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革命文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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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42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革命文物
分类号: K871.6
页数: 4
页码: 1064-1067
摘要: 本章记述了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境内革命文物的情况,包括革命活动遗址革命纪念建筑物革命文献几部分内容。
关键词: 文物 革命文物 浦城县

内容

第一节 革命活动遗址
  岱后三将军庙 位于枫溪乡岱后村。1927年9月中共崇安特别支部书记徐履峻在此召开崇(安)浦(城)边区农民代表会,成立崇浦边区农民协会。同年11月,徐履峻又在此召开崇浦边区造纸工人代表大会,成立崇浦边区工会。同年底在此成立浦城第一个农村中共支部。嗣后有3年时间,三将军庙为共产党领导农民、工人革命活动场所。
  三将军庙系清代建筑,面积100余平方米,穿斗式,悬山顶,内有天井,四周土墙,两侧有小门,门外亭式走廊。现保存完整。
  坑口红军标语墙 在古楼乡坑口村蒋家过道和山墙内壁上,红水书写,共21条,标语为第二次国内革命战争时期所写。辨识文字如下:
  1.拥护苏维埃政府
  2.武装拥护苏联
  3.维护第四次工口打几个胜仗
  4.拥护中国共产党
  5.提高文化水平
  6.五四纪念意义(下缺)
  7.实行土地革命
  8.打倒帝国主义占领中国
  9.打倒国民匪党口口利益
  10.打倒屠杀群众
  11.打倒帝国主义
  12.中国劳苦工农大众
  13.实现江西及数邻近和敌口首先胜利
  第一连连部宣传队
  独立第三团第二连制
  14.没收豪绅土地
  15.反对富农
  16.打倒帝国主义
  17.工农劳苦群众们大家起来前线去
  18.赤卫队努力起来参加红军
  19.拥护七军团创造成口
  20.红军万岁
  21.打倒日本
  注:□号为墙壁泥灰脱落文字不明
  仙山岗天山庙遗址 在濠村乡北坑村仙山岗顶部,地处浦城、松溪、建阳(原为水吉)三县交界地带,庙系木结构,占地面积约1000余平方米。国内革命战争时期,黄道、黄立贵、曾镜冰、饶守坤、左丰美、王文波、陈贵芳、宣金堂、张翼等曾先后率领红军、游击队在此进行革命活动,达10余年之久。原庙已毁,今址存。
  坪洋遗址 在山下乡坪洋村南山顶部,1947年闽北地委书记王文波率机关人员迁此办公,约半年后迁走。原建筑物已毁,址存。面积2000平余方米,现长满灌木丛林。
  第二节 革命纪念建筑物
  革命烈士纪念碑 在县城东隅仙楼山右侧山顶,海拔294.62米,1987年7月15日动工,次年6月建成。碑座地面宽23×23米,正方形,占地面积529.5平方米,碑座5×5米,碑高20米,碑用洙溪圭石砌成。台阶和压顶石用仙阳花岗岩石,栏杆条石采自浙江缙云县,大理石采自杭州,四面三级台阶。碑底座东西面用大理石镶嵌,碑的南北面底座镶5块赭色长条石,碑向北两侧凸出13块赭色石,象征浦城5月13日解放。碑的东西两面仿制朱德手迹“革命烈士永垂不朽”7个大字,碑座东面刻原中共闽浙边地委副书记兼松浦龙庆工委书记、浦城解放初期军管会副主任、中共建阳地委书记张翼题词“霞岭秀峰怀义烈,柘溪幽谷慰忠魂。光辉伟业著青史,贯日长虹万古存”。碑座西面刻中共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碑文。全文如下:
  浦城县人民经历了无数次革命斗争,特别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前仆后继,不屈不挠,浴血奋战,终于在一九四九年五月十三日获得解放。
  为反对帝国主义侵略;为推翻封建反动统治;为人民解放事业;为保卫和建设社会主义而英勇献身的烈士永垂不朽!他们的革命精神将永远激励着浦城人民为实现共产主义而努力奋斗!
