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民国期间武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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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89
颗粒名称: 第二节 民国期间武装
分类号: E158.9
页数: 3
页码: 908-909
摘要: 本文记述了浦城县民国期间武装的情况,包含了军阀、国民党统治区地方武装,苏区地方武装。
关键词: 武装 民国 浦城县

内容

一、军阀、国民党统治区地方武装
  保卫团 民国4年(1915)冬,县奉省文就地筹款,组建保卫团,担任地方警备。城区募团丁40名,全县12区各募团丁2~4名,由省派员驻浦教练。民国6年因有延建邵警备司令部驻军,保卫团撤销。民国7年秋,驻军调离,又募团丁60名,编为1个连。其中商会募团丁20人,在县城设1团防分所,乡区在临江、石陂、水北、仙阳、忠信、盘亭、西乡街、富岭等8处各设1个团防分所。民国8年2月,保卫团调赴建瓯编入团营,但每年仍在原团防分所驻地办冬防3个月,临时招募团丁。
  商团 民国3年,江西省独立,赣兵四窜.为防散兵入境骚扰,县商会筹款购买枪械,举办商团。次年停办。民国7年秋,以商会名义招募团丁20名,旋即编入县保卫团。民国15年冬,商会重新组织商团,协同军警维持城关治安。民国17年2月解散。
  盐务兵 民国5年前后,县设有盐务兵40名,担负盐务管理,约民国8年撤销。
  自卫队(民团)民国17年2月,县长黄赵撤销保卫团团防分所及商团,由商会出资,在县自卫总局下设自卫队,俗称民团。声称“维护社会治安,保护商民利益”。自卫队下设3个分队,每分队32人。由于自卫队耗资无度,队兵胡作非为,引起商会不满。同年底,商会拒付自卫队经费。继任县长何广准备拘押自卫队队长吴鼎年,派商会会长黄健民充任。不料机密泄露,吴鼎年率队兵杀死黄健民,抓捕县长何广。何越墙逃走,吴率部退守夕阳寺,后又返回包围县城,指名索饷,共索去金镯48对、金戒指100余只、黄金10余斤、银元数千元。民国18年春,吴率部分队兵投靠军阀卢兴邦部。民国19年秋,由县长戴少桢带剩下枪60余支,又投靠卢兴邦部。民国20年后,县政府陆续向钱玉光购置古田土造步枪300余支,招募队兵编成3个中队,费用全向百姓摊派,劳民伤财,政府亦称“保民良政,反成扰民”。民国23年10月1日,奉命改编为乙种保安大队。
  保安大队 民国23年10月1日,将县民团改编为乙种保安大队,隶属第十行政督察区保安司令部。司令部副司令兼任大队长,下设3个中队27个班,共247人,188支枪,官佐由省保安司令部委派,经费由县支付。民国31年后,缩编为2个中队18个班200多人。民国34年9月与国民兵团自卫队合编为县自卫大队。
  壮丁队 民国23年,县实行《兵役法》,组编壮丁联队。平时训练,准备战时入伍。全县8个区,第一、三区各组10个队,第二、六、七、八区各组3个队,第五区组1个队。壮丁共9407人,鸟枪396支,梭标2883杆。民国27年春,为适应抗日形势,撤销壮丁联队,成立国民兵义勇壮丁队常备大队,城关编5个中队,每中队140人左右,配备部分武器。民国28年,改名为国民抗敌自卫团。
  团管区常备队 民国25年,兵役团管区司令部在浦城配2个常备中队,其任务是训练补充兵源,协助维持社会治安。民国26年增加第三中队,组成常备大队,共27个班。民国27年春,常备大队撤销,其一、二中队归警察局指挥,第三中队改组为“新兵招待所”,设在妈祖庙看管壮丁。民国30年10月,随团管区司令部撤销。
  国民抗敌自卫团、队 民国28年8月,因抗战需要,成立县国民抗敌自卫团。下设:自卫常备队两个中队,一中队120人,二中队151人;全县4个区,各设1个区自卫队,共拥有步枪523支,短枪22支;各区下编联保自卫队,全县共47个。同年9月,各区及联保国民抗敌自卫队改名社会训练队。民国29年1月,国民抗敌自卫团、队奉命撤销,成立国民兵团。
  国民兵团 民国29年1月,实行国民兵役法,全县共有国民兵31349人;按乡镇编33个乡镇队,380个保队,4167个甲班,平时受训,需要时服役。团部设直属自卫队,常设3个中队,9个分队,27个班,340余人,全部配备武器。各乡镇队设警备班,配备武器,共有800余人。民国34年9月,国民兵团撤销,自卫队移交县政府军事科,乡镇警备班核减为617名,延至民国36年撤销。
