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 教职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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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334
颗粒名称: 第五章 教职员
分类号: G525.1
页数: 8
页码: 979-986
摘要: 本章记述的是浦城县教职员情况包括队伍、素质结构、培训、待遇等。
关键词: 浦城县 教师 职员

内容

第一节 队伍
  清光绪三十年(1904)创办学校,至清末,教职员人数无考。
  民国元年(1912),小学教职员有81人,其中教员46人,职员35人。民国5年,教职员132人,其中教员、职员各66人。同年创办中学,教员13人,均为义务兼职。民国27年,小学教职员143人,其中校长49人,专任教师94人。民国32年,县初级中学教职员工25人,其中专职教员7人,兼任教员6人;小学教职员422人,其中中心学校173人,国民学校243人,私立小学6人。教职员与学生的比例是1∶24.68。民国35年,小学教职员326人,与学生的比例为1∶34;中等教育教职员61人,与学生的比例为1∶11.26。民国37年,小学教师383人,每班仅有教员0.78人,教师与学生的比例是1∶31.9。
  解放初,县人民政府留用愿意继续任教的教师。1949年底,全县有中小学教职工365人,其中小学322人,中学43人。1950、1952年先后两次吸收一批知识青年任教。1952年,全县中、小学教师达485人(其中小学422人,中学63人),乡镇还有少量义务教师。1953年7月,对教师队伍进行整顿,不能胜任的调离教师队伍,并吸收一批知识青年到小学任教。1956年12月,吸收扫盲教师、民办教师、转业军人补充师资。这年教师职工737人,其中小学639人(公办教师415人,民办教师224人),中学教师98人。1957年,反右斗争后,因以历史反革命或以坏分子、右派分子及不纯分子等名义被处理的教师共151人,(1979年后,落实政策,已甄别改正),再从城关地区吸收80多名初、高中毕业生为编制内的代课教员补充。1958年,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高等院校和建阳师范毕业生分配一批到教师队伍,并吸收一部分民办教师。这年,全县教职员有893人,其中小学767人,中学126人。1959年,吸收一批高考、中考的落第生为小学教师。这年全县教师增至1011人,其中小学856人,中学155人。1961年10月,对中、小学教师进行调整和压缩,有65名初中毕业的教师被压缩回乡参加农业生产。1962年5月,成立“文卫精简领导小组”,以浦城四中(富岭)为调整试点。7月,中学教职工精简11人,下放小学52人;小学精简161人。1963年,精简中学教师28人,小学教师10人,吸收100余名初、高中落第生为民办教师。1964年聘请初、高中毕业回乡劳动表现较好的青年43人为代课教师。1965年9月,专区教育局分配惠安县知识青年“半耕半教志愿兵”27人到浦城,其中15人到社办农业中学任教,12人到耕读小学任教。这年,全县教职员1572人,其中小学1399人,中学173人。小学教师中公办845人,民办554人,民办教师占39.6%。小学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26;中学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15。
  “文化大革命”开始,以“黑帮”、“历史问题”被错误处理的中、小学教师21人。1967年2月改正16人,其余5名以后均改正。1970年,大队附设初中班、公社筹办中学,师资不足,抽调小学教师任初中教师,初中教师任高中教师,小学无骨干教师,再吸收部分民办教师补充其缺额。1971年,小学教职员1909人,其中公办874人,民办教师1035人,公办教师第一次少于民办教师。1972年4月,代课教师及半耕半教的农中教师共97人,转为公办教师,又从复退军人、民办教师中吸收任教2年以上的179人为公办教师。至此,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增至2712人,其中小学教师2345人(其中公办1167人,民办1178人)、中学教师367人。这年,中学第一次使用民办教员13人。1973~1976年,由地区下达指标,各公社自行招收,共吸收民办教师近700名。其中1975年,招收民师250名,是招收民师最多的一年。这年,小学教职员2760人,其中公办1190人,民办1570人;中学教职员549人,其中公办392人,民办157人。1976年,中学教职员增至1419人,其中公办744人,民办675人。
