位和私人住宅进行检查,嘉奖保长18人、甲长4人、住民48户;处分保长2人、甲长3人,并在浦城实验简报上公布。但卫生清洁面貌没有很大的改变,农村更为不堪。
  1952年,响应毛泽东“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号召,成立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县13个区和73个乡成立卫生委员会,1957个自然村建立卫生小组,层层发动群众开展爱国卫生运动。这年共捕杀鼠26万余只,清除垃圾6350多吨,疏通沟渠3600多条,并利用药物进行全面喷洒消毒。此后,每年春、夏季都开展一次较大规模的爱国卫生运动。
  1956年,县成立消灭病虫、鸟兽害指挥部,区成立指挥所,分乡包干,消灭病虫害,使蚊蝇密度有明显下降。1964年,县、公社均成立捕鼠保粮防病指挥部,全县掀起捕鼠保粮群众性运动。1977~1979年,以除害灭病为中心,结合卫生积肥、清沟,改建厕所,清理猪、牛栏,处理蚊蝇孳生地。
  1981年3月,开展以治理“脏、乱、差”为主要内容的文明礼貌月活动,以清理环境卫生为突破口。此后,全县每年进行7~8次环境卫生大扫除活动,卫生面貌大为改观。1985年,县拨款16759元作为全县灭鼠经费,开展灭鼠运动,县防疫站加工毒饵1.8吨,销售“灭鼠特”1575包、磷化锌15公斤。是年,全县城乡鼠类密度分别下降8~4%。1987~1988年,卫生部门与农业部门协作,加工毒饵214公斤,开展城乡大面积灭鼠2次。
  二、垃圾粪便管理
  解放前,大部分地区都是设置简易粪坑、茅铺和露天粪缸。民国33年,在城区添设垃圾箱50个,并配备人力垃圾车,在4个城门外,辟荒地为垃圾堆场,以便随时烧毁。解放后,注意垃圾、粪便管理工作。1952~1959年,全县共改建厕所27140座,搬迁粪缸24560个。1960年,新建厕所1421座,建垃圾焚化炉721个,同时对猪、牛栏进行改造,初步实现垃圾、粪便的科学管理。1977~1979年,新建厕所387座,拆填旧厕所156个。1985年,在吴山脚下建造1座360吨三格化粪池,城关新建公共厕所12座,居民农用厕所105座。至1988年又增添路面洒水车、掏粪车、翻斗垃圾车等设备,并在五里塘山坡设垃圾场。
  第二节 饮水卫生
  解放前,乡区群众饮用的是地面水、河水、溪水,城区则以井水居多。1952年,对城区285口水井进行饮水消毒,培训义务饮水消毒员33人,分段包干,用漂白粉于夏、秋季每天早晚定时消毒。1958~1974年,全县共改造水井1348口,新建水井53口。1977年,县地方财政投资利用东门水库水建立自来水厂,1979年正式投产,供城区居民生活用水和工业用水。1980年,全县有钢管抽水井387口,每年水井消毒使用漂白粉300多公斤。这年,进行居民饮水状况调查,调查人口占全县总人口92.7%。饮用井水占51.99%,泉水占15.8%,溪水占7.7%,河水占6.64%,土自来水占5%,田水占4.6%,沟渠水占3.35%,池水占0.19%,水库水占0.04%,其他占4.69%。1981年后,公社及其机关单位自筹资金,建机井抽水72处,全县共建手压机井2553台、水井1332口、土自来水1070处。至1987年调查,全县有自来水6处,水井1394口,手压机井2613台,泉眼607处,毛竹引水1057处,受益人口263249人,占总人口69.85%。其中饮用自来水26945人,占总人口7.15%;井水137085人,占总人口36.37%;手压机井水26733人,占总人口7.1%;泉水31257人,占总人口8.29%;毛竹引水41229人,占总人口10.94%。此外,饮用河水、池水的98688人,占总人口26.18%;缺水(1华里以外取水)14961人,占总人口3.97%。
  第三节 食品卫生
  1952年,县人民政府颁布《卫生商店管理暂行办法》,对全县商业、饮食、供销合作、服务商店进行全面登记,共签发营业执照360家。1960年,根据卫生部对食品加工、销售、饮食业的有关决定,对县直机关单位和厂矿企业单位炊事员进行卫生培训。
