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 工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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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出处: 《浦城县志》 图书
唯一号: 130820020220009275
颗粒名称: 第二节 工人管理
分类号: D630.3
页数: 6
页码: 891-896
摘要: 本节记述的是浦城县工人管理情况包括工人队伍、就业与调配、劳动管理、安全管理、附:重大工伤事故等。
关键词: 人事管理 工人管理 浦城县

内容

一、工人队伍
  全民所有制工人1953年1581人,至1957年达到4119人,比1953年增加1.61倍。1958年“大跃进”中,提倡全民办工业,全民工人数量增至7942人,是上年的1.93倍。因连续“大跃进”至1960年又增加到10220人。次年减为8654人。1962年,工业企业贯彻“调整、巩固、充实、提高”的方针,精简全民所有制工人2309人,完成地委分配应精减数的122.3%。其中,领取生产补助费的1670人,退职的134人,退休2人,转为集体所有制的503人。经过整顿精简,是年全民工人6336人。1967年工矿企业受“文化大革命”的冲击,生产停顿,有的工人自动离退,实有全民工5006人,比上年减少15.28%。1970年恢复到6378人。至1977年工人数量无甚变动,但1971~1974年,建设兵团系统工人数不在县统计之列,故在册工人数减少。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工业生产逐步发展,工人相应增加,1980年达到10350人,比1970年增加62.28%。1988年达到12951人,比1980年增加25.13%。
  集体所有制工人 1953年全县有1384人。嗣后集体企业有增有减,工人几经变动,至1966年达4596人。1968年,因“文化大革命”动乱,生产停滞,集体工人下降为3421人。1970年撤销和合并一些集体所有制企业,工人下放农村597人,工人数降至3076人。1972年,因下放人员回归单位,工人数又开始回升到3922人,比1970年增加27.5%。1980年7713人,比1972年增加96.66%。1988年9782人,比1980年增加26.82%。
  二、就业与调配
  解放后,劳动就业由政府劳动部门办理。1953年,经调查城镇失业人员共860人,其中工人350人,知识分子150人,旧职员100人,小业主100人,贫民160人。是年介绍到机关和工矿企业就业119人,到南平、永安修建公路18人,其余723人分别安排秋征助手、工矿企业临时工和小商贩等。此后随工矿企业的逐步发展,每年安置劳动就业300~500人。1958年,掀起大办工业热潮,全年劳动力调配任务达15881人,劳动部门将任务分配给各公社,从农村抽调劳动力7730人,向省、专属单位输送4491人,调给县内工矿企业3239人。此外,县属工矿企业还有私自招工现象,全年未经批准招收的工人中有农村劳力339人、家属121人。至1959年,工业、基建、交通(含修建浦赛公路民工)、运输、水利、林业等在场劳力31740人,占农村劳力总数的53.12%,向省、专企业输送劳力共4997人。1960年春,贯彻中央以工业为主导,农业为基础,工农并举的方针,压缩劳力18422人回乡务农,并规定今后任何单位不准招收农业劳力,以保证农业的稳定。城镇的劳动力则实行“统包统配”安排在国营企事业和集体企事业单位。
  1968~1978年,大批知识青年上山下乡,县内及福州市在浦城插队的知识青年共达8015人,待业人员多,劳动就业和安置压力增加。1970年招工640人。1971年起招工由地区下达指标,是年招工指标150人,实际招收220人。此后每年招工指标都仅100~200人,逐渐形成待业人多,就业机会少的局面。1974年除福州和其他地区在浦城招收238人外,建阳地区下达招工指标仅207人,县内自然减员补充141人。是年,开始实行离退休职工子女补员制度。至1986年制度取消止,共补员1287人。1975年县手工业、交通、水电、基建、粮食、商业、供销、工业、卫生等系统,共需要集体职工600人,除吸收已在单位作临时工的418人外,仅向社会招收182人。
  1980年,全县待业人员已达7107人,相当于是年全县在业人员的59.5%。劳动部门遵照中央指示,解放思想,广开就业门路,经各部门共同配合,全民单位招工184人,退休补员580人,自然减员补充71人,落实政策安排17人;集体单位招工1963人,补员138人,共计就业2953人,是待业人员安置最多的一年。1982年5月起,实行在国家统筹规划和指导下,劳动部门介绍就业、自愿组织起来就业和自谋职业相结合(简称“三结合”)的方针,多渠道解决待业问题。1983年把发展集体经济和个体经济作为扩大就业的主要方向,全民单位招工补员132人,集体单位招工补员190人,从事个体劳动173人,共计就业495人,15个单位成立劳动服务公司,安置本系统待业人员1158人,尚有待业人员2629人。1984年通过各种渠道就业2061人。至此,1968~1978年下放的上山下乡知识青年除3人自愿留在农村外,全部安排完毕。1985年劳动就业1984人。年底,尚有待业人员2234人。1987年组织劳务输出,至1988年,分批输向福州、厦门、石狮、泉州、武夷山、杭州、上海、深圳、东石、顺德、东莞等地工人1010人。1988年11月6日开办劳务市场,29个单位需招工351人,同要求就业的600多人直接洽谈,双方同意后,办理录用手续。是年,自谋出路、持证个体劳动者1497人。