  1977年,先后选拔经过2年以上劳动锻炼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247人为公办教师。1979年,经过全县招工统一文化、业务考核,录用158名上山下乡知识青年的民办教师为公办教师。县人民政府批转《关于整顿中小学民办教师队伍意见的报告》规定:从1979年9月起,吸收民办教师必须经过文化考核,择优录取,实行一年实习期,并建立民师档案,以确保师资质量。这年,全县中、小学教师数已达4233人(其中小学2851人,中学1382人),公办1676人,民办2557人。1981年,69名教龄在15年以上的民办教师转为公办教师,是年底,中、小学教职工4389人。1983年,从民办教师中转为公办教师有46人,主要照顾老区、山区小学。1984年,全县中小学民办教师又一次进行文化考试和业务考试,按考核成绩建立民办教师档案。是年,民办教师中经过文化、业务考核,有56人转为公办教师。这年,提出中心小学教师“公办化”,将原在中心小学任教的92名民师调至其他农村小学,使22所中心小学教师“公办化”。次年,又有123人转为公办教师。1980~1985年,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到中小学任教的有949人,其中大专300人,中专649人;1972~1985年.有286名教师办理离退休手续,子女补员进入教师队伍有81人。
  1988年,全县中小学教职员总数达5199人,其中公办3483人,民办1716人。小学教职员3847人,其中公办2254人,民办1593人;中学1352人,其中公办1229人,民办123人。小学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10.71,中学教师与学生的比例为1∶13.16。教职员总数是1949年的14.28倍,是1965年的3.3倍;中学教职员数和小学教职员数分别是1949的32.19倍和11.95倍。
  第二节 素质结构
  一、文化素质
  清代,担任浦城教谕的68人中,有举人45人、附贡5人、廪贡4人、增贡3人、拔贡2人、岁贡1人、其他8人;训导70人中,有解元1人、举人23人、岁贡19人、廪贡8人、附贡5人、增贡4人、副贡3人、例贡1人、其他6人。主南浦书院讲席的有:清乾隆五十二年(1787)进士朱秉鉴,不乐从政、归乡任南浦书院主讲,在家乡任教30余年,乾隆、嘉庆年间,浦城科名鼎盛,居建宁府七县之首,追溯渊源,十有七八是他的学生;长乐人著名文学家梁章钜,礼部主事任上因病假回籍后,于清嘉庆十二年(1807)开始,先后主南浦书院讲席达6年之久;瓯宁人蒋蘅是饱学之士,在道光年间主南浦书院讲席,崇尚实学,勉人读有用之书,受他教育的学生都非常佩服他。清末废科举办学校,为适应办学需要,曾培训过一批师资,到学校任教。在教师中,以张楷、房建子著名。
  民国23年(1934),县办理小学教员检定3次,由从事小学教育的人申报资历送交县小学教员检定委员会审定。审查结果,228人中能取得正式教员资格的有96人,占总人数42.1%。按资历分别发给检定证、准许证,分别担任高小、初小正式教员和小学代用教员、专科教员。民国28年,在138位教师中,中等师范及专科以上的有41人,占教师总数的29.7%。民国29年,初级中学教职员18人,其中大专毕业8人、师资训练班毕业1人、中等学校毕业5人、其他4人。民国32年,全县小学教师435人,其中中等师范及其以上程度的仅104人、高中毕业13人、初中80人,私塾和其他学历238人。民国34年,全县应参加登记检定的小学教职员365人,登记合格的24人,检查合格的39人,登记代用教员57人;未经参加登记检定的245人,未登记人数占总数的67.12%。民国36年2月,县参议会议员在会议上提出“除中心国民学校外,乡间各保学校多无收效可言。过去国教人员中多为避免壮丁而来,而根本不知教育为何物,加以生活不安,不堪为人师表”。故规定中心学校及国民学校未经县准登记代用者不得任用。但事实并未照此规定执行。当时,中学教师也有很多是不合格的,省立浦城高中,数理化教员极缺,多以代用敷衍。这年小学教员实行总登记,合格的仅155名,占46.6%;代用教员187名,占53.4%。这年,由县给旅费,保送22人到各种师范学校学习。民国37年,小学教员383名,专科毕业1名,师范毕业80人,简易师范毕业107人,曾受过短期学校毕业的59人,高中毕业16人,初中毕业62人,检定合格58人。383名教师中,合格246人,代用75人,不合格的62人。
