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科技管理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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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360
颗粒名称: 第四章 科技管理
分类号: G322.757
页数: 4
页码: 1009-1012
摘要: 本章记述了1958至1988年福建省南平市浦城县科技管理的情况,包括项目管理、成果管理、经费管理几部分内容。
关键词: 科技管理 科技工作 浦城县

内容

第一节 项目管理
  县内科技项目,由各部门报县科委审查,县科委选题后上报省、地科委审批。大中项目实施由省、地科委安排,小项目由县科委安排实施。省、地科委安排的项目,由县科委检查督促,完成后总结上报省、地科委。
  1958~1966年,科研立项在中共浦城县委指导下进行。1962年起,科技工作把肥料、种子、抗灾、改造低产田、消灭病虫害、水利和农业机械等方面作为重点研究课题。“文化大革命”后,科技管理工作中断。1975年起,恢复科技项目管理,当年立项20项,其中地区5项、县8项、部门7项。此后每年都编制年度科技项目计划,从各部门、行业中挑选出对全县有较大影响的新产品试制、中间试验、科学研究和试验示范、推广以及技术引进等方面的项目列入计划,并分别报送省、地或在县列项进行管理。当年没有完成的科技项目,次年再行报批,作为继续项目。1976~1987年,共立项166项,其中:省项目6项、地区项目37项、县项目86项、部门项目37项;农业101项、工业27项、医药卫生14项、其他24项;当年完成项目156项,次年继续项目10项。
  1984年5月,成立县科技发展规划领导小组,同年12月27日又成立县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审批领导小组,加强科技项目管理工作。1985年11月,县科委根据《福建省关于“星火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立足于浦城资源优势,组织有关科技人员30多人次,深入企业和农村进行调查研究,筛选出一批“短、平、快”科技项目上报省、地科委。1986年列入“星火计划”项目4项,其中地区级1项、省级2项、国家级1项。1987年列入“星火计划”项目3项,其中地区级1项、国家级2项。1988年,省下达项目2项,其中继续项目和新立项目各1项;地区下达项目7项,其中继续项目1项,新立项目6项。县立项目7项,其中继续项目2项,新立项目5项。
  第二节 成果管理
  1979年起,县内科技项目(课题)完成后,由承担单位写出书面报告,请求下达项目(课题)单位组织同行专家进行技术鉴定或验收。省、地安排项目由省、地科委主持鉴定,县科委参加;县内项目重要成果由县科委主持鉴定,或由部门主持鉴定,县科委派人参加;县内项目一般成果由县主管部门组织鉴定。通过技术鉴定(或验收)的项目(课题),其技术总结、资料、图纸,鉴定证书以及计划任务书、专项合同等均归存科技档案。具有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同时有较大贡献的成果,按有关规定申报县、地、省以至国家级的科学技术进步奖和自然科学发明奖等。1983年6月6日,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第一次科技成果和先进科技工作者表彰大会,对1979~1982年度的78项成果进行表彰奖励。其中二等奖6个,三等奖25个,四等奖47个。1986年,实施“星火计划”后,增设“星火计划”项目推广奖。1987年8月26日,召开第二次科技进步表彰大会,对1983~1986年度的52项成果进行表彰奖励,颁发科技进步奖证书和奖金。其中一等奖5个,二等奖9个,三等奖15个,四等奖23个。52项成果中上报省、地科委,获奖的共7项,其中国家部级奖2项,省厅级奖1项,地区级奖4项。列入“星火计划”项目的获奖3项,其中1项被省、地科委评为实施项目的先进县和第一名,1项被省科委评为实施项目先进镇,1项被地区评为实施项目先进单位。1988年,获地区科技成果奖8项,获中国优质保健产品评选奖1项,获1987~1988年度县科技进步一等奖2项。
  1980年起,开始开拓科技市场,促进科技成果商品化。1985年5月,县有关企业参加全国首届科技成果贸易会,与外省科研机构谈妥引进技术转让项目15项,其中签订合同9项,达成协议6项。1986年,县科委等邀请福州技术市场组织技术服务队来浦城进行现场技术协作洽谈,共签订技术服务合同3项,协议5项。达成协作项目52项,部分项目投入批量生产。
  第三节 经费管理
  1956~1962年,省、地无偿划拨专项科技经费,每年数千元,由县科技主管部门管理使用。1962年后,县科委被精简,经费停拨。1975年至1978年10月,科技经费由县计委科技组管理。1976年起,每年上报项目计划,由省、地划拨经费0.7~1.4万元,无偿使用。1978年11月后,科技经费由县科委管理,管理制度逐渐完善。凡立项的重大科学研究、中间试验、新产品试制(简称三项科技,下同),签订专项合同后,由省、地分别划拨专项经费作为三项科技费用。根据具体情况,经费有一次性划拨给和按进度分批拨给两种,专款专用。承担项目单位接受拨款单位监督,项目(课题)完成后,进行结算,余款缴还。中断实施或因主观原因不能完成项目(课题)的应酌情退还经费。县科委按年度造表上报三项科技费用情况。1979~1980年,省地划拨经费年均1.2万元,其中切块经费0.4万元。1981~1984年,年均经费提高到4.13万元,其中切块经费2.1万元。1985年起,科技经费管理实行改革,变过去的无偿划拨为有偿提供。方式有两种:一是科技贷款,项目通过鉴定(验收)合格的,下达单位贴息3.5厘,余息及贷款由承担单位偿还;二是有偿使用,项目完成后部分偿还或全部偿还,成果经济效益好的,利润酌情按百分比返还。返还经费,仍作三项科技费用开支,用于不能全部偿还的项目。1985~1987年,省、地划拨科技经费年均13.6万元,其中切块经费2.6万元。1988年,县科委划拨科技经费,经费使用实行哪一级下达的项目(课题),由哪一级划拨,哪一级监督使用。是年,三项科技费用9.3万元,其中省、地划拨2.7万元,县划拨6.6万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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