  自卫大队民国34年9月,抗战胜利,国民兵团撤销,保安队及国民兵团部自卫队改组成立县自卫大队,属县政府军事科指挥,设1个常备自卫中队和1个独立分队。次年,编成2个常备自卫中队共296人,全部配备武器。民国36年9月,奉令改编为保安警察队2个中队,归县警察局指挥,以实现警、卫一元化。民国37年1月1日,回归军事科,仍称常备自卫中队。同年3月15日,成立县常备自卫大队,增设2个常备中队,共4个中队,官兵424人,轻机枪12挺,步枪370支,短枪19支,子弹26500发;乡镇自卫队共24个队,官佐48人,士兵257人,手枪21支,步枪257支,子弹18315发。民国38年5月10日,为抗御中国人民解放军解放浦城,县常备自卫大队改组为闽浙赣边区民众自卫大队,流竄乡区,成为政治土匪。在中共剿匪部队和民兵的政治攻势和军事围剿下,至1951年1月,全被击溃瓦解。
  民众自卫队 民国36年1月1日,各乡镇国民兵团自卫队,改组为民众自卫队。县设总队部,各乡镇设自卫大队,保成立1个保自卫中队,全县共组成24个大队,219个中队,队丁2.19万人。同时组织辅导队8个40人,到乡镇辅导军事训练。次年,辅导队扩充为12个,每队负责2个乡镇。至解放前夕终止活动。
  二、苏区地方武装
  (一)浦(城)崇(安)地区的武装组织
  井楻坑民众队(脱产武装)民国17年冬成立,至次年共100多人,枪10余支,自制土炮、老虎箭、挨丝炮、锡炸弹等土武器,编为浦崇边区第一队。民国18年10月.红军五十五团成立,各路民众队编入红军,井楻坑民众队编为第九连,后又扩大一个连为第十连
  浦西民众队 民国18年3月成立,队员30多人。同年10月,编入红军五十五团第一连,
  嗣后浦西民众队又重新发展到30多人。民国19年3月,组建为浦崇区游击队,同年9月消失。
  浦西区游击队 民国20年3月组建,有10余人、10余支枪。民国22年春,发展为浦西特区游击大队,有65人、40支枪。民国22年12月消失。
  郊洋区游击队 民国21年11月组建,有10余人、7支枪。民国23年12月消失。
  (二)广(丰)浦(城)县的武装组织
  广浦区游击队 民国19年夏组建,有30余人。同年9月消失。
  浦北区游击队 民国20年冬组建,有12人、12支枪。民国23年冬消失。
  广浦独立营 民国21年9月,红十军攻克浦城后,在城关组建广浦独立营。民国22年11月改广浦独立团。民国23年初,又改称独立营,有80多人。民国24年11月,与闽北红军独立师第二团合编,改为闽北红军独立师第三纵队。中共广浦县委另从各区游击队抽调100多人重新组织广浦独立营。同时,县成立游击司令部,各区成立游击队指挥部。民国27年2月,独立营和各区游击队组建抗日义勇军,后编入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
  古楼区游击队 民国24年1月组建,有10余人。民国27年2月,编入抗日义勇军,后编入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
  炭坞区游击队 民国23年12月组建,有队员20余人,次年春消失。
  (三)建(阳)浦(城)县的武装组织
  建浦区游击队 民国19年3月组建,有20余人、20余支枪。民国20年9月,发展成县游击大队,有80多人。同年11月,编入建浦县赤警营。
  建浦县赤警营 民国20年11月,中共建浦县委在当地游击队基础上组建,有300多人,枪100余支。民国21年冬,改为建浦区赤警连,有50余人、30余支枪。民国22年7月,改为崇东营。民国24年1月消失。
  坪地区游击队 民国20年9月组建,次年冬消失。
  (四)龙(泉)浦(城)县的武装组织
  龙浦县游击队 民国26年3月组建.有40余人、40余支枪。民国27年2月编入新四军,开赴抗日战线。
  (五)江(山)浦(城)县的武装组织
  江浦县游击队 民国26年3月组建,后编入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
  (六)浦南地区的武装组织
  松(溪)浦(城)武装民众队 民国18年6月19日,伍弟奴领导的以松溪路下桥为中心的农民暴动后,组织民众会,浦城的会员发展到1000余人。同年10月,组建武装民众队,有300多人、50余支枪。民国20年7月消失。
  松浦区游击队 民国23年10月组建,有50余人。次年2月,改称浦南游击队。
  建(瓯)松(溪)政(和)独立营民国25年春组建,由中共渡头区领导的浦南游击队与际岭区游击队合编而成,共70多人,30多支枪。同年秋编入闽北红军独立师三纵队。民国27年2月,组成抗日义勇军,后编入新四军开赴抗日前线。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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