  解放后,对教师队伍采取短期学习、函授学习、行政干部训练、保送进师范学校轮训等方式方法来培训师资,提高教师业务素质。1949年,全县中、小学公办教师中有大学本科生13人,专科生17人,共30人,占教师总数8.55%;中师、高中121人,占34.47%。嗣后,经过在职教师培训和国家分配来的大专、中师毕业生,教师队伍文化结构逐渐改变。至1957年,中、小学公办教师569人中有本科生33人、专科生23人,共56人,占教师总数9.84%;中师、高中296人,占52.02%;初中程度217人,占38.14%。1958年后,贯彻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方针,教育事业有很大发展。1962年开始,对教育队伍进行调整、充实,培养教学骨干。调整前,中等师范、高中毕业的小学教师205人,调整后,上升到295人,还有24个大专毕业;调整前,不及初中毕业水平的有223人,调整后只有49人。1966年,小学教师队伍达到1399人,其中公办教师853人,占总数60.97%;民办教师546人,占总数39.03%。公办教师中大专41人、中师263人、高中210人,共514人,占60.26%;初中296人,占34.7%;其他43人,占5.04%。民办教师中中师7人、高中63人,共70人,占12.82%;初中381人,占69.78%;其他95人,占17.4%。中学教师183人中,大专136人,占74.32%;中师、高中24人,占13.11%;其他23人,占12.57%。“文化大革命”开始后,分配的毕业生和培训数量均很少,不足的师资主要靠吸收民办和民师转正来补充。1978年,小学公办教师1014人中,大专16人,中专、高中556人,共572人,占56.41%;初中267人,占26.33%;其他175人,占17.26%。民办教师1676人中,大专2人,中专、高中825人,共827人,占49.3%;初中639人,占38.2%;其他210人,占12.5%。中学公办教师714人,有大专243人,占34%;中专、高中290人,占40.6%;其他181人,占25.4%。民办549人,有中专、高中392人,占71.4%。1979年后,大中专毕业生分配增加,加之多种形式的培训。至1988年,小学公办教师2254人中,有中专、高中1551人,占68.8%;初中、初师386人,占17.1%;其他317人,占14.1%。民办教师1593人中,有中专、高中787人,占49.4%;初中、初师391人,占24.5%;其他415人,占26.1%。中学公办教师1229人,有本科、大专642人,占52.2%;中专、高中326人,占26.6%;其他261人,占21.2%。民办123人,有中专生56人,占45.5%。
  二、职称结构
  1987年,中、小学公办教师队伍进行职称评定工作。至1988年底,已批准中学高级教师69人,占公办教师总数5.6%,中级教师192人,占15.62%,初级579人,占47.11%;小学高级教师451人,占小学公办教师20.01%;一级以下1619人,占71.83%。
  三、公办教师城乡结构
  1966年,城区小学教师占12%,乡区占88%;中学教师城区占56.6%,乡区占43.4%。1970年后,提倡就近入学,城乡比例有很大变化。1978年,城区小学教师占6.6%,乡区占93.4%;中学城区占20%,乡区占80%。1988年,城区小学教师占8.9%,乡区占91.1%;中学城区占27.1%,乡区占72.9%。
  四、教龄结构
  1988年,据2103个小学公办教学人员统计,教龄在5年以内的有306人,占14.55%;6~10年教龄的有512人,占24.35%;11~20年教龄的有554人,占26.34%;21~30年教龄的有582人,占27.67%;31~35年教龄的有98人,占4.66%;36年以上教龄的有51人,占2.43%。据1010个中学教学人员统计,教龄在5年以内的有318人,占31.49%;6~10年教龄的有324人,占32.08%;11~20年教龄的有162人,占16.04%;21~30年教龄的有159人,占15.74%;31~35年教龄的有29人,占2.87%;36年以上的18人,占1.78%。
  五、年龄结构
  1988年底对教学人员统计,小学公办教师2103人中,20~30岁的有606人,占28.82%;31~40岁的有763人,占36.28%;41~50岁的有585人,占27.82%;51~60岁的有149人,占7.08%。中学1010位教学人员中,20~30岁的有537人,占53.17%;31~40岁的有177人,占17.53%;41~50岁的有220人,占21.78%;51~60岁的有76人,占7.52%。
  第三节 培训
