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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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98
颗粒名称: 第三节 志愿兵役制
分类号: E125
页数: 2
页码: 920-921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浦城县志愿兵役制的情况,包含了民国时期志愿兵役制和解放后志愿兵役制。
关键词: 兵役 兵役制 浦城县

内容

一、民国时期志愿兵役制
  苏区志愿兵役制 国内革命战争时期,境内苏区广大青壮年自愿参加红军、赤卫队、游击队等革命军队。入伍手续简单,只要是愿意革命、不计报酬者,自愿报名,经部队领导人同意即可入伍,其中大多是苦大仇深的劳动人民。民国17年(1928)冬,浦西农民、造纸工人100余人自愿参加井楻坑民众队(后编入红军)。此后,苏区青壮年踊跃报名参加红军五十五团、五十七团、五十八团、闽北独立团(师)、红军三团以及各个时期的革命武装组织,全县先后共有5000余人。
  国民政府志愿兵役制 民国33年,国民党提出“十万青年十万军”口号,征召知识青年参加青年军。由建延师管区征集,知识青年经动员后,自愿报名。经体检合格,由国民党县党部、三青团筹备处选送。当年选送119人,于10月14日入营,出发到江西省广丰县青年军集训处复检入营,后开到江西省横峰受训。民国34年,改为征召青年远征军,仍以自愿应征方式,选送285名,各发安家费3000元。4月16日,出发到江西省瑞金,正式编入青年远征军第二〇九师六二七团三营十二连。解放前夕开赴台湾。
  二、解放后志愿兵役制
  解放初期,实行志愿兵役制,凡年满18~35周岁的志愿参军者,由区公所统一体检,经政治审查合格,批准后入伍服役。1949年5月浦城解放,即有100余青年报名加入人民解放军。随后又有一批青年加入县大队,参加剿匪斗争,次年编入建阳军分区独立第五营。1951年和1952年,有一批青年加入中国人民志愿军,参加抗美援朝。1953年和1954年,均有一批青年参加人民解放军,入伍志愿兵共700名。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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