  三、劳动管理
  用工管理 解放后,县内用工制度以固定工为主,合同工、临时工为辅。解放初,人民政府接管民国政府遗留的官僚资本主义企业,建立自己的国营企业,这些企业的职工成为首批全民所有制职工。1952年起,创建群众集资入股的供销合作商业,出现首批集体所有制职工。1955年起安置到企业的复员退伍军人,均为固定职工,他们成为固定工来源之一。1956年,对私营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后,公私合营企业的大部分职工成为全民所有制固定工,小部分成为集体所有制固定工。1957年,开始实行学徒工转正为固定工的制度。同年末,全县固定工达4787人。
  1958年,工业畸形发展,城区劳动力不足,开始从农村招工,招工无计划,各单位根据需要招收,并多数定为固定工,少数为临时工。当年工人总数11857人,其中固定工8479人。1959年开始控制从农村招工,并试行合同工制度,招收合同工17人。1960年,对1958年后从农村招收的职工进行精简,至1962年末,从工人中退回农村共5207人。
  1968年前,工矿企业单位使用临时工、合同工,多由各单位自行招雇。其转正定级由各使用主管部门办理,涉及熟练期、复退军人的工资标准等问题,由主管部门提出意见,与民政、劳动部门协商办理。1969年开始遵照中央规定,需用临时工,报县革委会审批后,由劳动部门统一招收,各单位不得自行招收。同年暂缓进行临时工、合同工的转正定级工作。1970年9月,县成立临时工、合同工转正定级办公室,统一办理转正定级工作。全县有88个单位进行临时工、合同工转正工作,转正对象为:在企业单位工资基金计划内、工龄一年以上、有主管科(局)以上正式批准的临时工、合同工(包括财贸系统的长期助手、文教系统的小学公办代课教员)。是年,全县计有临时工、合同工1339人,其中符合转正条件、办理转正的972人,不符合转正条件的367人,予以辞退。嗣后,各单位不再吸收计划内的临时工、合同工。对季节性、临时性用工经县革委会批准临时雇用,期满辞退。
  1979年进行招工制度改革。是年招工指标336名,公布招工条件,公开招收。自愿报名者3403人,经统一文化考试,张榜公布,从高分到低分录用310人。另退伍军人安置8人,内招18人。招工录用人数中,下乡知青50%,留城历届学生30%,应届毕业生20%。1982年起,规定凡生产建设需要使用临时工,一律编制计划经劳动部门审批,由县劳动服务公司从城镇待业青年中调配或推荐,企业不得自行招用。对计划内按招工手续招收的工人,熟练期满后,经本人申请,群众评议,单位审查,报劳动部门审批,办理转正定级。1984年试行劳动合同制,开始改革过去的以固定工为主体的用工制度。当年招收全民合同制工人457人。对合同制工人管理按照国家劳动人事部颁发的合同制工人管理条例进行。合同制工人合同期满,在用工单位的生产、工作需要和本人自愿的情况下,可续订合同;对终止合同或被辞退者,可持劳动手册到县劳动服务公司办理待业登记手续。至1988年底,全县全民所有制单位工人12951人,其中固定工人7644人,合同制工人1778人,临时工人439人,计划外用工3090人(其中全民带集体2376人);城镇集体所有制单位工人9782人,其中固定工人7608人,合同制工人333人,临时和计划外用工1841人。
  职业培训 1979年前,采用岗位培训或带班的办法。1980年9月,成立建阳地区技工学校浦城分校,培养中级技术工人,并担负在职职工技术培训和待业青年就业前的技术培训。1981年2月成立县劳动服务公司,除负责管理和输送社会劳动力就业安置外,也担负职业培训工作。以上两单位从1982~1988年,共举办职业培训班261期,培训缝纫、钟表修理、无线电修理、油漆、电工、丝织、工业会计、造纸、制刷、自行车修理、机械、营林、烹调、茶果、食品、经济核算等专业8424人。
  工人调动 工人调动需调出、调入单位同意,劳动部门办理手续。1976年1月,福建省劳动局制订《全民所有制工人调动试行办法》,控制工人从山区往沿海,小城镇往大、中城市调动,同时照顾工作调动的干部和部队转业干部、夫妻长期分居两地,以及多病体弱老人身边无人照顾等等。工人要求调动时,必须向所在单位申请,经组织审查同意后,按工人调配管理权限上报审批办理。对学徒工、合同工一般不予调动。1976~1988年,全县全民固定工调动967人,其中外县调入481人,调至外县486人;集体职工调动328人,其中外县调入134人,调至外县194人;解决464人夫妻长期两地分居问题。
  劳动纪律与劳动争议仲裁 职工劳动纪律由l职工所在单位管理。处分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报有关单位批准。1982年国务院颁发的《企业职工奖惩条例》和《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后,职工有违纪行为,由所在单位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报县劳动局备案。1986年10月,成立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由劳动局、总工会、县经委的领导组成,下设办公室(设在劳动局),并在101个企业单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贯彻“预防为主,仲裁为辅,基层调解为主”的原则,当事人对处理不服的可向县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