  清宣统二年(1910),县创办师范传习所,并附办体操专修班,共毕业91人,分配到小学任教。民国10年(1921),为适应学校改用语体文的需要,县办国语讲习会,分日夜两班轮训在职小学教师。民国16年,开办艺术师范班,毕业生有20余人。民国26年暑期,县集中200名教师在县城训练半个月。民国28年,开展第一届小学教师检定和登记合格教员,年底结束。规定嗣后小学都是应尽先以检定或登记合格的人员充任。民国29年初,县政府制定普及乡村教育文化事业办法,以鼓励教师进修,并推行辅导制度。实行一学期后,进行修改,改称教育文化事业座谈会,以各中心学校召集为原则,每月召开一次,共分10个组,进行相互观摩,交流教材法等。民国34年为培养师资,逐渐淘汰不合格教员,县派出53名教员参加省办师资训练班。并在这年10月,成立县小学教员假期训练班,班址设东岳庙。民国37年,组织64名教师参加暑期训练,派出10名教师到上海、杭州参观。民国期间,由于没有常设教师培训机构等原因,对教师培训很少。日常仅限于教育视导人员到校视导期间,召开国教研究会、教学表演会、工作讨论会,以促进教师进修。
  解放后,重视教师队伍的培训工作。1950年春,举办300余人参加为期1个月的小学教员学习班。1956年,保送小学校长、教导主任40人到专署小学行政干部训练班离职学习半年。保送18名小学教师离职参加建阳师范学校轮训。举办全县小学低年级教师语音训练班,学习语音9个月。县建立小学教研组,加强对小学教师的业务进修。1960年1月,县建立教师进修学校,校址初设东门塘民宅,次年迁至仙楼山南浦书院原址。1962年因驻军暂借,迁民主街天医宫。同年,县举办小学教师政治理论学习班,有100名小学教师参加。7月,选送11名教师到高等师范学院学习,培养中学政治理论教师。9月,对40名程度较低的小学教师离职4个月进行业务进修。1960~1966年,教师进修学校共轮训小学教师188名,幼儿教师300名,农业中学教师85名,农民业余民师700余人。
  “文化大革命”开始,教师培训工作停顿。1969年,教师进修学校撤销,1972年复办,称教师培训班,没有开展学科专业性的师资培训,只对中小学进行教学辅导,推广教学经验。
  1978年,教师培训班改称教师进修学校,校址占地面积5.6亩,建筑面积4385平方米,并在大庄建立分校,分校占地面积235亩,建筑面积2088平方米。1979年,先后保送68名教师离职到省教育学院、福建师范大学、南平和漳州师专学习。县教师进修学校举办英语、地理、历史班,培养这三学科中学教师157人,利用暑期举办化学、数学、物理短训班,培养这3科教师130名。举办小学语音班,培训小学教师87人。1981年,组织小学公办教师1110人参加不同类型培训。1985年,对1968年以前高中毕业的162名教师,参加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班。有40名在职民师招收到建阳师范学习。1986年,举办非师范学校毕业小学教师进行教材、教法合格证书的培训与考试。其中培训学区辅导教师60人,时问10天;培训考核对象1500人,其中高年段400人,集中在进修学校举办,低年段1100人分别在学区举办。全县举行1596人教材教法合格证书考试,其中有1271人合格,领取证书。并举办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考试培训,共3期96人,每期3个月,举办小学数学教师、思想品德教师培训各1期,各20人,为期7天。1987年,举办1968~1986年高中毕业的小学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培训班6期,每期15天,共550人;教材、教法补考培训300人,时间17天,有95人及格;中师函授招生在职班116人,毕业85人;中学教师教育学、心理学培训110人。1988年,小学教师专业合格证书培训教育学、心理学4期,每期15天,共210人。是年,参加考试289人,有13人合格。举办民办教师初中文化补习班2期,每期1个月,共5个班326人。村小学校长培训班2期,每期20天,共84人。
  解放后,对教师的培训还通过函授、自学考试等渠道进行(详见第四章第二节、第四节)。
  第四节 待遇
  一、社会地位
  清及其以前,教谕、训导,作为县的学官有一定的社会地位。教师亦受到社会和学生的尊敬。
  民国时期,教育经费困难。尤其是民国后期,货币贬值,物价飞涨。曾经流行过“家有五斗粮,不做小孩王”的说法。民国25年,确定8月27日为教师节,与孔子诞辰纪念合并进行。