  中共浦城县委员会
  浦城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七年九月 立
  曙光阁、红十军解放浦城纪念碑在仙楼山右侧,为纪念1932年9月红十军解放浦城而建。曙光阁主体建筑是1986年10月拆迁的水南原天后宫大殿改建,1987年7月1日竣工。占地面积345.4平方米,建筑面积217.4平方米,系古式斗拱建筑,顶盖金色琉璃瓦,下部28支彤柱,四廊边沿围以雕龙青石栏。阁北侧建有“红十军解放浦城纪念碑”,其字系全国人大副委员长叶飞手书。碑长3.3米,高3米,厚0.35米,用大理石饰面。背面刻中共浦城县委、县人民政府的纪念碑文。全文如下:
  一九三二年九月,中国工农红军第十军,在随军党代表方志敏、军长周建屏、政治委员聂鸿钧率领下,入闽作战,闽北红军独立团团长黄立贵、政治委员薛子正率部协同,共四千余人。
  盘踞浦城守敌,分驻城关、临江、忠信各一团(注:据考应改为城关驻1个团、石陂、西乡各1个营)。红军十九日由崇安转战浦城,沿途千余群众踊跃参战,临江援敌在九秋被击溃,忠信援敌闻风惊逃,城内守敌聂进龙团及民团,烧毁城外民房,凭城高墙厚顽抗,红军强攻一昼夜未克,二十一日凌晨发起总攻,登城激战。五时许,从南浦、迎远、拱北破门巷战,六时告捷,歼敌七百余人,残敌溃逃,红军牺牲十余人,伤八十余人,闽北红军独立团副团长兼参谋长李金泉攻城时壮烈牺牲。
  红十军驻浦三天,宣传发动群众,帮助建立工会、农会、赤卫队,成立浦城县苏维埃政府,没收土豪劣绅浮财,分给贫苦群众,筹集给养。红军纪律严明,深受群众拥戴,一批青年争先参军,六十余名裁缝工为红军赶制冬衣四百余套。
  红十军解放浦城,震慑敌人,扩大影响,唤起工农,在浦城史上写下光辉篇章。
  红军烈士永垂不朽!
  中共浦城县委员会
  浦城县人民政府
  一九八七年九月 立
  第三节 革命文献 遗物
  一、中华苏维埃共和国银币
  圆形,银合金,直径2.4厘米,币值贰角。正面从右至左上方边铸“中华苏维埃共和国”字样,两边各有一颗五角星,正中书“贰角”,下方缘边从右至左有“公历一九三三年”字样,背面地球上有镰刀加斧头徽,地球两边各一束“稻穗”,上边自右至左有“每五枚当一元”字样。此币系古楼乡里山村徐甘狗收藏。
  二、真树华遗物
  致友人的信,3封,共7页,信纸长26厘米,宽16厘米。毛笔书写,分别写于1938年3月24日、4月4日、4月8日。信中鼓励友人要为被压迫的农民呼喊,为抗日救亡服务。
  作文簿共24页,每页长28厘米,宽16厘米,每页格数30×9计270格。共有作文3篇,是烈士于民国27年(1938)下半年在福建省立福州中学高一丁组就读时所作,毛笔书写。
  三、文献
  《苏维埃土地法》此文献每页长15厘米,宽10厘米,每页12行,每行24个字,共4页,1983个字,行书。用钢板刻写,油印,纸质为大广纸。
  《赣东北特区苏维埃政府土地分配法》共5页,2161个字,行款,纸质同上。
  《苏维埃经济政策》共3页,1309个字,行款,纸质同上。
  《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长10厘米,宽15厘米,计3行,每行16~22个字,竖排。标题字为5号仿宋黑体,正文为7号仿宋体,纸质为新闻纸。铅印全文如下:
  命令
  (1949年)四月一日于本部
  兹颁发“入城三大公约十项守则”,作为全军指战员、工作人员入城市生活行动的准绳。各级军政机关须据此深入教育所属部队,务使人人了解个个熟记,各级军政干部须以身作则,督率全体切实遵行。并须奖励自觉遵守的模范行为,批评与制止违反的现象,对有意违反或屡教不改者,应予以必要的纪律制裁,以期贯彻执行党的城市政策的目的。
  此令
  司令员兼政治委员 陈毅
  副司令员兼第二副政委 粟裕
  副政治委员 谭震林
  主任 唐亮
  副主任 钟期光
  入城三大公约
  一、遵守军管会及人民政府的一切法令和各种规定。
  二、遵守城市政策,爱护市政建设。
  三、保持革命军人艰苦朴素的传统作风。
  入城十项守则
  一、无故不准打枪。
  二、不住民房店铺,不准打扰戏院及一切娱乐场所。
  三、无事不上街,外出要请假。
  四、车马不得在街上乱跑。
  五、不准在街上吃东西,不得扶肩搭背,不准拥挤街头。
  六、买卖要公平。
  七、驻地打扫清洁,大小便上厕所。
  八、不准卜卦算命、赌博、宿娼。
  九、不准封建结合徇私舞弊。
  十、不准在墙壁上乱写乱画。
  (上述文献均存中共浦城县委党史委员会)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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