  1986~1988年,全县全民职工中,因违纪处分的共72人,其中开除5人,留厂察看2人,除名27人,行政记过4人,经济罚款20人,取消调级14人。在接待要求仲裁的70多人中,经调查处理后,没有再发生争议纠纷。
  四、安全管理
  解放后,安全生产由劳动部门管理为主。1958年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活动。1959年召开全县20个重点单位、65个有关负责人的会议,贯彻省安全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推行“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方针。是年,组织公安、卫生、劳动、总工会等有关部门人员进行6次大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463件,及时改进442件。对21个单位24台锅炉进行全面检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对44名司炉工进行技术培训。嗣后,每年进行几次安全大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1978年冬,抽调83名干部,分成9个小组,对258个工矿企事业单位以及9652户城镇居民、农村社员住房进行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445处,及时改进119处。
  1980年,国务院定5月为“安全月”。自此,全县每年均开展“安全月”宣传活动,进行安全大检查,为加强安全生产领导。1981年5月,县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由劳动局、公安局、经委、卫生局、交通局、基本建设委员会、总工会、水电局等单位负责人和技术人员组成,分管工业的副县长任主任,下设办公室,配备两名专职干部。是年,对45个锅炉工进行培训和考核,合格的发给操作证书,并培训水质化验员23人。1983年在“安全月”活动中,召开职工大小会议114场,放映安全影片、幻灯,出安全简报,贴安全标语以及安全图片巡回展览等形式,受教育达1.4万人次。1985年对安全生产进行9次检查,组织229人检查72个单位,发现隐患96处,当年整改68处。同时对全县54台锅炉进行检查,停止使用不合规格质量的4台,培训司炉工45人。
  1988年,贯彻执行劳动人事部颁发的《锅炉房安全管理规则》,对9个国营企业单位继续进行监察,查出隐患61条,整改43条,同时举办56名司炉工培训班,经考试合格52人,还对83台锅炉全部进行年检。
  附 重大工伤事故
  县人民大会堂工伤事故 该会堂于1958年设计动工兴建,观众厅高22米,跨度24米,有1960个座位。横梁皆用原木衔接,既无吊装设备又无安全措施。由于赶进度,昼夜施工,采用满脚手架高空拼装;于1960年1月间一天晚上8时,发生蚂蟥钉松脱,脚手架倒塌,当场压死4人,重伤4人。
  县供销合作社生产资料经理部仓库爆炸事故 1962年11月9日,该仓库在移交盘点引爆物时,不慎引起爆炸,当场炸死4人,损失物资17870元。
  团结水库工伤事故 1969年8月,浙江东阳与平阳两个工程队在同一隧道从东西两面同时相对开凿,差一米未通时,东阳队未通知平阳队,即擅自开炮,当场炸死3人,炸伤5人。
  九牧公社富源大队社员下地窖取番薯死亡事故 1973年4月6日上午11时,该大队社员下地窖(窖深3米)取番薯,先后下窖4人,均被毒气窒息昏倒在地窖里,约两小时后,群众把窖口挖大,将4人抬上抢救,有3人已死。
  临江公社樟山大队大会堂屋架倒塌伤亡事故 1981年11月间,樟山大队大会堂建设施工中,由于缺乏技术指导和安全措施,木工冒险拼架,屋架墙壁互相排挤而倒塌,伤残7人,轻伤多人。
  石陂化工厂锅炉爆炸伤亡事故 该锅炉由南浦镇综合厂生产,设计不符合要求,质量低劣,操作又不按照规程。1983年开始使用,同年6月8日检查时,严令停止使用,未引起单位重视。7月7日14时发生爆炸,当场炸死4人,重伤2人,轻伤4人,经济损失8785元。
  县油毛毡厂油锅爆炸伤亡事故 1988年9月22日,油毛毡厂油锅点火,进行煎沥青作业。油锅系本厂自行制造的夹层锅,夹层内装水,有进、出水阀门。该厂厂长为加快油锅升温,亲自将进、出水阀门关闭,让烧火工猛烧3个多小时,结果因夹层内蒸汽压力过高,油锅爆炸,厂长当场被炸死,烧火工被飞出的沥青烫成重伤。

知识出处

浦城县志

《浦城县志》

出版者:中华书局

本书系统地记述了浦城的自然、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的历史和现状,实事求是地记述了浦城县改革开放以来发生的巨变,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转轨的全部过程,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所取得的丰硕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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