  解放后,人民政府提高教师的社会、政治地位,特别是关心教师政治上的进步。1949年12月,召开全县首届各界人民代表会议时.有17名教师作为教育界代表出席会议,参与商讨全县大政方针、建设新浦城的大事。1954年,县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时,教育界有3位教师代表出席会议。1956年,在教师队伍发展中共党员36名;5月,召开中共浦城党员代表大会时,教师中有2名党员代表出席会议,浦城县中学校长姚学用选为第一届中共浦城县委委员。同年12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召开教育工作表彰会,有90多名教师获得先进教育工作者称号。1957年,政协浦城县第一届委员会有12位教师被邀请为政协第一届委员会委员,占第一届委员的25.5%。1958年,县委、县人委表彰社会主义建设积极分子、先进单位,其中有教师代表245名。是年,有201名师生加入中国共产党和共青团组织。1964年8月20日,县人委召开小学教师会议,表彰57名先进教育工作者,树立5个标兵。
  1977年,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尊重知识、尊重人才”的指示,进一步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是年11月,县委、县革委会召开中、小学教师代表会议,有268位教师代表出席,组织城关中小学生1800余人上街游行,造成尊师重教的声势,扩大社会影响。是年,坚持在闽浙两省交界的际洋大队任教的刘义养,被聘请为政协福建省第四届常务委员会委员、第五届委员。1978年,中共浦城县委抓落实知识分子政策,对教师队伍中的历史老案和反右派、反右倾、社教、四清及“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开始进行逐个甄别落实。是年,还表彰115名先进教育工作者,提拔41名骨干教师充实中学、学区的领导班子。1981年春节,县社分别召开25年以上老园丁座谈会。1982年11月,县委、县人民政府发出《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决定》,强调维护学校正当权益,保障教师人身安全,树立尊师爱生的社会风尚,对殴打教师的案件要及时处理。是年,县人民政府和教育局分别表彰先进教育工作者170人,优秀班主任40人,优秀辅导员20人。1983年,浦城一中教师黄金镇被评为省劳动模范。1984年,富岭高坊小学教师徐木兰被评为全国优秀班主任。是年6月,县教育局创办教育劳动服务公司,解决148名教师的子女就业问题,招工安排教师子女26人。1985年,对中教5级、小学3级以上大专生任教15年、中专生任教20年以上共122名公办教师的家属383人,由农业户转为非农业户口。此后,按此规定进行办理,至1988年,共转198户618人。还为142名夫妻两地分居教师,给予调整解决。年底,教师中的历史老案,反右派、“反右倾”、“拔白旗”、“社教”、“四清”及“文化大革命”中的案件共401件,全部进行复查落实,44人补发工资58247.14元.有118人发给平反通知书,错划右派27人得到改正。
  自1949~1988年,有41名教师先后被选为中共浦城县第一届至第七届党员代表大会代表,其中有2人被选为县委委员;有2名教师被选为福建省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有61名教师被选为县各界、历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其中有各界人大常务副主席1人.人大常务委员2人;有38位教师被聘请为县政协委员,其中有3位被选为政协副主席,2位选为常委会委员。1988年底,教师中有共青团员1265人,共产党员536人。1979~1988年,受县委、县人民政府表彰的教师有714人。
  二、经济待遇
  公办教师 清末民初,教职员的薪金为年俸,年终一次领取,每人年俸银元80~120元,后改发月薪。民国15年,中学教职员月薪(银元)最高每人每月20元,一般10~12元,最低5元。民国27年,中学教师月薪最高54元,最低8元,一般38~45元,职员最高24元,一般15~20元。小学教师月薪每月最高29元,一般19元,最低9元。民国30年,国民政府通令地方实行“田赋征实”后,中学校长月薪米90公斤,教职员55~75公斤。小学合格教员90公斤,不合格教员一律45公斤。月薪最多为100元,只有1人,最低的26~30元,占全部教师数的15.98%,最多的为36~40元,占31.40%。民国34年12月,中心国民学校及保校经费,积欠已久,致使教育人员不能安心供职,或改作他业。待遇微薄,低于一般公务人员,多数教员个人本身最低生活亦难维持,而县政府亦无力解决。民国36年,教职员月薪实行货币加大米,中学校长200元,教员110~180元,职员80元;中心国民学校饺长最高135元,最低75元,教员最高130元,最低55元。国民学校校长最高95元,最低55元,教员最高90元,最低50元。并均发给津贴30万元,糙公粮45公斤。但因物价飞涨,一日数变,货币贬值,欠薪欠粮.教师生活更常无着落。
