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文物保护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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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434
颗粒名称: 第三节 文物保护
分类号: G260.1
页数: 2
页码: 1071-1072
摘要: 本节记述了解放前至1988年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情况。
关键词: 文物保护 文物管理 浦城县

内容

解放前,文物由民间自发进行维修和保护工作。清嘉庆十五年(1810)修建城墙时发现宋代《建社稷坛记》碑刻1块,碑文楷书400余字,记为嘉熙二年(1238)知建宁府事王埜所作。邑人祝昌泰于南浦门外建石亭专置此碑,故其亭名宝宋亭。后祝昌泰认为南浦门外为往来孔道,“虑行路者亵视而有所剥损,”于嘉庆二十一年,移至梦笔山,又建亭放置此碑。嘉庆间,校刊浦城遗书时,发现真德秀的共极堂砚和真德秀墨迹,祝昌泰等人建“二有堂”(即藏砚与墨迹故名),该堂后被改作他用,其砚与墨迹散失。
  解放后,人民政府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确定由文化部门负责收集和管理。1961年,县人委会确定保护的古聚落遗址有连墩村后门山,石陂龙景山北,富岭村对岸和大路边村后山及大庄村后门山,仙阳陂头山后等6处;碑刻有县学田记碑(浦一中校内),西山书院碑(永兴小学内),画竹石刻碑(仙楼山)等3块;古墓葬有宋真德秀墓(株林山),宋南京光禄大夫陈、胡氏之墓(观前轮藏寺后),宋故朝奉郎伟豫毛公黛安人之墓(浮盖山)等3处;古窑址有宋大口窑窑址(大口窑村),碗、窑背窑址(盘亭东峰村)等2处;古建筑有临江寨下村民宅,节孝坊(解放街)等2处共16处。是年,大口窑窑址被福建省列为第一批文物保护单位,1963年立保护碑。
  “文化大革命”中,大批文物被当作“四旧”惨遭破坏,已收集到的馆藏文物亦损失殆尽。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文物管理工作翻开新的篇章,县文化馆确定1名兼职文物工作干部,重新开始收藏文物和文物调查与文物管理工作。1982年7月9~11日,中共浦城县委、县人大、县人民政府领导率文化局、文化馆干部实地考察重新拟定的文物保护单位。同月16日,县人大第八届第十一次常务委员会通过,确定石排下古聚落遗址(新石器时代),汉阳城遗址(仙阳溪东大王塝山,汉代),临江城遗址(临江锦城,汉代);越王台遗址(仙楼山,汉代);碗窑背窑址(盘亭东峰村后,宋代),西山真文忠公墓(株林山,宋代),西山真先生旧宅(仙阳村,宋代建,清代修),镇安桥(临江村,明代建),查源洞古铜矿场(古楼管查,宋代),红军标语墙(古楼坑口,1934年)等共10处。随后,在各文物保护点所在地的村建立保护小组并立保护碑。同时成立县文物管理委员会,由县委宣传部、统战部和县人民政府的文化、公安、司法、工商等部门负责人组成。是年10月19日,发现铺设城关至仙阳沥青公路的工程队,擅自在越王台东面山脚炸石,当日下午4时由县人大潘凤英副主任和县人民政府徐斯葵、黄端容副县长率文化、建设、水电、公安等部门负责人和城区6个建筑单位负责人到现场召开办公会议,责令在该处炸石的工程队立即撤离,塘口封密。并严禁今后任何单位在此开山炸石,由公安部门监督执行。故此越王台遗址得以保存。1983年,在县文化馆内建立文物陈列室,面积56平方米,对馆藏文物进行编号,建立登帐制度和《文物室安全保卫岗位制度》。1984年,修复西山真先生旧宅和西山真文忠公墓,共用经费4.2万元,其中省文化局拨文物经费2万元资助,仙阳镇拨款2.2万元。1986年,由省文化厅文博处文物鉴定组对馆藏文物进行鉴定,建立器物分类档案。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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