  1982年,全县食品卫生监测总合格率为49.8%。1983年7月1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后,县成立食品卫生领导小组,配备卫生监督员2人和检查员20人,对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商贩和单位集体食堂进行审查,全县食品生产加工经营业共2016户,领取卫生许可证2016户,领证率达100%。是年,监测各类食品1226份,合格814份,合格率为66.39%,具体是:粮油类检查14份,合格13份,合格率为92.86%;肉类制品检11份,合格10份,合格率为90.91%;乳类制品检25份,合格16份,合格率为64%;水产品检7份,合格5份,合格率为71.43%;调味品检139份,合格121份,合格率为87.05%;冷饮检700份,合格366份,合格率为52.29%;其它检285份,合格253份,合格率为88.77%;啤酒检45份,合格30份,合格率为66.67%。1984年春,为检查国务院颁布的《食品卫生法》在浦城执行情况,县人大代表与县政协委员共50多人组成若干小组,对城关地区食品生产经营的91个单位进行视察调查,采取边宣传《食品卫生法》,边座谈,对执行好或差的单位及时分别总结,研究落实措施。是年全县18个乡(镇)共有饮食行业412家,其中集体92家、个体320家,从业人员1465人。经营面积达23100平方米,有电冰箱115台。分布在城关的饮食行业有114家,其中集体24家,个体90家。个体饮食业占全县饮食业的78.9%。食品卫生监督机构采取积极措施,开展食品卫生法和饮食卫生的宣传、学习、教育工作,组织从业人员学习食品卫生法和卫生知识,坚持对菜馆、饮食店的店容店貌和基本设施进行改造,规定必须设有洗碗池、食具消毒池以及相应的防蝇、防尘、防鼠设备。针对饮食行业的特点,督促完善制度,建立服务员、食具消毒员、红案白案岗位卫生责任制。坚持经常性的食品卫生监督监测,促使全县饮食行业基本达到行业卫生标准。
  1985年,对食品业从业人员进行健康体检2689人,体检率98.3%,对发现有传染病或有碍食品卫生的人员,给予调离工种或休息治疗;对新建、扩建的食品生产、经营部门的工程按食品卫生的标准,进行严格验收,合格后发给卫生许可证。1983~1986年,全县共检查9526户次,对191户次违反食品卫生法的,分别予以警告135户次,责令停业整顿53户次、停业生产3户次,追回已销售食品3起、1.45吨,没收销毁禁售食品78起、6.07吨,处以罚款161起、8419元,并组织力量巡回检查监督农贸市场,依法处置掺假、掺杂和变质食品。1987年和1988年,共培训行政人员315人次、从业人员596人次;对从业人员再进行体检,两年体检人数分别占从业人员的98.7%和98.5%;对有病的359人,调离岗位343人;两年检查食品621份,合格率分别为71.4%和76.2%;对不合格的95家,责令限期改进,22家停业整顿;没收、销毁禁售食品6.05吨,罚款5316元。
  附 重大食物中毒事故
  1953年10月26日,九牧区黄碧乡村民误食野毒菇,中毒15人,死亡7人。
  1960年9月,观前、茅洲、樟山、高溪和际岭伐木场等集体食堂相继发生误食野毒菇事故,中毒45人,死亡6人。
  1973年2月28日,永兴公社下墩大队竹山第一生产队,全队社员集中生产队吃早饭,炊事员误用拌过毒鼠药的畚斗称米,造成46人中毒,经抢救后全部脱险。
  1980年11月29日,县五交化仓库管理员误将氟硅酸钠当小苏打调给管厝供销合作社,管厝供销合作社仓管员没有核对验收,就在12月3日将此货拨给溪南购销站营业员卖出部分,造成62人中毒,小猪也中毒死亡3头。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阅读

相关地名

浦城县
相关地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