  1949年5月解放后,教师按月发月薪票(折粮食)。小学教师每人每月30公斤大米;中学教师每人每月60公斤大米,到所在地区公所或乡领取粮食。1950年至1952年6月,提高教师月薪粮,中学校长125公斤,教师90公斤;小学校长120公斤,教导主任110公斤,教师80~90公斤,试用教员70公斤。1952年7月,试行新工资标准,按“工资分”计算,由月发粮食改为发人民币。中学教师为30~60元,小学教师为39.5~43.6元,一般职员在25~38元左右。1953年12月开始,国家对家庭困难、子女多的教师实行多子女困难补助费。1956年秋,中小学教职员实行工资改革,采取分级制,按工作岗位定级。这次定级增资,全县教职工平均每人增加12.87元,比原工资增长10%。1963年,中小学教师工资调整,有576人升级增资,人均月增4.5元。还调整低工资33人,平均每人月增3.42元。调整工资前每人平均月资37元,调整后39.3元。1964年,国家又发给每人每月4元的粮价补贴费。1965年,按工资总数提取20%作为教职工福利费。1972年对小学低工资进行调整,317人升级,人平均月增资6.37元:代课教员116人,人均月增6.39元;撼新标准执行249人,人均月增0.62元,总共调整871人,人均月增4.43元。1977年为869名工作多年、工资偏低的教师增加工资。1978年,又有974名中、小学教师调整工资。1979年,为工作表现好贡献大的2%中、小学教职工257人提升一级工资。同年,实行物价补贴每人每月5元。1980年,为759名教师提升一级。是年,实行奖励每人每年奖金60元。1981年10月,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实行普调,有1814人升一级、681人升二级、补差39人、靠级1129人。调资后,小学教师人均月工资53.95元,中学教师人均月56.8元。1982年7月,物价补贴由5元增加到10元。1984年,奖金增为每人每年120元,发给7~9月防暑降温补贴每人每月4.5元。是年,下学期开始对中、小学公办教师试行班主任津贴,中学每人每月3元,小学每人每月2元。1985年1月,全县中小学教职工工资进行全面改革,实行基本工资、职务工资和工龄津贴及教龄补贴。参加调资共2806人,工改后人均月增36%。这年,对53个边远山区的406个公、民办教师实行每人月补6元山区补贴。副食品调价后,教师每人每月补发15元副食品补贴。1988年,教师人均月工资达135.29元(包括基本工资、职务工资、补贴、工龄、教龄)。
  1984年起,教师住房逐渐得到改善。是年筹集45.46万元,建教师宿舍3550平方米,解决85户教师住房。此后逐年增加,至1988年,共建宿舍19726平方米,解决498户1649人。
  教师与国家干部一样享受公费医疗、抚恤及其他福利待遇。
  塾师 民师 解放前,私塾教师由群众自行聘请,报酬面议。伙食由就学者供餐。
  解放后,1953年前,民师由社队聘请。合作化后,给固定工分补贴,或固定金额补贴,年终参加分红或从公益金项目开支,其报酬金额,由社队决定。1963年,国家开始对民师实行补助,平均每人每月5元,分别为3、4、6元3个等级,其余部分仍由社队或群众负担,一般每月20元左右。1966年,规定民师补助工资调整为4、5、6、7元4个等级,不足部分仍由社队解决。1972年,县规定民师工资一般每月应在25元左右。1978年,国家补助标准提高,小学16元、中学21元。1979年,给予民师副食品补贴,农村每人每月2.5~5元,城镇5元。1980年,发给每人每年奖金30元(1984年增至60元)。1981年,按核定民师人数平均每人每年增加补助费50元。1983年开始,全县实行民办教师工资统筹制,社队补贴工资每月不得低于10元,民师工资一般在30~35元。1985年起,根据国家工资改革精神,县对民师工资也相应进行改革,由县、乡(镇)各负担一半,给全县中、小学民师每人每月增加10元,加当地补贴,每个民师月工资最高达60元,最低45元。在富裕地区任教民师70余元,一般地区达50余元。1987年10月开始,民师工资每月增加8元。1988年,民师月均工资86.5元。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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