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兵武器

知识类型: 析出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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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302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兵武器
分类号: E158
页数: 2
页码: 924-925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浦城县民兵武器的情况,包含了武器配备和武器保管维修。
关键词: 民兵 武器 浦城县

内容

一、武器配备
  1949年,县军管会移交给地方政权的武器有步枪642支,短枪81支,冲锋枪1支,轻机枪21挺,重机炮1门,六〇炮1门。1953年,发给民兵武器共有枪628支,其中短枪34支,步枪549支。1954年初,经清查,共发给民兵步枪550支。1958年大办民兵师,共有4350名民兵配备各种武器。1959年组建6个民兵机炮连,配备轻、重机枪各18挺,82号迫击炮18门。1960年组建战略基干营3个,共配备重机枪18挺,轻机枪27挺,82号迫击炮27门,75号无后坐力炮3门,120号迫击炮3门。1962年,全县民兵有步枪10种904支,轻机枪112挺,重机枪22挺,迫击炮20门,六〇炮18门。1966年1月统计,全县民兵武器共有迫击炮20门,重机枪22挺,轻机枪120挺,步枪451支,冲锋枪126支,土枪1716支,手榴弹87枚。1967年5月,全县民兵武器上缴。1969年12月,执行“准备打仗”指示,发放民兵武器约2000件。1970年全区内枪支调整,浦城长枪统一口径为7.62毫米,共有步枪594支,轻机枪120挺,冲锋枪108支,卡宾枪192支。1974年起,县直机关单位武装基干民兵营中设一个高射机枪连,由县直属机关、县农业机械厂、县磷肥厂各组建1个排,共配备高射机枪9挺。1975年,为水南民兵通讯连配电台5台和电话交换机1台、电话单机10架。1982年,民兵武器简易封存。
  二、武器保管维修
  解放初,民兵武器由各区公所统一保管,各区均设枪库及保管员,在执行任务时临时发给各民兵队,任务完成即上交区枪库。1954年5月,第一区至第十三区各区枪库分别保管枪支数依序分别为49支、31支、58支、53支、74支、74支、36支、25支、47支、41支、22支、22支32支。1958年大办民兵师时,县直属民兵基干团的武器发至连部保管,共20个保管点;其他基干民兵武器拨至团部保管,共10个保管点。1962年战备,据国防部、公安部、体育运动委员会联合通知,明确规定凡步枪、轻重机枪、冲锋枪、高射机枪、各小炮及民兵现行配备武器的种类,各县人武部都要重新登记造册,统一管理。同年,福建省军区后勤部军械处制定《武器分级规则》,把民兵武器分为新、堪用、待修、报废4级。县人武部造册列出:各种步枪堪用718支,待修75支,报废593支;轻机枪堪用84挺,待修16挺,重机枪堪用18挺;六〇炮堪用18门。堪用武器由全县25个公社和6个县直机关单位保管,待修、报废武器存在县库,待修武器由军分区统一维修。1965年县武装基干营做到武器定人、定枪、定弹。1966年8月,成立县民兵武器修理领导小组,5人组成,由分管民兵工作的副县长和县人武部分管武器干部分别任正、副组长,同时在县农业机械厂成立民兵武器修理小组,随后建军工车间,有工人3~6人。1967年5月,因“文化大革命”动乱,全县武器收缴,送驻军仓库保管。1969年12月,民兵武器重新配发至大队民兵营和县直机关单位武装民兵连保管;县和人民公社武装干部配备手枪到人,并发给持枪证。1982年8月起,县直属机关、单位基干营武器收归县人武部仓库,大队民兵营武器收归公社人武部,作简易封存。1983年9月,县成立民兵武器管理领导小组,3人组成,县人武部部长任组长。同时开展民兵武器管理“百日无事故”竞赛活动。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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